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菏泽地区粮食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1820020220000901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储藏 |
分类号: | TS973.2 |
页数: | 23 |
页码: | 245-267 |
摘要: |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征收的公粮主要委托农民代存。一九四五年秋征收的公粮实行分户囤存.一九四六年实行借用民房整仓散存,储存时,条件较好的房屋,在房底铺一层一尺厚的麦糠后再铺一层席子,入满粮后,上面用麦糠压盖,存粮高度一般在两米左右。对条件较差、地势较低、房内较潮湿的房子,除底层加厚麦糠外,在墻壁四周附贴席子和麦糠。一九四八年,由于形势不稳定,冀鲁豫二专署人民群众实行埋藏,由代存户选择地点挖洞,洞挖好后先用火烧一烧,在洞底洞壁周围填上麦糠,铺上席子,装好粮食后再压盖麦糠,用土埋好,并进行伪装,严防敌人的破坏。郓北县的经验是;以挖园坑深七、八尺,上口小,每坑存粮不超过1000斤为宜,埋后用土填实、砸的越坚固越好。 一九四九年,除继续利用公民房散存外,并建草园仓和露天垛存。一九五二年为节省麻袋,垛存时用包打墙,中间散存。一九五六年,粮食大丰收,采用了几种形式的露天存粮,除垛存外,一种是用摺子存粮,一种是用双层席囤存粮,都用谷草苫子苫顶。一九五七年仓房推行铺沙垫坯。一九六 O年将席囤仓、草圆仓全部淘汰。 |
关键词: | 储藏方式 储藏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