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经营方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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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地区医药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109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经营方式
分类号: K826.252
页数: 7
页码: 123-129
摘要: 私营药店(铺)的经营方式,习惯称传统经营方式,是随其范围而定、一是以批发为主、批零兼营,二是专营零售,三是以医带售。多为行家里手所经营,一般是前店后厂,加工饮片和膏、丹、丸、散,聘有坐堂医生,以货真价实,炮炙得法和优质服务来提高声誉,增强竞争能力。
关键词: 医药商业 经营方式

内容

一、私营经营方式:
  私营药店(铺)的经营方式,习惯称传统经营方式,是随其范围而定、一是以批发为主、批零兼营,二是专营零售,三是以医带售。
  批发为主,批零兼营的药店(铺)约占12%,他们资金雄厚,信息灵通,渠道畅通,多聚于城内,经营较早的曹县仁和堂(1786)菏泽县济元堂(1875)、单县怀济堂(1896)等店铺,其经营之道是:从产地进货,设有外水专司采购,长住河南禹州,河北祈州,安微亳州等中药集散地,进货价优惠;掌握信息、据市场变化,购紧俏药材,从中转手,牟取暴利;对中小店铺购货多采用赊销,分期收款,加利三分;下乡送货,抽部分店员,拉车带货,上门推销,以包揽顾主。
  以零售为主的药店,约占22%。多为行家里手所经营,一般是前店后厂,加工饮片和膏、丹、丸、散,聘有坐堂医生,以货真价实,炮炙得法和优质服务来提高声誉,增强竞争能力。
  以医带售的小药店,多为小本经营,分布于乡村集镇,有的用一技之长或祖传秘方为群众治病,以谋取微利。
  私营店铺对柜台营业十分讲究,遵循“经营信为本,买卖礼在先”,"和气生财”的信条。注重橱窗宣传,一般店铺多悬有“川广云贵地道药材”,“雷公炮炙”,“虎守杏林”,“济世活人”等牌匾,药橱上写有“童叟无欺,货真价实”“但愿世间人无病,那怕架上药生尘”的对联。店堂内外整洁卫生。服务态度和蔼,对顾客是笑脸相迎,来有迎声,去有送语,热情接待。对大宗买主,递烟献茶,招待食宿,待如上宾。认真审方,仔细抓药,接方后先看有无畏反,抓药按味各包注名,为免出差错,经复核无误后,再交付顾客,对先煎后下药物,交待清楚,并为配药引。营业时间是天明开门,掌灯后上门,夜间随叫随开。
  二、国营经营方式:
  建国后的经营方式,吸取好的传统经营方式,开创了新的经营方式。从1949年至1955年期间,地区医药总社、医药支公司、菏泽药材批发站,按照党对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政策,对私营药商主要从品种上加以适当限制,国营公司以资金多,品种全,价格合理,优质服务,逐步占领了医药批发的主导地位。
  1955年至1956年,各县普遍建立了医药公司(经营组)与中新药经理部,对私营医药业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城市私营医药店铺的人员,部分变为国家医药商业的职工,医药业形成独家经营的局面。为做好供应,解决广大农村缺医少药状况,深入基层.供销社和基层医疗单位帮助开展业务,加强联系,汇货,送货上门,协助培训农村卫生员,装配保健箱6300个,销售额逐年增长,这种好的经营方式不断增加内容,完善提高,並从生产入手,购销并举。医药经营单位不但抓销售,而且抓生产收购,利用当地资源扩大地产药材收购,为主要经营方式之一。1956年,收购额62万元,1966年收购额301万元,较1956年增长4.8倍,交站差率为12%,即获毛利36万元。
