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体制与人事制度改革
1987年12月31日,按照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黄河河务局关于深化经济体制和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荷泽黄河修防段及时成立了以段长楚长庚为组长、工会主席李培堂为副组长的五人改革小组。
1988年1月6日,荷泽黄河修防段经济体制与人事制度改革开始实施。经济体制改革主要是贯彻执行以承包为中心的各项改革,对所有基建工程和有实物工程量的岁修工程全部实行承包;人事制度改革主要是全面实行干部任期制和内部职工聘任制,实行目标管理和百分考核。随着改革的深人,逐步加以完善。
二、机构改革与设置
机构改革与设置本着“精简机构,减少层次,提高效能”的原则,达到政、事、企分开,构建治黄管理与创收两支队伍。
1999年9月30日至10月10日,荷泽市黄河河务局进行机构改革试点。为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局党组于9月3日召开专门会议,成立了机关改革领导组织,建立了机构改革办公室,制定了《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坚持“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原则,实行“公平、公开、公正”,择优上岗。按照实施方案所规定的竞选范围、基本条件和程序,参加竞选中层领导的人员分别写出书面申请,进行演讲、答辩和民主测评,自9月19日开始至10月7日,中层领导竞选工作全部结束,17名正、副科级干部走向新的岗位,10月10曰一般工作人员双向选择25个岗位,无一人落聘。
根据荷泽地区黄河河务局关于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安排意见、机构设置方案,结合本局实际,进行机构调整:机关设办公室、河务科、水政水资源科、财务经营管理科、人事劳动科和工会6个科级职能部门。局属事业单位设刘庄河务段、李庄河务段(均为正科级),刘庄引黄闸管所、通信管理站(均为副科级)。内部企业管理单位设机关服务处(正科级)。另外,工会、工程处不参加这次机构改革。在本次机构改革中,对因年龄偏大而退下来的5名科级干部给予了妥善安置。
通过这次机构改革,达到了转变职能、减负增效的目的。改革前机关有8个科室,改革后调整为6个科室,改革前科级干部平均年龄为45.2岁,改革后平均年龄为41岁,平均下降4.2岁。改革后科级干部增加大专3人,中专3人,文化水平有所提高。
2002年11月29日到12月16日,牡丹区黄河河务局进行机构改革,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成立了机构改革领导组织,研究制定了《牡丹区黄河河务局职能配置、机关设置及人员编制方案》、《牡丹区黄河河务局工作人员定岗实施办法》、《牡丹区黄河河务局一般岗位上岗实施办法》、《牡丹区黄河河务局副科级职位竞争上岗实施办法》及《牡丹区黄河河务局机构改革转岗实施意见》等相应配套法规。
本次改革分为以下5个阶段:
(1)学习动员。按照上级批准的机构设置情况,结合本局实际,政、事、企分开,局属事业单位按照其承担的职能、任务划分为基础公益类、社会服务类和经营开发类3种类型进行机构调整。机关调整为办公室、工务科、财务科、人事劳动教育科、水政科和工会6个正科级职能部门。基础公益类事业单位:黄河工程管理处、刘庄河务段(将刘庄引黄闸管所并入)、李庄河务段,共3个正科级单位。社会服务类事业单位:机关服务部(将通信管理站并入)。经营开发类事业单位:经济发展管理办公室。内部企业:第二工程处不参加这次机构改革。
(2)按照副科级职位竞争上岗实施办法,副科级竞岗12月5日结束,参加副科级职位竞争人选的13名副科级人员被聘任上岗,其中对新提任的7名同志进行考察公示,试聘1年。对没有参加竞争的15名正、副科级人员进行了聘用,其中3名由副科级升为正科级,分别进行了考察公示。对新聘任的中层领导干部召开专门会议,由党组对其进行了集体谈话,提出希望和工作要求。28名中层领导干部分别到岗,并积极开展本部门的工作。
(3)按照一般岗位上岗实施办法”一般工作人员的双向选择(岗位择人、人员选岗),按现有机构设置的科室部门职岗采取先公布岗位和要求条件,由个人报名填写志愿表,通过资格审查,公布符合条件的竞岗人员名单,再按照某人所报部门岗位,分别在有关部门进行演讲,由部门负责人(若不足3人, 由党组成员参加)组成考评组进行考评,研究确定上岗人员,然后报局党组研究同意,公布符合上岗人员名单,最后由部门下达聘任书。参加一般岗位竞岗人员,9人被聘上岗。
(4)按照工作人员转岗实施意见规定,在机构改革中因职能转移或隶属关系的变化,不再是局机关职能部门的,其机关和人员编制不再列入机关序列,本人自愿并经批准可以辞去公职或到内部企业、局属事业单位去工作。对已达到退休年龄或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按规定及时办理退休或病退手续。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本人自愿并经组织批准,可以提前退休。符合下列3项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前办理退休手续:①工作年限满30年的;②男性干部年满55周岁以上(含55周岁),女性干部年满50周岁以上(含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③基层男性工人年满50周岁以上(含50周岁),女性工人年满47周岁以上(含47周岁),机关男性工人年满55周岁以上(含5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本次机构改革中对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20名职工,按规定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
(5)总结。这次机构改革达到了转变职能、减负增效的目的,改革后机关设置6个正科级职能部门,设置基础公益类单位3个、社会服务类单位1个、经营开发类单位1个、内部企业管理单位1个。改革前中层科级领导干部平均年龄为41.67岁,改革后平均年龄为39.78岁,平均下降1.89岁。改革后中层干部文化结构为大专15人,中专7人,高中5人,初中1人。其中增加大专5人,文化水平明显提高,新提任的7名副科级人员平均年龄为36.7岁,文化结构为大专5人,高中2人,为干部队伍增添了生机和活力。
第二节职工队伍组成与管理
一、职工队伍组成
治黄职工队伍,主要由干部、技术人员、工人和合同制工人组成。
人民治黄以来,荷泽黄河修防段职工队伍发展缓慢,到20世纪70年代,职工总数仍在50-60人之间徘徊,而且职工年龄偏大,技术文化水平偏低。特别是技术干部,经过正式院校培养的很少,有的人只是凭在工作实践中积累的点滴经验凑合着工作。1979年,为了加快黄河下游治理,逐步实施治黄机械化建设,确保黄河防汛安全,减轻沿黄群众负担。经国家批准,荷泽黄河修防段从具备一定技术的民技工招收新工人42人,从知识青年和老红军、残废军人子女中招收新工人19人,共计61人。其中男工54人,女工7人。年龄最大的30岁,最小的18岁。高中文化程度的34人。此举,使治黄职工走向年青化、知识化,增强了治黄活力。
为尽快适应治黄现代化建设的需要,1979年,黄河水利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干部、工人培训问题的意见》,要求各单位都办好教育,要因陋就简、因地制宜,逐步扩大、逐步完善,不断总结提高,通过专门培训和业余学习,尽快提高干部、技术人员、工人的管理能力、科学技术水平和文化程度。从此,治黄队伍逐渐壮大,管理干部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技术干部的业务能力不断发展,工人的文化程度日益改善,并逐步掌握一门专业治黄技术,治黄队伍的整体素质逐渐提高,其年龄结构、文化结构、政治面貌结构也多有变更。2004年1月,经过考试,有一大批干部过渡为国家公务员。1986~2005年,牡丹黄河河务局干部变化情况统计表见表5-1,专业技术人员变化情况统计表见表5-2, 工人变化情况统计表见表5-3,职工人数统计表见表5-4。2004年1月牡丹黄河河务局考试过渡公务员统计表见表5-5。
表5-11986~2005年牡丹黄河河务局干部变化情况统计表表5-21986-2005年牡丹黄河河务局专业技术人员变化情况统计表
表5-31986-2005年牡丹黄河河务局工人变化情况统计表
表5-41986-2005年牡丹黄河河务局职工人数统计表续表5-4
注:(1)工人干部指当年被任用为副段长以上的工人。
(2)服务人员范围:机关各部门办事人员、小车司机、电话员、通信员、打字员、档案管理员、仓库保管员、公安干警,均为工人。
(3)2002年以来干部含工人干部。
表5-52004年1月牡丹黄河河务局考试过渡公务员统计表续表5-5
为适应治黄工作的需要,20世纪80年代开始招收部分合同制工人,并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77号文和山东省政府鲁政发〔1986〕19号文精神,缴纳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金,缴纳范围包括经劳动部门批准招收合同制工人(含子女顶替和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国营和县以上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缴纳标准是:单位按合同制工人工资总额(含基本工资和工资性补贴)的20%,合同制工人按本人标准的2%(由单位代扣),向单位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劳动部门缴纳。
1989年10月7日,山东黄河河务局颁发《关于劳动合同制工人管理暂行规定》,其内容是:①招收劳动合同制工人,应根据局下达的招工计划指标和有关照顾招收家居农村离退休老职工子女的规定进行招收录用;②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征得当地劳动部门同意,由招工单位安排文化及专业知识考试和医院体检,通过德、智、体全面考核后,择优录用;③招用的工人,要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不符合招工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④凡招收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要在个人与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⑤用工单位要建立劳动合同制工人的考核制度,考核内容是:劳动技能、劳动纪律、劳动态度、职业道德、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及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情况等。每年年终考核一次,考核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用人单位保存,一份装入本人档案,考核工作总结报局。
1992年1月1日,荷泽市黄河河务局局长与从农村招收的合同制工人王翠红等11人签订5年期的用工合同,到1996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
1993年8月4日,荷泽市劳动保险处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基金8113.92元转交给荷泽市黄河河务局,由黄河系统上级部门管理。
1995年12月7日,黄河水利委员会转发《关于部直属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职工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做好劳动合同制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工作。根据水利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职工的养老保险基金抓紧上缴水利部的要求,各单位要将收缴所属事业单位的劳动合同制职工的养老保险基金在1995年12月30日前缴委统筹办公室,由黄河水利委员会集中缴水利部。
1999年6月2日,山东黄河河务局根据劳动合同制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缴纳相关规定,自1999年1月1日起调整劳动合同制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缴纳比例。单位由原来按工作总额的18%变更为按工资总额的16%缴纳,职工个人由原来按工资总额的3%变更为按工资总额的5%缴纳。
2005年牡丹黄河河务局劳动合同制职工增加到36人,占职工总额的22.8%,1986-2005年共缴纳合同制职工养老保险金52.98万元,见表5-6。
表5-61986-2005年牡丹黄河河务局合同制职工基本养老金缴费登记表
(单位;元)续表5-6
二、劳动工资
劳动工资是劳动者应得的报酬,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黄河职工的劳动工资经过多次改革和调整,工资水平逐步提高,职工生活逐渐富裕。
1985年上半年以前,荷泽黄河修防段职工执行国家八级工资制,1985年职工月平均工资54.46元。
1985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85]9号文《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制度改革方案》及国务院工改小组、劳动人事部劳人薪〔1985〕19号文《关于实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改革方案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工资套改工作,荷泽黄河修防段在职工作人员146人进入新工资标准(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月增资额2148.04元,从1985年7月1日执行。
1986年11月14日,经水电部劳动工资司批准,荷泽黄河修防段54名工作人员增加工资,月增资额324元,从1986年7月1日执行;11月30日,根据劳动人事部和黄河水利委员会《关于解决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部分工作人员工资问题的实施办法》,经水电部批准,荷泽黄河修防段22人增加工资,月增资额148元,从1986年10月1日起执行;12月20日,山东黄河河务局〔1986〕黄政字128号文转发山东省人事局、劳动局、财政厅〔1986〕鲁人劳字7号文《关于给部分职工发放生活费的通知》,对事业单位中未参加工资改革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发给生活费8元,从1986年12月算起。
1987年6月7日,山东黄河河务局以〔1987〕黄政劳36号文,同意荷泽黄河修防段1978年底前参加工作、现行工资在62.5元及其以下的和1982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现行工资在56.5元及其以下的计58人提高一级工资,月增资额320.5元,自1986年10月1日起执行;10月16日,荷泽黄河修防处通知,关于一般干部确定行政职务实行职务工资问题,经山东黄河河务局批准荷泽修防段职工有9人增加工资,月增资额61.00元自1985年7月1日起执行。
1988年1月23日,荷泽黄河修防处根据水电部〔1987〕水电劳字68号文和黄河水利委员会黄字89号文及〔1987〕110号文批准荷泽黄河修防段升级职工14人,月增资额85元,自1986年10月1日起执行;10月6日,经山东黄河河务局批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工资区类别,增加工资,荷泽黄河修防段职工153人,月增资额290.50元,离退休职工38人,月增资额64元,均从1988年5月1日执行。
1990年1月17日,经山东黄河河务局和荷泽黄河修防处批复,荷泽黄河修防段27人增加工资,月增资额168元;1月20日,根据国家普调工资精神,经山东黄河河务局和荷泽黄河修防处批复,荷泽黄河修防段职工141人普调一级工资,月增资额905元,离退休职工36人增加离退休费,月增资额317.10元,从1989年9月1日起执行;8月31日,荷泽黄河修防处通知,根据国务院国发[1989]82号文,人事部薪发〔1990〕1号文和水利部水人劳〔1990〕91号文及有关规定,在解决突出问题的调资中,经水利部批准同意荷泽黄河修防段在职职工127人升级,月增资额843元,提高工人学徒熟练期待遇及转正定级9人,月增资额91元,从1989年10月1日起执行。
1991年8月26日,荷泽地区黄河河务局以荷黄政发【1991】44号文通知,根据山东黄河河务局黄政发〔1991〕47号文《关于转发适当调整国家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资标准的通知》精神,各县(市)河务局工作人员的奖励工资在现行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10元,从1991年1月1日起执行。荷泽市黄河河务局共138人,月增资额1380元。
1992年7月10日,荷泽地区黄河河务局根据水利部水人劳〔1992〕15号文精神,批准荷泽市黄河河务局9名职工升级,月增资额74元,从1992年4月1日起执行;12月30日,山东黄河河务局批准给荷泽市黄河河务局正作人员139人增发职务(岗位)补贴,月增资额2194元,离退休职工增加离退休费41人,月增资额1062元,均从1992年12月1日起执行。
1994年7月4日和12月24日,根据国务院国发〔1993〕79号文《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改革》精神和工资改革遗留问题增资精神,经山东黄河河务局批准,荷泽市黄河河务局在职职工146人增加工资,月增资额22868元,离退休职工39人增加退休费,月增资额6628.70元,均从1993年10月起执行。
1995年5月4日,山东黄河河务局转发黄河水利委员会《关于适当提高女职工卫生费标准的通知》,荷泽市黄河河务局18名女职工卫生费由现行的2元每月提高到5元每月,洗理费由现行的17元每月提高到20元每月,从1995年1月1日起执行。
1996年3月19日,根据山东省决定对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现行职务补贴标准进行调整和给离退休人员增发生活补贴的精神,经山东黄河河务局批准,荷泽市黄河河务局在职职工150人调整职工补贴,月增资额10962元;见习、试用人员3人,月增临时补贴195元;离退休职工39人增加生活补贴,月增资额3183元,均从1995年12月起执行。
1997年5月16日和19日,经山东黄河河务局批准,荷泽市黄河河务局18名职工分别提前或越级晋升职务工资档次,月增资额608元,从1997年1月起执行。
1998年1月2日,经山东黄河河务局批准,荷泽市黄河河务局在职职工156人调整工资标准,月增资额3621元,40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月增资额839元,从1997年7月1日起执行;7月28日,经荷泽地区黄河河务局批准,荷泽市黄河河务局5名在职职工提前或越级晋升职务工资档次,月增资额167元,从1998年1月起补发。
1999年5月10日,荷泽地区黄河河务局根据鲁黄人劳发【1998】97号文精神,批准荷泽市黄河河务局144人正常晋升工资档次,月增资额4504元,离退休人员40人增加离退休费,月增资额1073元,从1997年10月1日起执行。
2000年5月18日,荷泽地区黄河河务局根据国办发[1999]78号文规定,批准荷泽市黄河河务局160名在职职工调整工资标准,月增资额19912元;49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月增资额5736元,从1999年7月1日起执行。同日,荷泽地区黄河河务局根据国发〔1995〕32号文、人薪发(1995)150号文等规定,批准荷泽市黄河河务局职工145人正常晋升工资档次,月增资额4622元;离退休职工49人增加离退休费,月增资额1315元,从1999年10月1日起执行;12月1日,经荷泽地区黄河河务局批准,荷泽市黄河河务局在职职工5人提前或越级晋升职务工资档次,月增资额157元,从2000年1月1日起补发。
2001年3月30日,荷泽市黄河河务局根据人教劳〔1999〕100号文、人薪发〔1995〕150号文、人工〔1996〕8号文规定,批准牡丹区黄河河务局职工12人正常晋升工资档次,月增资额318元,从2000年10月1日起执行;6月12日,荷泽市黄河河务局根据国办发〔2001〕14号文规定,批准牡丹区黄河河务局在职职工169人调整工资标准,月增资额1954元,从2001年1月1日起执行;6月28日,荷泽市黄河河务局根据山东黄河河务局鲁黄人劳发〔2001〕33号文规定,批准牡丹区黄河河务局2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月增资额230元,从2001年1月1日起执行;9月22日,荷泽市黄河河务局批准牡丹区黄河河务局5名职工提前或越级晋升职务工资档次,月增资额198元,从2001年1月1日起执行;11月26日,荷泽市黄河河务局批准牡丹区黄河河务局88名职工执行浮动工资,月增资额3237元,从2001年8月1日起执行;12月30日,荷泽市黄河河务局根据国发〔2001〕70号文规定,批准牡丹区黄河河务局166名职工调整工资标准,月增资额14777元,52名离退休职工增加离退休费,月增资额4202元,从2001年10月1日起执行。
2002年5月16日,荷泽市黄河河务局根据黄河水利委员会黄人劳[2002]5号文规定,批准牡丹区黄河河务局149名职工正常晋升工资档次,月增资额6198元,从2001年10月1日起执行;9月26日,荷泽市黄河河务局根据黄河水利委员会黄人劳[2002]9号文规定,批准牡丹区黄河河务局离退休职工52人增加离退休费,月增资额1666元,从2001年10月1日起执行;11月26日,荷泽市黄河河务局批准牡丹区黄河河务局4名职工提前或越级晋升职务工资档次,月增资额158元,从2002年1月1日起执行。
2003年3月18日,荷泽市黄河河务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批准牡丹区黄河河务局职工17人正常晋升工资档次,月增资额590元,从2002年10月1日起执行;11月3日,荷泽市黄河河务局批准牡丹区黄河河务局职工4人提前或越级晋升职务工资档次,月增资额237元,从2003年1月1日起执行。
2004年2月16日,荷泽市黄河河务局根据鲁黄人劳发〔2003〕50号文规定,批准牡丹区黄河河务局职工151人调整工资标准,月增资额8463元,离退休职工81人增加离退休费,月增资额3759元,从2003年7月1日起执行;同日,荷泽市黄河河务局批准牡丹区黄河河务局职工134人正常晋升工资档次,月增资额5684元,81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月增资额2170元,从2003年10月1日起执行;5月26日,荷泽市黄河河务局批准牡丹区黄河河务局3名离退休职工增补离退休费,月增资额14元,从2003年10月1日起执行;11月6日,荷泽市黄河河务局批准牡丹区黄河河务局职工4人提前或越级晋升职务工资档次,月增资额158元,从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2005年10月20日,荷泽黄河河务局批准牡丹黄河河务局职工5人提前或越级晋升工资档次,月增资额217元,从2005年10月1日起执行。
2005年,牡丹黄河河务局职工月平均工资1631.6元,与1985年相比,职工月平均工资提高29.96倍。
三、职工失业保险
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发布《失业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要求失业人员按照两个条例和所在地区的有关规定,在单位所在地进行失业保险登记。按时申报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到当地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由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失业保险金。
