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流动资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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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地区金融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115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流动资金贷款
分类号: F231.3
页数: 29
页码: 57-86
摘要: 从1988年6月至1990年底,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累计发放流动资金贷款1602万元,为地方财政和企业主管部门办理委托贷款2065万元,金融租赁贷款1301万元,重点支持国营县属以上大集体和创汇乡镇企业的技术改造及商业网点设施,促进加快技术改造,增强企业后劲。如对定陶县陈集镇国华贸易公司先后5次发放租赁贷款1100万元,支持该公司发展生产,现己晋升为国家二级企业。
关键词: 流动资金 贷款

内容

第一节流动资金贷款
  一、工商业贷款
  清代乾隆二十一年《曹州府志》载;因交通不便,大贾远贩无由而至。至庆光年间(1796〜1850年),据《曹县乡土志》记载:黄河流经曹县城南二十里,船筏往来,商贾云集,生意兴隆。咸丰五年,因黄河北徒,水陆不通,商务零落。
  1917年,曹州府仍交通落后,商业不发达。境内钱庄无论是数量、规模或业务均很小,无法与其他地方相比。
  抗日战争前,菏泽城内有大小座商400余户,主要经营青猾皮、粮、棉、卷烟、榨油、酿酒等。私人工商业都是个人出资或集股经营,资金周转困难时,始向钱庄、银号商借,但需有殷实铺保。
  1935年,菏泽专区各县金融流通处对城市商户发放小本贷款。
  1938年,日本侵略军占领菏泽,私人工商业备受摧残,大部分钱庄、银号停业。
  1940年,鲁西银行为筹措抗日经费,对军工单位和公营商店进行了投资和贷款。止7月份,贷款6.45万元,支持一、二、三、四专署办起了19个小商店、小工厂。
  1942年8月,鲁西银行二分行及东明等县为实行减租减息,打击高利贷,向商户和农民发放了低息贷款。
  1945年11月1日,银行随行署进驻菏泽,开展了城市信贷业务。1946年1月,各县银行向城市、贫民发放小本低息贷款。二分行为解决郓城城市贫民困难,发放了100万元的贷款。4月份,菏泽银行贷款支持火柴、肥皂、卷烟;纺织等行业恢复生产。至9月份,瑞华银行菏泽分行开展存款、放款和仓库业务,贷款1935.6万元,经营商品6803万元。
  1947年,郓、巨、鄄、定、曹等县战争频仍,商业萧条,银行经营的仓库物资受到损失。为稳定市场,二专署指示取消妨碍工商业发展的一些规定,在贷款上多方给以便利,支持组织“北物南运”,支援解放战争。
  1948年,银行纠正片面追逐利润、盲目放款的作法,紧缩了贷款。下半年,各县相继解放,为贯彻稳定市场、稳定金融、发展生产的要求,及时发放了工商业贷款。年底,工矿放款58.15万元,商业放款81.42万元,合作放款6.09万元,出入口放款0.15万元。工商业放款情况如表。1949年,本区商品匮乏,物价暴涨,金融投机严重。冇署要求以恢复和发展生产为主要任务,在贷款上贯彻“先公后私”、“先工后商”的原则,优先扶植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工业、手工业生产和公营合作商业。年初菏泽城内与银行有往来关系的单位仅21家,其中公营企业单位6家,私营商户15家,内有烟厂11家。银行支持6家小烟厂拿出部分资金组建火柴厂;支持7家小烟厂合并为裕中烟厂,支持新建的机器油坊购买了油榨子;支持鲁兴公司、郓西商店收购牛皮、棉花植物油等运往济南、天津换回工业品。上半年城内工业及座商户增加到600余户,行商达200余户。银行对无力交纳供销合作社股金的城市居民发放贷款42088元,使172户、351人参加了供销合作社。是年银行试办折实贷款3150848元(旧币)。
  1950年政治形势已趋稳定,但经济形势还相当严竣。为平抑物价,稳定市场,贯彻了“三平”政策,对国家企事也单位实行了货币管理;按照公私兼顾和“两利”原则,与私营工商业户签订了业务合同,吸收其存款;对经营资金困难户加理抵押拔款和押汇业务,年底,国营贸易贷款比1949年增长8倍;大力支持了农产品和土产特品输出,郓、鄄、巨、菏等县均以大量贷款支持猾皮出口,定陶县扶植4个村400余户组成加工猾皮生产组。1952年,开展“三反”、“五反”运动,宣布任何人不准外出购物,业务合同中止。5月份以前;工商业贷款只收不贷,80%的工商业户关门停业,市场停滞。为恢复城市经济,下半年纠正了对私营工商业“左”的做法,重新订立了业务合同;优先提供贷款支持并降低利率;抵押品如系笨重或易损物可就地封存。经过采取“宽快”措施,推动了工商业联营和向民需工业发展。止8月底,全区工商业户达2354户, 比1949年增加80%。
