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气象灾害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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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地区农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0730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气象灾害
分类号: P429
页数: 8
页码: 22-29
摘要: 菏泽气象灾害:1.旱涝:旱涝是我区的主要气象灾害。2.干热风:我区干热风的发生较频繁,在全国属次重区域,在省内属重发生区。3.低溫、连阴雨、冰雹、大风、冷霜、降温、冻害等。
关键词: 菏泽 气象灾害

内容

1.旱涝
  旱涝是我区的主要气象灾害。自50年代以来,我区春旱平均机率为86%,即十年九遇,初夏旱为三年二遇;伏旱、秋旱均为五年二遇。干旱全年都可发生;有时冬春连旱,有时冬春初夏连旱;有时秋旱连冬旱。涝灾主要发生在夏季,平均四年一遇。其次为秋涝(渍),六、七年一遇。春季涝渍发生较少,约十一年一遇。我区50年代到60年代中期,涝灾较多,60年代以后,旱灾增多,涝灾减少。特别是伏旱的增多,对农业生产威胁很大。
  2.干热风
  我区干热风的发生较频繁,在全国属次重区域,在省内属重发生区。据统计,轻干热风为十年九遇,平均每年发生4.3天,最长达14天。多发生在5月中、下旬和6月上旬。重干热风平均三年二遇、每年发生1.7天,最长达5天,多发生在5月下旬和6月上旬。一般年份干热风可使小麦减产5—10%,严重年份可减产20%。
  3.低溫、连阴雨、冰雹、大风、冷霜、降温、冻害等
  在我区都有不同程度的发生,对农业生产均有一定危害。
  表1-2菏泽地区平均气温(°C)
  续表1
  续表2
  续表3
  菏泽地区降水量(毫米)
  续表1
  续表2
  续表3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农业志

《菏泽地区农业志》

《菏泽地区农业志》内容包括:概论、菏泽地区农牧业大事记、菏泽地区农业资源、菏泽地区土地所有制及其变革、菏泽地区牧业技术推广、菏泽地区畜牧业生产、菏泽地区农民生活、菏泽地区农业教育、菏泽地区农业科学研究、菏泽地区农业区划、菏泽地区农牧业机构和人员、菏泽地区农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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