1999年11月23日,山东黄河河务局转发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确定: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起始时间是1999年10月1日国家机关按应参加失业保险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他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总额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国家机关除公务员(含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必须参加失业保险。
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牡丹黄河河务局全体职工从1999年10月参加失业保险。职工失业保险缴费统计表见表5-7。表5-7职工失业保险缴费统计表
第三节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这不仅充分强调领导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关键作用,而且要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是关系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问题。牡丹黄河河务局的领导遵照上述精神和国家、黄河水利委员会和山东黄河河务局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重要的位置,单位一把手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具体抓,人劳部门当好领导参谋,党、政、工、团齐抓共管,提出“杜绝重大事故,争取少出一般事故”的奋斗目标,保证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圆满完成治黄工作的各项任务。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卫组织
为加强安全保卫工作,贯彻落实山东省鲁政发〔1986〕28号文《关于实行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安全保卫责任制的暂行规定》,荷泽黄河修防段于1986年4月制定《安全保卫实施细则》,建立了安全保卫领导小组,组长由副段长徐兴文担任,并明确了消防、现金保管、堤防险工、吸泥船、汽车、家属院等部位的负责人,制定了责任制度、防范措施和奖励制度。荷泽黄河修防段广泛发动群众,人人关心安全保卫工作,从基层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开创了安全保卫工作新局面。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加强领导,改进管理,1986年以来,荷泽黄河修防段(局)一直设有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管理全段(局)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组长(主任)1人,副组长(副主任)、成员(委员)若干人,安全监察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各部门均设有兼职安全员1人,形成了一个严密的安全审查组织网络,使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有人抓,基层有人管,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1986~1989年,由1名副段长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1990~1995年,由1名副局长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1996年,上级强调提出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突出大事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强化单位法人代表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安全生产实行单位一把手负总责。所以,从1996年至2005年,都是由局长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
二、制定安全生产法规
为保护黄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治黄事业的发展,黄河水利委员会于1984年7月制定《黄河水利委员会劳动安全条例(试行)》。通过实践、总结,1995年黄河水利委员会对安全条例进行了修订,这是黄河系统第一部劳动安全法规,是全河劳动安全监察以及对违章行为和事故进行处理的准绳。继而,国务院、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黄河河务局又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和山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决定》,黄河水利委员会《安全知识手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山东黄河河务局《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关于综合经营生产安全管理的规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若干规定》、《安全生产常规项目检查意见》、《吸泥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另外,荷泽地区黄河河务局制定了《劳动安全手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百分考核评比标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实施办法》、《安全生产考核办法(试行)》;荷泽市黄河河务局制定了《安全保卫实施细则》、《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试行)》。
通过对上述法律、法规的认真学习,广泛宣传,贯彻执行,广大职工提髙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树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思想,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加强了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了安全生产目标,为顺利完成各项治黄任务奠定了基础。
三、安全生产措施和检查评比、考核奖惩办法
(一)安全生产措施
(1)各级领导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安排生产时,同时安排安全工作,检查、汇报工作时,同时检查、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并带头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和制度。
(2)全体职工要加强组织观念,自觉遵纪守法,杜绝违章作业。
(3)在施工期间要听从指挥,并对有随时危及人身安全的险情,在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职工有权拒绝施工。
(4)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暑、防冻、防中毒、防溺水等措施。
(5)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布置好保卫工作,要安排值班人员。
(6)吸泥船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上级关于《简易吸泥船管理办法及安全操作规程》。
(7)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行驶操作、维修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做到文明行车,出车必须有车管部门开出的派车单。
(8)凡是接受工程施工任务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设有名牌标志、禁令、宣传栏、标语等。
(9)生产工人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等劳保用品;对新参加工作人员和换岗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后上岗,特殊工种做到持证上岗。
(10)仓库、油库保管员,机房操作人员和电工应当坚守工作岗位,加强值班看管和检查,确保安全消防设备、器材需齐全并负责保养维修、不误使用,区域内禁止使用明火。
(11)炊管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工作,注意食物的管理和存放,严禁购买和食用变质食物。
(12)医务人员定期做好防疫、清洁、消毒工作,防止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13)安全生产实行单位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专职安全员负责全局的安全审查具体工作,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
(二)检查评比办法
(1)安全生产每月检查一次,一般在月初或月底进行,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人员参加,检查情况用简报形式公布。
(2)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并结合省、地区黄河河务局有关评分办法评比计分,作为评选先进科室、班组和个人的重要条件。
(3)在安全月期间,每半月检查一次,在交通安全百日赛期间,每10天对参赛驾驶员检查一次。
(4)检查内容主要是各科室、队、所、站、班组对守则和制度执行情况,安全施工落实情况,安全簿的填写内容,是否有不安全因素,以仓库、机房、施工工地、高压线路和交通车辆为检查重点。
(三)考核办法
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半年对各科、室、队、所、处、站和班组考核一次,主要查看安全知识学习情况、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对安全工作的重视情况。对部门、班组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无事故的挂安全生产无事故牌,以示奖励。另外,还制定了安全生产百分考核评比标准,见表5-8。
表5-8牡丹区黄河河务局安全生产百分考核评比标准续表5-8续表5-8
注:(1)上级每次考核评比前,各部门要进行自査,并写出自查报告。
(2)考核评比要出示原始材料。如安全生产工作记录、总结、报告、各种材料等。
(3)不能当场扣分的项目,经考核单位统一平衡后再确定分数。
(4)±半年6月底、下半年12月底各考核一次,两次平均分数为年终分数。
(四)奖惩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奖惩责任和条件,全年本单位如果做到无事故,或发生重大、一般事故,均按黄河水利委员会安全生产条例和山东黄河河务局的有关规定进行奖惩,并遵守以下规定:
(1)凡本年度未出现任何事故的,对单位兼职安全员给予一定数额的现金奖励;若岀现事故,则给予同等数额的罚款。(2)在交通百日赛中,机动车辆安全行驶无事故的,给司机一定数额的现金奖励。
(3)如果本单位发生事故,除按安全生产条例和上级指示处理外,还酌情扣发肇事者和兼职安全员的津贴。
(4)出现以下事故时经济损失自负:①没有派车单而出现的交通事故;②因公出差,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绕道岀现的事故;③违章作业而发生的事故;④人为造成的机械损坏事故;⑤值班时擅离职守发生的事故。
四、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一)”交通安全百日竞赛”活动1986-2005年,每年的5月1日至8月8日,组织交通车辆驾驶员参加“交通安全百日竞赛”活动。为使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年年组成由副段(局)长任组长的“交通安全百日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并配有副组长和成员若干人员负责组织、检查、考核、评比工作,明确参赛范围,制定评比条件、奖惩办法,活动结束后,进行总结评比,对在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驾驶员给予奖励。
(二)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周”活动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各级领导和职工对安全工作的认识,深入学习宣传安全生产知识,遵章守法,更好地完成治黄工作任务,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决定从1991年起,在每年的5月开展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周”活动。
遵照上级指示精神,荷泽市黄河河务局对活动非常重视,每年都组成由一名副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活动的意义、安全生产知识、规章制度,对活动有安排、有检查、有评比、有总结。以“安全生产周”活动为契机,以周促月,以周促年,为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基础,为防洪工程建设、经济发展和改革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交通运输车辆“万公里无事故”活动
根据省、地河务局的通知精神,荷泽市黄河河务局于1992年8月1日至11月底,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车辆“万公里无事故”活动,对于此项活动,市局安全生产委员会非常重视,接到通知后,立即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成员和驾驶员会议,认真学习上级关于活动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成立了以副局长王勤学为组长的五人领导小组,负责活动期间的检查、评比和车辆管理工作。
活动结束后,进行了认真的总结,经评比,3个小车驾驶员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通车辆操作规程,努力学习行车安全知识,做到了安全行车无事故,得到现金奖励;专职安全员、车管员在活动中敢抓敢管,坚持制度,对驾驶员要求严格,车辆无违章事故,亦得到现金奖励。
(四)“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依据上级文件精神,从2000年起,每年的6月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牡丹区黄河河务局对活动高度重视,年年成立以副局长为组长的工作组,加强领导,围绕主题,强化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检查评比制度,活动结束后进行认真的总结,力争使活动收到实效。
(五)“奋战110天(100天)、全局保安全”活动
根据省、市河务局通知精神,牡丹区黄河河务局于2001年9月13日至12月31日(2002年9月23日至12月31日),开展了“奋战110天(100天)、全局保安全”活动。该活动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因此局党组非常重视,为加强领导及时成立了以副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订了实施意见和活动方案。在活动中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教育,以科室为单位,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安全职责、操作规程规定,突出安全重点,狠抓措施落实,认真进行检查,消灭不安全因素,使安全生产取得了实际效果。
活动结束后,进行了认真总结,开展评比,对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牡丹区黄河河务局“奋战110天、全局保安全” 活动实施方案见表5-9。
表5-9牡丹区黄河河务局“奋战110天、全局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续表5-9续表5-9
(六)“安全年”活动
2003年2月25日,牡丹区黄河河务局印发关于开展“安全年”活动的通知,对“安全年”活动进行布置安排,成立了以局长布如坤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制订了“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
在“安全年”活动期间,首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营造深厚的活动气氛,普及安全知识,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安全管理理念和管理手段,促进安全工作的创新,把“安全年”活动深入到每个部门、每个工地、每个职工,调动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抓重点,促全面,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
年终对“安全年”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全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对作出突岀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发生事故负有责任的部门和个人按《黄河水利委员会劳动安全条例》和山东黄河河务局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安全年”活动指导方案见表5-10。
表5-10牡丹黄河河务局“安全年”活动指导方案续表5-10
(七)“人人关心安全,查隐患、提建议”活动
根据山东黄河河务局统一部署,牡丹区黄河河务局决定在2003年4~5
月开展“人人关心安全,查隐患、提建议”活动。本次活动的主要环节是查找、 填表登记、汇总、分析、整改、总结。为切实加强对这次活动的领导,成立了以 副局长王勤修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本次活动从4月7日开始,5月8日结束, 历时35天。活动结束后,认真进行总结,对所提建议进行评选,对符合实际、 易操作、针对性强、有推广价值的建议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 安全生产工作绩效
1986 -2005年,荷泽市牡丹区黄河河务局遵照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 的精神,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重要的 位置,围绕治黄工作,加强领导,改进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严格劳动 纪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狠抓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单位与个人均多次受到上级的表彰和奖励。
(1 )1992年1月22日,荷泽地区黄河河务局表彰荷泽市黄河河务局为 1991年度安全无事故先进单位。
(2) 2002 -2004年,在黄河水利委员会评选安全行车50万公里无事故驾 驶员活动中,邵养民被评为优秀驾驶员。
(3) 2004年2月6日,荷泽市黄河河务局表彰牡丹区黄河河务局为2003 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4) 2004年2月25日,荷泽市黄河河务局通报表彰郑军、张颖为2003年 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5) 2005年1月8日,菏泽黄河河务局通报表彰牡丹黄河河务局为2004 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6) 2005年8月26日,荷泽黄河河务局通报表彰杨合领、冯再勇、万志民
在道路交通车辆驾驶技能暨安全知识竞赛中荣获第三名(并列)。
(7) 2006年2月26日,荷泽黄河河务局通报表彰邵养民、冯再勇为2005 年度优秀驾驶员,马松林为2005年度优秀车管员。
(8) 2006年3月3日,菏泽黄河河务局通报表彰牡丹黄河河务局为2005 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李学宪、张颖为2005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六、 安全生产事故
1986 -2005年,牡丹黄河河务局领导十分注意安全生产,强调安全生产 “责任重于泰山”,把安全生产放在重要位置,贯彻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的指 示精神,认真学习执行上级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安全生产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因受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的影响,仍存有一些薄弱环节,致使1989,1996两年发生两起较大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严重的经济损失,教训极为深刻。
(1)1989年7月17日,菏泽黄河修防段3号吸泥船在郵城段营坊险工21~22号坝间遭暴风雨袭击而沉船。事故发生后,荷泽黄河修防处主要领导立即组织荷泽、东明、鄄城、郓城修防段技术人员和职工进行打捞,奋战八昼夜,终因措施不力和黄河洪峰到来,打捞未果,于7月26日停止打捞。菏泽黄河修防处以菏黄政〔1989〕51号文《关于荷泽修防段沉船情况调查报告》上报山东黄河河务局。
(2)1996年6月13日7时20分,荷泽市黄河河务局职工李新华在平度市张舍镇南坦坡村驾驶无牌大货车运石墨矿石,沿支路由东向西行驶,该村宋江波驾驶山东02/D0581号两轮摩托车沿新朱路由北向南行驶,两车相遇时,由于双方观察不周、措施不当,造成两车相撞,致摩托车损坏,宋江波当场死亡。平度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后,认为李新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一款和第四十三条(一)项规定,应负主要责任,宋江波负次要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经平度市交警大队调解,宋江波的丧葬费、补偿费、赡养人托养费、摩托车维修费、家属丧葬费及处理事故期间的误工费、交通费共计53214元,由菏泽市黄河河务局分担90%,即负担47892.60元,宋江波自担10%o此事故一次处理完毕,以后双方互不追究。
第四节离退休职工管理
离退休职工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人民的功臣,在长期的革命战争和社会主义建设及治黄工作中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做好离退休职工管理,对其进行妥善安排,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安度晚年,是各级领导和单位的政治责任。