  1953〜1956年,重点支持国营经济的发展壮大,发挥国营商业的领导作用。积极支持公私合营企业,促进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3年3月,国营商业除花纱布公司、酒业专卖处已建立贷款关系外,对其余公司也先后进行了核资,取消金库回笼制,与之建立信贷关系。银行积极支持国营商业企业进货,扩大储备,巩固批发阵地,制约部分私营企业的不正当经营。对私营工商业本着“发展、维持、淘汰”的要求,紧缩了贷款,扭转了“公退私进”的局面。9月份私营商业营业额由七月份占总额的25%下降到7.6%。是年下半年开始对国家粮油统购资金需要给予充分供应,对基层供销社代购业务实行了铺底资金办法。
  1954年,大力支持国营商业进货,发挥国营经济的主导作用,保证市场供应,进、销、存趋于合理,基本上杜绝了私商深购远销、投机牟利的问题。全区140处基层供销社均与银行建立了信贷关系,90%的基层供销社直接在营业所办理贷款。对粮食收购贷款实行“资金差额抵拨”办法;对棉花、油料收购贷款实行“甲乙户贷款办法”;对私营工商业;根据“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凡接受国营商业加工订货、产销平衡的给予贷款支持,对抽逃资金,盲目发展的给予贷款限制。
  1955年4月,推行《国营商业短期贷款办法》。6月,基层供销社信贷全部下放,改变了原来县社“总贷分用”的办法,由基层供销社直接贷款。是年,粮食实行“一条鞭”经营,贷款下放到基层收购点办理,下贷上划,不受计划限制。本年冬积极支持组织起来的私营工商业;对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放款,在原料有来源、产品有销路,充分发挥自有资金的前提下,也予积极支持,年底放款达38.5万元。
  1956年,随着国营商业机构下伸,银行办理了43个单位的信贷下放,合理组织运用资金支持国营工商业完成生产和商品流转计划。对私营工商业,凡接受改造过渡为公私合营企业或合作商店、合营商.店等形式者,均以“宽简”的精神,给予贷款支持,对不入社的农村商业户,则不予贷款,以促其改造;对手工生产合作社,凡修制农具和生活用品的积极支持,对土纺织、制作迷信品及金银首饰的行业不予支持。是年开始,对粮、棉、油实行合同预购,发放定金贷款。
  1957年,重点支持商业部门节约挖潜,充实库存,对超计划进货资金需要也给予支持,商业贷款比1952年增长8.6倍。7月份,本区出现了特大水灾,银行充分支持国营企业购进防汛和救灾物资。
  1958一1960年“大跃进”时期,贯彻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强调为生产、为政治、为群众服务的三大观点,支持大办钢铁、大办粮食,全面跃进,本区工业由小到大,社队工业从无到有,遍地开花。
  1958年,贯彻“以钢为纲,全面跃进”的方针,推行了“全民办信贷”的办法,企业自编自审信贷计划,自主使用,资金敞口供应,贷款急剧上升。是年,工业、商业贷款分别比1957年增长270%和227%。工商业不含理资金占用达7000万元,占流动资金总额的44%。对钢铁贷款,“需要多少就贷给多少,什么时候需要就什么时候供应,哪里需要就到哪里支持”,止11月底,累进发放钢铁、采煤贷款达1534万元,占工业贷款发放总额的38.6%。年底工业贷款3972万元,其中钢铁、采煤贷款1543万元,队办工业贷款7903万元,商业贷款19256万元。
  1959年,信贷体制下放,贷款更加失控,止4月冲旬,工商业贷款超过包干指标4592万元,有8个县987万元的进货款不能承付。
  1960年,继续支持大炼钢铁,建立了汪洽谕鉄基地和梁山轨铁厂,止年底冶金贷款达724万元,比年初增加26.6倍,占工业贷款的37.9%。因大搞技术革新,企业单位擅自购置设备,财务混乱,损失严重,亏损得不到弥补,工业贷款有三分之一没有物资保证,商业贷款中不合理资金占用达32.8%。1961年银行积极参与了企业的 “三清”工作。
  1962年,认真执行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落实“银行工作六条”决定,强调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不得在计划外增加贷款,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信贷资金分别管理的规定,制止了乱拉乱借资金用于基本建设和盲目扩大生产项目。全区开展企业清仓核资工作,清理收回38户关、停、并、转企业的贷款,核定33户企业的流动资金565.9万元,占总产值的33%,比省分配指标低134.1万元。促进企业处理有问题商品525万元;收回财政占用和赊销预付款何98万元,堵住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各种款项;12173万无;审查核销1961年前因体制变动、债务不清的商业贷款600569.33元。
