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工商税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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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地区财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120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工商税收管理
分类号: F810.42
页数: 6
页码: 64-69
摘要: 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颁发了工商业税、货物税暂行条例和细则,并明确指出了税收管理的重要性,指示各地税务机关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本区税务局及时作了布署,并根据税源分布的实际情况,分别对城市和农村的座商、行商、集市贸易各行各业,制定了不同的征收管理方法。
关键词: 工商税收 税收管理

内容

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颁发了工商业税、货物税暂行条例和细则,并明确指出了税收管理的重要性,指示各地税务机关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本区税务局及时作了布署,并根据税源分布的实际情况,分别对城市和农村的座商、行商、集市贸易各行各业,制定了不同的征收管理方法。对城镇,分街道、分地段由税务专管员定人定户明确专责管理;对农村,分片包干负责税户的一切纳税事项;对集市,划行分业指定专人管理;对行商,采取上市登记,座商监督行商,或扣押金办法进行征收管理。为正确贯彻执行税收政策,对农村农付产品到毗邻地区集市销售,由基层税务所填发自产自销证明,出售自产品免征临商税;对座商到外地销货,要填发座商外销证明,按本行业征税(本行业零售税3%,临商税按零售额10%)。为加强税收管理和照顾困难商贩及个体农民的实际情况,地区税务局于1985年1月下达了《关于集贸市场和个体业户税收管理中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对劳务性的贩运,鲜活商品、家禽幼畜、种苗等免征临商税。
  经常执行的工商税征收管理制度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税务登记制度
  税务登记制度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制度,为了维护税收法纪,保证合法经营,加强工商税收的管理,掌握税源,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对所有工商业经营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办理税务登记,接受征收单位的管理和监督,为征收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登记的主要事项:凡从事工业生产、交通运输、邮政电讯、建筑安装、商业经营、金融信托、进出口贸易、服务性行业以及其他有经营收入、收益依法应该纳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该在开业或发生应税行为时,按照税法规定,持批准开业的证明书或其他有关资料,在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开业或停业的税务登记,填写税务登记表。登记的内容主要有:纳税人姓名、经营性质、经营行业和项目、开业日期、从业人员和资金多少、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字号等。纳税单位或个人办理开业登记后,如发生变更企业名称,改变生产、经营范围以及迁移经营地址等事项,应当在变更后十五天内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持有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如有转业、合并、分设、联营的,则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停业的,应当向当地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停业原因,并报送有关终止业务活动或撤销机构等批准文件,在清理纳税事项完毕后,向原受理登记的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迁移地址的,除在当地税务机集注销登记外,应向迁往所在地的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税务登记。通过税务登记,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杜绝偷税漏税,促进发展生产,繁荣经济,活跃市场,供应民需。
  为做好税收管理工作,摸清税源,澄清户数,掌握工商业者的生产、经营变化,1950年开始对工商企业进行了注册登记工作。是年全区登记工商业25991户,其中工业6220户,商业19771户。分经济性质,国营无工业、国营商业41户,合作社无工业,合作商业30户,私营工业6220户,私营商业19591户,私营工商业占全区工商业户数的99.09%。工商业从业人员全区44564人,其中:工业12790人,商业31594人。分经济性质,国营商业540人,合作社商业1668人,私营工业12970人,私营商业29386人,私营工商业人员占全区企业人员的93%。全区工商业企业资金333.7万元,其中:工业企业资金75.9万元,商业企业资金257.8元。分经济性质、国营商业企业资金120万元,合作社商业资金50.2万元,国营合作社资金占全区工商业资金的66.02%。
  二、纳税鉴定制度
