第七篇水利管理
水利管理是水利建设中重要组成部分,水利管理的优劣,对能否搞好水利建设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有着密切关系。建国以来,国家对水利管理,通过实践逐步加强,1972年12月19日中央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水利管理工作会议,会议强凋“必须从根本上改变水利管理落后于建设的状况,各级水利部门第一把手,必须一手抓建设,一手抓管理,把水利管理工作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据此,菏泽地区水利工作的重点,即转向了既抓建设,又抓管理。经过多年的努力,大见成效。本篇即着重记述:施工管理、工程管理、计划财务管理等情况。
第一章施工管理
建国以来,菏泽地区水利建设,基建、农田水利,共完成土方23.4亿立方米,石方258.7万立方米、混凝土46.5万立方米,投入工018.0亿个,使用钢材3.8万吨、木材16.8万立方米、水泥30.3万吨,完成投资额6.73亿元。施工期间,全区平均每夭出勤民工达50多万人,“大跃进”期间最高达100多万人。为了管好施工,建立了一系列的施工管理制度,如:施工规范、质量检查,劳动竞赛等,这对施工指导,提高工效,保证工程质量,均起到了重要作用。特别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中,开展了优质安全评比竞赛活动,对工程起到很大推动作用,并涌现出一大批优质工程。第一节基本建设工程施工
菏泽地区基本建设工程施工,以自营为主,民工为主,由地区统 —组织施工,各县建立施工机构,分级管理,统一指挥。
一、土方工程施工
按照基本建设程序,通过上级审查批准,进行统一领导,分级施工,地、县两级分别建立施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工务科、财务科,政治处、卫生科、工地医院。指挥部设指挥长、政委、副指挥长若干人。滋工队伍按民兵编制,以公社(乡、镇)为单位,成立施工民兵团(营),配有团长、营长、政治指导员各一名,下设文书、供应、卫生、工程等办事机构。团以下施工组织,根据民工人数成立营、连、班等一整套的施工组织。除此以外,在施工过程中,还做好以下工作:
(一)宣传教育。层层召开会议,讲明工程作用和兴办意义,把施工中的各项政策,向广大干部群众交底,解除思想顾虑,积极参加施工。
(二)民工动员。采取自报公议,领导批准的办法,通过体格检查、登记造册,一次定准,中途不得变更。为确保民工身体素质,坚决防止抓阎、抽签,换班等出工情况出现。
(三)工具准备。出工者,每人一锹,两人一胶轮车,三人一辆; 地排车,六人一夯具,并根据工程情况,带足拾筐、泥斗屛水工具。为了做好工地排水,带足排水机械,配好机械技术人员。
(四)生活用具准备。为保证民工到达工地及安家立灶,对所需的锅、笼、风箱、炉条等要筹备齐全。民工住宿以租民房为主,兼搭工棚,其间距5至10米,留出行车道路,以利粮煤运输。
(五)技术准备。地区制定施工计划,召开施工会议,部署施工任务,施工单位按河道设计标准进行内业校核,外业铺工,作好施一工任务分配,使民工人人心中有数。
(六)施工现场管理。逐级制定施工计划,人人明确施工方向,发动群众献计献策,加速施工进度。为了保证工程质量,于施工工地,每50米到100米,插标布点,树立纸标,书写工程标准。组织技术人员,巡回进行检查,使施工中的问题消灭在竣工之前。
(七)贯彻施工政策,工完帐清,粮、钱及时兑现,对有创造发明和技术革新以及提供合理化建议者,如被采纳,均按国务院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八)安全卫生。在施工中认真贯彻劳逸结合政策,执行生产、睡眠8小时制,坚决制止加班加点。为保卫工地安全,层层建立工地保卫组织,实行工地站岗守卫制。并根据工程任务大小,配有卫生医疗人员,加强工地疾病预防工作。
(九)加强财务和物资管理。施工单位按上级规定,编造施工预算,经审核批准,于每月五日前编造分月分旬用款计划,以便上级据以调度拨款。对物资供应,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分别设立粮煤供应点,并组织粮食、煤、碳、石油、商业、运输、供销等部门,及时进行粮、煤、物资的调运。
(十)政治工作。坚持政治思想教育,加强施工领导,发挥党在施工中的领导作用,地、县建立工地党委、团委,下设支部小组,并通过党团组织生活,教育全体党团员,在施工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同时,进行工地宣传工作,及时表扬好人好事,树立工地先进标兵八对工地涌现出来的模范单位和人物,颁发奖状以资表扬。
(十一)竣工验收。工程结束后,报请上级施工单位,进行工程验收,发给工程验收合格证,凭证结算,工完帐清。各施工单位,通过竣工测量,绘制河道纵横断面图一式两份,连同导线,水准断面记录和竣工总结,一并报送上级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将施工资料副本和整个工程管理事宜,移交有关单位或专管部门,进行养护管理。
