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菏泽地区农业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1820020220000725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土地资源的利用 |
分类号: | F323.211 |
页数: | 2 |
页码: | 19-20 |
摘要: | 根据全区第二次土壤普查结果,全区土地总面积为1961、39万亩,其中可利用的土壤面积为1504.96万亩,占全区土地面积的76.73%;工矿、村庄、城镇、交通、河流等共占用土地456.33万亩,占全区土地面积的23.27%。在可利用的土壤面积中,实际耕地面积为1367.13万亩,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69.7%,占可利用土壤面积的90.84%,除去果园、林地、苇地、特殊用地等,尚有没被利用的土地52.31万亩,占全区土地面积的2.67%,这部分土地包括荒山、盐碱地(不生长作物的重盐碱地)、沙荒地、裸岩石砾地及其他方面的土地。 |
关键词: | 土地资源 资源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