  1963年,坚持“紧中有活,区别对待”的原则,严格信贷管理,继续开展“三清"工作,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年末,工商业流动资
  险贷款比1961年同期减少54.7%,工业贷款用于正常生产的比重由年初的27.4%上升到34.9%;商业供销贷款比上年减少43.94%,而有效商品库存由年初的41.2%上升到51.8%。
  1964年,贯彻“当年平衡,不增发货市”的信贷方针,把支农工作放在首位,支持工业、手工业调整计划,生产铁、木、竹农,具168万件,提水工具55万件;支持商业部门购进农药、化肥、农用机械等贷款2389万元,保证了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
  是年,本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银行发放救灾专项贷款1060万元,购进各种代食品10867万斤,收购估棉布1920万尺,支援灾区。
  1966〜1969年,“文化大革命”处于高潮时,全区停工停产,搞大批判。一些行之有效的信贷管理规章制度被说成“管、卡、压”,管理松驰,贷款直统上升,资金浪费严重。1969年,工商业流动资金贷款比1965年增长90%,全区36家国营企业除电力、酿酒外,其它行业的企业都未能完成生产计划,有25家企业亏损,共计277.1万元。
  1969年底,全区手工业厂、社374家,其中贷款单位220家,贷款433万元。由于自有资金不足,30%的单位流动资金全部占用贷款,固定资产和亏损挤占贷款122.9万元,占贷款额的28.4%。
  1971年,对1958年合作店组及小商贩贷款进行清理,报损1822户,金额110268.9元,占此项贷款的93.12%。核销己豁免的1961年以前社队和农村三项欠款(赊销预付定金)35789145元。
  1972年,贯彻执行总行《关于切实加强流动资金管理的通知》,强调“两口资金,分口管理”,贷款要按计划控制,加强了信贷管理工作。通过蹲点帮厂,参与生产,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共清出积压物资1235万元,处理520.5万元。止11973年9月底,国营工业实现产值894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8%;集体工业实现产值273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1%,实现利润17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5%;商业系统销售总额达5355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2%,实现利润180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6%,清理收回财政占用89.1万元,处理积压400.6万元。
  1974年5月贷款890万元解决企业拖欠问题。
  1975年,深入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贷款重点支持农业机械化,对计划内购进农用机械资金,充分供应。计划内工业贷款比上年增长58%,社办工业贷款比上年增长4.5%,.商业贷款比上年增长20.2%。
  1976年,强调转轨定向,支持农业机械他。针对社队农机不配套的实际情况,重点支持农机厂、水泵厂、化肥厂等支农工业企业的生产,对购销农机零配件的商业企业优先支持。
  1977年,根据“大干快上”、”发展工业的要求,帮促49个工业企业增加生产,支持51个企业单位扭亏增盈。全区社办企业696处,总产值达14785万元,比上年增加60%,实现利润1816万元,比上年增加50.5%。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银行信贷工作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方针,实行“区别对待,择优扶植”的原则,支持工商业增加产值,增加利税,提高经济效益。