一、牡丹黄河河务局离退休职工基本情况
1986年,荷泽黄河修防段有离退休职工39人,其中离退休干部13人,退休干部5人,退休工人21人,均为异地安置,家居农村。
离退休职工人数以后每年趋于增加,1986-2005年离退休职工统计表见表5-11。表5-111986-2005年离退休职工统计表
二、离退休职工管理组织
为加强离退休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水利电力部于1986年8月制定《水利电力部基层单位退休职工管理工作暂行条例》。依据该暂行条例精神,经黄河水利委员会批准,1986年4月,山东黄河河务局增设老干部处。1986年2月菏泽黄河修防处亦按上级要求增设了老干部科,并明确要求各修防段政工股股长分管老干部工作,1987年要配齐管理老干部工作的专职干部。从此,形成了强有力的老干部工作管理组织网络。为适应,工作需要,以后对管理组织逐渐健全,管理人员不断充实,并建立健全了老干部工作管理制度,使老干部管理工作逐渐走向正规化、规范化,逐渐把老干部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新贡献。三、落实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做好服务工作
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中央、省委、水利电力部都作了明确规定,要按照“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的原则,认真落实。
牡丹黄河河务局遵照上级指示精神,采取多种措施,认真落实老干部的两项待遇,为离退休职工办实事、办好事,为离退休职工做好服务工作。
(1)切实落实离退休职工的政治待遇。离退休后,仍在机关居住的党员,随机关党组织过组织生活,机关为离退休人员安排活动室,供离退休人员活动、娱乐,阅读报纸杂志,了解国家大事。回原籍农村居住的党员,则把组织关系转到当地党支部,随当地党组织过组织生活,并为每个离退休干部订阅《老干部之家》一份,及时送交本人,充实文化生活。
(2)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按时寄送,遇有增资时,及时办理增补手续,其他生活福利待遇,认真执行上级规定,遇新规定,及时变更,切实体现党对老干部的关怀。离休干部各项生活福利待遇执行情况表见表5-12。
表5-12离休干部各项生活福利待遇执行情况表续表5-12
(3)对离休干部每半年看望一次,对退休职工每年看望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中秋节或春节前,并带去慰问品。
(4)每年给离休干部进行一次体检,退休干部和职工一般两年进行一次体检。离休干部有病需住院治疗的,单位派车接送,帮助安排住院治疗事宜, 并及时探望。离休干部的药费、医疗费单独核算,据实报销。
(5)退休职工的医疗费与在职职工一样按本人工资的5%承包给个人,遇到重病、急病,急需住院者,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住指定医院治疗,所用医疗费按单据的85%报销。
(6)每年召开一次离退休干部座谈会,单位领导向他们通报一年的治黄工作,征求意见,虚心听取他们的建议,接受他们的监督。
(7)凡是70岁以上的老干部、老工人过生日,单位派人送去寿糕,表示祝贺。凡是70岁以上的老干部和因病不能自理的退休职工,均及时办理护理费。妥善解决部分老干部遗属的困难,使之安度晚年。
(8)对来单位办事的离退休职工,热情接待,安排食宿,积极帮助解决难点和问题,克服“人走茶凉”现象,让老同志感觉“黄河大家庭”的温暖。
(9)离退休干部的活动经费要专款专用,加强管理,按规定开支。
(10)尽量发挥离退休职工的作用,及时总结经验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和推广。在汛期邀请老黄河专家作顾问,共同研究汛情,制订抢险方案,指挥抢险斗争,确保黄河安全。在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时,邀请老干部参与研究和解决。(11)关心离退休职工的住房建设和危房改建情况,1987、1990、1993、1994、1995年上级分批下达荷泽黄河修防段(市局)解决家住农村的离退休职工特困户建房补助资金73400元。经过单位专门走访,认真调查研究,与31户特困离退休职工签订按期完成新建(维修)房协议。1995年底全部完成任务,共新建房67间,维修房16间,解决了离退休职工无房住的问题。牡丹区黄河河务局家住农村离退休职工享受国家建房困难补贴及建房情况见表5-13。
表5-13牡丹区黄河河务局家住农村离退休职工享受国家建房困难补贴及建房情况续表5-13第二章防洪工程管理
人民治黄以来,黄河岁岁安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靠的是工程和人防,关键是管理。工程管理是防洪保安全的核心,在黄河的辉煌业绩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黄河工程管理的指导思想是以防洪保安全为中心,以提高工程抗洪强度为重点,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按时养护,各项管理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规范化、标准化。积极开展综合经营和征收水费,充分发挥工程的综合效益。加强工程管理宣传和执法力度,以改革的精神不断把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工程管理单位的基本任务是:确保工程安全完整,充分发挥工程抗洪的作用和效益,开展绿化等综合经营,不断提高管理水平。通常简称为安全、效益、综合经营三项基本任务。
第一节防洪工程管理概况
牡丹黄河的ェ程管理工作是随治黄事业的发展而逐步建立和发展的。20世纪50年代前,人民政府刚接管的旧黄河千疮百孔、破烂不堪,基本上失去了抵抗洪水的能力,为保安全,偏重于维修加固堤防,消灭堤身隐患,只进行一般的管理养护。20世纪70年代中期,黄河水利委员会颁布了《黄河下游工程管理条例》,山东黄河河务局制定了《关于加强工程管理的意见》,依据上级文件精神,逐步建立健全了工程管理组织,并根据需要不断充实调整工作人员,制定了管理制度、检查评比办法和有关政策,使管理工作逐步走向正轨化,黄河工程面貌日新月异,工程强度年年强化,工程效益日益显著。
1986年以来,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黄河河务局和菏泽黄河修防处先后制定下发了《河道管理考评办法》、《黄河下游工程管理考核标准》、《山东黄河工程管理办法》、《山东黄河工程管理达标工程考核细则》、《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荷泽黄河工程管理考评办法》。依据黄河水利委员会“八五”、“九五”、“十五”工程管理的规划和部署,以及上级历年关于加强黄河工程管理的指示精神,每年都以防汛保安全为中心,以提高抗洪强度为重点,除害兴利,加强正规化、规范化管理,并对工程管理工作不断进行改革,严格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全面推行工程管理承包制,把工管人员的责、权、利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工程管理人员的事业心、责任感,努力提高管理水平,使工程管理工作逐年迈入一个新台阶。1988年起,开始了防洪工程管理达标活动。1990年,黄河水利委员会召开了全河工程管理会议,颁布了《工程管理正规化、规范化暂行办法》,转变了重建轻管思想,逐步由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发展,不断提高管理水平。1994年起,开展争创工程管理“十佳单位”、“十佳工程”、“红旗单位”、“红旗工程”和“优秀工程”等活动;1995年完成了水利部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的确权划界工作。1996年进行河道目标管理达标升级评定工作。2003年起,实行《工程管理风险抵押金办法》。同时,按照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黄河河务局和荷泽黄河河务局的要求,编制了牡丹黄河工程管理“八五”、“九五”和“十五”规划。
第二节堤防管理
一、管理组织
黄河堤防管理组织,按照统一领导、分散管理、专管和群管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各级管理机构。
依据上级要求,黄河堤防管理工作在当地政府领导下进行。20世纪50年代,荷泽县就建立了护堤委员会,至80年代,改称为堤防管理委员会,由县长或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县长任主任,修防段段长任副主任,县直各单位与乡(镇)负责人任委员。其任务是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监督管辖范围内堤防管理工作。随着时间的变迁、人员的变动,县级堤防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也不断调整,如1987年9月22日,荷泽市人民政府以荷政办〔1987〕15号文通知,调整菏泽市堤防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主任由副市长赵守增担任,副主任由农村工作部部长和黄河修防段段长担任,市直有关单位和沿黄乡(镇)负责人任委员。市堤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黄河修防段,由一名副段长任办公室主任。
牡丹黄河河务局是县(区)级黄河工程专业管理机构,全面负责组织推动管辖范围内的黄河工程管理工作,由一名副局长分管护堤工作。具体业务管理部门,历年来也多有变革。1983年前,工程管理的日常工作由工务股负责,设有专职管理人员。为了强化工程管理工作,1983年,黄河修防段组建了工程管理股,由其承担全部工程管理任务。1990年12月,由于机构变更升格,业务部门设有工务科。黄河工程日常管理工作由工务科负责。1999年9月机构改革,工务科变更为河务科。2002年河务科又改为工务科。万变不离其宗,这些业务部门都承担着黄河工程管理任务。1982年2月,经山东省编制委员会和山东省公安厅批复,同意成立荷泽县公安局黄河修防段派出所,7月,黄河修防段派出所由3人组成,受县公安局和黄河修防段双重领导,承担以下任务:法制宣传教育,制止违章行为,査处违章案件,打击盗伐树株、偷盗防汛物料和破坏工程设施不法分子的活动,维护黄河工程管理秩序,保护黄河工程安全,保障了工程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1995年8月1日,菏泽地区黄河河务局以菏黄政发〔1995〕26号文批准荷泽市黄河河务局职能配置方案,增设水政水资源科(与派出所合署办公),事业单位机构增设刘庄河务段。1999年9月增设李庄河务段。这些单位都履行堤防管理义务,为黄河工程安全保驾护航。
群管组织主要是沿黄乡(镇)、村建立护堤领导小组,按管辖范围在距堤2.5公里以内的村庄中选择便于经常护堤的村庄为护堤村,划分护堤段,树立明显标志,通过民主推选,由护堤村选派护堤员,一般是每0.5公里1人,要求吃住在堤屋。多年的实践证明,护堤员在工程管理工作中功不可没,他们是搞好工程管理的基础力量。主管单位每2.5公里设护堤专干1人,负责组织领导护堤员完成“五护”(护堤、护树、护草、护电信设施、护防汛物料)、“八禁”(禁止在堤上取土、打井、筑窖、建房、放牧、铁木轮车雨后通行、破坏树株、破坏草皮)任务,并组织他们学习政治、学习业务,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护好黄河工程的技术。有的护堤员甘愿一生献身护堤事业,年逾古稀还不愿下堤,有的死后要求葬于黄堤附近,以其灵魂保护黄河大堤的安全。为护堤工作需要,根据年龄、身体状况、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对护堤员不断进行调整,不断把年富力强、思想素质好、工作负责、热爱护堤工作、文化程度高的人员充实到护堤队伍中,使护堤队伍逐步走向年轻化、充满战斗力,使护堤工作每年都上新水平,工程面貌每年都有新变化。
1986-2005年黄河工程管理人员一览表见表5-14。表5-141986~2005年黄河工程管理人员一览表二、管理范围和管理规定
黄河堤防工程的管理范围包括堤身(含前后戗、淤临淤背区、辅道)、护堤地(含防浪林用地)。
1987年7月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山东省黄河工程管理办法》规定,临黄大堤防护地范围根据修防需要,其宽度为临河7米,背河10米,计量方法是不论有无前后戗和淤临淤背区的所有堤段,临背河都从堤脚算起。
2005年3月2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再次发布《山东省黄河工程管理办法》,规划堤防工程护堤地的划定,从堤脚算起,其宽度为临河30米,背河10米,护堤地实际宽度超过规定的,以确权划界确定的宽度为准。
临河护堤地的宽度,滩地漫水淤高时,应维持原边界不变;大堤加培加固后,若原护堤地被占用,护堤地应相应外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工程管理范围的相连地域划定堤防安全保护区,其范围为临河护堤地以外50米,背河护堤地以外100米。
为确保堤防完整、安全,山东省人民政府1987年颁布的《山东省黄河工程管理办法》对堤防管理作出明确规定:
(1)禁止在堤防管理范围内放牧、损坏树株和违章垦殖。
(2)禁止在堤上或大堤辅道路口摆摊设点。
(3)禁止在堤身和淤临淤背区打场、晒粮以及堆放柴草、粪肥等杂物。
(4)禁止在堤上修建临时饮水工程。
(5)禁止在堤上、护堤地、淤临淤背区和堤脚外临河50米、背河100米范围内取土、打井、挖洞、挖塘、建窑、埋葬、建房、堆放垃圾或进行其他危害堤防完整、安全的活动。
(6)不准在堤防工程两侧各200米范围内进行爆破作业,若确有必要,施工部门应向当地修防段提出申请,经审查,报山东黄河河务局批准后方可组织作业。
(7)不准在堤防工程上修建非防洪工程。确需修建的,建设单位应持符合防洪和通航要求的设计文件向当地修防段提出申请,经审查,由山东黄河河务局转报黄河水利委员会审批。经批准修建的工程,必须按设计和质量要求施工。工程所在地修防段有权监督检查施工情况和参与竣工验收。三、管理措施
(一)认真学习贯彻水利法规,依法维护工程管理措施
认真学习贯彻上级颁发的有关水利法规,依法管理,保护工程完整,维护工程面貌,是多年总结出的宝贵管理经验。
199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同年12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2002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5年3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山东省黄河工程管理办法》。牡丹黄河河务局对这些法规性的文件,都认真学习,坚决贯彻落实,其方法是在规定的学习时间集中学习,并与乡(镇)联合举办学习班进行系统的学习。为使之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还利用宣传车、广播、电视、张贴标语、广告、宣传画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规,参与工程管理,维护工程管理秩序。特别是在麦收和秋收之季,工管人员全部上堤,出动宣传车辆,宣传和张贴堤防禁令,阻止在堤防管理范围内打场、晒粮、堆放柴物等,使黄河堤防工程避免人为危害,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二)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经常性的管理工作
人民治黄初期,沿黄各级政府及时制定和颁布了有关堤防管理的法令和规定,对组织和发动沿黄群众护堤护树、制止破坏堤防的行为、加强工程日常养护,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治黄工作的深入发展,对管理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黄河河务局、菏泽黄河修防处又相继制定发布了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管理细则、规章、规定等,且日臻健全和完善,有力地促进了管理工作的开展。
依据上级文件精神,荷泽县委、县政府对黄河工程管理也极为重视,为保护黄河工程安全,1980年前,就相继发布7次布告,发动沿黄群众要保护好黄河工程。近年来,菏泽黄河修防段(局)也逐渐建立健全了行之有效的各项管理制度,如堤防管理规定、专管与群管组织的会议制度、考勤制度、请假制度、检查评比制度、观测制度、奖惩制度等。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有力地推动了堤防管理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较好的管理效果,堤防面貌逐年改变,工程效益逐年提高。
(三)搞好工程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堤防险点隐患
为了确保工程完整,改善工程面貌,提高工程强度,有计划地进行工程检查,是黄河堤管工作的传统做法,是工程管理基础工作之一。堤防工程检查通常采用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别检查三种形式。
1.经常检查
检查规模小,由工务科组织技术人员、河务段长、护堤专干和护堤员共同参加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堤防养护情况,是否有水沟浪窝、滑坡、裂缝、塌坑、洞穴、虫害和害兽活动,树草是否齐全旺盛,有无违章建筑和人为破坏堤防设施等情况。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
2.定期检查
主要为汛前汛后大普查,由段(局)领导组织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和有关部门、护堤专干和护堤员,采取徒步拉网式的检查方法,对各项工程进行全面详细检查。检查范围:堤防工程、护堤地和安全保护区。检查内容依据《山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山东省黄河工程管理办法》中对堤防的有关规定进行。汛前工程检查后,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找出原因,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和措施,向上级主管部门写出普查报告。对查岀的问题力争汛前处理好,一时难以处理的,要制订出防守方案,采取临时安全度汛措施,从而保证堤防安全。汛后检查,主要检查汛期被洪水冲毁的工程情况,有无险情和堤防上的水沟浪窝、树草与附属设施损坏情况等,以便制订汛后或次年整修加固计划并实施。历年工程普查登记表见表5-15。
表5-15历年工程普查登记表续表5-15
3.特别检查
发生特大暴风雨、洪水、地震,工程经过非常运用后,单位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特别检查。必要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派人共同检査。着重检查工程损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情况严重的,查明情况后迅速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处理意见,采取必要措施。同时,做好记录,存入技术档案,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写出工程检查处理报告。
例如,1990年6月29日17时15分,荷泽黄河段遭狂风暴雨袭击,事后,段领导立即召开段务会议,安排普查和修复事宜。经检查,发现堤防树株被风刮倒折断757棵,机关院围墙倒塌100余米,房屋倒塌4间,线杆折断2根,院内照明线路全部被刮断,堤防、险工形成多处水沟浪窝,备防石跺倒塌严重。全体职工奋战3天,被毁工程基本修复。
1986~2005年,牡丹黄河堤防共检查发现并处理隐患42594处,计用土方23.4万立方米。其中水沟浪窝37104处,裂缝3处,獾狐洞穴7处,其他5480处,捕捉害堤动物77只,其中獾狐16只,投资392.722元。1986-2005年牡丹黄河堤防工程管理养护统计表见表5-16。
(四)全面推行堤防管理承包责任制
为加强护堤人员的责任心,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既要切实搞好护堤工作,又要照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从1986年开始,牡丹黄河堤防管理全面推行承包责任制。表5-161986-2005年牡丹黄河堤防工程管理养护统计表(1)在堤防收入“国五队五”比例分成不变的情况下,因地制宜地采取个人或联户承包的办法,段(局)、护堤员、村队三方共同签订承包合同书,办理公证手续,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各自的责、权、利。堤防管理承包后给护堤员带来了实际利益,报酬有了着落,群管队伍趋于稳定。由于承包和护堤员的经济利益挂钩,所以每个护堤员都能尽心尽力地加强平时维修养护,平整堤顶,平垫水沟浪窝,自查隐患,制止猪羊等上堤,维持管理秩序,使堤防工程完整,道路畅通,树草旺盛,各种设施标志齐全醒目,堤防面貌步步改观。
(2)黄河部门的护堤专干,实行分段责任制,其任务和职责是:①组织护堤员和当地群众学习、宣传有关黄河工程管理的政策、规定和法规。②经常组织护堤员检查堤防有无险点、隐患、水沟浪窝及工程设施完整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维修养护工作。③组织护堤员和沿黄群众搞好堤防植树植草,做到树草旺盛,增加经济收入,巩固护堤队伍。④与水政、派出所等部门紧密配合,做好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发现案情迅速上报有关部门,并积极参与侦破。⑤组织护堤员开展评比活动,搞好奖罚,提高护堤员工作积极性,切实搞好护堤工作。
(3)村护堤领导小组协助护堤员维护好堤防管理秩序,组织群众进行植树植草,并与黄河单位、护堤员进行河产收益分成。
(五)按照工程管理考核标准,积极开展工程达标活动
为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黄河水利委员会于1987年1月制定了《黄河下游工程管理考核标准》,明确堤防工程达标考核标准,共计9条:
(1)堤身完整,无水沟浪窝、残缺陷坑。达到标准的淤背区及时用好土包边盖顶,管护范围内无取土及违章建筑现象。
(2)堤顶饱满平坦,无明显坑洼及波浪状的起伏,堤上无堆垛、脱坯及其他违章活动。
(3)堤坡平顺,戗顶规整,无遗留的老土牛、废房台等。
(4)巩固堤防强度,近堤无潭坑、无严重渗水及管涌堤段,一时处理不了的要有可行性度汛措施。堤身裂缝、獾狐洞穴随时发现随时处理,每次复堤后要进行压力灌浆,吃浆量大的反复进行,直到平均每眼灌入土方量不大于0.05立方米为止。
(5)堤防绿化。临黄堤身上,除每侧堤肩各保留一排行道林外,临背坡上一律不种树。临河坡原有树株,1988年底以前全部清除,背河坡原有树株,1990年底以前全部清除。堤肩和堤坡全部植草防护,草皮覆盖率不低于98%o临河柳荫地植低、中、高三级柳林防浪。背河柳荫地植柳树或其他乔木。淤背区有计划地种植片林或发展其他种植,开发利用率达到90%以上。平均每亩植树存活数不少于100株。
(6)土牛储备。平工堤段平均每米备土1立方米,险工堤段平均每米备土2立方米。每个土牛20立方米左右,且堆放规整,原则上应备在背河堤肩。
(7)防暴雨冲刷。要求日降雨量100毫米堤身不出现1立方米以上的水沟浪窝。根据堤身土质情况及当地暴雨强度,因地制宜地采取堤身排水防冲措施。一般情况下,堤身土质好的,采用草皮护坡;土质差的,每50-100米增设一道堤坡排水沟。
(8)各种设施、标志完好。防汛屋齐全完整,电话线、断面桩、测压管、减压井等通信、测量、观测设施保护良好,公里桩、界桩等工程标志齐全,规格醒目。
(9)管理责任制。平均每5公里堤防配护堤专干1名,每500米堤防配群众护堤员1名,并保持相对稳定。群众护堤员责任心强,吃住在堤,年龄适宜, 身体健康,能胜任护堤任务。