二、建筑物施工 :
施工组织领导,建立施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政工科、工务科、财供科、机械科,各负其责,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厂
(一)根据工程规模,首先搞好工地布置,其原则是:①符合施工安全,有利防火、防水、防盗。②符合节约开支的原则,有利施工操作。③便利工地交通,有利相互结合。④符合工序要求,有利现场管理。据此原则,进行排水导流,场内交通,加工厂房,职工工棚,材料堆放等的统一规划,妥善布设。
(二)周密计划,科学作业。建筑物工程、工序繁杂、工种繁多,各作业单位必须相互协调,紧密结合,有计划、有节奏地生产。施工指挥部编制月旬作业计划,各作业单位编制日产作业计划,通过计划实施,协调施工生产作业进程。在计划滋工的基础上,落实工程预算,核定材料耗用指标,保证工程的需要。
(三)规范施工,确保质量。施工材料和操作规程,除按工程设计要求使用材料外,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各项操作细则,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对分项工程,以挂牌留档责任制的方式把任务、技术要求,施工人员名单,记录在案,这样,不仅能加强施工人员的责任心,同时,对保证工程质量,也大有好处。
(四)加强财务管理,搞好器材供应。由财务、器材、工程等部门组成预算编制小组,根据设计所需要的材料、器械、工具等,在核对准确的基础上,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财务预算,在预算执行中,公开预算指标,使各工程单位在了解自己预算基础上,想方设法完成任务,而不突破指标。对可以进行经费包干的工程,直接下包,做到盈亏自负。在材料供应上,不断平衡计划,掌握月算细帐,日算清帐,根据工程进度和需要,修订供应计划及时调运,确保工程顺利施工。
另外在工程技术施工管理上,分类情况记述于下:
(一)基础工程处理:建国初期,软基基础的处理,一般采用换砂、碎砖挤泥或打木板桩的办法,以后发展为打预制桩或混凝土灌柱桩。从而加快了施工进度,保证了工程质量。对基础排水,50至60年代,多采用水车或抽水机;70至80年代,发展到井点排水,从而变水方为旱方,难方为易方,解决了基础排水的难题。
(二)模板工程:建国初期,建筑物多属砖石结构,其拱模多采用苇、箔;50至60年代混凝土结构物发展后,其模板则多采用木制拼装模板;以后逐渐推广标准模板,辅以钢木结合异形模板,既加快了施工进度,提高了工程质量,又节省了木材,降低了工程造价,改善了操作条件。
(三)混凝土工程:建国初期,水灰比,多采用体积比,石子未考虑级配,同时,水灰比也无要求,振捣利用铁钎和人工;50年代后期,体积比改为重量比,砂石及水灰比也要求严格,拌合、运输、振捣逐步走向机械化;80年代后,对水灰比,抗渗,抗冻,根据水电部颁发的《水工混凝土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均作了新的规定,并广泛采用了外加剂,从而提高了混凝土的强度与和易性。
第二节农田水利工程施工
农田水利工程施工,总的指导思想“统一规划,分期治理,突岀重点,先急后缓;安排工程,量力而行;加强管理,配套挖潜,因地制宜,讲究实效”。其具体施工措施,记述于下:
一、统一规划。本着长远与当前相结合的精神,“着眼长远,立足当前”,因地制宜,层层做出规划,各级规划,上下对口。主要流域规划八由地区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小流域和农田水利骨干工程,由社(纟)队负责规划,规划确定后,由地、县、社分级审定后,逐年组织实施。
二、农田水利投工、投资比例。在农田水利建设施工中;为搞好各方面的协调关系,保证农田水利工程正常发展,规定恰当的投工,投资比例,是非常重要的。一般是社队用于农田基本建设的投资,以占农业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左右为宜,收入水平高的单位,可多一些,但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有些暂时困难的单位,还可以少些。对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工日,不超过农业总用工数的百分之十,加上其他农业基本建设用工(包括植树造林、修路建房等)不超过百分之十五,即每个整、半劳力,平均每年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不超过三十天。