  1979年,按照“以销定产、以銷定购、以销定贷”的原则,促进企业调整。全年发放工业贷款16012万元,贷款周转天数为225天比上年加快95天;发放商业贷款218045万元,贷款周转天数为49天,比上年加快12天。1980年,重点支持轻纺工业发展生产,增加适销对路产品,充实市场物资供应。年底,轻纺工业贷款余额6581万元,比上年增加932万元。轻纺工业总产值达3045万元,比上年增长26.2%,新增品种330种,有11种获省新产品奖。
  1981一1985年,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按照国民经济调整的方针,以提高信贷资金效益为核心,严格信贷管理,执行“以销定产”、“择优扶植”的原则,支持工商企业实行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发展。
  1981年,加强信贷管理,严格控制货币发行。银行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对全区543个工商企业进行分类排队,排出一类企业427个,三类企业43个。在此基础。上,银行按照“扶优限劣”的原则,实行“逐笔核贷”的贷款办法,对资金周转快、经济效益好的一类企业优先支持;对产品消耗高、质量差,长期亏损的三类企业,严格控制贷款,促其关、停、并、转;对已关、停、并、转的企业,停止贷款,协助处理财产。
  是年,为支持改革开放,搞活经济,扩大了贷款范围,恢复了对个体工商户贷款,年底贷款余额达693万元。
  1982年,,为解决企业流动资金占用多、周转慢、效益差的问题,对全区321个工商企业进行企业排队和产品排队,协助企业挖掘资金和物资潜力,共处理积压物资102万元,处理有问题商品1203万元。
  1983年,加强对工商金业流动资金的管理,实行了以流动资金周转计划为基础、核定企业流动资金占用额的贷款管理办法,改变了长期以来以核资金定额为基础的老办法,解决了“活生产、死定额”的矛盾,提高了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益。
  1984年,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帮助企业处理积压,搞活流通,发挥国营商业,主渠道作用。对跨行业经营、盲目采购、乱搞批发以及任意加价的不予贷款,对扩大农副产品收购范围,从严掌握。年底,工商业贷款余额达201991万元,比1983年增长36.9%。
  1985年,贯彻执行人民银行总行《关于1985年贷款规模的若于规定》。工商银行对工业企业依据产、供、、销经营情况,区别对待,年底工业贷款余额23718万元,比1984年同期增长15.3%,县以上国营及集体工业总产值8022万元,比上年增长、30.13%,销售增长31.45%,利润增长29.44%。是年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帮助企业清理不合理占用,挖掘资金潜力2.2亿元。
  1986一1990年“七五计划”期间,贯彻“宏观控制、微观搞活”的方针,坚持“有紧有松,紧中有活”的原则,注重经济效益,调整信贷结构,扶优限劣,重点支持骨干企业的发展,推动本区经济适度增长。
  1986年,对城市集体企业作全面调查分柝,根据实际情况,宽严结合掌握贷款,进行支持,扭转了集体企业连续五年滑坡的局面,利税、产值分别增长22%和24%。对新建扩建企业铺底资金不足的,给予周转贷款支持,使其按期投产。为解决流动资金不足,本年发放临时贷款108笔,累计发放金额55719万元。
  1987年,实行“控制与支持相结合,扶优与限劣相结合”,重点支持骨于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年末,正业总产值76282万元,比上年增长25.88%,销售收入86869万元,增长36.45%,实现税利13246万元,增长39.15%;国营商业纯销售80410万元,实现利润682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32%和0.12%。国管工业、商业流动资金周转分别比上年加速8.22%和3.05%。1988年,贯彻“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总方针,“控制总量,调整结构”,实行倾斜的信贷政策,保重点,压一般,扶优限劣,优化贷款投向,增加了社会有效供给。年末,工业流动资金贷款余额55888万元,全区县属以上工业总产值达86867万元,较上年增长13.88%,税利1804万元,较上年增加1.5倍;商业贷款余额21790、万元,实现商品零售额22亿元;全区挖出资金潜力2.1亿元,物资潜力1.1亿元,收回逾期呆滞放款0.75亿元;流动资金周转比上年加快24天。