菏泽黄河修防段依据黄河水利委员会制定的标准和山东黄河河务局、荷泽黄河修防处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工程管理达标活动,逐项对照,逐项落实。从1986年到1988年,荷泽黄河修防段的堤防管理在上级检查评比中,均名列前茅。:1988年12月31日,山东黄河河务局以黄管发〔1988〕63号文公布1988年工程管理达标工程名单,菏泽黄河修防段堤防和刘庄险工名列其中。
四、堤防养护
堤防养护包括堤顶养护、堤坡养护、淤背区养护、辅道养护、捕捉害堤动物、工程设施和标志养护等。
(—)堤顶养护
堤顶要达到平坦光滑,边口整齐,排水通畅,树草旺盛,土牛堆放整齐,标志牌、界桩规格一致、醒目,必须采取经常性的养护措施,
(1)堤顶加培时,要用黏土盖顶,且修成中间高、两边低的花鼓顶,以利于排水。由于堤顶长年累月遭风吹日晒、雨淋、冰冻和人车通行等影响,因此不可避免地出现坑洼不平或水沟浪窝等现象。对此,护堤人员加强了经常性的养护工作,克服不良现象,保持堤顶完整,以利于通行安全。
(2)根据天气预报,在降雨前及时放下拦路杆或拦路锁链,禁止车辆通行。下雨时,护堤员冒雨顺水,采取筑小堰或疏通排水沟等措施,避免堤顶出现大的水沟浪窝。下雪后,抓紧清扫堤顶积雪,及时平垫堤顶,人工撒土,用刮平机刮平碾压,遇有大的水沟浪窝,由人工填垫夯实。在干旱天气时,堤顶若出现坑洼不平现象,一般采用洒水填土夯实等措施,从而保持堤顶完整平坦。
(二)堤坡养护
堤坡养护要达到坦平坡顺,没有水沟浪窝、陡坎、天井、陷坑、坍塌等。堤坡损坏除人为挖掘、施工等因素外,多数为雨水冲蚀、洪水偎堤时波浪袭击和急溜冲刷破坏。为了防止水沟浪窝的发生,堤坡(含淤背区边坡)普遍植草,顺堤线长每隔100米,在堤坡修做砌石排水沟一条。大雨过后,护堤专职干部及时组织护堤员对出现的水沟浪窝情况进行清查,修复所需土方量,迅速上报计划,一旦批复,马上组织人力进行填垫夯实,保持堤身完整。
(三)淤背区养护
淤背区是加固堤防的一项重要防洪工程措施,淤背区淤沙达到设计标准后,都进行了抽淤盖顶或人工挖淤盖顶,其厚度为0.5米或0.3米,包边垂直厚度为0.2米。还因地制宜地修建排水沟,在边坡种植适宜植物,以确保淤背区边坡不被雨水冲刷。
淤背区发展种植业,坚持以确保防洪安全、提高经济效益为前提,坚持“以堤养堤”、“谁承包谁养护”的原则,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优先承包给本单位职工、护堤员,以及有护堤任务的村庄群众。
(四)辅道养护
堤防辅道是防汛抢险时,车辆、人员、物料上堤和沿黄村民进行生产、生活活动的重要道口,应同堤防一样进行管理和养护,确保完整,防止出现坑洼不平、坍塌等损坏现象。要求下雨时,冒雨顺水,雪后扫除积雪,平垫水沟浪窝。近年来,随着堤防的帮宽加高,防汛道路的修建,不少辅道进行砌石并采用沥青硬化,从而保证了辅道畅通无阻。
(五)捕捉害堤动物
獾狐等害堤动物对堤防危害极大。其洞穴是堤防的主要隐患之一。荷泽黄河修防段于20世纪50年代初,就组建捕害领导班子,广泛发动群众,探索害堤(坝)动物活动规律,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进行捕杀,并及时兑现奖励,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进入20世纪80年代,害堤动物的活动有所增加,獾狐危害仍十分严重。为促进工程管理的正规化、规范化,做好捕獾除洞巩固堤防,确保防洪安全仍十分必要,1988年8月,黄河水利委员会以黄管发〔1988〕49号文颁发《黄河下游堤防工程獾狐洞穴普查处理和捕捉害堤动物的暂行规定》,菏泽黄河修防段及时贯彻执行,把捕害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组织并发动职工和沿黄群众捕捉害堤动物,消灭隐患,并按规定进行奖励。1986~2005年,共捕捉害堤动物77只,其中獾狐16只。对其洞穴及时采取开挖回填或锥探灌浆方法进行夯实加固。
(六)工程设施和标志养护
黄河堤防工程设施主要是指防汛屋、通信、测量设施(包括水准点、测压管、减压井、电话线等),各种标志主要是指各类界桩、公里桩、断面桩、坝号桩、防汛屋牌号、拦路杆、宣传牌、险工简介牌等。对这些设施和标志,堤防管理人员也作为自己的任务,精心管理和养护,并作为工程管理检查评比、考核的重要内容,发现损毁和丢失,及时维修更换,确保完整无损,规格标准统一醒目,运用正常。
五、依法收取堤防养护费
1985年6月26日,山东省物价局、山东黄河河务局以〔1985〕黄管字29号文联合下发《关于在黄河大堤行驶车辆收取堤防养护费的通知》,明确指岀:近年来,随着工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在黄河大堤上行驶的车辆日益增多,特别是载重车辆对防洪工程损坏严重,国家每年要付出大量资金进行堤防维修养护为保持堤防工程完整,提高防洪工程的抗洪能力,根据水电部制定的《河道堤防工程管理通则》和黄河水利委员会制定的《黄河下游工程管理条例》及山东省政府颁发的《山东省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禁履带车在黄河堤防上行驶,堤防泥泞期间,除防汛抢险车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对于无法绕道行驶而必须通过大堤行驶的车辆,按下列标准收取堤防养护费:
(1)载重汽车、拖拉机(包括挂车)3吨以上(不包括3吨)至10吨,按核定载重吨位,每次每吨位1元;10吨以上(不包括10吨)每次每吨位1-5元。
(2)大中型客车比照同类型货车吨位(或按每5座以内折半吨,6-10座折1吨,其余类推)均按每次每吨位1元收费。
(3)3吨以下(包括3吨)小型机动车辆不分吨位每次1.5元。(4)为工程服务的车辆(不论是黄河工程或非黄河部门的工程),由施工单位按以上标准缴纳堤防养护费。
(5)军事、公安、消防、救护用车,以及吉普、轿车、面包车、沿黄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车辆(不包括营运车辆)、防汛抢险用车以及黄河部门的工程车辆免收堤防养护费。
(6)堤防养护费的收取每日为1次,凭收据凡在当日内已向黄河部门一个段所缴纳堤防养护费的,其他段所不再收费。
为加强堤防养护费的收缴和管理,堤防养护费票据由山东黄河河务局统一制发,加盖修防段所专用印章后生效。堤防养护费收缴手续必须经专职管理人员或现场值勤人员办理。此项收入列为专项资金,只限用于堤防维修养护,不准挪作他用。对于假借收取堤防养护费向过往车辆强行索取财物或收受贿赂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荷泽黄河修防段遵照上级指示精神,从1985年开始,在刘民公路通往黄堤的路口处,黄堤4~5号防汛屋之间设查车点1处,选派3~4名职工,经过培训,专门从事查车收费工作,对在黄堤上行驶的车辆,按规定收取大堤养护费。
为加强对收费工作和收费人员的管理,严格贯彻收费政策,依法收费、安全收费、文明收费,避免或减少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1990年3月,菏泽黄河修防段工管股与收费人员签订了堤防查车收费合同,主要内容有任务、工作纪律、上缴标准、奖励政策、福利待遇等。合同期1年,期满后如工作需要另行续订。
2001年10月,根据山东黄河河务局〔1985〕29号文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大堤行驶车辆收费工作,牡丹区黄河河务局制定了《堤防查车管理办法》,就查车人员的组织管理、工作要求、奖惩办法及兑现措施和其他方面作了具体规定,使牡丹区黄河河务局的堤防查车收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制定了《堤防行驶车辆收费标准》、《依法收费工作纪律》、《收费工作监督检查》、《收费人员工作职责》。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收费人员素质,收费人员依法收费,按标准收费,遵纪守法,较好地完成堤防查车收费工作任务,维护了堤防工程安全。
据有关人员回忆,1997年前,堤防查车收费工作比较正常,1998年以后,因大堤加培,堤顶行驶车辆渐少,收费工作时有时无,且由河务段管理,区河务局财务无收费记录。2002年后,彻底停止堤防查车收费工作1985-1997年堤防查车收费统计表见表5-17。表5-171985-1997年堤防查车收费统计表
第三节河道、险工、控导工程管理
一、河道管理
牡丹黄河现行河道长度16.5公里,属于上提下延不稳定的过渡性河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山东省黄河工程管理办法》、《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水利法规,对所辖河道进行管理。
(一)管理范围
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二)管理规定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①未经黄河工程管理单位批准,在河床、滩区内挖沙、取土;②在水域内炸鱼、毒鱼、电鱼;③向水域内排放污水,倾倒废渣、垃圾;④种植妨碍行洪的片林,修筑生产堤和修建其他阻水建筑。对已有的阻水工程、阻水片林等,按“谁设障谁清理”的原则,限期清除。
(三)依法管理
为贯彻执行黄河水利委员会制定的《黃河河道管理巡查报告制度》和《河道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要求,1991年成立荷泽水政监察所,1998年成立菏泽水政监察大队,负责所辖河道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报告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理,对工程有危害的,责令其恢复工程原状。
牡丹区黄河河务局非常重视河道目标管理工作的实施,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不断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河道管理办法》,自查自纠,使管理工作规范化、正规化。1998年11月17日,山东黄河河务局公布荷泽市黄河河务局为黄河水利委员会二级河道目标管理单位。
二、险工、控导工程管理
险工、控导工程是黄河防洪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是控导河势,稳定河槽,确保防洪安全。加强工程管理养护,经常保持工程完整,不断提高工程抗洪强度,是黄河职工必须做好的日常工作。
1986-2005年,依照上级颁布的有关法规和关于黄河工程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了险工和控导工程的管理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管理范围
《山东省黄河工程管理办法》规定险工工程的管理范围包括:坝体、护坝地及其保护用地。控导工程的管理范围包括:坝体、连坝、护坝地及其保护用地。险工和控导工程护坝地的宽度为坡脚外10米,控导工程保护用地为其连坝坡脚外30米,超过30米的,以确权划界确定的宽度为准
(二)人员配备标准
1987年,根据山东黄河河务局印发的《山东黄河险工、控导(护滩)工程管理办法(试行)》,正常的管理工作,按护砌长度险工每公里2~3人,控导工程每公里1.5-2人,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并保持管理队伍相对稳定,险工、控导工程共配备专职管理人员39人,其中控导工程有3人。(三)管理工作内容
1986年以来,依据《山东黄河险工、控导(护滩)工程管理办法》,对险工、控导工程开展以下各项经常管理工作。
1.坝岸管理
主要任务有保护好坝基排水沟,确保雨季排水通畅、土坝基安全;及时填垫水沟浪窝,清除坝面高秆杂草。保持坝基和连坝顶平、坡顺,坝面无乱石、散垛,无残缺沟壑、獾狐洞穴和其他杂物,土石结合部位无脱缝、陷坑及石料坍落等。
2.河势查勘
多年来,黄河水利委员会每年汛前、汛后两次组织自河南至山东段的黄河下游河势査勘。汛前着重查勘河势流向的变化与发展趋势,为安全度汛做好准备;汛后着重查勘河势经过汛期的发展演变,工程损坏情况,为编制来年计划,进行河道整治提供依据,总结经验,积累资料。汛期遇大洪水或工程发生重大险情,随时组织专门的查勘,观测研究,相应采取措施。
荷泽黄河修防段(局)的领导,对河势查勘极为重视,每年汛前、汛后都派分管工程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参加黄河水利委员会组织的河势查勘。在大汛前后和洪峰期间,还自行组织查勘,按照上级要求,及时绘制相关河段的河势图,分析河势变化规律,研究今后发展趋势,提出需进行新建、改建、整修工程的方案或意见,并写出查勘报告,必要时将报告呈报上级主管部门。
3.坝岸观测
主要观测内容包括河势溜向,坝岸着溜,坝体有无异常现象,工程损坏等情况。靠河坝岸,由工程队(河务段)每天观测一次;不靠河坝岸,每月观测一次。特殊情况下,如水位骤降、溜势突然变化、坝后积淤、暴雨或发现异常时,酌情加测。各项观测都做好了详细记录。如发现坝岸裂缝、坍塌、蛰陷等严重险情,都及时地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迅速采取抢护措施,确保坝岸完整安全。
4.根石探摸
每年坚持汛前、汛后两次根石探摸制度,绘制根石断面图,随时掌握根石动态,及时补充走失根石,保持坝基稳定。探摸根石由工程管理单位主持,工程技术人员和工程队工人参加,人劳部门派专职安全员进行安全监督。岸上探摸时,工作人员要腰系安全绳,穿救生衣;船上探摸时,雇用当地摆渡民船,工作人员要穿工作服、工作鞋、救生衣,船上要备用救生圈等救生设备,要由水性好、有经验的艄公驾驶,工作人员小心谨慎,确保探摸工作安全,万无一失。5.工程标志管理
险工和控导工程标牌、坝号桩齐全,位置适当,字迹清晰,水尺、滩岸桩、根石断面测量标志和工程管理范围界桩等各种标志齐全,无损坏,规格一致。管理人员除平时加强管理养护外,在汛前汛后都分别作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6.备防石料管理
备防石料归垛存放,位置适宜。垛位离迎水面坝肩距离:砌石坝最少5米,扣(乱)石坝最少3米。备防石垛要做到边齐、顶平、心实,一般每垛10~20立方米,垛高1~1.2米,在每垛的两头中偏下部位标明坝号、垛号、方数等,标记要书写清晰明显。
另外,土坝基和连坝的顶坡全部植草防护,覆盖率不小于98%,在工程管理范围内植柳,平均每米工程长度内植柳不少于2株,便于抢险柳料应急使用。
(四)实行班堤责任制,加强检查评比,促进管理工作上台阶
为了加强对险工与控导工程的管理,荷泽黄河修防段根据上级指示,自20世纪80年代初就推行班坝责任制。由当时的工程管理部门制定相关办法,在工程队实施。把险工坝头分别落实到工程队员,每个工程队员按照本人分管坝头或坝岸自觉加强管理,工程队会同段工程管理部门制定检查评比办法,做到月检查、季评比、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并与队员的工资、奖金挂钩,充分调动职工的护坝积极性。任务重时,职工调动家属帮助整理。1999年9月,菏泽市黄河河务局增设了刘庄河务段和李庄河务段,工程管理由两个河务段负责,班坝责任制更为具体,两段开展了相互促进活动,促进了整体管理水平的再提高、上档次。
(五)积极开展险工、控导工程管理达标和创优活动
为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增强工程抗洪强度,1987年1月黄河水利委员会颁布了《黄河下游工程管理考核标准》,险工管理的7条考核标准是:
(1)坦石平整,扣排严紧,无蛰裂、残缺、活石现象。眉子石(土)封口严密,整齐美观,土石结合部无脱缝、钻水现象。
(2)土坝基顶平坡顺,无残缺冲沟、獾狐洞穴、裂缝陷坑和高草乱石。顶、坡全部植草防护,有完好的排水设施。
(3)根石坡度、台面规整。根石台高度、宽度符合设计要求。坚持根石探摸制度,随时掌握根石动态,及时补充走失根石,保持坝基稳定。
(4)备防石归垛存放,位置适宜。块重不得小于15公斤。垛高1~1.2米,每垛10-20立方米。垛位离开迎水面坝肩最少3米,以便抢险交通。
(5)险工标牌、坝号桩、根石测量断面标桩,工程管理范围界桩等齐全醒目,各种标志规格统一。
(6)各种工程资料、图表齐全、完整。每次根石探摸结果及整修加固、抢险抛根、河势险情等有关资料随时整理归档。
(7)管理责任制。每道坝、岸都落实到人,并保持相对稳定,责任明确。控导工程的3条考核标准是:
(1)坦面平整,排整严密。工程上无水沟浪窝、高草、乱石、违章垦殖。有通往大堤的运料道路,有守险房屋。坚持根石探摸、河势观测制度。
(2)工程绿化。土坝基和连坝的顶、坡全部植树防护,覆盖率不低于98%,工程管理范围内尽量植柳,平均每米工程长度内柳树不少于2株,并栽植整齐,长势良好。
(3)备防石料的存放、工程标志的设置、技术档案的归存、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分别按照险工工程管理考核标准的第(4)、(5)、(6)、(7)条的要求执行。
菏泽黄河修防段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坚持工程达标,在提高工程强度、保证工程安全上做文章,在提高管理水平上下功夫。按照上述标准和山东黄河河务局制定的《山东黄河工程管理达标考核细则》的要求,单位领导亲自抓,制定岀一系列管理考核、检查、奖惩办法,逐步形成了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奖惩兑现的管理体制。
(六)险工、控导工程整修
对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全面的检查和观测,以掌握工程的工作状况和变化状态,是进行工程维护养护的基础和依据。
坝岸整修一般分为定期和特殊两种。定期又分为汛前整修、汛后整修。特殊整修是坝岸受到大水冲淘、暴雨冲刷等特殊情况时的整修。坝岸整修包括坝顶、坦坡、根石整修及其他整修几种形式。
荷泽黄河修防段(局)坝岸责任人30~40人,除参加防汛抢险及急需工程建设外,还常年坚持坝岸修整工作。根据整修工程量合理调配劳动力,有时以班为单位集体整修,有时分组、分片、分工程量,个人活动多集中在班坝责任段内,自行进行工程整修、养护、管理。
1986-2005年牡丹黄河险工、控导工程管理养护统计表见表5-18。表5-181986-2005年牡丹黄河险工、控导工程管理养护统计表第四节涵闸管理
一、管理机构
随着黄河管理单位的改革、机构沿革,涵闸管理机构也随之不断变更。
1959年5月,刘庄人民驯黄闸建成,由济宁专署组建刘庄人民驯黄闸灌溉管理局,属济宁专署领导,设正、副局长3人,下设工程、灌溉、器材、保卫和办公室5个科室。1963年6月,根据水电部黄河涵闸渠首要由黄河部门管理的指示,刘庄人民驯黄闸灌溉管理局撤销,由山东黄河河务局接管,成立了山东黄河河务局刘庄闸管所,划归菏泽黄河修防处领导,仍属正科级单位,配正、副所长,下设工程、财务、技术、保卫等部门。1966年,刘庄闸管所由科级单位降为股级单位,交由荷泽黄河修防段管理。1979年11月,刘庄人民驯黄闸废除,新建刘庄引黄闸一座,仍由菏泽黄河修防段管理,并及时成立了刘庄引黄闸管理所,配备了所长、技术员、技工等8~10人。刘庄引黄闸管理所按照制定的职责范围、岗位责任和规章制度,遵照上级的指示、涵闸操作规程和涵闸管理办法,负责对刘庄引黄闸的管理、运行、观测,并做好记录,及时整理归档,开展正常的维修养护,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由上级主管部门派技术人员进行鉴定,制订维修方案并监督实施,彻底消除涵闸隐患,确保涵闸运用安全。
2002年,刘庄闸管所撤销,并入刘庄河务段,由一名副段长分管涵闸管理工作。
二、管理范围、任务、职责
根据黄河水利委员会颁布的《黄河下游涵闸工程管理办法》和山东黄河河务局制定的《山东黄河工程管理办法》,刘庄引黄闸的管理范围是自上游防冲槽至下游防冲槽后100米,下游渠堤外坡脚两侧各25米。
涵闸管理的任务是确保工程完整、安全,合理利用水资源,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在管好用好工程的前提下,开展综合经营,增加收入,维修、养护工程,改善职工生活。积累资料,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涵闸管理机构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
(2)对工程进行检查观测,及时分析研究,随时掌握工程状态。(3)进行维修养护,消除工程缺陷,维护工程完整,确保工程安全。
(4)做好工程控制运用。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按批准的引水指标放水。
(5)要把涵闸工程作为防汛工作的重点,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及工程上下游河势变化,做好防汛、防凌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6)按水电部颁发的《黄河下游引黄渠首工程水费收缴和管理暂行办法》,做好征收水费工作,依法收费,有偿服务,维持水利工程的良性循环。
(7)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各种资料的整理、分析及归档保存工作,做到资料齐全,归档及时,保管良好。
(8)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关心职工生活,对职工进行有计划的培训,不断提高管理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9)因地制宜地利用水土资源,发挥人员、设备潜力,广开门路,积极开展综合经营,逐步增加职工收入。
(10)做好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11)结合业务工作,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
三、管理制度
为保持涵闸工程完整,安全运用,确保防洪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1959年起,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黄河河务局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黄河下游引黄渠首涵闸管理养护初步意见》、《黄河下游工程管理条例》、《黄河下游工程管理考核标准(试行)》、《山东黄河涵闸工程管理试行办法》、《山东黄河工程管理办法》和《山东黄河工程检查评比办法》等一系列法规性文件。
为了完善黄河引水涵闸的管理工作,使管理工作更规范化、科学化,更具可操作性、实用性,1987年7月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以鲁政发〔1987〕71号文印发了《山东省黄河工程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涵闸管理的范围、管理单位的任务、水量调配、用水签票制度、闸管人员职责、水费征收等。1992年5月27日,山东黄河河务局以黄管法〔1992〕18号文印发《关于加强引黄渠首工程管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引黄供水工作,加强渠首工程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确保防洪安全,及时供水。
牡丹黄河务局刘庄引黄闸管理所,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身工作实际,在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各种管理工作制度,包括涵闸管理运用规程和操作细则、涵闸观测检查维修制度、财务和器材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制度、事故处理和请示报告制度、考核和奖励制度等。四、控制运用
(一)涵闸控制运用的原则
(1)必须在保证工程安全的条件下,有控制地运用,当兴利与防洪发生矛盾时,兴利服从防洪。
(2)严格遵守工程设计指标,不得超设计运用,如工程设防水位、最高运用水位、最大水位差、最大过闸流量、相应单宽流量等,否则须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严格执行引黄供水协议,实行计划供水和用水签票。汛期引水调度控制由河务部门负责,当黄河流量超过5000立方米每秒时,停止引水,特殊情况须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枯水期实行配水,闸门开启必须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
(4)严格遵守涵闸启闭规程,由熟练人员进行操作、监护,保证工程和操作人员安全。
(5)坚持启闭前进行全面检查,启闭运用资料要翔实记录,及时整理入档“
(6)涵闸放水、停水、增加或减少流量前,及时通知上下游有关部门,避免发生事故。
(二)涵闸运用操作细则
(1)闸门启闭要有步骤地进行,两端钢丝绳均匀上下,闸门始终平衡升降。闸门关闭时,当闸门下降到将近接触门槛处时,下降速度应缓慢,动作要一致,保持平稳下降。
