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其他债券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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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地区金融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116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其他债券
分类号: F812.5
页数: 3
页码: 125-127
摘要: 1987年,银行代理国家财政发行国家重点建设债券。1988年国家建设债券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各金融机构代理财政部发行和兑付,债券由城乡居民、基金会组织以及金融机构认购。1988年财政债券由财政部发行和还本付息,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所忧属机构办理。1986年开始发行金融债券,发行对象为城乡居民个人。企业向社会集资(包括企业内部集资)一般都采用股票、债券形式。
关键词: 菏泽地区 其他债券

内容

第三节其他债券
  一、国家重点建设债券
  1987年,银行代理国家财政发行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单位购买的由开户银行发给国家重点建设债券收据,可以记名,可以挂失,年息6%,4月1日开始发行,7月1日开始计息;个人购买的发给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面额分50元、100元两种,年息10.5%,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期限均为3年,到期后一次偿还本息,逾期不另计息。建设银行办理对个人的发行和还本付息事宜。全区发行国家重点建设债券384万元。
  二、1988年国家建设债券
  1988年国家建设债券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各金融机构代理财政部发行和兑付,债券由城乡居民、基金会组织以及金融机构认购。债券面额分100元、500元、1000元、10000元4种,期限为2年,对个人和单位实行统一利率,利率为年息9.5%,不计复利。从7月1日开始发行,到11月30日结束,利息从购买之日起计算。满2年时一次还本付息,逾期不另计息。债券不记名,不挂失,可转让、抵押。全区发行1390.55万元。
  三、1988年财政债券
  1988年财政债券由财政部发行和还本付息,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所忧属机构办理。发行对象是:各专业银在以及其他金融机构财。财政债券收据由债务方发给购买单位。规定:期限为5年的,利率为年息7.5%;期限为2年的,利率为年息8%;均计单利,从1988年7月15日开始计息,财政部分别于1990年7月下旬和1993年7月下旬一次还本付息。菏泽地区发行2308万元。
  四、金融债券
  1986年开始发行金融债券,发行对象为城乡居民个人。
  工商银行系统1986年发行金融债券500万元。1987年发行金融债券300万元;累进利率金融债券600万元;贴水金融债券160万元。198,8年发存累进利率金融债券500万元;贴水金融债券100万元,累进利率省重点建设债券647万元。1989年发行金融债券400万元。1990年发行金融债券400万元。
  农业银行系统1989年发行金融债券500万元。
  中国银行系统1988年发行金融债券200万元。
  建设银行系统1987年发行金融债券150万元。1988年发行累进利率金融债券140万元;贴水金融债券60万元。1989年发行金融债券400万元。1990年发行金融债券150万元。
  五、企业债券
  企业向社会集资(包括企业内部集资)一般都采用股票、债券形式。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发行和购买股票债券负责管理和审批,地区人民银行、审批权限为300万元,300万元以上者报省人民银行审批。各专业银行对发行和购买股票、债券的开户单位进行审核并负责具体管理工作,也可代理发行。代理发行按照专业银行业务分工分别办理。发行的期限,最多不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一个月。企业短期融资债券,经人民银行批准,可以自己发行,也可以委托专业银行代理发行。债券期限分6个月、9个月、12个月3种,其利率分别为6%。、6.6%。、7.2‰,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定期储蓄利率的40%。
  1986年,建设银行代地区印刷厂发行企业债券300万元。
  1990年,建设银行代茅庄煤矿发行企业债券400万元。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金融志

《菏泽地区金融志》

《菏泽地区金融志》共分11章、42节,15万余言。本着详今略古的精神,总括地记载了上迄1840年,下止1990年荷泽地区金融发展史。本区自清朝末期,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桎梏下,生产力极度低下,战乱频仍,扼制了金融业的发展。新中国建立后,在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金融事业得到迅速发展。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面实行金融体制改革,多种金融机构应运而生,从业队伍壮大,服务领域拓宽,传统和现代全新业务迅猛发展,有力的支持了地区商品经济的全面发展,本区的金融事业进入了昌盛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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