  1989年,贯彻“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方针,按照按行业择优、企业择优、产品择优的要求,保证重点行业、企业、产品的资金需要。工商银行优先支持能源、交通、原材料等基础工业。年底,国营工业一类企业贷款增加8693万元,占贷款增加额的65.5%;二类企业贷款增加4583万元,占贷款增加额的34.5%;压缩三、四类企业贷款187万元;收回逾期、呆滞贷款12493万元。为解决企业相互拖欠的问题,适时发放启动贷款3000万元,清理拖欠4.1亿元。挖掘资金潜力2.7亿元,缓解了企业生产资金的供求矛盾。
  1990年,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力度。为实现提高经济效益的要求,首先,针对企业不合理占用多,资金周转慢、效益差的问题,全区开展挖掘资金潜力,扩大资金来源的工作,盘活了资金存量,促进了资金的良性循环。其次,优化贷款投向,促进产品结构调整。重点支持大中型骨干企业,增加贷款14161万元,占新增加贷款的72.8%。专业银行资金不足时,人民银行及时发放短期贷款,止年末累计发放短期贷款26.7亿元。各专业银行对三、四类企业采取蹲点帮促的措施,促其转化升级,是年工商银行帮促的14个三、四类企业,共增加贷款800万元,有9个企业扭亏为盈,4个企业减亏。
  年内全区召开五次大型清欠会,共清理拖欠13488万元,占年初排查数的87%;共承付货款1899万元,收回贷款1471万元,承付率达24.13%。全区清收非正常贷款3.5亿元,挖潜达1.8亿元。二、农村企业贷款
  地县农业银行恢复后,农村企业贷款业务范围逐渐扩大。地、县(市)农行设立企业信贷管理机构,调配了专职人员,加强了农村工商企业信贷管理,有力地支持了国营工商业和集体工商业的发展。
  1979年进入农副产品收购旺季,投放大量现金,而商品库存严重不足,据调查:货币流通量与商品可供量是1:1。为搞好市场调节:一、重点支持农村商业计划外采购商品,全区计划29亿元,投入市场。曹县供销社系统,外地采购商品约1000种,总值2163万元;二、重点支持农副产品收购,1981年支持收购棉花214万担,比1980年增加15万担,收购粮食17.451亿斤,超额完成15亿斤的包干任务;议购粮食2.48亿斤,收购芝麻776万斤,棉籽1467万斤;议购各种油料400多万斤,收购生猪42万头,菜羊4.6万只,家禽22万只;投放价款60271万元。
  1983年,为适应棉花收购量增加,贷款300万元支持供销企业增设140个收购站。全年发放中短期设备贷款1070万元,帮助37个棉花加工企业,完成80项挖潜革新政造,使棉花加工企业增加产值10594万元,新项目盈利55万元。
  1984年,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加强农村商品贷款管理,重点支持经济体制改革,疏通渠道,扩大购销业务。全年发放商业企业贷款28.63亿元,企业完成商品购进额87347万元,占计划的143.2%。其中:收购棉花362万担,计款71676万元。
  1985年,为贯彻控制信贷规模和货币投放的指示,对企业贷款,坚持自有资金的比例,商品流转贷款,控制上年底水平,并开展了贷款大检查和“三清一挖”工作。全区抽调几百名银信干部职工,重点检查农村商业贷款。支持供销企业购进适销对路商品,改变库存结构,该项贷款全年发放31077万元,较好地完成了商流计划,销售额为4.5亿元(生产资料1.9亿元,生活资料2.6亿元)。是年发放农副产品收购贷款182975万元,收购合同皮棉236万担,定购粮食98094万斤,议价收购粮食23500万斤,油料163万斤,生猪20万头,家禽90万只,鲜蛋3万担。
  1986年,重点支持农村商品流通。第一,发放农副产品采购贷款5亿元,收购皮棉222万担,定购粮食76854万斤,议购粮食45681万斤,油料3437万斤,生猪44万头。第二,支持农村供销系统扩大购销业务,搞好市场供应。全年购进6亿元,实现销货额9.8亿元,实现利税2282万元,比上年增加9.7%;协助企业处理有问题商品价值1487万元,清理有问题资金6295万元。
  1987年,贯彻收紧信贷和“紧中有活,区别对待”的政策,深入开、展“双增双节”运动。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和畜牧产品加工业两个主要产业。农产品加工贷款355万元,实现产值9400万元,利润180万元。对全区十二家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4466万元,完成产值7085万元,销货收入6840万元,盈利567万元。发放商品流转贷款49975万元,购进化肥49万吨,农药287万公斤,农用地膜1120吨,机柴油30082吨,各种农具34万台(件),良种1637万斤,促进农业丰收。发放农副产品采购贷款126263万元。对704家农村商业企业的商品库存结构、资金使用情况、内部潜力,逐个进行排查和清理。