(2)闸门按同步开启、分级提升的要求进行操作,每级一般不应超过0.5米,保持过闸流量与下游水位相适应。开闸步骤为由中间向两侧依次对称开启,闭闸由两侧向中间依次对称关闭。
(3)闸门启闭高度应有准确的开度指示标志,当闸门开启接近最大开度或关闭接近闸底时,应减速运行,以免损坏闸门和启闭机械。
(4)当发现启闭和机械运转不正常,闸门偏斜卡阻或大量树枝、杂草等堵塞闸孔时,应立即停止,排除故障或清除杂物后再继续运转。
(5)每次启闭闸门,必须将启闭高度、次序、操作过程、水流情况、上下游水位、闸门和启闭机械有无不正常现象等详细记录,归档保存。
(三)涵闸运用注意事项
(1)注意下游消能。初开闸门时,应慢慢提升,提高下游水位,保证启闸水流在消力池内形成水跃,再进行第二次提门,增大闸门高度,分次达到所需开启高度。
(2)要注意闸门的对称启闭。
(3)要注意同步开启,分级提升。
(4)要注意流态变化和闸门震动。在放水期间或启闭过程中,必须密切注意下游水流形态,有无集中水流、折冲水流发生,有无回流、旋涡及流速分布不均等现象,闸门有无发生强烈震动,可根据情况及时调整闸门升降,将其消除。
(5)要注意黄河水位、河势变化,改善引水条件,降低入渠泥沙量,减少闸门淤积。
五、检查与观测
(—)工程检查
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涵闸、虹吸管理办法和规定,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刘庄引黄闸各部位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异常情况,进行维修加固,确保工程坚固完整、安全运用。涵闸的检查一般分为经常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和安全鉴定
(1)经常检查。结合岗位责任制,固定专人负责检査的项目有建筑物的各部位、启闭机械、动力设备、通信设施、观测设施、闸前河势和闸上下的冲淤变化等。
(2)定期检查。每年汛前汛后、启闭运用前后或冰冻期等对工程各部位及各项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一般由各单位负责组织,也可视情况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派人参加。汛前着重检查岁修工程完成情况,防汛组织、物料准备及启闭机械、动力、照明设备的完好情况,汛后着重检査工程变化、建筑物和主要附属设施的损坏情况,据此编制岁修计划;凌汛期间,着重检查防冻防冰措施落实情况;启闭运用前后重点检查能否保证工程正常运转,有无设备损坏等。
(3)特别检查。在发生特大洪水或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时应进行特别检查,涵闸管理单位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全面检查,必要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及设计、施工、科研单位会同检查。主要检查工程各部位是否有破坏情况, 研究修复和防止险情继续扩大的措施。
(4)安全鉴定。安全鉴定是对工程安全进行的特殊检查和评定工作。一般新建和改建的涵闸,运用3~5年进行一次安全鉴定,以后每隔6~10年进行一次。安全鉴定由主管部门组织管理、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检查和评定,有关单位派人参加。
牡丹黄河河务局和刘庄闸管所遵照上级规定,历年均对刘庄闸进行上述各种检查,并有详细记录,归档保存。对于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和安全鉴定还提出了分析报告,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工程观测
依据《山东黄河涵闸工程观测办法》和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下游工程管理条例》对刘庄闸进行经常的、系统的观测,发现异常变化,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工程安全。1984年,观测工作被列入工程管理评比计分内容。刘庄闸经常观测的项目有水位、流量、含沙量、沉陷、渗压管水位和伸缩缝及裂缝等。
1.水位
闸前、闸后按规范要求安设了水尺,固定专人按时观测水位。放水时,每天观测两次,时间是早8时、晚8时,闸门启闭孔数高度有变化时,同时加测水位。大河流量在2000-3000立方米每秒时,无论放水或不放水,每天均观测两次,当大河流量超过5000立方米每秒时,每间隔2小时观测一次。定时校测水尺,保证观测精度。
2.流量
在闸后100米处设有测流断面,架有过河缆道,左岸建有测流房,多年来,一直坚持用25-1型流速仪测流,水面宽一般43米左右,设8~9个测流垂线,水深在1.5米以下,采用1点法测流,水深超过2.0米时,用2点法测流, 极少用3点法测流。
3.含沙量'
每次放水,待流态稳定后,用横式采样器(容量1000毫升)在闸后定点取水样,每次取样3个,位置在水深的0.5米、1.0米、1.5米处。放水量大小有变化时,加次取样,用1/1000精度天平称重,算出含沙量。
4.沉陷
沉陷点前后排各布设8个。沉陷观测为一年一次,由荷泽市黄河河务局组织人员进行观测,按Ⅱ
等水准测量要求作业,其往返闭合差不得大于0.36n(n为测站数)。自1985年至2005年闸上游8个点位的累计沉陷量最大的在两侧,其值是304-282毫米,沉陷小的在中间。下游8个点位的累计沉陷量最大的在中间,其值是111~99毫米,沉陷量小的在两侧。综观20多年的沉陷测量成果,不难发现刘庄闸存在着不均匀沉陷现象。
5.渗压管水位
刘庄闸共有渗压管4个,采用接触器进行观测。放水期间每10天观测一次,在调水调沙期间,每天观测一次。在观测中发现有不正常现象,即在关闸停止放水时,闸下游渗压管内水位高于闸前大河水位。
6.伸缩缝及裂缝
每年汛前、汛后各观测一次,如发现裂缝,对裂缝的位置、分布、长度、深度、宽度及是否漏水等情况进行观测,其方法是在裂缝附近的混凝土表面绘制方格坐标,进行丈量和描绘。裂缝深度观测一般可用金属丝探测,如有条件,可用超声波探测仪测定。对于伸缩缝可在缝处埋设金属标点,用游标卡尺测量缝的变化。
对上述各项观测资料,每年底进行系统的整编,主要成果有实测流量成果表,月、年统计表,沉陷、渗压、裂缝及伸缩缝报表,累计沉陷量纵横断面图,渗压管水位过程线等。由熟悉业务的人员携带资料到地(市)局参加整编。1986-2005年刘庄引黄闸历年逐月引水量统计表和沉陷观测成果表分别见表5-19,表5-20。
表5-191986-2005年刘庄引黄闸历年逐月引水最统计表
(单位:万立方米)续表5-19
表5-201986-2005年刘庄引黄闸沉陷观测成果表
上下次观______________间隔沉陷量(毫米)续表5-20
上下次观间隔沉陷量:(毫米)
六、维修与养护
涵闸工程维修与养护的原则是“经常养护,随时维修,养重于修,修重于抢”。经常对工程各部位、闸门、机械及动力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与养护,保持完整清洁,保证工程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各种维修与养护均坚持恢复和保持工程原设计标准的原则,如需变更原设计标准,应及时做出改建和扩建设计,按基建程序报批后进行,各种维修与养护情况都有详细记录,载入大事记及存人技术档案。
维修与养护的一般要求如下:
(1)混凝土工程表面有磨损、冲刷、风化、剥蚀、裂缝等缺陷,查明原因、危害,据情进行维修。
(2)伸缩缝、沉陷缝填料如有流失的要补充。
(3)建筑物本身的排水以及周围的排水沟、排水管等均应保持畅通,如有堵塞、淤积或破坏,应及时修理或增设新的排水设施。
(4)砌石工程发现有裂缝、勾缝脱落,应及时修补好。岸坡、护坡、裹头及护坦发生脱坡、蛰陷或被冲坏时,应探明原因,及时修复。
(5)在建筑物与大堤结合部位,发现有裂缝、空洞,要及时回填和打锥灌浆,防止发生渗漏。大堤和上下游翼墙的土方工程,要随时平填水沟浪窝,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6)定期检修启闭机,并经常加油保持润滑,钢丝绳、丝杆、机件应除油防锈。启闭机械和动力机械设备要保持整洁,启闭灵活。在用水季节,至少每月要进行一次运转检查。
(7)闸门体要避免腐蚀,保持整洁无垢,运用灵活。闸门支承、行走、导向装置及门槽、底坎等部位,必须保持完整和牢固,表面平整并具有一定的光洁度,如缺件或变形,应进行修补或更换。
(8)土工建筑物斜坡上、挡土墙附近,不得堆放重物,以免影响工程安全。人行桥、交通桥、工作桥、洞口等处的栏杆要完整可靠,经常涂漆保护,防锈、防腐。
(9)压力涵闸,有通气孔的要保持其经常通气顺畅,防止堵塞。
(10)用于维修与养护及备防物料、器材、设备应存放整齐,妥善保管,不准挪用。
牡丹黄河河务局刘庄闸管所全体职工遵照上述原则和要求,开展经常性的维修与养护工作,每年按上级批准的计划,完成岁修养护任务,确保工程完整,安全运行。同时,对历年运用中发现的工程损坏和故障及时进行了处理,对设计不合理部分,经报请上级批准进行了改建设计和施工,使之更方便运用。
(1)1990年,闸门顶部止水橡皮严重磨损,造成严重漏水,及时进行了更换。
(2)1993年12月5日,左孔闸门吊耳损坏,菏泽市黄河河务局组织全体职工奋战20天,筑起闸前围埝,进行闸室排水、清淤,为修复工作作好准备。1994年1月7~30日,由山东黄河梁山工程处对闸门吊耳进行修复,确保开闸放水,启用灵活。施工期间,闸管所全体职工和局公安干警昼夜坚守在围埝上看守,观察大河水位,确保施工安全。
(3)1997年8月16日,西孔闸门启闭升降时,钢丝绳强烈颤动,同时发出 “咚咚”声。究其原因:一是两端起吊钢丝绳不等长;二是西孔闸门下叶左下轮不能起到支撑作用,在水流侧压力作用下,发生变形,造成启闭不畅;三是吊点安装存有误差。另经检查,闸门顶底侧不同部位止水橡皮严重磨损脱落,固定螺丝及压板锈蚀,致使闸门漏水2.0立方米每秒以上。对上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修复,基本上未影响正常放水。
(4)1998年7月13日,在放水过程中,西孔闸门出现了卡阻故障,将情况上报后,第二天山东黄河河务局专家组会同地、市河务局有关人员,对闸门卡阻险情进行了详细检查,并迅速研究制订在机船上定向捆柳石枕堵复西闸门底部空当,用土袋压护,同时在闸门前挂靠土工布,底部用土袋压护等方案,并付诸实施,从而保证了防汛安全。之后于1999年4~5月进行维修加固。
(5)刘庄闸初建时,机架桥上只安装1台GP2x40吨活动式启闭机,由于该闸承担刘庄灌区用水,放水量大,启闭频繁,1990年经山东黄河河务局批准,改为3台固定式启闭机。但由于启闭机安装高程偏低,闸门不能提出桥面,维修困难。为此,菏泽黄河修防处两次呈文请示山东黄河河务局,山东黄河河务局于1990年6月18日下达了黄工发〔1990〕50号文《关于菏泽刘庄引黄闸机架桥改建工程施工详细设计的批复》,由山东黄河河务局勘测设计院负责设计,承包给山东黄河河务局安装队负责施工。1990年10月19日开工,1991年1月3日完工,完成混凝土排架26.02立方米,钢结构梁系桥面10.66立方米,同时完成楼梯房、楼梯和栏杆等其他附属设施,完成投资17.70万元。1986-2005年刘庄引黄闸维修情况统计表见表5-21o
表5-211986-2005年刘庄引黄闸维修情况统计表续表5-21
七、开展管理达标和等级评定
(一)涵闸运用管理达标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涵闸运用管理水平,根据上级部署,按照黄河水利委员会1987年颁布的《黄河下游工程管理考核标准》和山东黄河河务局1989年制定的《山东黄河工程管理达标考核细则》,刘庄闸管所积极开展涵闸运用管理达标活动。参照菏泽黄河修防处1989年印发的《荷泽黄河工程管理检查评比办法》中涵闸运用管理达标考核评分、扣分标准,结合刘庄引黄闸的实际情况,荷泽黄河修防段及时成立了领导组织,明确了责任,研究了具体措施,针对工程完整、设备完好、管理观测设施、观测工作、引黄供水、水费征收、工程管理范围、工程用地确权划界、管理责任制、工程环境、工程标志、技术资料管理等项管理达标考核内容,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投入财力、物力和人力创造达标条件。1994年12月22日,山东黄河河务局以鲁黄管发〔1994〕41号文公布,经山东黄河河务局和菏泽地区黄河河务局联合检查验收,确认刘庄引黄闸为工程管理达标工程,颁发了达标合格证书。
(二)闸门及启闭机管理等级评定工作
为了贯彻执行水利部印发的《水利工程闸门及启闭机、升船机设备管理等级评定办法》,荷泽地区黄河河务局于1995年9月成立了涵闸闸门及启闭机设备管理等级评定小组,要求各闸的评定工作先由各县(市)河务局初评,然后由地区河务局评定小组考评,并将评定结果报送山东黄河河务局,经部委或山东黄河河务局验收确认。评定的内容为:①操作规程及值班记录;②检修规程及检修记录;③润滑要求;④防腐要求;⑤设备运行状况;⑥门叶;⑦行走支承;⑧止水;⑨锁定装置;⑩门槽及埋设构件;⑪设备的安全防护及清洁状况。1996年12月5日,山东黄河河务局公布评定结果,刘庄引黄闸被评为三类单位工程。
八、水费征收
1957年,全国灌溉管理工作会议召开,要求从1958年开始征收水费。在以后的20世纪60年代、70年代和80年代初期,水电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黄河河务局又一再修订完善水费征收办法,明确收费标准、使用范围和规章制度。但当时的形势、经济状况和干部群众对水费征收工作认识不足,给水费征收工作带来困难,致使迟迟不能按标准征收水费。
1985年,荷泽行署以荷行[1985]8号文转发了荷泽黄河修防处《关于引黄渠首水费征收情况及今后意见的报告》,明确要求认真执行预签水票、预收水费、凭票供水的规定。从1985年起,水费实行承包制,按规定标准承包给渠首管理单位,维修、运转及行政费用全由水费抵拨,国家不另拨经费,从此促进了水费征收工作。
随着经济的发展,小麦合同订购价格的变动,水费征收标准也不断变更。1982-2005年水价演变情况见表5-22、表5-23。
表5-22农业用水水价演变情况 (单位:元每立方米)
表5-23工业及城镇用水水价演变情况(单位:元每立方米)
牡丹黄河河务局(原菏泽黄河修防段)从1980年开始征收水费,至1985年,共征收水费8.4万元,与国家规定标准相差甚远。由于各级领导的重视和管理部门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费收缴办法,1985年以后,水费征收工作基本走向正规化。1986-2005年刘庄引黄闸水费征收统计表见表5-24。
表5-241986-2005年刘庄引黄闸水费征收统计表
第五节黄河工程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菏泽市人民政府为了依法确认和保护黄河工程用地的使用权,加强对黄河工程用地的管理,确保防洪安全,更好地发挥黄河工程的综合效益,促进全市国民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国家、省、地有关法规、法制和政策规定,自1995年7月16日至12月22日全部完成了黄河工程用地确权登记发证任务(纠纷工程用地除外)。1995年12月24日,荷泽地区土地管理局、荷泽地区黄河河务局联合组成验收组进行了验收。验收的综合评定为优秀。
一、确权的范围和原则
黄河从荷泽市北端由西向东流过。上游与东明县接壤,下游与鄄城县相连,流经荷泽市李村镇(原为李村、李庄两个乡镇)。目前,现有黄堤1处,全长14893米(实际长度14558米);刘庄、贾庄险工2处,工.程长度8410米,有坝岸、垛92段;张闫楼控导护滩工程1处,工程长度2520米,有坝32道;堤防淤背工程长度6200米;临黄堤截弯取直2处,长度2060米;障东堤及6条撑堤,长16754米;防汛公路1条,长1504.2米。这些工程(包括护堤地、护坝地、前后戗等)的界址及权属关系均需在确权工作中确定。
确权的原则是:尊重历史,承认现实,依法划界,依据确权,既有利于防洪安全和工程管理,又兼顾群众利益。
二、确权的依据
依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和《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荷泽地区土地管理局和荷泽地区黄河河务局菏土管字[1995]33号文等。
三、人员组织和实施办法
权属调查组以荷泽市土地管理局为主,抽调工作经验丰富、政策理论水平高、具备初级职称的2名同志负责。地籍测量以牡丹黄河河务局为主,抽调老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1人、技术员2人组成地籍测量组。
权属调查组对各界址点会同邻地负责人共同到现场指界埋桩。对有争议的界址,按国家土地管理局和省、地两级土地管理局《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规定》作了处理。地籍测量组先进行了细部测量,现场绘制了地籍草图,依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和《水利工程测量规范》,采用图解法进行了地籍测量。具体方法是先进行导线测距,然后进行三角测边长,将测量数据展绘到原有地形图上,形成宗地底图,在由1:50000地形图放大的1:2000地形图上标上县、乡、村行政区界、地物等,形成铅笔原图,进行着墨透绘,形成着墨二底图。面积量算是以图幅为单位,采用分割法,对较规整图形用几何法计算,对比较复杂的图形用KP-90N型数字式求积仪量算。
四、工作成果及质量
这次权属调查划分15宗地,共埋设界址桩853根,现场绘制宗地草图一份,实地记录内容齐全。填写地籍调查表1份,所填内容与实地一致。各项目填写齐全,准确无误。地籍测量符合规定的精度要求,内业资料齐全。荷泽市黄河河务局(现牡丹黄河河务局)确权宗地面积发证时间统计表见表5-25。菏泽市黄河河务局工程用地街坊图见图5-1。
表5-25菏泽市黄河河务局确权宗地面积发证时间统计表第三章水政监察与水资源管理
第一节水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
荷泽市黄河河务局最早的水行政执法机构,是1991年3月31日山东黄河河务局公布的荷泽地区黄河河务局荷泽水政监察所,配备2~3人,由副局长兼任水政监察所所长。
1995年8月1日,荷泽地区黄河河务局批准菏泽市黄河河务局设水政水资源科(与派出所合署办公),为正科级单位,人员编制3人,其中科长1人,水政监察员1人,水政员1人。由水政监察所、水政水资源科、派出所和工程管理机构的人员组成了水行政执法队伍,依法保卫黄河水土资源,保证黄河防汛和黄河防洪工程设施的安全。
水政水资源科的主要职责是:①宣传贯彻水法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依法管理黄河水资源。②依法处理水事纠纷,协调供水与用水关系,执行并宣传节约用水、合理用水方针,使黄河水发挥经济效益。③负责依法管水,监督开发利用黄河水资源。④负责黄河水利设施占地的合理开发利用,依法回收国有土地。
对水政科长、水政监察员、水政员分别制定了岗位职责范围,实行岗位责任制。
1998年11月22日,菏泽地区黄河河务局批复,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荷泽黄河水政监察大队成立。
大队长:王勤学;副大队长:高尚军、李效堂;监察员:杨金斗、马振军、梁邦立。各有关科室分别明确了水政监察联络员。
黄河水政监察大队的成立,是依法治黄发展的需要,是黄河水政正规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它标志着荷泽市(县)的治黄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1999年1月5日,荷泽市黄河河务局召开了山东菏泽黄河水政监察大队成立大会,菏泽地区黄河河务局水政监察支队队长苏衍豪宣读了上级批文,荷泽市副市长张五岳、菏泽地区黄河河务局局长王春迎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并为菏泽黄河水政监察大队揭牌。
第二节水法规建设与普法
一、水法规建设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加强黄河河道、工程管理,保障黄河工程安全,维护沿黄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失,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黄河水利委员会和山东黄河河务局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工程水费核实计收管理办法》和《山东省黄河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水利法律、法规和办法,有力地促进了黄河工程管理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以国家、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黄河河务局制定的水利法律、法规和办法为依据,菏泽市黄河河务局(牡丹黄河河务局)又相继制定了《菏泽市黄河河道管理办法》、《荷泽市黄河工程管理办法》、《荷泽市黄河河务局“三五”、“四五”普法规划》、《水法规宣传提纲》,颁布了《荷泽市黄河河务局关于禁止在黄河工程管理范围内晒粮打场的通告》。为依法执法,使黄河水行政执法逐步走向规范化、正规化,菏泽黄河水政监察大队又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
依据国家和地方制定的水利法律、法规、规章和办法,行使水行政权,处理水事案件,维护黄河工程安全,不断开创依法治黄的新局面。
二、认真抓好普法工作
水政执法组织建立后,首先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好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使执法人员成为政治上合格的执法者。尤其要求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要求将学习与执法、宣传等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强化宣传,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沿黄群众都能了解和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增强水法制观念和水患意识,为各项治黄工作的开展开创良好的社会环境。
1997年4月20日,荷泽市黄河河务局以菏黄水政发〔1997〕1号文发布《第三个五年普法规划》。
(一)目标要求
(1)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普法与实践结合,进一步增强沿黄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
(2)以宪法为核心,以水法为重点,注重实效,切实提高本单位、本行业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维护黄河部门的合法权益。
(二)普法对象
(1)科员级以上干部、水政执法人员、水利公安保卫人员、初级职称以上人员和从事经营创收管理人员及青年职工。
(2)沿黄乡镇、行政村、用水单位、水事案件多发地段的广大干部群众。
(三)普法内容
(1)全体干部职工以宪法为主导,全面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工程水费核实计收管理办法》、《山东黄河工程管理办法》和《山东省河道管理办法》等。
(2)科员级以上干部、水政执法人员、公安干警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
(3)经营创收人员注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4)工务、工管人员要学习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山东黄河工程管理办法》等。
(5)财务人员要学习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等。
(6)其他部门和工种要学习掌握与各自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
(7)在沿黄乡镇、行政村、用水单位及水事案件多发地段着重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山东省黄河工程管理办法》、《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办法》、《山东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四)实施办法
