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山东省荷泽中心药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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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地区医药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104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山东省荷泽中心药材公司
分类号: R197.652
页数: 2
页码: 28-29
摘要: 1958年3月,荷泽地区商业局民用器材科医药部分与中国药材公司山东省荷泽批发站合并,成立山东省荷泽中心药材公司。1959年1月,合并到济宁中心药材公司,1959年6月恢复山东省荷泽中心药材公司。
关键词: 山东省 药材公司

内容

1958年3月,荷泽地区商业局民用器材科医药部分与中国药材公司山东省荷泽批发站合并,成立山东省荷泽中心药材公司。1959年1月,合并到济宁中心药材公司,1959年6月恢复山东省荷泽中心药材公司。各县医药、药材公司也相继合并。归中心公司领导,内部设置有人秘科,物价科、储运科、业务科、计划科、生产科、财务科。于1960年4月,兼二级批发业务,1963年撤销二级批发,业务供应归济宁药材站。中心公司负责各县公司的行政业务领导。经理陶敬斋、副经理赵心悦、赵培善、陈克钊、周长庚,隶属地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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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地区医药志

《菏泽地区医药志》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实事求是的记述荷泽地区医药事业发展的历史和现状,力求能服务当代,惠及后世。本志上限起于1368年(明洪武元年),下止于1985年底,个 别资料适当上溯或下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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