三、施工形式。在农田基本建设施工中,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施工方式,对规模较大的农田水利工程,在自愿互利等价交换的原则下,组织几个公社或几个大队,联合作战;较小规模的工程,采取.统一规划,统一领导,统一标准,统一指挥,连片作战,分头施工。可以社自为战,队自为战,就地施工,回家吃饭。对整平深翻吝地,须在统一安排、统一标准、统一质量的前提下,把任务包到组、包到一户,责任落实到人。不论采取那种施工形式,都需加强领导,做好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特别注意的是,凡规划中须做工程的地方,应预留土地,避免浪费青苗。
四、施工政策: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贯彻等价互利,不搞平调,谁受益谁负担。受益大者,多负担;受益小者,少负担;不受益者不负担的政策。具体方法:(1)对工程轮流治理,工换工,借工还工,大体平衡。(2)所用工日,当年还清,或分期分批逐年还清。(3)以钱顶工,对非受益单位,给予合理报酬。(4)根据受益大小,多受益多出工,少受益少出工。(5)对长期出工,而不受益的单位,组织受益单位的劳力还工,或者国家在投资、贷款、材料、农机设备等方面,予以照顾。
五、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面广量大,任务艰巨,需要大量人力、物力和资金,除国家给予一定投资扶持外,搞好多种经营,办好社队企业,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广开财路进行农田水利建设。
第二章工程及用水管理
建国前,由于菏泽地区水利工程很少,除南运河设有工程管理机构外,其他工程皆未设管理部门。
建国后,随着水利工程的兴建和运用,先后成立了水库、河道、灌区等专业管理组织,直至1982年至1984年,在“五查四定”的基础上进行“三查三定”工作,进一步查清了水利工程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核定各河道、水闸的安全程度,为河道治理,水闸的加固,汛期控制运用和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据。另外,为了维护水利工程,加强治安保卫工作,在重点工程管理单位,肚设有公安派出所或公安特派员,实行以法管水。
第一节河道、水库堤防、涵闸工程管理
建国以来,全区河道、水库堤防涵闸管理工作发展很快,到1985年3条大型河道和太行堤水库以及38座大中型涵闸,共设管理机构4处,管理人员3382人,其中固定职工265人,社队管理人员3063人,计划外用工80人。
一、堤防管理与维修
堤防管理工作,实行专管与群管相结合,除专管机构管理外,群管工作在1980年以前,主要由沿河公社负责管理。河道水库堤防每300米到1500米配防护人员1人,报酬由生产大队按平均工分记工。汛期和水库蓄水时,根据情况增加防护人员,每人每月补工资12元到15元,补粮30市斤。1980年以后,由于农村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水利工程管理由单一管理转向多形管理。其方法有四:
一是在社队统一领导下,建立专业护堤,护林,保护水利工程专业队或组,实行“五定一奖”即:定地段、定任务、定人员、定报.酬、定期检查评比,奖堤防完整。二是在社、队统一领导下,实行专业承包,以堤为家,以管理为主业,把管理权与经济效益结合起来。
三是在生产大队的领导下,堤防林氷作价,增值分成,签定合同,包
到乡、镇、户或个人管理。或采取:在林权、林木间伐权,管理权不变的情况下,包给个人管理。四是不论采取什么形式、办法,其管理范围是:堤、林、桥、涵、闸等统一综合管理。堤防林木收入,定为三七分成,(国家分三、公社分七);1982年改为国家分二,公社分一,生产队分七的收益分成的办法。
随着河道堤防管理的加强,多种经营也有了发展。全区大中型河道堤防长度为2600公里,到1985年已绿化2100公里,共植乔木1185万棵,灌木255万墩,育苗574亩,各管理单位,根据不同情况,开展养殖业,计有太行堤水库,宋金河等,共利用水面8000余亩,到1985年投放鱼苗160万尾,打捞商品鱼6.3万斤;养兔50只,养羊10只,养蜂10箱,收到了较好效果。到1985年底菏泽地区河道多种经营收入30万元,其中绿化更新收入18万元;养殖及副业加工收入达12.0万元。
二、涵闸养护和管理运用
全区主要河库上的涵闸,一直进行着正常的管理养护和维修,基本上保持完好并正常使用。对80%的钢闸门进行了喷锌、喷铝的防腐处理,特别对薄壳钢丝网水泥闸门和平面水泥闸门,采用涂环氧树脂加面措施,并对一些闸基采取灌浆充填,都取得了较好效果。另外,在管理运用上,除船闸归交通部门负责管理运用外,其余涵闸基本上是防洪排涝蓄水灌溉两种类型,多年来涵闸管理人员,按照操作规程及上级指示运用,发挥了应有效能,并取得了防洪排涝与灌溉方面的效益。
第二节灌区工程管聶
一、引黄灌区管理
