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农业合作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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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地区农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0745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农业合作化
分类号: F321.2
页数: 2
页码: 58-59
摘要: 经过土地改革运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把地主、富农多余的士地没收过来,分给广大农民群众。农民群众分得了土地,如鱼得水,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由于农民们勤奋劳动和精耕细作,农业生产开始发展,农民生活也逐步改善。为了适应农业生产之。需要,广大农民又逐渐走上了农业合作化的道路。
关键词: 菏泽 农业合作化

内容

经过土地改革运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把地主、富农多余的士地没收过来,分给广大农民群众。农民群众分得了土地,如鱼得水,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由于农民们勤奋劳动和精耕细作,农业生产开始发展,农民生活也逐步改善。为了适应农业生产之。需要,广大农民又逐渐走上了农业合作化的道路。
  第一节互助组
  1950-1953年,这个时期我区广大农村组织了农业生产互助组.当时互助组的形式一般有三种:即常年的、季节的和临时的.不管是哪种形式的互助组都是本着"自愿互利、等价交换"的原则,由几户或十几户农民自愿组成。收益分配,因为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均为私有,资金自筹、牲畜搭犋、换工找补,所以全部收入归原主。到1953年,全区各种不同形式的生产互助组已发展到64,897个,入组农户370,059户,占总农户的31.8%.因为互助组可以互相帮工,牲畜、劳力可以互相顶工,调剂有无,解决了农业生产中的一些实际问题,所以有效地促进了生产的发展,据统计,互助组的农业产量比没参加互助组的单干户一般增产10%左右,初步显示了互助合作的优越性。
  第二节初级社
  根据中共中央的部署,自1953年春季开始我区在大办农业生产互助组的同时,开始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初级社).到1955年全区初级社达到9,109个,入社户数共228,956户,占总农户的19.8%。
  初级社有管理委员会,设正、副社长、会计员、保管员等,每社有十几户或几十户联合组成。并民主制定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章程,允许社员有入社出社的自由.在财务管理方面,开始初级社采用老式流水账,随着生产的发展,会计帐簿改为多栏式日记。帐.在财务制度方面,社内的一切生产性开支,根据情况,分别由社长、管委会研究决定。会计帐目"日清月结,定期向群众公布.在劳动管理方面,按照男女社员的具体情况评出基本工分,大多数男整劳力每天10分,女整劳力8分。并根据劳力情况划分生产作业组,选出组长,由组长亲自带领和组织生产劳动,由记工员每天进行一次记工。年终按工分参加分配、分配办法:一是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社员投的肥折成工分,与劳动工分一起参加分配),二是土地入股分红,其分配比例一般是“地四、劳六”,也有"地五、劳五”的.为了增加公共积累以便扩大再生产或照顾军工烈属和困难户,年终分配时,社里留出一定数量的公积金和公益金。粮食分配上主要是在完成国家征购任务,留足种子、饲料粮等,其余部分按人口分配。
  第三节高级社
  1955年7月31日,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作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他认为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较慢。毛泽东还批评了1956年的所谓"反冒进”,把当时一些中央领导人实事求是地纠正经济工作中急躁冒进偏向,说成是"右倾”、"促退",视为"小脚女人”作风,进行了批评。菏泽地区各级领导部门,紧跟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共中央的部署,从1956年起,在全区范围内掀起了大办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热潮,到1957年底,全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6023个,入社农户达1189991户,占总农户的95.7%。实践证明,由初级社到高级社,步子迈得太快了,给我区农业生产的稳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高级社与初级社的根本不同点是,高级社取消了土地分红。土地全部归高级社所有。高级社的规模大小不一,少则几十户,多则几百户,甚至上千户。有的是一个自然村组成一个高级社,也有的几个自然村组成一个高级社。
  高级社的组织机构,一般是以社为单位建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和共青团的组织.民主产生管理委员会,选举正、副社长和生产、治保、妇女委员及会计、出纳、保管员等。高级社下设生产作业组,每组一般30户左右,各组均有正、副组长和记工员。
  1956年中共中央发布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章程》,根据章程规定,社员入社以后,第一、土地归社所有;第二、劳动力由社支配;第三、牲畜、农具折价入社,由社分期偿还;第四、社员投肥有任务,按数量、质量定分参加分配;第五、高级社对生产作业组实行"三包一奖”(包工、包产、包成本、超产奖)、"四固定”(固定土地、牲畜、劳力、农具);第六、对生产实行"四小管理”(小段计划、小段包工、小组作业、小段检查);第七、对社员评工记分的方法由初级社的“死分死记”改为"死分活记”;第八、收益分配,粮食完成国家任务、留足种子、饲料粮等,其余按人口平均分配,柴随粮走。农业总收入,扣除社内开支、公积金、公益金之后,一律按劳动工分分配。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农业志

《菏泽地区农业志》

《菏泽地区农业志》内容包括:概论、菏泽地区农牧业大事记、菏泽地区农业资源、菏泽地区土地所有制及其变革、菏泽地区牧业技术推广、菏泽地区畜牧业生产、菏泽地区农民生活、菏泽地区农业教育、菏泽地区农业科学研究、菏泽地区农业区划、菏泽地区农牧业机构和人员、菏泽地区农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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