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菏泽地区农业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1820020220000740 |
颗粒名称: | 第二篇 菏泽地区土地所有制及其变革 |
分类号: | F301.1 |
页数: | 13 |
页码: | 53-65 |
摘要: | 大约在公元前2200年以前的原始社会,一切生产资料全部归公有。人们共同劳动,共同享受。那不时期称为原始共产社会。到公元前1700年的商代时期,成为奴隶社会,生产资料归奴隶主所有,到了公元前470年的春秋战国时期,新兴的地主阶级推翻了以隶主的统治,他们依仗权势,划分管辖区域,强占和收买大宗土地,靠出租土地,收取地租、放高利贷等方式剥削农民,谓之封建制度.一直延伸到清朝末年,共有两千多年的历史。 |
关键词: | 菏泽地区 土地所有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