  1988年,按照“积极支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提高效益”的方针共发放各项贷款271925万元。其中:农副产品收购贷款236886万元,较上年增加13%;企业完成销货额251029万元,实现利润4618万元。食品系统扭亏转盈,实现利润245.1万元。
  1989〜1990年,根据“保证重点,压缩一般,适时调节,提高效益”的部署,强化信贷资金管理,盘活资金存量,因地制宜支持农村工商业的发展。1989年发放工业贷款20788万元,农采贷款166808万元,商品流转贷款51484万元;农村工商企业销货额达25亿元,实现利润3500万元。
  1990年,农村工商企业信贷突击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1)对农村工商企业进行等级管理。积级支持一级企业,控制二级企业,限制和压缩三级及等外企业的贷款。(2)积极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3)重点支持农资专营,在向农业倾斜政策指导下,实行信贷专营商品的倾斜,促进改革农业生产资料贷款专户管理,做到专款专用。(4)加强信贷基础工作。规定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专项管理及审批程序。(5)发放贷款,并办理契约、抵押和协仪等。是年,发放国营工业贷款3493万元,新增产值达5762万元,利润549万元;发放商业贷款248258万元,完成购进额393375万元,比上年增加31.8%,销货额为303970万元。三、建筑业贷款
  流动资金是供应建筑业进行材料储备、施工生产和结算工程价款等环节中流动使用的资金。随着建筑业不断发展,本区国营和集体施工企业流动资金的管理也不断发展变化,由预收建设单位备料款、发放短期贷款,发展到国营施工定额流动资金由财政拨款,又进一步全部改为银行贷款。
  1952年,交通银行菏泽办事处开始办理短期贷款。是年10月,交行总管理处下达了《交通银行短期贷款临时试行办法》。贷款原则是:贷款用途必须限于购置器材。贷款条件是:包工公司本身必须有一定自有资金,无资金者不贷,并根据拨款办法,合乎预付款30%的规定者,否则不予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全年出包工程总值的15%;利率原则上要低于当地人民银行一般工业放款利率。
  1953年,交通银行对短期贷款的会计处理手续、利息计算等问题重新做了具体规定。其中明确规定凡在人民银行开立结算户的国营施工企业;于1953年8月1日起移转交行办理。
  1954年9月9日,政务院第二百二十四次政务会议通过的“关于设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的决定”中指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应根据国家批准的信贷计划,对国营及地方国营包工企业办理短期放款和职工住宅贷款。
  1956年,加强短期放款管理,规定超定额储备放款,必须是超过定额储备的材料、结构物和购件,要有充分的物资保证。施工季节性放款,必须在下季末分次还清。放款利率为月息2‰,逾期增加10%。1965年,为适应施工管理体制改革,简化财务拨款手续,确定对国营建安企业一律取消预付办法,所属材料储备资金,实行大流动资金办法。是年流动资金周转由154天缩短为48.8天。
  1972年,根据省建委、财金局的通知:统一核定国营建筑公司流动资金定额为当年工作量的12%。菏泽建筑公司当年工作量为320万元,流动资金定额为38.40万元。
  1980年4月,根据省建安企业核资会议要求,建行会同建委开展了核定流动资金工作。首先抓了国营建筑公司的核资,’然后,对本区12个县以上集体施工企业的自有流动资金额度,进行了统一核定。1980年核定自有流动资金占工作量的10.09%,周转天数36.33天,集体施工企业尚缺自有流动资金149.51万元,用贷款予以解决。
  是年建设银行开始办理土地开发商品房贷款业务。建工系统国营施工企业定额流动资金实行有偿占用。
  1982年,建设银行开始在菏泽县试办土地开发、商品房贷款。当年办理了菏泽仪表厂、制药厂等五个住宅项目,共发放贷款56万元,当年收回全部贷款。从发放效果看,不仅解决了部分职工的住房问题,同时也节约了建设资金。
  1985年,进一步扩大商品房贷款,由1981年的30万元,发展为442万元,共完成投资500万元,建成商品房300套,18000平方米。
  1986年,地区建行在试办商品房贷款的基础上,又扩大了贷款业务,全区经办商品房贷款574万元,比1985年增加了78%,本年发放560万元,完成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提供住宅30套。