菏泽地区自1956年发展引黄灌溉以来,根据省水利厅颁发的《山东省灌溉渠系管理暂行办法》,同年设立了菏泽县刘庄虹吸引黄灌溉管理局;1958年5月设立了菏岸地区太行堤水库灌溉管理局;1959年12月又设立了菏泽地区刘庄引黄灌溉管理局。地区两个局,皆属正县级单位,由于领导得力,管理有方,灌区管理工作开展得比较好。自从1965年引黄复灌以来,虽以县为单位地成立了专管机构,但因级别低,不健全,造成工作难度大,影响了灌溉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经过多年的改革,引黄灌区管理,采取了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在专业管理上,地区有引黄科,8处灌区分县建有管理处,处下设股,并贯彻群众路线,成立灌区管理委员会,渠首管委会。在建立各级管理组织的同时,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对沟、渠、路、林、桥、涵、闸等工程设施,分片划段,登记建卡,承包到人。对灌溉管理,实行计划用水。有的灌区由灌区管委会,公布用水计划,制定配水顺序和供水时间,根据供水能力划分供水区,每供水区再分若干灌水组。灌水时实行,三定”,即定送水时间,定供水量,定小时浇地面积"送水灌溉,实行先下游后上游的原则,加强灌水监督,防止乱扒乱堵,偷水抢水。由于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池,不但使工程运用处于良好的状态,而且扭转了以往用水无量,灌溉无度的混乱现象,水的利用率,也由原来的40%,提高到60%以上。
二、扬水站灌区管理
截止1985年,全区万亩以上国营提水站28处,装机81台,8780.8马力,提水能力640.6秒立方米,提灌面积51.5万亩。自50年代开始.即采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初期地区配备排灌机械管理干部;60年代后县配排灌机械管理干部,后来乡镇水利站,也配了专管人员,到70年代后期,地区水利局设机械科,县设机械股,公社建有领导小组。在业务管理上,分为国营、社营、队营三种形式。为加强规范管理,地区水利局制定《机电排灌站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并通知各县执行。通过实践,效果很好,其具体管理方法是:
(一)建立组织,编配扬水站站长,并与受益单位共同组建管理委员会。领导灌区制订规划,组织搞好工程管理。
(二)实行管理责任制。渠首承包到人,固定报酬。对渠系工程分片段包干到户到人,以渠侧植树增加收入,做为管理报酬,定期检查,实行奖优罚劣。
(三)统一灌溉,由管委会统一安排计划,统一配水,以大队作为用水单位,生产队轮流灌溉;以生产队作用水单位,各户轮流灌溉。
(四)专业承包管理。队营扬水站采用承包办法,包到人或小组,每年承包者向大队提交设备折旧费,一切开支,由承包者负担,水费标准,由大队统一规定,用户与承包者,直接联系灌溉中的一切事宜。
三、井灌区管理
井灌管理工作自上而下,都设有机构,省水利厅设农水处,地区水利局设农水科,县水利局设农水股,分别都有专管组织和人员负责井灌工作。通过组织规划布点,确定打配计划,对已有机井,登记建卡,一式三份分别上报,逐级存档,县乡两级并建有打井专业队,使建新修旧同时进行,通过管理,加强配套挖潜,逐步扩大井灌面积。将井灌区具体管理的情况,记述于下:
自1958至1978年人民公社化时期,机井所有权归大队,有的下放到生产队管理,由集体安排司机手,报酬以工分形式支付。进入30年代后,农村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机井灌区的管理形式有四种:
(一)统一管理。生产大队或生产队对沟、渠、路、林、井、机等设施实行“五统”,即: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修配、统一使用,开支费用由生产大队或生产队统一负担。在工程树木管理上采取专人、专业长年不变,按年记工或死分活记,对提水机械,采取一机两手,责任到人,实行“五定一奖”即:定任务、定消耗、定报酬、定人员、定奖惩,超额奖励。用水时,采取专业队或专人,统一组织灌溉。
(二)“三统”“一分”加补助的管理办法。生产队实行“三统”即机井、渠道占地统一留出,机井统一使用,各户轮灌,统一收费标准。"1分"是:渠道、树木到户,由户管理。加补助是:一机两手,实行管理责任制,平时维修保养,给予临时补助,灌溉时每天补助10元到20元,或补口粮。
(三)专业承包管理。机井、机器为生产队所有,承包给2人到3人,兼营副业,灌溉时由生产队统一使用、统一收费,维修费由生产队负担,农闲时由承包者进行副业生产,生产队从中提取机器加工设备折旧费,其他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四)联户管理。联户购置机器,归联戶所有,井机联户使用,费用平摊,有利平分。
第三节用水管理