(1)单位职工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学习日制度,每周不少于2小时,采取编写宣传提纲、开展法制演讲、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考试等多种形式。
(2)沿黄乡镇、行政村,采取突击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录像、电视、广播、报刊、宣传车、标语、传单、宣传栏等。
(3)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组织宣传队,利用宣传车,开展声势浩大的水法规学习宣传活动。
(五)建立菏泽市黄河河务局“三五”普法领导小组
组长:王勤学,副组长:李石之、高尚军、李效堂。成员由秘书科、通信站、财务科、河务段、工程处、闸管所各1名负责人组成。
在“三五”普法期间,领导小组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大胆开展工作。首先尽最大努力,保证普法宣传的车辆使用,并先后购买了宣传音响1套,普法教育书籍资料150余本,基本达到了职工人手1册,举办图片展3次,购买照相器材1套,录制宣传磁带10本,千方百计地为普法宣传创造物质条件。其次是建立制度,促进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定了《普法学习制度》、《检查评比制度》、《定期考核制度》,规定每星期二下午为普法“学习日”,每星期四晚上8~9时为法制“学习时”。根据工作需要采取集中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法,“学习日”集中上法制课,讲解“三五”普法规定的内容,“学习时”采取自学的方式,由各科室负责组织,普法领导小组不定期抽查。检查评比规定每年进行1次,定期考核按照“普法规划”划分的阶段进行,并将检查评比和定期考核结果通报公布后记入“三五”普法档案,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同时还采取以下措施,促进了学习,提高了普法效果:
(1)举办了4次学法研讨会、1次法制演讲会,分别有20名职工发表了演讲。
(2)编写宣传提纲3次,印发300余份。
(3)印发了3次试卷,在职工中进行了考试。检验学习情况,参加考试率占85%,最低分数为92分,张榜公布,并记入“三五”普法档案。
(4)举办了2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选拔出3名职工,参加了地区河务局举办的竞赛活动,取得第二名的成绩。
(5)开展了学法评比活动,以科室为单位评比,每年评选1次学法用法积极分子和先进科室,在全局通报表扬,弘扬学法用法正气。
面向社会开展普法教育,扩大教育面,在“三五”普法期间,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普法宣传:
(1)采取大规模的集中宣传活动,除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组织大规模的普法宣传活动外,还在本辖区内组织9次较大规模的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普法效果。每次都安装宣传彩车1部,三轮摩托车1辆,在沿黄乡镇、行政村及所辖工程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宣传队不计时间,主要利用农村集市晚上人员集中的有利时机进行宣传,散发传单2万余份,大造声势,提高普法效果。
(2)采取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在工程管理范围内的案件多发地段和案件多发期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针对违章种植、近工程取土等案件多发期、多发地段做预防性的宣传达16次,涂刷张贴标语3000余条幅,散发宣传材料4000余份,编写印刷张贴有针对性的通告200余份,利用沿黄乡镇广播站播放录音10次,投写广播稿14篇,举办水法知识咨询8次。
2001年,“四五”普法工作启动,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首先制订了“四五”普法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检查和考核办法,规划中确定了年度需要学习、宣传的法律、法规,有具体要求、达到的标准及学习的方法和步骤。成立了“四五”普法工作领导组织,组长由副局长冯特立担任,副组长为高尚军(水政科科长)、梁邦立(派出所副所长)、桑圣生(人劳科副科长)。成员为办公室、河务段、闸管所、工程处各1名负责人。2005年牡丹黄河河务局“四五”普法经上级组织验收合格,并获得山东黄河河务局的奖励,梁邦立同志荣获先进个人称号。
第三节水行政执法
一、实施水行政许可制度,做好水资源管理工作
随着社会的进步、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黄河水资源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地体现出来。因此,加强水资源管理,严格实施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充分开发利用水资源,是水行政执法机构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菏泽水政监察大队成立后,依法加强水资源管理,按照国家的取水许可制度,颁发取水许可证,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防治水害,保护水资源。做好取水统计工作,对取水口实行检查监督,使有限的水资源充分发挥经济效益,更好地为工农业生产服务。
从2000年开始,按照《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规定,对取水许可证进行年审,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对地表水和地下水法人代表、取水标的、取水量及年内分配、取水和退水地点、节水设施、废污水处理设施、量水设施等进行详细审查。通过几年的年审,发现在执行取水许可制度方面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需要做好如下工作:
(1)要进一步提高取水许可年审工作质量,切实引起取水单位对取水许可证年审工作的重视。
(2)要进一步确定水行政机构对取水许可管理的法定地位,积极做好宣传工作,维护法律尊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要依法办事。
二、严格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利部、国家计划委员会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河道管理范围有明确规定:在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必须经黄河河道主管部门同意。
1997年以来,对国家、部委颁布的水利法规加大了宣传力度,出台了《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遵照菏泽地区黄河河务局菏黄水政发〔1997〕3号文精神,加强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对违章项目进行了追究。
(1)1997年3月26日,中原油田地调处2143队擅自在荷泽市黄河河务局河道内进行地质勘探作业,发现后,立即责令其停止作业,然后由其写出申请,报菏泽地区黄河河务局批准,荷泽市黄河河务局与地调处2143队达成书面协议,方许可施工。协议中对作业时间、作业范围、行车压堤费及工程维护补偿费、付款方式、其他有关事项都明确作出了具体规定。
(2)1999年12月3日,中原油田物探管理局2155队向荷泽市黄河河务局提出书面申请,计划在14号防汛屋至下界进行石油物探施工,经报告地区黄河河务局获准,荷泽市黄河河务局与物探局2155队达成书面协议,准予施工。协议内容包括作业时间、作业范围、有关费用、付款方式、其他费用。
(3)2001年12月4日,中原油田物探管理局2169队和中原石油勘探局
一、四公司申请在荷泽市黄河河务局管辖范围内进行三维物探施工,在堤防两侧钻井,经地区河务局批准,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准予施工。协议内容包括作业时间、作业范围、有关费用、付款方式、其他事项。
(4)1992年,由地方政府投资,在刘庄引黄闸前兴建橡皮坝1座,建成后,一切由地方水利局管理,虽多次追究,但因受多方干扰,一直未果。三、行政规费征收
政策法规明确规定的收费项目主要有堤防养护费(1998年已停止征收)、水费等。由于建立健全了水行政管理组织,强化了组织建设和规章制度建设,确保了依法管理,合理收费,努力实现及时足额征收。同时,对执法队伍和收费人员不断进行培训、调整,提高政治觉悟、法制意识,做到文明收费、合法收费,杜绝了违纪、违法和乱收费现象。
四、水事案件查处
依法维护黄河堤防安全,保护黄河工程完整,是黄河水政监察、黄河公安部门的神圣职责。对造成堤防、险工、涵闸等工程破坏的单位或个人,依法查处,并据情收取工程损害补偿费或责令其恢复工程原貌。据统计,1999-2005年共发生河道、水工程、水资源等水事案件111起,查处110起,查处率99.1%。没收非法所得款5.3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补偿费26.5万元。较大案件交地方公安机关处理3起,执行刑事拘留1人。另外,处理近堤取土、打场晒粮、工程垦殖、打机井、放牧、干扰施工、土地边界等事件1462起。第四章财务与物资管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财务与物资管理工作被摆到了突出的位置,成为内部管理的核心。财务管理部门及其全体成员,责无旁贷,肩负起领导交给的职责,尽心尽力,为黄河治理事业和职工的切身利益作出自己的贡献。
第一节财务管理
一、管理体制
1986年,荷泽黄河修防段设财务器材股,负责全段的财务物资管理工作。人员编制有正副股长、主管会计、器材会计、现金出纳、仓库保管员共8人。
1991年,菏泽黄河修防段升格为荷泽市黄河河务局(副县级),财务物资管理部门也随之升格为财务科(副科级),人员编制不变。
1995年8月,经荷泽地区黄河河务局批准,荷泽市黄河河务局财务科更名为财务经营管理科(正科级),原来的综合经营科并入,增设一个综合经营会计岗位。
2002年1月,荷泽市黄河河务局财务经营管理科更名为牡丹区黄河河务局财务科,人员编制设正副科长、主管会计、器材会计、记账员各1人,现金出纳2人,共7人。各施工部门设1名兼职报账员。
二、经济管理体制之演变
为进一步贯彻“加强经营管理,讲究经济效益”的水利建设方针,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经营管理,根据国务院国办发〔1985〕40号文精神,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从1986年开始,山东黄河河务局各工程管理单位实行经济收入抵顶预算支出的管理办法。
(一)经济收入抵顶预算支出的范围
(1)水费收入;
(2)承包基建工程净收入(即基建包干节余);(3)河产收入及河产品加工收入;
(4)综合经营净收入;
(5)咨询收入;
(6)其他事业收入,包括水电部1982年制定的《直属水利电力单位预算包干和节支办法》中规定的各项收入。
(二)经济收入抵顶预算支出的办法
各单位将收入直接转入“拨入经费”科目,作自动增加拨款处理,除应缴上级的分成外,其余部分与上级拨入的水利工程管理维护费和机构经费统一安排使用,年终节余按包干节余处理。
实行本办法以后,各工程管理单位的经济收入均为预算内收入,按照国务院国办发〔1985〕40号文和国务院【1985】94号文规定,应免缴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各单位增收节支额,采取按比例分成的办法。各修防处(局)所属工程管理单位,以处(局)为单位统算,分别按以下不同比例上缴山东黄河河务局:
(1)基本建设包干节余上缴额,按当年基本建设投资的1%计算;
(2)水费收入上缴额,按当年毛收人的30%计算;
(3)其他事业费收入,包括综合经营、河产收入、河产品加工收入、咨询收入及其他事业收入等,按荷泽黄河修防处(局)全年平均实际人数计算(不包括建筑安装生产单位人员),全年人均收入100元以下者不上缴,人均收入超过100元者,其超过部分缴局30%。
各单位留用的包干节余资金,按以下规定建立事业发展基金、集体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按全年平均实际人数,人均在150元(含150元)以下部分,其中的40%建立集体福利基金,60%建立奖励基金;人均在150元以上部分,其中的50%建立事业发展基金,20%建立集体福利基金,30%建立奖励基金。
各单位的全部收入,均由单位的财务部门统一纳入账务管理和核算,不准私设“小钱柜”,不得将已实现的收入列入“暂存款”变相作“小钱柜”,在计算各项净收入时所扣除的支岀,必须是与收入项目相关的支出,不得任意扩大。
1987年4月,荷泽黄河修防处根据山东黄河河务局《经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处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的补充意见:
(1)水费收入上缴额,按当年毛收入的40%(包括缴局30%)缴处;
(2)河产收入上缴额,按当年净收入的10%缴处;
(3)综合经营上缴额,按当年净收入的5%缴处;
(4)各单位的事业净收入、咨询净收入及综合经营收入提取的20%缴处7%(包括缴局2%),其余13%由段站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1987年9月,山东黄河河务局修订财务管理办法,对山东黄河河务局 〔1987〕黄办字7号文和〔1987〕黄财字33号文进行修订和补充。
(1)机构经费原列包干节余范围的“目”级科目“离退休人员费用”自1997年起,不再列为包干节支范围,年终如有节余,按预算节余处理。
(2)水利事业费中的防汛岁修费和机构经费之间不得相互转用。
(3)各单位留用的增收节支,按下列规定建立事业发展基金、集体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
① 按全年实际平均职工人数,平均每人在200元以下(含200元)部分, 其中的40%建立集体福利基金,60%建立奖励基金。
②人均超过200元部分,其中的50%建立事业发展基金,20%建立集体福利基金,30%建立奖励基金。
1988年3月,山东黄河河务局对1987年颁发的《经济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中的收入分成办法和建立专项基金的规定进行修订。
(1)收入分成办法:
①基本建设工程包干节余(不含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承包工程收入)缴山东黄河河务局50%,单位留成50%。
②水费收入,以黄河修防处(局)为单位统算,当年实际征收率在60%~70%者,按毛收入缴局30%;征收率60%者,按毛收入缴局40%;征收率超过70%的部分,全留各处(局)。
③综合经营及其他事业收入,按黄河修防处(局)全年平均实际人数(不包括建筑安装生产单位人员),全年人均净收入200元以下者,不缴山东黄河河务局,人均超过200元的部分,缴山东黄河河务局30%。
(2)建立专用基金的规定:
①基本建设包干节余留给单位的部分,按6:2:2的比例进行分配,即60%建立事业发展基金,20%建立集体福利基金,20%职工分成。
②各项事业净收入,按规定留给单位的部分,均纳入事业费预算内实行以收抵支,年终节余为包干节余,按以下规定建立专用基金:按全年实际职工人数计算,人均200元以下者,其中的40%建立集体福利基金,60%建立奖励基金;人均超过200元的部分,其中的50%建立事业发展基金,20%建立集体福利基金,30%建立奖励基金。
1988年4月,菏泽黄河修防处为贯彻执行山东黄河河务局《关于修订经济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几项规定的通知》,提出如下补充意见:(1)水费收入,以段为单位,当年实际征收率在60%-70%者,按毛收入缴处40%(包括缴局30%),征收率达不到60%者,按毛收入缴处50%(包括缴局40%),征收率超过70%的部分,全部留段。
(2)综合经营及其他净收入,按段全年平均实际人数计算,全年人均净收入200元以下者不上缴,人均收入超过200元的部分,缴处40%(包括缴局30%)。
1993年9月,菏泽地区黄河河务局对本局黄财发〔1991〕13号文中规定的事业收入分成办法提岀如下修订意见:
(1)水费收入,以县(市)局为单位,按当年实际引水量和国家规定计算出应收水费,从应收水费中扣除人均500元以后,剩余部分缴地区黄河河务局23%(包括缴山东黄河河务局18%),人数按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年末平均数计算。
(2)将定额上缴改为按比例上缴,即以年终决算“抵支净收入数”为基数, 上缴地区黄河河务局8%(含缴山东黄河河务局部分)。
(3)劳务费:水费按净收入提取15%,上缴地区黄河河务局4%(含山东黄河河务局1.5%),其他各项净收入提取20%(山东黄河河务局不准提者除外),上缴地区黄河河务局5%(含山东黄河河务局2%)。
(4)各单位的事业收入,必须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除按上级规定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部分外,其余各项收入必须进入当年财务决算,不准转入“暂存款”,更不准私设“小钱柜”。
1999年,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增强主管部门的经济调控能力,弥补经费欠缺,菏泽地区黄河河务局核定荷泽市黄河河务局上缴指标如下:
(1)引黄供水收入、水利工程管护收入按山东黄河河务局鲁黄财经发 〔1998〕73号、〔1998〕74号文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省、地区黄河河务局按一定比例留用。其中水费按当年实际放水量,每立方米山东黄河河务局提1.8厘,地区黄河河务局提0.5厘;对于水利工程管护收入,年总收入10万元以下部分按20%缴山东黄河河务局。
(2)淤背区开发收入,从开发的第二年起,按山东黄河河务局投入资金开发的淤背区土地亩数,每亩每年上缴山东黄河河务局50元。
(3)除上述收入外的事业及经营收入,实行定额上缴,全年核定定额上缴山东黄河河务局指标为15.8万元。
2001年,菏泽市黄河河务局核定牡丹区黄河河务局上缴指标如下:(1)引黄供水收入、水利工程管护收入继续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引黄供水收入按应征收水费的55%计算(山东黄河河务局45%,市局10%),对水利工程管护收入,年总收人2万元以上部分按20%计算。
(2)其他各项收入,实行定额上缴,2001年定额上缴指标为12.32万元。
三、财务管理的办法、制度和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保证党和国家的各项财经方针、政策、制度的贯彻执行,维护国家、集体利益,促进治黄事业发展,国家、黄河水利委员会和山东黄河河务局先后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规定和制度,使治黄财务管理不断走向法制轨道。
国务院于1985年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88年制定《现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制定《会计工作达标升级试行办法》,1989年水利部制定《会计工作达标升级实施细则》,2000年财政部印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黄河水利委员会于1991年印发《财务工作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2002年制定《黄河水利委员会财会电算化管理办法》和《黄河水利委员会财会电算化操作规范》。
山东黄河河务局于1987年印发《经济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修订《财务管理办法》,1989年制定《会计工作达标考核、复核确认评分办法》,1996年制定《山东黄河河务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山东黄河河务局财经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1998年印发《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试行办法》。
这些规章制度和办法的岀台,加强了会计基础工作,在改善经营管理、健全经济责任制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对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起到了促进和监督作用,使财务管理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依据上级文件精神,菏泽黄河修防段(局)1986年以来,每年都制定有具体的财务管理办法,并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现将财务管理办法摘录如下:
(1)财务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财务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学习,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敢于同违犯财经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在平时的账务处理中,要做到算账及时,日清月结,准确无误,账表清楚。
(2)加强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各部门不管从什么渠道收入的资金,都要定期缴财务部门统一入账管理,不准长期账外存放,造成账外“小钱柜”。
(3)加强现金管理,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现金收付业务必须经会计人员审核签章后,出纳员才能据以核对办理结算,逐笔记入现金、银行账。要每天盘查库存,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不准账外保留现金,不准“坐支”套取现金,严禁私自挪用公款,一旦发现,要严肃批评处理。
职工除因公和因病住院外,一律不准借用公款,如有违犯,追究会计人员的责任。因公借款,需经部门领导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同时签批意见,再经局领导审批同意。因病住院的费用一般先由个人垫付。对特殊情况或重病人员,原则上可暂借给部分款周转使用,出院后全部结清欠款。
(4)职工因病住院治疗和药费的管理:离休干部因重病需住院治疗者,经医生、人劳、分管段(局)长同意后,方可住县以上医院就诊治疗,除挂号费自费外,凭医院结算单据由医生和有关领导签字,据实报销;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如患重病需住院治疗者,需经医生诊断,由人劳部门报请领导研究审批同意后,方可住县级以上医院治疗。住院期间报销85%,扣除治疗期间承包药费。因公负伤者,医疗费据实报销。离休干部用药原则上到乡镇以上医院,特殊情况下可在村卫生室,但一次性用药不得超过限额;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医药费按本人工资的5%随工资发给本人,包干使用。经领导批准外出就医人员,只报销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自理。特殊病号经领导研究后特殊对待。
(5)各部门为搞活经济、增加创收,通过考察论证,项目可行,需用资金者,在单位资金允许的情况下,经领导研究同意,可借给部分启动资金,但必须签订合同,有偿使用。单位对外签订的经济承包合同、协议的原件要交存财务部门一份,记入合同台账备查,以便实行财务结算监督。