  是年试办了金融租赁,促进流动资金管理改革。根据省行建经工作会议精神,制订了关于办理金融租赁业务的办法。发放金融租赁贷款96万元,购置了塔式起重机、搅拌机等28台件,解决了施工企业急需施工机械的矛盾提高了机械化施工的程度;节约了人力,加快了施工进度,提高了工程质量。梁山县建筑公司用金融租赁贷款购置了塔式起重机、混凝土搅拌机、钢筋加工设备,通过对一个施工项目的实践,机械台班利用率达90%,节省人工20%,工期缩短30%。
  1987年,建筑业流动资金,仍然实行划分范围、分级管理的办法,对建筑企业和基建材料供销企业流动凉金贷款,拿一部分切补给各县(市)行管理;土地开发商品房和金融租赁贷款全部由地区建行掌握发放。年底共发放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2713万元,收回2063万元。平均一年周转1.3次,比上年多转0.1次,年末余额2489万元,完成了省行计划。
  是年,把商品房开发作为建经工作的重点,商品房业务有了进一步发展,全区10个县(市)支行有四个行独立经营,两个行与建委联营。地区建行独立经营的竣工商品房面积4.5万平方米,占全区整个竣工商品房面积的64%,占自1984年开办此项业务以来竣工面积6.72万平方米的67%,发放商品房贷款672万元,比上年增长92%,年末余额874万元,比上年增长53%,竣工面积39453平方米,已销售商品房面积38953平方米,提供住宅353套,收入514万元,实现盈利5.5万元。
  1988年,建行把大力开拓发展房地产业务作为建经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解放思想,大胆改革,房产开发经营业务打开了新的局面。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由1987年的4个增加到13个(其中建行独资9个,联营4个)。全年对房产公司贷款1683万元,开发工作量达6300万元,建筑面积18.5万平方米,完成投资额3900万元,竣工面积5.4万平方米。预收定金2100万元,提供住宅460套,有力的支持了城市建设。四、外贸贷款
  1952年前,外贸贷款在供销社商业贷款内,自1953年起另立科目。1962年全区外贸贷款余额153万元,其中:菏泽县147万元、东明县6万元,主要支持青猾皮出口。由于放松外贸信贷管理,企业盲目收购,部分产品质次价高,不符合出口标准,造成大量积压。中央下达加强“银行工作六条”后,为保证外贸收购任务的完成,合理使用资金,银行协助收购部门清查仓库,处理积压商品,1965年底贷款余额压缩到47万元。
  “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外贸资金敞口供应,不讲效益,造成库存积压。1976年10月以后,执行中央“适当紧缩贷款,加强信贷管理,控制货币投放”的指示,对外贸物资进行分类排队,处理有问题商品,挖掘物资潜力,资金效益明显提高。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信贷工作进入一个新阶段。对外贸信贷资金实行定额供应,分类管理。对有问题商品进行清查,把积压物资贷款转入专户管理,并协助企业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改善经营。1982年,按照加强流动资金管理的要求,重新核定了企业的贷款定额,对超定额贷款实行逐笔核贷,限期收回。为适应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要求,扩大了贷款范围,增加了贷款种类。人民币贷款除办理外贸贷款外,增加了外事企业贷款和出口商品中短期贷款。
  1985年1月,对外贸企业由“存贷合一”改为“存贷分户”。开展了信贷资金大检查,把外事企业列为检查的重点,对存在的问题区别情况提出纠正意见。年内为解决出口产品生产企业流动资金不足,试办了出口打包贷款、’外贸联营股本贷款和农副产品收购定金贷款,对全区发展外向型经济起到了较大作用。
  1986年,外贸贷款余额达到5257万元,比上年增加1498万元,其中:进出口企业贷款为3907万元,占流动资金贷款的76.7%。
  随着全区外向型经济的迅速发展,外贸出口资金需求增加。在“紧中有话”的信贷方针指导下,协助企业搞好内部挖潜,积极筹集资金,满足外贸收购的合理资金需要。1987年底各项外贸贷款余额达6638万元,较年初增加1381万元,其中:外贸外事企业贷款增加1256万元。
  1988年,经过调整信贷结构,重点支持出口加工产品,是年对出口生产企业贷款增加2317万元,使其增加产值9500万元,实现利税895万元,创汇1264万美元。
