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及其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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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地区财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122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及其他
分类号: D630.152
页数: 4
页码: 171-174
摘要: 社会集团购买力,就是社会集团公用消费品购买力。它是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用公款在市场上购买公用消费品的货币支付能力。它属于社会商品购买力的组成部分。1959年,本区开始实行“分配紧缩社会集团购买力估算任务”的管理办法。
关键词: 行政事业 社会集团

内容

社会集团购买力,就是社会集团公用消费品购买力。它是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用公款在市场上购买公用消费品的货币支付能力。它属于社会商品购买力的组成部分。1959年,本区开始实行“分配紧缩社会集团购买力估算任务”的管理办法。1960年,中共菏泽地委、专署分别下达专门文件,大力压缩各机关、学校、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公社的行政经费和各生产单位的生产管理费、商业部门的商品流转费、基建单位的行政管理费,压缩总指标为203.5万元。1961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本区采取以下管理措施:①从预算拨款中扣回一部分经费;②所有单位一律停止非生产性购置,企业单位自行核减支出;③严格开支标准;④紧缩了部分劳保福利支出;⑤加强成本管理;⑥实行计划管理、凭证供应;⑦清仓查库,挖掘潜力。1962年,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建立了“定点供应、定点购买"制度。1963年,国务院规定实行“核定限额,发给购物证,凭证按限额供应”的管理办法,但审批手续进行了适当简化。同时,还规定了从1962年起三年内不准购买的商品:沙发、地毯、钢丝床、自行车、摩托车、汽车、收音机、电唱机、照相机、录音机、扩音机、计算机、打字机、电影放映机、电冰箱、电风扇、桌椅床柜和绸缎呢绒等。196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继续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通知》,要求财政部门能不批的不批,能少批的少批,要求商业部门严格控制销售,凡不合规定的一律不要销售。1970年,中共中央在反对铺张浪费通知中强调,一切机关、部队、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一律停止添置非生产性设备,必要的要调剂解决。确需购置的,地方要经省批准。严禁用公款购买沙发、地毯、钢丝床、电冰箱等各种高级消费品。1971年,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为制止年终突击花钱,地区号召各县、各单位进行一次检查。1972年,商业部、财政部通知严格管理社会集团购买力,根据通知要求,本区对各单位的家俱余缺进行了调剂。在加强计划管理的基础上,严格控制各种非吿产性商品的销售和购买。1977年5月1日起,实行了计划管理、凭证供应,并定期公布使用情况的办法。1978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计委、财政部、商业部、供销合作总社制定的管理办法,具体措施是:计划管理、限额控制,凭证购买、定点供应,专用发票,专项审批,并规定社会集团购买专控商品为30种。1979年,国务院要求,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动用任何资金购买商品发给职工,"作为纪念品或奖品。1980年,全国“控办”修订了《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办法》,其基本点是:取消“购货本, 定点供应和专用发票”等措施,将原来由买、卖双方共同控制限额的方法,改为以花钱单位控制为主的方法,同时加强“专项审批”和“定额供应”工作。按照山东省规定,专项控制商品又增加到33种。1981年,省控办规定:报批小汽车要持分配的汽车供应证、调拨单和集团购买力审批单,按照中央、省统一规定,小汽车审批不再以“汽车生产供应证”作为依据。1983年,省控办明确规定:有关专用车辆的购置,仍需办理批准手续。
  1984年,山东省对原执行的管理办法进行了改革,要点是:① 取消社会集团购买力控制指标;②缩小专控商品范围,由原来的33种减少到14种,审批权限下放。本区根据这一精神,明确权限划分为:地区除转报省两项专控商品和担负审批地直单位12种专控商品外,不再审批县市申报的购物手续,由各县市对12种专控商品掌握审批。为了解决一些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市场上抢购高档消费品的问题,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迅猛增长的势头,国务院、省政府又下达了严格控制的紧急通知,又将原定的14种专项控制商品增加到17种,重新规定了审批权限:由地区行署审批的有13种,包括沙发、地毯、沙发床、空气调节器、录音机和多用机、照相机和放大机、大型或高级乐器、家具、呢绒及其制品、纯毛毯、彩色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
  公费医疗在解放初期,本区就曾实行过。根据1952年政务院指示,本区从下半年起,开始实行了公费医疗,并对专署、县、区三级及各级文化、教育、卫生、经济建设等事业单位,各种工作队和革命残废军人发给医药费。随后,政务院又发布了《国家工作人员公费医疗预防实施办法》,本区建立了公费医疗区域负责制,经费由卫生局(科)统一掌握使用,实行定点医疗、凭证就诊制度。1964年,针对一部分国家工作人员患有严重病症而又必须到外地治疗,由于路费给个人造成困难的情况,按上级规定,本区也对经批准的给予报销。同时规定,外出转诊必须有规定的医院证明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批准证明。由于管理不善,控制不严,公费医疗支出逐步上升,造成了浪费。针对这种情况,本区认真贯彻执行省卫生厅、财政厅1965年有关通知,组织各县赴安丘县学习,10月份在曹县召开了现场会,使全区的工作有了一定进展。1965年,省财政厅、卫生厅总结全省公费医疗情况时,对本区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文化大革命”中,各种规章制度遭到严重破坏,管理混乱,超支严重,浪费较大。尽管省、地也下达了一些办法、规定,始终未得以实施。根据1979年省革委财政局、卫生局的指示,本区公费医疔进行了全面检查整顿,并在单县引进安丘经验,定点培养。1980年10月,全区召开了第一次公费医疗管理经验交流会,重点推广了单县经验,收到了较好效果,人均开支由1979年的48.6元减为46.6元,第一次抑制了公费年年增高的势头。1980,1981两年全区节支70多万元,1982年后,由于放松了管理,全区除单县、曹县以外,其余八个县市和地直都连年超支,1982、1983两年累计超支达417.7万元。针对这种状况,地区于1984年10月召开了第二次公医疗管理经验交流会,重点推广了单县“一包、二定、三把关”和曹县“建立管理卡片”等经验,随后地区又在巨野,成武抓了两个试点,并将取得的经验向全区推广,取得了很好的效果,1985年人均支出比1984年人均减少1.5元,受到省财政厅的通报表扬。
  1984年,行政事业财务科建立,各项经费的管理逐步走向正轨,公医疗经费、行政经费、计划生育超生费、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等管理工作得到了加强,执行情况逐步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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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地区财政志

《菏泽地区财政志》

本志的结构层次根据"事以类从”、“事近相聚”的原则,把各个不同的具体事项分类排成章节,为避免层次过多,章节之下不再设目。共分10章41节,前后附有照片、编辑说明、前言、概述、大事记、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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