  纳税鉴定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会计制度,对企业纳税作出书面鉴定,是把税收政策法令贯彻到企业的具体形式,是征纳双方共同办税的直接法律依据。纳税鉴定是使企业熟悉税法,划清征免界限,防止错漏的较好办法,也有利于正确执行税收政策,使企业准确及时地计算交纳税款,组织收入,密切征纳关系。税务专管员要摸清纳税企业生产经营范围及项目、产品种类结构、原料来源、产品销售方式、结算方式等有关情况,然后对照税法,与企业办税人员共同作出书面鉴定,填写鉴定表。鉴定的内容有:属于纳税方面的主要有纳税人应纳的税收种类、征税范围或项目,适用的税目税率,计算依据、计算方法、纳税环节、纳税期限、交款方式等事项;属于制度方面,主要有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报送的报表资料和双方的联系制度等。纳税鉴定要求作到全面、准确、具体,纳税鉴定报请领导机关审批后,正式下达纳税企业,征纳双方共同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有税收政策、法令发生变化或纳税企业的经营情况有变化,税务机关应随时通知纳税企业,对纳税企业的纳税事项重新进行鉴定。本区对企业纳税鉴定工作,每年初进行,由专管员召开所管辖的工商企业会议,研究鉴定的内容和要求,逐户填报,由县税务局审查,地区税务局抽查,经审批后发至企业,税企双方共同执行。
  三、纳税辅导制度
  纳税辅导是税务机关在征收之前,帮助纳税单位和个人解决纳税方面存在问题的一项措施。税务人员在纳税辅导中,认真帮助企业审核应纳税额的计算,分清经营业务中的征免范围和计算的依据,纠正各种差错,核实应纳税额,督促按期交库,尽可能把错漏现象消灭在交库之前,做到税款交纳准确、及时、足额。纳税辅导的方法,荷泽地区采取重点辅导和集体辅导两种方式。重点辅导,一般是对税源大、生产经营项目多又比较复杂,适用税率多,而会计制度又不够健全,办税人员纳税业务不够熟悉,经常发生错漏等情况的企业进行个别重点辅导。辅导时税务专管员应有计划、有准备的深入到企业,针对企业在纳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辅导。集体辅导,把企业经营业务大体相同单位的办税人员定期集中,对纳税企业共同存在的问题,由专管员辅导有关纳税事项。纳税辅导的时间,全区多是在每月初征税前进行,由专管员对专管片所有纳税企业单位,根据平时了解的企业纳税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有计划地进行辅导,特别对财务管理不善、乱拉资金,占用税款、乱搞计划外基本建设、违犯财政纪律的单位,要全面细致地分门别类地进行辅导,对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的现象坚决制止,对偷税漏税、挪用税款的坚决纠正。四、纳税申报制度
  纳税申报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时,将规定应纳税期间发生的应纳税事项,向税务机关报告的一种法定手续,是税务机关办理征收业务、核实应纳税额、开具纳税凭证的基本依据。通过纳税申报,对纳税人纳税时进一步审核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计算是否正确、防止、纠正错漏税款和错算错交税款。
  申报方法;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依照经营业务项目,根据税法规定,按地区税务局统一印制的纳税申报表的要求、填报纳税申报。申报的内容主要有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各种税对不同的纳税人,规定了不同的申报要求和填票交款办法。其他税按不同的时间定期交纳,所得税按月季预交,年终汇算清交,都要由企业按规定申报。对申报纳税的单位大体分为三种情况:对会计制度健全的纳税单位,由纳税人按期向税务机关填报纳税申报表,并填票向金库交纳税款;对会计制度不健全的纳税单位,由纳税人按期向税务机关填报纳税申报表,由税务机关审核后填发交款书、限期纳税;对小型业户,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限期由纳税人直接纳税,不再办理纳税申报。本区对企业纳税申报,已形成一种制度,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按规定时间向税务局核定后确定税负交纳税款。交库办法,有三自纳税(自己结算,自己填票,自己交库)和定期定额两种。
  五、纳税检查制度
  纳税检查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进行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正确执行税收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分配关系,严肃纳税纪律,纠正错误,保证税收收入。对于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都有促进作用。
  地区税务局对全区性纳税检查,每年进行一至二次。检查的方法主要有:发动企业自查,有计划、有领导的组织企业互查,在企业自查和互查的基础上,由地区税务局组织抽调税务人员进行普查等。全区普查,一般把抽调的人员集中起来,首先在地区学习几天有关税收政策法令后,分组到各县,结合县、所税务专管员深入到企业进行税收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单据和账表,按顺序查对企业生产经营业务范围,使用税率,逐项应税品种计算检查。对税源大、问题较多、生产经营复杂的单位,组织力量再重点检查,从产、供、销、征、免范围等项进行审查,通过检查纠正差错,促使企业今后树立正确纳税观念,有利于企业经济核算和正确反映经济效益,有利于提高办税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征收管理水平。从实际检查情况看,由于税制经常改革、税目不断变更,税率增减变化,企业办税人员调动频繁,每次检查都发现很多问题,少交、多交、漏交税款的现象时有发生。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财政志

《菏泽地区财政志》

本志的结构层次根据"事以类从”、“事近相聚”的原则,把各个不同的具体事项分类排成章节,为避免层次过多,章节之下不再设目。共分10章41节,前后附有照片、编辑说明、前言、概述、大事记、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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