用水管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水的利用;二是计收水费,两者管好管坏,与能否发挥用水效益,有着很大关系。菏泽地区经过多年的实践,对用水管理已开始向规范化方向发展。一、用水管理。菏泽地区8处引黄灌区及重点扬水站灌区,都开展了计划用水、测水、量水和配水工作,用水计量,按方收费,灌区设有监测站,水量平衡站,计量供水站。由于实行了计划用水,灌溉用水量逐年减少,灌溉面积逐浙扩大,亩次毛用水量由100立方米减少到80立方米,灌水利用率达到66.7%,灌水周期也由原来的25天,缩短到15天。
井灌区的用水管理,除了计量用水,按方收费外,还大力进行土地平整,推广软管灌溉,小畦灌溉,地下管道灌溉,防渗灌溉,喷灌等节水节能新技术。虽然对用水管理,加强了措施,但终因土地不平,田间工程不配套,大量浪费水的现象,仍然存在。
二、计征水费。自建国以来,菏泽地区对用水都是无偿供应。1965年国务院曾有计收水费的批复,由于地方经济困难,未能全面推行。1979年为了实现“以工程养工程,以水养水”的目的,根据国务院(65)国水电字350号文件,批转水电部制定的《水利工程水费征收使用和管理试行办法》和山东省制定的《山东省水利工程水费、电费征收和使用管理规定》,结合菏泽地区情况,制定了《菏泽地区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和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并于1982年1月1日由菏泽行署行文下达执行。从此,全区用水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情况下,实行有偿供水。其水费征收具体办法为:
(一)农业用水采取按方计费,按供水计量点计算,每立方米水收费1分。社队自备机械从输水渠、沟提水灌溉每立扌米收费5厘。采用按亩计费者,旱田每亩每年收费2元到5元。自备机械从输水渠、沟提水灌溉,分别按上述标准减半征收水费。
(二)工业用水,按供水计量点计算,每消耗一立方米水收费5分;循环水每立方米收费2分;循环水污染程度超过部颁标准,污水不准循环“流入水利工程设施之中,否则由造成污染单位负责处理,并按消耗水量计收水费。
(三)国营、农、林、牧和鱼种场计收水费标准,按供水计量点计算用水,每立方米收费3分;按亩计收者,每亩每年收费15元;自备机械提水者,减半收费。水库养鱼用水不分管理单位自营或与社、秋联营,按产值的2%计收水费。
(四)引黄淤改用水按於厚30公分以上者,每亩收水费9元,淤厚10至30公分者减半,淤厚不足10公分的不收水费。淤改次年开始收,三年收齐。
机电排灌站按开机马力(千瓦)小时收费。机械扬水站每马力小时收费0.15元;电力排灌站每千瓦小时收费0.10元。
(五)通航河道征收河道养护管理费和船闸用水费。其标准河道养护管理费,按船货载重吨公里计算,每吨公里收费3厘,或航运营业额的6%计收;船舶过闸和船闸用水费,按水利节制闸供给水量计算,平均每立方米收费3厘,或按航运营业额的6%计收。
(六)引黄灌区以外远距离送水,以进入用水县境前的节制闸门为供水计量点,按其过水量的40%计算,每立方米收费2厘。
(七)水费计收使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水利工程属哪级管理,其水费由哪一级负责计收。农业用水每年分夏、秋两季计收,夏季收70%,秋季收30%,全年应收水费必须在当年十一月底以前全部计收完毕。
水费计收办法:工业、交通、航运、农场、林场、渔场等单位由工程管理单位直接计收,或按协议(合同)通过农业(人民)银行,采取托收承付方式办理结算。
扬水站灌区水费计收,在每次开机前,按预定开机时间,由灌区管理单位预收,灌溉结束按实际开机时间结算,多退少补。
农业水费一般收现金,为有利于工程管理和养护,亦可收一部分粮食。其计收标准,不分自流与提水灌溉,旱田每亩收粮食1斤,.水田每亩收粮食1斤半。社员和生产队在完成粮食征购任务的同时,将应交水利粮食按规定全部交给粮食部门,由粮食部门作价代存保管,价款转交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抵交水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按代存保管粮食指标的6%付给粮食部门管理费和1%的损耗费。水利管理单位所收粮食用于工程岁修养护用工的口粮补助,不能挪作他用。用粮时编造计划,报经同级政府批准后,到粮食部门购买,粮食部门保证供应。
在水费计收时,用水单位拖欠不交者经工程管理单位催交无效,停止对其供水,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用水单位自己负责。对擅自扒堵抢截水源者,按流失和耗用水量加倍计收水费。
(八)减免政策。农村生产单位因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生产受到重大损失,全额交纳水费确有困难者,经县人民政府批准进行减收免收或缓交水费。