(6)各部门购置低值易耗和办公用品,经领导批准后,原则上由两人以上进行采购。2001年7月,牡丹区黄河河务局成立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不断扩宽政府采购工作领域,凡单台套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资产,一次性采购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批量物资,均由区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研究,集中统一采购。所购物品的发票必须是统一发票,各项填写清楚,大小写一致,具有经办人、验收人、批准人签字后方可报销。手续不全者,会计一律不予受理。
(7)事业费和其他经费开支,应事先向分管领导请示,批准后,收工结算领款时,要附有收工证明单,大型土方结算还需附有收工结算表及赔偿丈量表和赔偿地点位置草图。
不管是在外购料支出还是工程费用及其他开支,都需先提出开支用款计划,大项开支必须经领导集体研究,事先报财务部门安排资金,做好供应。(8)因公出差,按上级规定报销差旅费,住宿费按不同地区限额报销。旅途按规定乘坐轮船、火车、汽车和市内公交车,一般不准乘飞机和出租车。
(9)增收节支工作是历年财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大力度,扩大财源,增加资金和积累,力争把应收的资金全额收上来。
(10)办公费执行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的原则。施工补助费据情定时发放。因工作需要须加夜班,须经分管领导批准,按规定报销夜餐补助费。临时用工及其他领款者,一律由当事人直接到财务部门办理领款手续,不准由本局职工或其他人代领。
由于制定了严格的财务管理规定、办法和制度,财务管理工作有起色、上台阶,较好地完成了财务管理任务。菏泽市黄河河务局1992年、1993年连续两年被荷泽地区黄河河务局评为财务管理先进单位,受到表彰。
四、会计达标、会计从业资格证及财务电算化管理
(一)会计达标管理
为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管理,有组织、有目标、有步骤地提高会计工作水平,逐步实现会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荷泽黄河修防段遵照上级文件精神和山东黄河河务局对会计达标的具体要求,从1989年开始,积极开展会计达标活动。首先建立了以段长为首、财会人员为主的五人会计达标领导小组,完善和修订各项规章制度与各种财务稽核、会计报表、档案管理、物资计量、财产清查、财务索赔等制度,以及各种增收节支、经济管理、内部奖惩等暂行管理办法和规定,建立健全了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强化了会计基础工作,在具体办理会计业务时,把好报销关、稽核关、记账关、报表关。组织会计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和会计工作达标升级文件,领会文件精神,对照标准进行自查,摸清本段财会工作状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主攻方向,制订具体整改方案,并把具体整改条款落实到每个责任人,实行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实现会计达标的目标。
1990年10月,荷泽黄河修防段会计达标领导小组依据山东黄河河务局 《会计工作达标考核标准》,对照前段达标活动情况,逐项逐条进行了自检自验,并填制了“会计工作达标升级申报表”,报送荷泽黄河修防处和山东黄河河务局。
1990年11月4日,菏泽黄河修防处考核小组根据水利部《会计工作达标升级实施细则》对荷泽黄河修防段会计达标工作进行全面考评,考评总分为86.4分,其中会计核算为45.5分。从考评情况看,该段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已达到会计工作达标标准,因此推荐荷泽黄河修防段为会计工作达标单位。
1990年12月27日,山东黄河河务局考评委员会按照水利部印发的《会计工作达标升级实施细则》,对菏泽黄河修防段会计达标工作进行复核验收,总得分84.55分,其中会计核算部分得分44.05分,符合会计工作达标标准,经局研究,确认菏泽黄河修防段为1989年会计工作达标单位。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管理
为加强对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的管理,1990年财政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财会字【1990】9号文印发《会计证管理办法(试行)》。经过几年的实施,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1996年制定了《会计证管理办法》,2000年又制定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会计从业资格证是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证明文件,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
(4)热爱会计工作,秉公办事。
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含两年),可以直接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或者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可以依法独立行使会计人员的职权,可以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聘任(任命)和优秀会计人员的评选,可以按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人员荣誉证书。
1997-2005年,菏泽市(牡丹区)黄河河务局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共15人,见表5-26。
表5-261997-2005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统计表续表5-26
(三)财会电算化管理
为加强对财会电算化的管理,规范财会电算化工作,促进财会电算化工作的开展,1998年11月23日,黄河水利委员会依据财政部《财会电算化管理办法》,结合黄河水利委员会实际情况,制定《黄河水利委员会财会电算化管理办法》,并通知印发委属各单位。在通知中明确指出,黄河水利委员会财会电算化工作于1998年启动,1999年整体推开。
荷泽市牡丹区黄河河务局对黄河水利委员会通知精神和《黄河水利委员会财会电算化管理办法》进行认真学习,领会精神,积极创造条件,力争尽早实现财会电算化。为此,首先充实调整财会机构和财会人员,明确岗位责任制,选定硬件和软件配置,制定操作使用管理制度和软硬件管理制度。在各种设备、人员、制度都具备的情况下,2002年1月1日开始实施财会电算化与手工记账并行,2002年6月18日,按文件要求填报“黄河水利委员会财会电算化手工甩账申报审批表”,报送山东黄河河务局和黄河水利委员会审批。
2002年9月,黄河水利委员会财务局组织财会电算化验收小组,对荷泽市牡丹区黄河河务局的财会电算化手工甩账工作进行了验收,经研究评审认为:荷泽市牡丹区黄河河务局财会电算化硬件配置合格,软件使用合法,并行结果符合有关规定,相关管理制度健全,符合财政部有关手工甩账要求,同意报请财务局审定后于2002年7月1日起手工甩账,采用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
2002年10月14日,黄河水利委员会以黄财会【2002】26号文,确认荷泽市牡丹区黄河河务局具备财会电算化手工甩账资格,自2002年7月1日起,甩掉手工记账,采用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手工甩账后,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黄河水利委员会财会电算化管理办法》、《黄河水利委员会财会电算化管理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及时做好会计资料的备份及打印工作,保证手工甩账后,会计资料和会计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五、1986-2005年基建、事业费投资完成情况
1986年以来,荷泽黄河修防段(局)在财务管理、物资供应方面适应改革,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了财务部门的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基建费、事业费任务。据统计,20年来共完成基建费1966.59万元,事业费1903.31万元,共计3869.90万元,其中以工代赈557.71万元,详见表5-27。
表5-271986-2005年基建费、事业费计划完成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续表5-27
第二节物资管理
一、物资管理规章制度
荷泽黄河修防处1987年4月印发《关于加强对各种机械及石料管理的通知),1991年3月印发《物资达标规划及实施方案》。
遵照上级文件精神,1986年以来,菏泽黄河修防段(局)每年都制定具体的《财务物资器材管理办法》,并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现将《财务物资器材管理办法》摘录如下:
(1)办公室负责管理的房屋、家具、各种办公用品及各部门管理的设备、仪器、工具等物资,均由财务部门负责登记入账,各职能部门负责管理使用和保管养护,年末进行清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为加强设备的管理,填制好设备档案和物资年报,对各台机械的运转小时、台班、燃料消耗要认真填报,为领导提供可靠的数据,提高机械设备利用率,以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
(3)为严格物资领用手续,各种物料的领用要有工务、财务及有关部门出据领料单,并经部门负责人盖章,由财务部门审核盖章后,方可从仓库领取。集体和个人享用的劳保用品由财务和人劳部门负责发放。
(4)仓库存放的治黄专用机械设备、大型工具等,要专项专用,一般不准挪用。因工程需用时,要经领导批准,履行财务手续,使用时不准拆改拼装,用后要把设备维修保养好,不准带病入库,否则,仓库保管员应拒绝收存。
(5)部分特殊设备、工具,如帆布棚、地排车等,根据工程所需,有关部门可定量、定期借用,其他部门、职工个人、外单位原则上不准借用。遇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在不影响治黄工作的情况下借用时,应按规定收取一定的折旧维修费。
(6)各部门所需的一切物资,原则上由财务部门统一购置或采取政府采购方式,大宗成批物资由财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上级规定物资主渠道购买。新购的各种车辆、机组和器具,凡是按规定符合建立固定资产账目条件的都要建立固定资产账目,不需要建立固定资产账目的,要建立物料登记册和财产辅助账,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7)工程施工所需的物资器材,由各部门按月或按季提出计划,财务部门根据情况安排购置,对临时出现的急用件,由用料单位和财务部门协商派人购买解决。
(8)在库在用机械设备,要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和测试,要求防汛用发电机组等机械完好率为100%,一般机械完好率在90%以上,总的要求是要管打管用,不误工需。
为加强设备的管理,1992年菏泽市黄河河务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财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设备管理领导小组,并聘用有关人员为兼职设备管理员。
设备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部门的设备管理制度、定额(在用机械设备的消耗定额执行地区黄河河务局统一制定的定额),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业务知识和先进单位的经验,督促操作人员搞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并进行检查,力保本单位在用设备完好率,提高设备的利用率。
兼职设备管理员的职责是:负责建立设备登记册、台账、档案,填写设备的履历表,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准确、定额先进、档案齐全;审查修订维修用料计划,做好设备的报表工作,对设备的运行、消耗、维修、完成任务情况进行逐日统计,按月汇总,及时向财务部门报送。
二、认真开展物资工作达标活动
菏泽市黄河河务局为了落实上级关于物资工作达标活动的指示精神,及时成立了物资工作达标活动领导小组和物资工作达标活动考评小组,组织全体物资管理人员,认真学习黄河水利委员会《物资工作达标活动实施办法》和山东黄河河务局《基层单位物资工作达标标准与考核实施细则》,以及国家有关物资政策和法律、法规,使全体物资管理人员通过物资工作达标活动提高业务水平,使物资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
在建立组织、学习文件的基础上,根据上级物资工作达标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物资达标规划和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逐章逐条地学习,边学边改,发现问题,或达不到达标要求的,制订整改方案,把具体整改内容落实到人,实行承包责任制。检查整改后,进行自检评分,自检分数达到达标标准的,向地区黄河河务局申报,请地区黄河河务局进行达标验收,初验合格后,再向山东黄河河务局申请达标验收。
1989年12月,经山东黄河河务局检查验收,菏泽黄河修防段刘庄仓库达到山东黄河仓储管理达标要求。
1993年10月,经山东黄河河务局检查验收,确认荷泽市黄河河务局为黄河水利委员会物资工作达标单位。
三、物资设备管理
(—)仓库管理
除大型机械设备和防汛石料露天存放外,其他防汛物料均入库保管。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黄河防汛和建设的经费增加,防汛物料的品种和数量亦日益增多,储存物料的仓库亦相应扩建,截至2003年,牡丹区黄河河务局已拥有刘庄标准物资保管仓库面积1053平方米,仓库编号为1~13号。
为加强仓库管理,确保仓库安全,制定了仓库管理规定、保管员职责及岗位责任制等,加强了防火防盗措施,备有灭火器和沙箱等,做到了仓库布局合理、整洁美观、标码清晰、禁令醒目、一目了然,达到了规范管理的要求。
对仓库管理的几项具体规定和要求如下:
(1)仓库保管员条件:热爱物资管理工作,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不怕脏、不怕累,勤恳务实,具有一定的机械操作和维修保养技术知识。
(2)物资存放规定:
①小型物料如机械配件、小型工器具等,按品种、规格型号实行“分区、分类、四号定位、五五摆放”的标准管理办法
②麻袋、塑料编织袋、麻绳等物资,按50〜100条成捆码垛,每年晾晒1~2次。
③ 铅丝、救生圈类物资按一垛10捆摆放。④发电照明设备按型号、功率大小分别摆放,每年汛前、汛后各检修一次。临时动用后需进行检修,确保随时管用。
(3)物资出入库手续:严格按照入库有验收、出库有凭证、退料有收据等手续执行。
(4)对库存物资加强看管检查,以防潮湿、霉变、鼠咬、虫蛀,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二)石料管理
石料是黄河坝岸建设和防汛抢险的主要物料,在确保防洪工程安全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荷泽黄河修防段(局)的黄河建设与防汛用石料,1986-1994年是由菏泽石料采运队从梁山县银山采购,山东黄河东银铁路局用火车运输的。1995年,东银铁路拆除,改用汽车运输,从梁山县或嘉祥县购进。
1.石料标准
(1)乱石标准:单块重15~75千克,厚度不小于15厘米,单块重15~30千克为下限石,其最大含量不得超过20%,15千克以下的乱石坚决剔除,不得上垛。
(2)块石标准:单块重30-90千克,厚度不小于20厘米,至少要有两个平面、一个齐头,从齐头到尾的长度不得小于30厘米。
不论是乱石还是块石,都必须石质坚硬,不得有山皮、糠石、薄片等。
2.石料验收
石料进场:由财务部门组织石料管理人员、器材会计接车,指定卸车地点,一次到位,尽量缩短倒运距离。
汽车运石:凡有条件的地方要逐车过磅验收,不具备大宗过磅条件的,必须进行过磅抽查,抽查率不低于5%,亏损额超过2%者,按过磅数结算。火车运石:每列抽查一斗或多斗。直接使用的石料,必须经工务、财务部门共同验收后方能使用。
3.石料保管
(1)坝头存石要考虑便于施工、抢险、交通和工程管理的要求,垛位离迎水面坝肩距离不小于3米
(2)备防石一律整垛码放,要求“边齐、顶平、心实”,一般每垛10~20立方米,垛咼1~1.2米。
(3)整好的石垛要明码标记,书写清晰、明显,在每垛的两头中偏下部位标明坝号、垛号、方数,并与坝头账(保管账)和材料明细账相符。(4)工程用石料一律凭计划办理领料单,保管员据领料单上写明的核拨数量和工程位置就近整垛拨付,施工单位不得随意挑垛、拆垛。工程结束后有剩余石料时,应按要求整好垛后办理退料手续。
(5)石料管理人员调换时,应进行实物清点,办理交接手续。
1986-2005年防汛石料购进、使用、库存情况统计表见表5-28。
表5-281986-2005年防汛石料购进、使用、库存情况统计表(单位:立方米)
四、机械设备发展变化和废旧物资报废处置
(一)机械设备发展变化
20世纪70年代以前,菏泽黄河修防段工程施工多数是依靠当地政府,动用民工,民工自带的工具主要是铁锨、筐篓、手推车、地排车、石硪等,后来发展到胶轮车,土方压实则租用农用拖拉机碾压。引黄涵闸新建和改建工程由山东黄河河务局施工队施工。除几台防汛用发电机组和堤防锥探灌浆机组外,本单位基本无机械设备。1977年荷泽黄河修防段成立引黄股,开展机淤固堤工作,先后由东阿、梁山引进3只吸泥船,建立了机械修配厂,增添了部分车床等维修机械,以及工程用推土机2台。1985年前又购进货运汽车2辆、吉普车1辆、泰山25型拖拉机1辆。1986年荷泽黄河修防段机械设备统计表见表5-29。
表5-291986年菏泽黄河修防段机械设备统计表
进入20世纪90年代,荷泽市黄河河务局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提出的“以治黄为中心,以经营创收为重点”的治黄策略,加大创收力度,构建经济强局, 着力筹措资金,增加施工机械设备。
1991年6月,从江苏泗阳购进5台铲运机、1台推土机,选拔12名职工,通过培训,建立了自己的机械施工队。
1992年10月,又购进4台铲运机、1台推土机,使机械施工队逐渐扩大。
1993年10月,荷泽地区黄河河务局下达菏泽市黄河河务局设备购置款62万元,购进载重汽车1辆和挖掘机1台。
1994年6月及11月,菏泽市黄河河务局筹措资金98万元,购进D85大型推土机1台和泥浆泵1套。
1995年5月,荷泽地区黄河河务局兴利公司大车队将价值为142万元的机械有偿移交给菏泽市黄河河务局,其中,挖掘机1台、装载机1台、载重汽车4辆、汽车1辆。
荷泽黄河修防段1986年机械设备固定资产总值76.27万元,到1996年发展到机械设备固定资产总值861.39万元,增加10.3倍。
1996年菏泽市黄河河务局机械设备统计表见表5-30。
表5-301996年菏泽市黄河河务局机械设备统计表续表5-30
由于部分机械多年运转,设备老化,陆续报废、更新改造,到2005年牡丹黄河河务局机械设备固定资产总值为695.33万元。
2005年牡丹黄河河务局机械设备统计表见表5-31。
表5-312005年牡丹黄河河务局机械设备统计表续表5-31
(二)废旧物资报废处置
从1994年开始,荷泽市黄河河务局根据省、地河务局关于“增收节支、节约挖潜”的指示精神,对物资设备进行清仓查库,在自查的基础上写出自查报告呈送上级主管单位,经上级主管单位核准,对超过更新年限、自然老化的废旧物品进行处置,变价处理,收回部分资金。1994-2005年期间,共处置废旧物资设备7次。
现将1994年和2005年荷泽市黄河河务局废旧物资变价处理情况摘录于后(见表5-32和表5-33),1999年、200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五年的废旧物资变价处理情况从略,2005年牡丹黄河河务局防汛物资和工器具缺额情况统计表附后(见表5-34)。
表5-321994年菏泽市黄河河务局废旧物资变价处理统计表续表5-32
表5-332005年牡丹黄河河务局废旧物资变价处理统计表续表5-33
表5-342005年牡丹黄河河务局防汛物资和工器具缺额情况统计表续表5-34续表5-34第五章科技与教育
第一节发展概况
人民治黄以来,荷泽黄河修防段遵照上级指示精神和治黄需要,积极开展科技与教育工作,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活动,学习先进的业务技术和管理方法,不断改善施工设备和机具,取得了一批有价值的科技成果;培训了大批干部职工,提高了职工的整体素质和文化水平,对促进治黄事业的发展、确保黄河安澜发挥了重要作用。
1986年以后,为加快科技与教育工作的发展,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黄河河务局和荷泽黄河修防处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科技与教育的办法、规定和制度,建立了技术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调动了广大科技人员和职工搞好科技工作的积极性,推动科学技术进步,逐步提高治黄工作者的技术和管理水平,使科技与教育工作一年上一个新台阶。
1996年,山东黄河河务局为贯彻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关于实施科教兴水战略的决定》,切实搞好“治黄、致富、育人”三项系统工程建设,制定了 《关于实施科技兴河战略的决定》,进一步明确科技教育在治黄中的重要地位,大力推进治黄科技进步,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高治黄职工的整体素质,推动治黄工作健康发展。
为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和有关办法、规章、决定,加强对科技与教育工作的管理,促进科技与教育的快速发展,菏泽市黄河河务局于1998年建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人劳科、工务科、河务段、工程处、产业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一名工程师具体负责科技工作的管理,明确分工, 实行科技工作岗位责任制。科技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编制和检查科技工作计划,研究科技项目的落实、论文撰写、科技培训等,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科技工作的开展。
为充分发挥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才干,做到人尽其用,经研究,建立了奖罚和竞争聘用机制。结合平时表现,年终按工作业绩、工作态度、技术水平等, 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民主测评、考核,并将考核材料、科技论文及评审结果作为本人技术考核成绩,入档保存,作为今后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及晋升工资的主要依据。
为让技术人员尽快适应治黄工作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了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制度,按需要不定期举办培训班,据情派人到外地进修,适时提高技术人员的科技水平,使技术人员能够全面合格上岗。同时,组织科技人员认真学习《人民黄河》、《治黄科技信息》、《山东黄河科技》等刊物,扩宽视野,更新知识,提高理论水平。
1997年以来,广泛发动职工为黄河治理献计献策,截至2005年,共收集合理化建议551条,经研究,有价值、被采纳的建议有35条(其中1997年12条,1998年23条)。其中1998年提出的1条合理化建议受到山东黄河河务局的奖励。2005年,荷泽市总工会、荷泽市科技局授予牡丹黄河河务局“合理化建议先进单位”称号。
第二节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一、淤背区灌溉节水试验