  为进一步促进外贸事业的持续稳定发展,积极协助企业清理拖欠贷款,帮助清资挖潜,坚持“控制总量,调整结构”收紧信贷的方针,严格控制了信贷规模。1989年贷款仍有增加,年底贷款余额达到13247万元,较年初增加2270万元。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为12365万元,纯增2000万元。
  1990年,对进出口企业和出口产品生产企业,以省行提出的“择优限劣商品目录”中的优先贷款商品为重点,依照总行提出的“谁岀口,谁效益好就支持谁”的信贷方针,重点支持了外贸企业、出口商品生产企业的合理流动资金需要,并对他们实行优惠贷款利率。对与出口无关的企业则停止资金供应,或根据情况,实行高息贷款,限制其发展。对企业分类考核,优先支持一类,适当支持二类,压缩三类企业贷款。据此精神,对在省行下达计划内的畅销低亏盈利的产品生产和收购进行积极支持。是年共发放外贸贷款17775万元,年末余额为17892万元。五、信托贷款
  1981年,为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拾遗补缺,地区人民银行所属的信托公司和信托部共发放信托贷款34万元,代省交通厅发放5笔委托汽车贷款共106万元。
  1982年建设银行所属的信托公司发放信托贷款302万元,支持46个项目,新增产值273.44万元,增加利润58.83万元,税金18.71万元。
  1984年人民银行办理信托贷款1049万元;农业银行经办信托贷款年底余额为295万元;建设银行发號信托贷款40万元,支持地区棉麻中转库建设和铁路专线完成尾工,当年收回全部贷款。菏泽市建行向地区罐头厂贷款18.2万元,使该厂生产能力翻了一番。
  1984年10月,地区人民银行经办的信托业务划归工商银行菏泽地区中心支行。是年建行信托业务纳入综合信贷计划管理,年末贷款余额,996万元。1981〜1985年建设银行共发放信托贷款2877.5万元,贷款竣工项目实现产值2541.73万元,利润204.2万元,稅金65.4万元。
  1986年工商银行共办理租赁项目37个产发放租赁贷款279万元,实现产值1116万元,新增利税457万元。是年10月份,工商银行对全区568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进行了稽核,全部逾期。发现是年3月份以前在623个信托贷款项目中,有127个系个人担保,35个无担保;止6月份巨野县信托部风险贷款达20.7万元,占流动资金贷款的43.1%。
  是年地区建设银行信托投资部办理贷款400多万元。
  1987年,工商银行系统围绕总行“巩固基础,开拓业务,促进业务发展”的要求,共审批26个项目,贷款314万元,承办省委托项目4个,贷款395万元。1988年,止11月底,地区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发放贷款2467万元,委托贷款1381万元。建设银行全年累计发放信托贷款7700万元,年底余额为7200万元。
  1989年,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清理收回贷款300万元。
  从1988年6月至1990年底,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累计发放流动资金贷款1602万元,为地方财政和企业主管部门办理委托贷款2065万元,金融租赁贷款1301万元,重点支持国营县属以上大集体和创汇乡镇企业的技术改造及商业网点设施,促进加快技术改造,增强企业后劲。如对定陶县陈集镇国华贸易公司先后5次发放租赁贷款1100万元,支持该公司发展生产,现己晋升为国家二级企业。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金融志

《菏泽地区金融志》

《菏泽地区金融志》共分11章、42节,15万余言。本着详今略古的精神,总括地记载了上迄1840年,下止1990年荷泽地区金融发展史。本区自清朝末期,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桎梏下,生产力极度低下,战乱频仍,扼制了金融业的发展。新中国建立后,在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金融事业得到迅速发展。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面实行金融体制改革,多种金融机构应运而生,从业队伍壮大,服务领域拓宽,传统和现代全新业务迅猛发展,有力的支持了地区商品经济的全面发展,本区的金融事业进入了昌盛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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