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菏泽教育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1820020220001392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小学教育 |
分类号: | G62 |
页数: | 70 |
页码: | 51-120 |
摘要: | 学校管理及德育工作1986年以来,继续实行以前的学校管理体制,学校设校长一名,必要时设副校长。小学班数在5班以上的,设教导主任1人,在15班以上的,设副教导主任1人,协助校长办理教导和行政事宜。校长以下设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规模较小的学校不设校长,有的设教导主任,有的只任命一名教师负责教学工作。2005年元月,全市统一取消了乡镇教委,成立了中心学校,乡镇小学由中心学校管理。 市教育局坚持对学校管理工作的指导,制订了多种制度和意见,使学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同时加强了教学调研工作,推动了各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同时建立了学校管理检查制度,每年度对学校进行抽查,实行水平综合评估。 |
关键词: | 小学教育 初等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