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外汇侨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菏泽地区金融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115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外汇侨汇
分类号: F830.92
页数: 3
页码: 108-110
摘要: 1980年12月,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对外汇实行国家集中管理、统一经营的方针。1982年后,菏泽地区的外汇业务由中国银行办理。长期以来,华侨、台胞和港澳同胞同国内亲人保持着通信、通汇关系,1958年全区就有华侨汇款66笔,计3254美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侨汇不断增加。
关键词: 外汇 侨汇

内容

第一节外汇侨汇
  一、外汇
  1980年12月,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对外汇实行国家集中管理、统一经营的方针。1982年后,菏泽地区的外汇业务由中国银行办理。1985年7月,国家外汇管理局菏泽分局开始对本区实施外汇管理权,负责办理外汇收支、留成和调剂。需要使用外汇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向外管局提出申请,经批准方能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是年10月,组织全区外汇大检查,初步纠正了多头批汇、管理分散、监督不严的问题。1985年底,全区有外汇留成的企业59户,额度262.92万美元。
  1989年,贯彻“加强和改善对外汇的宏观控制,积极鼓励和支持出口创汇,严格而有区别的控制进口用汇,加强对外汇和外债的管理,努力实现外汇收支平衡“的总方针。止年底,全区所辖138个外汇留成单位,有128个开立外汇留成帐户,额度结存为1040.47万美元,其中:贸易外汇留成119户,余额1037.61万美元;非贸易外汇留成4户,余额2.86万美元。全年先后有31个企事业单位使用外汇468.82万美元,比1985年增加用汇389.82万美元,为上年同期的4.93倍。
  1987年,共办理调汇79笔,支岀1488万美元,其中使用调剂外汇47笔,925万美元,占用汇额的62%。
  1988年,全区外汇共收入683万美元,比上年减少了384万美元,总支出378万美元,比上年减少了1109万美元。1989年,全区外汇收入为1436万美元,其中地方外汇留成收入514万美元,调剂收入753万美元;外汇支出1172万美元,较上年同期多支出794万美元。是年末,全区有外汇结余199万美元。
  1990年,强化了外汇、外债的管理,认真执行了国家外汇政策,积极采取多种措施,支持多出口、多创汇、用好汇,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是年,外汇收入1150万美元,其中留成外汇收入550万美元,现汇收入600万美元,外汇支出1081万美元,留成外汇结存209万美元,实现了外汇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
  二、侨汇
  1985年,全区有华侨4765人,分居在美国、日本、新加坡、菲律宾等28个国家和地区。侨属、侨眷约1500人,归侨30人,旅居台湾的、有3100人,在大陆的台属18300人。长期以来,华侨、台胞和港澳同胞同国内亲人保持着通信、通汇关系,1958年全区就有华侨汇款66笔,计3254美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侨汇不断增加。1979年汇款382笔,金额57772美元,至1985年达814笔,金额188814美元。1990年,侨汇余额达247647美元。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金融志

《菏泽地区金融志》

《菏泽地区金融志》共分11章、42节,15万余言。本着详今略古的精神,总括地记载了上迄1840年,下止1990年荷泽地区金融发展史。本区自清朝末期,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桎梏下,生产力极度低下,战乱频仍,扼制了金融业的发展。新中国建立后,在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金融事业得到迅速发展。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面实行金融体制改革,多种金融机构应运而生,从业队伍壮大,服务领域拓宽,传统和现代全新业务迅猛发展,有力的支持了地区商品经济的全面发展,本区的金融事业进入了昌盛时期。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