(九)为加强用水管理,调动各级计收水费单位的积极性,实行计收水费以分级提戚的办法。引黄灌区所征收水费以5%交纳黄河部 H,10%交县水利局,5%交工程管理单位,35%交公社管理站。
工程管理单位直接收的工业水费,5%交黄河部门,20%交引黄灌区,75%交工程管理单位。
(十)水费的使用和管理。水费和多种经营收入,做为水利管理単位的自收自支资金,在国家预算外单独进行管理,可以连年结算缱续使用,但不能挪做水利以外的开支。
水费使用范围:用于工程管理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房屋修缮,一般购置和公务站,以及工程的岁修,维修养护,绿化,渠道衬砌,淸淤,建筑物和附属设备更新等方面。
第三章计划财务管理
水利计划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自上而下,建立计财机构,地区水利局设有计财科、县水利局设有计财股,基层水利管理所设计财组,各级组织分别配有计划、会计人员。并根据山东省水利厅有关计划财务管理规定,制定了《菏泽地区水利工程计划财务管理办法》和《菏泽地区小型农田水利补助经费使用管理规定》,以保证水利建设的顺利开展。
第一节水利计划
水利计划,包括水利基本建设计划,和水利事业费计划。水利基本建设计划是指水利基本建设固定资产方面的投资计划;水利事业费计划主要是指非固定资产方面的专项水利投资计划。包括:防汛岁修,小型农田水利,水土保持,勘测设计,科学研究,水利教育等。
一、计划编制
水利年度计划的编制程序,主要是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编制,首先由地区于前一年10月份以前,根据本区水利建设的发展情况,向省水利厅,提交兴建工程的建议计划,然后,由省水利厅根据水利部和省计委确定的投资方向、政策、指标,汇总各地市的建议计划,制定出全省的下年度水利建议计划,报经省计委审核后纳入全省年度计划,由省计委下达地区计划委员会执行。
二、工程项目标准划分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从60年代开始,是按照中央和省划分的大、中、小型,标准执行的。
1962年,执行国务院规定的水库库容在1亿立方米以上,灌区面积30万亩以上,其他防洪除涝工程投资额在800万元以上的工程,为大型工程的标准。
1970年山东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计划办公室规定的水库库容1亿立方米,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其他水利工程为大型;库容在1000万至1亿立方米的水库工程和投资在100万元至1000万元的其他水利工程,为中型;库容在1000万立方米以下,和投资在100万元以下的其他水利工程为小型的标准。
1977年,执行山东省水利局规定的水库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灌区灌溉面积30万亩以上,工程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者为大型;水库库容1000万立方米以上,灌区面积10万亩以上;工程投资额100万元以上为中型的标准。
1978年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财政部联合通知规定:执行的水库库容在1亿立方米以上,灌溉面积在50万亩以一上,其他水利工程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者,为大型的标准。
1979年执行的山东省革命委员会水利局规定的:水库库容在1亿垃方米以上为大型,1亿到1000万立方米为中型,1000至100万立方米为小型。防洪除涝工程:平原面积大于150万亩,山丘面积大于100万亩的为大型、平原面积150至30万亩,山丘面积100至30万亩的为中型,平原面积30至15万亩,山丘面积小于30万亩的为小型。灌溉工程:灌溉面积在50万亩以上为大型,灌溉面积50万亩至5.0万亩的为中型,灌溉面积5.0万亩至0.5万亩的为小型。机电排灌工程:装机容量大于1万千瓦的为大型,装机容量1万至1000千瓦的为中型,装机容量1000至500千瓦的为小型。水电站工程:装机容量25万千瓦以上的为大型,装机容量25至2.5万千瓦的为中型,装机容量2.5万至500千瓦的为小型的规定标准。
1981年至1984年执行水利部规定的:水库工程:库容大于1亿立方米的为大型,1000万立方米到1亿立方米的为中型,1000万立方米以下的为小型。水电站工程:总装机容量25万千瓦以上的为大型,2.5〜25万千瓦以上的为中型,2.5万千瓦以下的为小型。水闸工程:过闸流量大于1000秒立方米的为大型,1000至100秒立方米的为中型,100秒立方米以下的为小型。灌区工程:有效灌溉面积大于30万亩的为大型,10万亩以土的为中型,10万亩以下的为小型。机电排灌工程:总装机容量大于1万千瓦的为大型,1000千瓦以上的为中型,1000千瓦以下的为小型。河道治理工程: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为大型,800万元以上的为中型,8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的规定标准。