  1966年至1976年“文革”期间,规章制度受到冲击废止,多年总结积累的,行之有效的经营方式受到批判,代之而来的是官商作风滋长,不坚守岗位,无政府主义现象时有发生,这种不正常状况,持续10年之久,工作效率低,服务质量差。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深入揭批“四人帮” 的基础上,行之有效的供应方法得到恢复,采用定期召开供应会、.展销会,领导走访、定期联系、汇单、送货等方式,沟通情况,主动了解分析市场变化需求,医知药情,药知医用,密切了医药关系。
  1982年,在改革、开放、搞活的新形势下,改变了单纯按行政区划分配调拨。省外、省内药厂及批发单位,直接到菏泽地区三级批发单位和医疗单位,采取价格浮动,赊销代销的方法直接推销。区内私人与卫生医疗单位搞批发的也相继发生。菏泽二级批发单位为适应多渠道、少环节、搞活市场这一新形势,恢复、健全、发展了过去行之有效的经验,采用请进来,派出去的方法,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供货会,实行合同制,公开库存,任意选购,紧缺商品合理分配,主动及时到医疗单位征求意见、访问、推销、送货上门。同时,注意市场信息,加强采购力量,及时组织货源,以品种齐全,保证质量,价格合理和优质服务,对部分品种价格实行向下浮动,取得医疗单位和顾客的信誉。全区中、西药器械纯销售金额连续几年仍有较大幅度的增长,1985年比1980年增长47.6%,居批发主渠道地位。
  三、零售:
  1950年,菏泽地区医药总社建有中西药两个零售门市部,时有人员六人,设中医坐堂医生一人,1950年至1953年,中药每月配方6000付左右。1955年,菏泽县城有私营药业门市部36家,其中中药业28家,有的钻国营公司某些品种缺少的空子,抬高药价,以次顶好,以假充真,坑害群众。零售门市部以优质服务,药品真实,价格合理,并依靠党对私营药业进行改造的政策,与不法药商展开了斗争,打击了投机药两的不法行为,取缔了在市场流行的伪劣药品,稳定了市场药价。
  1956年一一1961年各县先后建立了国营中西药零售部17个,经营中西药、成药和部分器械。结台各店竹具体情况,增设坐堂医生,添置流动售药车,开展夜间售药和送药到工厂、机关、田间等方式扩大零售。
  1985年,全区10个县(市)城内零售门市部有20处,经营组兼营零售门市部的14处。1957年菏泽等九个县医药零售额122.3万元,1965年由于西药大幅度降价等原因,全区零售额降至34.3万元,1969年47.3万元。1979年总结推广了鄄城县药材第一零售部,坚持“八代”(即代注射、代煎药、代收购小品种、代卖五香面、代包扎、代卖药引子、代加工丸散、代送药)和“一挑、二拣、三过罗”,“四注意”(即注意火候的大小;注意时间的长短;注意辅料的比例;注意不同季节的炮制方法,十不装斗(即该炒的不炒不装斗;该炮的不炮不装斗;该煅的不煅不装斗;该炙的不炙不装斗;该炒炭的不炒炭不装斗;该切
  片的不切片不装斗;该过罗的不过罗不装斗;虫蛀前咬的不装斗;霉烂变质的不装斗;伪劣的不装斗)的优质服务经验,相继涌现了郓城县药材第二零售部,成武县药材零售部等先进单位。1984年又推广了东明县三春集,东明集两个经营组兼营零售业务的经验,使全区零售额逐年增长。1976年,119-7万元,1980年214.7万元,比1976年增长79%,1985年339.9万元,比1980年增长58%,占纯销售的7.6%。1985年菏泽地区城乡零售门市部统计表
  注:经营组兼营零售(指设零信柜台)的包括在内。部分年度全区零售额统计表
  单位:万元
  注;1970-1974年因改为定额税金,归:为地商业局管辖,缺此间的资
  料。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医药志

《菏泽地区医药志》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实事求是的记述荷泽地区医药事业发展的历史和现状,力求能服务当代,惠及后世。本志上限起于1368年(明洪武元年),下止于1985年底,个 别资料适当上溯或下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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