1985年执行山东省水利厅规定的:水库工程:库容在1亿立方米以上的为次型,1000万立方米以上的为中型。防洪除涝工程:平原面积大于150万亩,山丘面积大于100万亩为大型,30万亩以上的,为中型。灌溉工程:受益面积50万亩以上的为大型,5.0方亩以上的为中型。其他工程: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为大型,500万元以上的为中型的规定标准。第二节财铸管理与会、统工作
一、财会工作
建国后,1958年以前,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全部由中央水利部统管,水利事业经费,全部由省财政厅、水利厅统管。省、地、县层层 —直拨、直报决算。1959年后,除基本建设经费外,事业经费下放地 ,(市)、县管理。1975年后,所有经费,由省统管。1980年后,实行财政承包制,水利事业费除小型农田水利和防汛费的40%,由省地(市)水利部门掌握使用外,其余全部切块下放,形成了以块块为主,条条为辅的管理体制。
关于资金的类别,按其性质来分,有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和水利事业费资金两大部分。
(一)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
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内容有:财务计划,财务拨款,固定资产、资金和成本等工作。
水利基本建设计划,必须具有上级批准的工程设计任务书,及技术设计,方能列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项目,根据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和设计(概)预算,按照施工进度,分期拨款。其基本建设工程,大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管,所购置的设备、工具、仪器等固定资产工程完成后,一般转移另一工程继续使用。其工程资金的管理,由建设银行,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划款限额指标,然后按施工单位预算分期批款,工程竣工后,经过检查验收,达到设计标准后,发给合格证,并据以进行结算,做到工完帐清,基本建设经费,专款专用,不跨年度。1979年以后,推行财务包干制,自上而下层层包干,一包到底,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的办法。为降低工程成本,对国家投资的大中型水利工程,进行独立核算,一般工程以施工图预算所列单项工程为核算对象,利用成本核算资料,定期分析工程成本升降原因,和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改进办法,提高管理水平,降低工程成本。
二、水利事业费管理
从核算支出科目上分为两项,一是小型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补助费;二是水利事业费。小型农田水利费的使用,主要围绕发展农业生产,增强农业后劲,优先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配套挖潜,更新改造;水土保持费主要解决人畜吃水。水利事业费重点,用于抗旱、防汛、岁修,科学试验,勘测设计,工程管理单位的补贴以及水利机构费用等方面的开支。经费采取自上而下层层划拨指标,在管理上坚持群众自办为主,国家补助为辅的原则,由基层单位根据需要兴办工程。但由于检查验收不够及时,往往出现挪用资金的情况。1979年开始基建程序拨款,由主管部门编制计划,落实自筹资金,经上级批准实施,同时,施工单位要编报施工预算,按工程进度分期拨款,竣工后,组织检查验收。进行竣工结算,达到工完帐清,从而提高了农田水利资金的使用效果。
三、会计
全区水利系统的会计人员,按照管理的资金和执行的会计制度,设有基本建设经费会计,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其中并分小型农田水利经费会计,防汛岁修经费会计,工程管理经费会计,以及其他水.利事业经费会计等。四、统计
自建国以来,地区水利局一直未建立统计部门,其工作由办公室兼作,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各县水利局,也效仿地区,确定人员,专作统计工作,上下贯通,使水利统计工作不断地指导着水利建设的发展。
(一)建立统计报表制度
全区的水利统计工作,一向是执行国家统计局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定期报表统计制度,采用全面统计,分级汇总,自下而上层层上报的办法,统计报表制度共分四类。
第一、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定期统计报表制度。全区水利系统,.统一执行的是由国家统计局制发的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定期统计报表制度。
第二、水利综合定期统计报表制度,这是具有水利行业特点的年度统计报表制度。
第三、水利工程管理,水利渔业、水利综合经营,小水电等,水利专业统计报表制度。该表乃系由水利系统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水文站网等逐级填报。
第四、其他专亚性定期统计报表制度,这是由国家统计局和主管部委联合制发的,全国通用的报表,主要有劳动工资、物资、建筑施工,科学技术、教育、勘察设计六种,但多当年报,在我区水利系统报送程序上:是由基础填报单位,报送县(市)水利局,再由县(市)、地(市)、省三级水利局,厅业务主管部门逐级汇总,分别报同级政府统计局的专业统计部门和上一级水利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
(二)统计资料整编
菏泽地区除对年度统计资料,每年进行系统整理外,于1988年并整理编印了本地区的年报和历史统计资料。
第四章物资器材管理
水利工程的物资器材管理,随着水利事业的不断发展,物资器材的供应,也随着变化,50年代水利建设所需的物资,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订货。60年代开始,水利建设所需的水泥、木材、钢材三大主要材料,由国家纳入统配物资,实行指标控制,由物资部门负责供应。
第一节材料供应与消耗
水利物资分配,一般采用万元定额法,基本建设工程:根据设计预算,按万元定额分配下达;农田水利工程:根据农田水利事业费,由省计划委员会切块下达到各地(市)后,再由当地物资部门组织供应。抗旱打井所需材料,由省水利厅,根据投入经费负责分配供应,钢材、木材、水泥由省计划委员会切块到地(市),然后,由当地物资部门,组织供应。关于水利专用的机械设备方面,所需的材料,由省水利厅根据年度生产维修计划任务分配供应。自1985年,基本建设物资供应体制改革后,规定翌年水利基本建设“三材”,由省水利厅提报计划,山东省基建物资配套承包公司供应。自1949年至1985年全区水利系统供脸(消耗)“三材”及其他材料见表7—2。第二节仓储调运
为了做好物资的调拨工作,保证工程的顺利施工,地区水利局兴建了物资仓库,并配有仓库保管员,对入库的物资,按到货凭证清点后,过磅,分不同类型及规格,分别存放,定期盘点,妥善保管。
对水利工程所需钢材、水泥、木材和主要机电产品,采取统一购置,定向运输,由发货地点,直接运往施工工地,减少中转运输环节。
防汛物资供应,每年汛前向有防洪任务的河道两侧村庄进行临时分料,一旦因抢险使用后,及时结算。商业、供销部门,为防汛急需,在汛期储存一部分防汛专用物资,不准对外出售,一亘使用,按价付款。另外,地县水利部门和工程管理单位,还储存部分抢险长备料物,主要有木材、铅丝、麻袋、草袋等。物资财务实行分级管理,块块为主。1985年以前执行的是商业会计制度,以后即改为执行物资企业会计制度(仍属事业单位)。
第三节水利机械厂
1958年经菏泽专署批准,于八月底组建“菏泽专区水利建设指挥部水利安装队”,教导员魏明成、队长王芸生,下设机械、木工、石工、混凝土工等施工组织,共有工人250人,干部职工10人。1962年水利安装队撤销,成立10余人的水利机械维修小组。到1966年在原有设备基础上正式成立水利机械厂,隶属菏泽地区水利局领导,属事业单位,实行企业管理,共有工人90人,主要产品有250轴流泵,启闭机、5一4混流泵,以及打井工具的制造维修等,年产值40余万元。随着水利建设的发展,菏泽、定陶、成武、单县、鄄城、东明、梁山等县市,也先后建起了水利机械厂。其中梁山水利机械厂还生产了立式滚压制管机,并已通过国内专家技术鉴定,荣获立式滚压制管机之“内注水、滚轮”两项国家专利,1989年参加了山东省星火计划成果展交会和国际水利展览,荣获奖牌。该机设计先进,工艺独特,性能良好,操作简单,使用方便。可生产加工石硝、砂石、灰土、碳磴等原料,内径100到600mm的平口、企口等多种水泥管材,产品强度高,使用范围广,是理想的制管机械。产品已销往新疆、河北、河南、江苏、山东各地。其他县厂,无固定产品,多属加工预制、井具制造和维修等。以上各厂总计共有职工172人,平均年产值除个别厂较好外,多数厂产值只有3万到5万元左右,这些厂由于经营管理关系,时盈时亏很不稳定,有时还需国家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