1999年,荷泽市黄河河务局有淤背区土地650亩,其中红土盖顶已达标准的有47.6亩。之前由于无灌溉设施,大多数农作物歉收或绝产,个别淤背区虽打了机井,但由于用土渠灌溉,渗漏损失较大,成本较高为此,组织有关人员考察了郓城县黄垓村机井地埋水泥管节水灌溉工程,了解到用管道灌溉和用土渠灌溉相比,水的利用率可提高30%,节电40%,节省占压土地2%以上,同时具有省工、省时、缩短灌溉轮换期等优点。当年3~4月,菏泽市黄河河务局分别在黄堤桩号221+965-222+245和222+500~223+044两块淤背区,新建了机井地埋水泥管灌溉工程,总长度840米,可灌溉107亩淤背区土地,总投资1.2万元。地埋水泥管灌溉工程启用后,每亩费用由50元降低到30元,每亩浇地费用可节约40%。
二、银杏苗密植试验
为了打破淤背区原有的低效农作物种植结构,荷泽市黄河河务局计划引种和扩种全身是宝的银杏,它不仅具有多方面的利用价值,而且繁育和种植简单,投资小,收益大,一次投资长期收益,时间越长,收益越大。为此,1998年进行6亩银杏苗圃密植试验,采取畦宽1.2米、行距10厘米、株距5厘米的规格,每亩播种银杏籽约7.77万粒。采取了适当的保温、保湿、追肥和防治病虫害等措施,实行了责任承包办法,加强了管理,幼苗成活率达到95%以上,且均为优质壮苗,为扩大银杏种植规模奠定了基础。
第三节科技论文交流
为加强对技术人员的管理与考核,不断总结经验,提高科技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技能,推动科技进步,提高治黄工作水平,荷泽市黄河河务局对技术人员建立了激励机制,鼓励技术人员深人探讨治黄科学技术,撰写学术论文。要求初级职称人员每人每年撰写论文不少于1篇,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篇,除在本单位定期进行交流外,还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学术交流。组织技术人员向有关刊物踊跃投稿,对被选用的论文作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1996年,在荷泽地区黄河河务局科技论文交流中,皮殿卿撰写的论文获一等奖,程爱俭、光治合撰写的论文获优秀奖。
1999年,在荷泽地区黄河河务局科技论文交流中,皮殿卿撰写的《浅谈刘庄闸急待改建的必要性和方案设想》获二等奖,光治合撰写的《新形势下稳定群管队伍的做法和建议》和张曙光撰写的《浅谈新形势下如何加强黄河专业机动抢险队的建设》获优秀奖。
第四节职工教育
依据上级部署,荷泽黄河修防段在“六五”期间,举办了4期扫盲班,使23名职工脱盲。举办了5期初中文化补习班,64人经考试合格,合格率98.5%。举办了初级技术补课班,72人经考试合格,合格率93.5%。举办了7期青年职工政治教育轮训班,主要教材是《中国近代史》、《科学社会主义常识》、《中国工人阶级》3本书。参加学习254人次,85人经考试合格,占应轮训职工人数的92.4%。有8名职工参加了荷泽黄河修防处举办的高中文化学习班,5人参加了荷泽黄河修防处举办的中级技术工人培训班。根据工作需要,还举办了15期修防业务、抢险技术、机械维修、电话通信等各类专业技术培训班,650余人次参加了学习培训。这些举措显著地提高了广大职工的文化水平和治黄技术水平,为搞好黄河建设奠定了基础。
1986年,荷泽黄河修防段按照山东黄河河务局和荷泽黄河修防处提出的 “为适应治黄工作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职工队伍的政治、文化、技术素质和生产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治黄工作培养有理想、有纪律、有文化、有道德的职工队伍”的指示精神,根据上级印发的《1986~1990年职工教育规划》,制定了《荷泽黄河修防段“七五”职工教育规划》,建立了以党组书记、段长为组长,副段长为副组长,工会主席、政工股长、工程队长、工务股副股长和专职教师为成员的职工教育领导小组,政工股具体负责职工教育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菏泽黄河修防段“七五”职工教育规划》分析了职工教育现状,提出了“七五”期间的基本任务和重点,要求继续搞好职工的文化学习、干部培训、青年职工教育、职工技能培训等。
一、初级文化知识学习
1987年春,荷泽黄河修防段举办了第一期高小文化学习班,17名具有初小文化程度的职工参加了学习,时间一个半月。经考试,参加学习的职工语文平均分数81分,数学平均分数89.7分,已达到了高小文化程度。
1987年冬,荷泽黄河修防段举办了第二期小学文化补习班,11名文盲半文盲职工参加了学习,教学采用五年制小学课本。经考试,9人合格,占参加学习人员的82%。同时,结合实际,还学习了土方、石方、土地丈量和圆木计算等知识。
二、青年职工系统政治轮训
1990年7月,山东黄河河务局印发了《关于搞好青年职工系统政治轮训工作的通知》,决定从下半年开始至1991年底,对35岁以下的青年职工(包括干部)普遍进行一次以基本国情、基本路线教育为内容的系统轮训,采用山东省委宣传部组织编写的《基本国情与基本路线教育读本》作为教材,每个职工受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每期培训班结束,对考试合格者发给全省统一印制的《青年职工政治轮训结业证书》。
当年,菏泽黄河修防段职工总人数145人,35岁以下职工84人(含在校学员),计划分3期培训完毕。第一期参加学习人员30人,学习时间1个月(11月15日至12月15日),每天下午上课,晚上自学,由担任过教师的职工任专职教师,支部书记、政工股长、工会主席担任辅导员。按教材的章、节分工讲课,必要时,请菏泽黄河修防处的专职教师授课。到1991年3月底,菏泽黄河修防段举办了2期青年职工系统政治轮训班,参加学习的人员共56人,经考试,最高成绩96分,最低成绩72分,80分以上者计53人,占参加考试人数的95%。三、干部培训
(一)政治学习
全体干部必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根据中宣部关于干部理论教育正规化的规定,领导干部和政工干部要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中国革命与建设的基本问题4门课程,专业技术干部和管理干部要学习马克思主义概论、中国革命与建设的基本问题2门课程。干部正规化理论教育,根据中共荷泽市委统一安排进行,到1990年学完全部课程。几年来,荷泽黄河修防段的正科级干部和政工干部、专业技术干部分别参加了市委党校学习班和黄河系统举办的理论学习培训班。仅1990年、1991年两年就有14名干部参加了适应性培训学习。
(二)专业知识学习
要求到1990年,科级领导干部达到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同时,抓好对工程技术干部的培训,重点开展知识更新教育,以自学、函授或选派部分有培养前途的职工到大中专院校进修的形式,促使工程技术干部学习新技术、新理论,扩大知识面。
(三)文化知识学习
1986年,菏泽黄河修防段现有干部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有16人,其中45岁以下的有9人。为提高这部分干部的文化知识水平,组织他们分别学习了初中、高中或中专的课程。要求到1990年,45岁以下的干部都达到中专或高中文化程度,适应现代治黄工作的需要。
1988年,菏泽黄河修防段对职工普法学习作了具体安排,保证每周上一次法制课,由公安人员讲授法律常识,收到较好效果“八五”、“九五”期间,干部培训教育重点是权力观、执政能力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
为适应教育工作的需要,使职工教育逐步走向正规化、制度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1998年3月,荷泽市黄河河务局制定了《职工教育管理规定》,摘录于下:
(1)报考各类学校、培训班的办法。
① 职工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中、高等学校(含自学考试),必须符合工作需要,报考专业对口,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报人劳科审查,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后,方可报考。
② 职工申请国家承认学历的脱产学习,必须有两年以上工龄和达到规定的年龄。
③ 每个职工原则上只准参加一次由单位支付学费取得国家规定学历的学习。如工作特别需要,首期学习毕业两年,经批准方可再次报考业余学校。
④各类短期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技术等级培训、文化学习等),按上级下达的培训计划选派人员,职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按时参加学习。
(2)费用报销标准。
① 职工经组织批准考人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中、高等学校学习,所需的学费和实习费先由个人垫付。全学年或学期学习成绩全部及格,凭学习成绩通知单和学费收据,单位报销2/3,个人负担1/3。
② 经批准考试入学的函授学员赴外地参加面授、实验、实习、考试等集中教学活动的往返车船费、住宿费,单位负责报销,函授学校设在本地区的,上述费用自理。
③ 经批准参加自学考试的职工,在取得毕业证书后,中专按每门课程40元,大专及以上学历按每门课程50元发给学习补助。
④ 经组织选派参加各类短期培训的职工,学习结业后,凭收据报销学费; 赴外地参加学习的往返车船费、住宿费回单位后报销。
(3)学习期间的待遇。
① 职工经批准脱产学习1年以上(含1年),除发基本工资和政策性生活补贴外,不再享受施工补助、各类奖金、劳务费。
② 职工经组织选派参加各类短期脱产培训,时间在1年以内的,同在岗职工享受一样待遇。
③ 职工经选派到外地参加各类短期脱产培训进修,单位按有关财务标准发给伙食补助。
④ 经批准考试录取的在职函授、电大、业余大学及自学考试的职工,应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按教学计划要求参加面授、实验、实习、考试等集中教学活动占用的工作时间,作为学习公假。未经批准参加学习的,学习期间应先服从单位的正常工作安排,离开单位参加学习的时间,一律按事假处理。
四、职工技能培训
职工技能培训是20世纪90年代职工教育工作的重点,也是新时期科技治黄发展的需要。菏泽市黄河河务局根据荷泽地区黄河河务局关于技术工人培训、鉴定、考核的通知精神,对技术工人培训作了精心安排和部署,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1999年,技术工人培训安排时间为1个月(9月20日至10月20日),每周三、四两个整天集中培训,聘有实践经验的高级工程师皮殿卿和工程师程爱俭授课。参加修防工培训人员共74人,其中,中级工升高级工56人,初级工升中级工4人,办证人员4人,补考人员10人(其中8人升高级工,2人升中级工)。要求每个受培训人员充分利用时间抓紧学习,自学时间不少于200小时。其他工种人员(汽车驾驶员、内燃机操作员与修理工、通信工、闸门运行工等)由省、地河务局统一培训。
1999年底,经山东黄河河务局统一命题,对技术工人进行上等级技能鉴定考试,荷泽市黄河河务局修防工的理论和技能成绩均在80分以上,全部合格,其中,中级工升高级工75人,初级工升中级工12人,初级工认定4人,合计91人。其他工种有6人由中级工升为高级工(其中通信工2人,内燃机修理工2人,汽车驾驶员1人,闸门运行工1人),另有8名内燃机修理工由初级工升为中级工。
2004年5月18日,山东黄河河务局转发水利部《水利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根据申报条件,牡丹黄河河务局有河道修防工技师2人,高级工9人,中级工3人,内燃机装试高级工6人,中式烹调高级工1人,文字录入中级工1人进行申报。经过考试和技能等级评定,22人均获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一水利行业技术工人上岗的重要依据。该年,牡丹黄河河务局组织3名高级工、18名中级工、3名初级工参加业务技能培训,安排72人次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资格培训、适应性培训和牡丹区财政局组织的会计电算化学习。
2005年,有7人参加技术上等级培训(其中修防工4人,内燃机修理工3人),安排72人次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资格培训、适应性培训和牡丹区财政局组织的会计电算化学习。
据不完全统计,1990~2005年(1996年和1998年没有统计数字)用于职工教育的经费支出55.73万元。1986年以来,职工的文化、业务、技术素质逐年变化,呈上升趋势,详见表5-35。
表5-351986-2005年职工素质变化统计表 (单位:人)第六章其他
第一节工会工作
一、工会组织建设
1980年8月,根据黄河水利委员会通知精神,山东黄河河务局决定所属单位尽快恢复各级工会组织。荷泽黄河修防段遵照上级要求,于当年底建立了基层工会组织,开始了正常的工会组织活动。刚恢复的荷泽黄河修防段工会,由曹景山任主席,成立了5个工会小组,有工会会员80人。1981年,荷泽黄河修防段建立健全了工会委员会,由楚长庚兼任主席,李效堂任副主席,委员有:组织委员刘从波,安全生产委员曹景山、孙建华,文体委员高尚军,妇女委员解风英,宣传委员高贤林,财务委员杨殿军。1983年4月,荷泽黄河修防段首届职工代表大会召开,通过职工代表选举,产生了荷泽黄河修防段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由楚长庚兼任主席,王凤田任副主席,委员有:财务委员贺进山,文体委员周建华,妇女委员解风英,安全生产委员刘从波,组织委员李春云,治保委员高尚军,宣传委员马松林。成立工会小组10个,有工会会员146人。1983年12月,李培堂调入荷泽黄河修防段,任工会委员会主席,高贤林任副主席。1993年2月,周洪军任菏泽市黄河河务局工会委员会主席,孙建华任副主席。1998年3月,康月梅任荷泽市黄河河务局工会委员会副主席。2002年3月,刘朝选任荷泽市黄河河务局工会委员会主席,康月梅继续任副主席。
随着机构的升格、名称的变更,荷泽黄河修防段工会委员会的名称也随之更改。1991年更名为荷泽市黄河河务局工会委员会,2001年更名为牡丹区黄河河务局工会委员会,2004年9月更名为牡丹黄河河务局工会委员会,详见表5-36。表5-361980-2005年工会基本情况统计表二、职工队伍自身建设
(一)班组建设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菏泽黄河修防段工会从1986年开始,就注意加强班组建设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1.加强班组建设的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段长为组长,工会主席为副组长,政工、工会、共青团负责人为成员的班组建设领导小组,定期部署、检查、总结班组建设工作,党、政、工、团通力合作,齐抓共管,使班组建设工作有组织保证,任务落到实处,真正取得实效。
(2)加强工会小组的领导,选好工会小组领导人,按工作单位或部门划分
工会小组,如果人员过少,将工作相近的单位合并划为一个工会小组,由全组工会会员民主选岀热爱工会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群众贴心人的同志任组长和工会小组三大员(政治宣传员、安全员、民主管理员)。'
(3)加强对班组长的培训,不断提高班组长的素质,使班组长明确职责范围,认真当好班组长,开展班组建设活动。
2.做好长期规划,树立奋斗目标
班组建设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建设合格班组,二是建设信得过班组,三是创建先进班组。搞好班组建设首先动员职工积极参与,传达学习上级有关班组建设的文件精神。组织学好山东黄河河务局关于班组建设的意见和考核标准,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以班组为单位做出建设合格班组,争创信得过、先进班组的计划。重点是建设合格班组,已达到合格要求的,要争创信得过、先进班组。山东黄河河务局制定的班组升级、竞赛评比百分考核标准是:
(1)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教育职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培养“四有”职工队伍(30分)。
(2)服务治黄防汛,积极进行改革,全面完成所担负的任务,做到优质、高效,安全节约(35分)。
(3)搞好班组民主管理,落实各项职权,提高职工参政议政能力,发挥工人阶级主人翁作用(20分)。
(4)加强班组各项基础工作,搞好定期检查评比(15分)。3.进行检查评比和验收
按照上级的要求,建立检查评比制度,做到月检查,季评比,半年初评,年终总评。验收按百分考核办法进行,具体规定如下:合格班组,最低分数为85分;信得过班组,最低分数为90分;先进班组,最低分数为95分。
1986-1995年,由于菏泽黄河修防段(局)党组和工会的刻苦工作、全体职工的积极努力,班组建设取得优异成绩,多次受到山东黄河河务局及黄河山东区工会的表彰和奖励。
1986年底,经组织考核验收,山东黄河河务局、黄河山东区工会命名荷泽黄河修防段财务股工会小组为合格班组。
1988年1月21日,山东黄河河务局、黄河山东区工会公布荷泽黄河修防段工程队一班为先进班组,工程队二班、电话班为合格班组。
1989年1月20日,山东黄河河务局、黄河山东区工会表彰荷泽黄河修防段电话班为先进班组,刘庄闸管所为合格班组
1991年2月8日,山东黄河河务局、黄河山东区工会表彰菏泽市黄河河务局工程队二班为先进班组,多种经营组为合格班组。
1993年2月20日,山东黄河河务局、黄河山东区工会表彰荷泽市黄河河务局机械施工队二班为1992年度先进班组。
1994年1月7日,山东黄河河务局、黄河山东区工会表彰荷泽市黄河河务局工程队二班为1993年度先进班组。
1995年1月8日,菏泽地区黄河河务局表彰荷泽市黄河河务局工会为1994年度先进单位。3月6日,荷泽市总工会授予荷泽市黄河河务局工会“先进基层工会委员会”称号。
(二)职工之家建设
1984年4月,为了把中国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提岀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了《关于整顿工会基层组织,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决定》1984年7月,黄河工会印发了《关于整顿工会基层组织,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方案的实施细则(试行办法)》。1984年10月,黄河山东区工会印发了《关于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工会的指示精神,山东黄河河务局、菏泽黄河修防处开展了建设“职工之家”的计划安排。荷泽黄河修防段工会广泛发动群众,深入学习文件,在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对照“职工之家”的6条标准,积极开展建家活动,决心在领导安排的时间内,把荷泽黄河修防段工会建成密切联系群众的、职工信得过的、代表工人阶级利益且为工人阶级办事的、名副其实的“职工之家”。
1.组织领导
工会工作同党的工作、行政工作及其他各方面的工作都是密切相关的,它是整个治黄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置于各级党委的领导之下。整顿和建设“职工之家”工作也是如此。因此,在段党组的领导下,建立了建设“职工之家”领导小组,由副段长徐兴文任组长,工会主席李培堂任副组长,刘守文、高贤林、程佩娥为成员,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领导班子,并充实了一名工会办事人员。工会充分发动和依靠职工群众,置于群众的帮助和监督之下,集思广议,齐心协力,关心支持和参加创建“职工之家” 的活动。
2.建设“职工之家”的6条标准
(1)建设一支符合“四化”要求、密切联系群众的领导班子和一支热心为 “四化”出力、为群众服务的工会积极分子队伍。
(2)教育和动员职工站在改革的前列,努力促进技术进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保证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组织和动员职工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与经营管理知识,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在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的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4)推进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承担起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在办好社会主义企业、事业中发挥作用。
(5)保障职工福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职工说话、办事,为职工排难解愁。
(6)健全工会组织,加强小组建设,不断完善工会民主生活和民主制度,做民主的模范。
3.建设“职工之家”的方法和步骤
(1)学习文件,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意义。对照6条标准,找出差距,制订具体整改方案和实施细则。
(2)搞好两个培训班,一是工会委员会培训班,于1985年4月20-25日举办,历时6天。学习上级有关建设“职工之家”的文件,讨论和通过本单位建家的实施方案,制定出工会委员会和工会小组长的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根据自己的职责范围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二是工会小组长及工会积极分子培训班,于1985年4月26-30日举办在学好建家文件的基础上,还认真学习了工会小组工作条例等文件。(3)1985年5月3日,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整顿工会基础组织,建设“职工之家”的文件,使会员明确建家的意义和标准,动员全体会员积极行动起来,投入建家活动,为更好地开展建家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
(4)以治黄为中心,以改革为重点,在全段范围内开展建家竞赛活动,股、队、所、班、船之间开展双争竞赛,看哪个单位对建家贡献大,看哪个工会委员、小组长、工会积极分子先成为职工之友。
(5)成立预检小组,搞好预检工作。通过预检,总结经验,找出差距,进行整改,缺啥补啥,尽快补齐,使之符合标准要求。自检认为合格后,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向代表报告建家经过和成果,组织大家对建家情况再讨论,进行评议,然后向党组、支部汇报,争取党组的重视和支持,确保建成高标准、高质量的 “职工之家”。
1985年7月,经自检,认为建家条件已经符合建家的6条标准,报荷泽黄河修防处工会进行验收,经验收,确认菏泽黄河修防段工会已建成合格的“职工之家”。
1986年3月,菏泽黄河修防段工会遵照上级指示,继续开展创建先进“职工之家”活动,其具体措施是:
(1)认真学习上级文件,进一步提高对创建先进“职工之家”的认识,增强搞好创建先进“职工之家”的决心和信心。
(2)加强对创建先进“职工之家”的领导,组建了以段长为组长的创建先进“职工之家”领导小组,党、政、工、团共同努力,切实把创建先进“职工之家” 工作搞好。
(3)工会委员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尽职尽责,建立联系点,协助工会小组长搞好工作。
(4)深人开展群众性的读书演讲活动,建立以工会主席为组长的读书指导小组,各工会小组配齐读书辅导员,有计划地推荐必读书目和文章;参加演讲的同志也可自选书目,演讲活动保证半年一次,争取每季度一次。
(5)抓好职工文体活动。
(6)抓好活动的检查评比,每班组每月自查一次,领导小组每季进行一次检查。
(7)制定会议制度,保证每月1日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15日召开政治学习会,30日召开班组生活会。
(8)制定工会委员会岗位责任制。
1987年5月24日,菏泽黄河修防段工会对照创建先进“职工之家”的6条标准进行自检,评分为594分,基本上符合先进“职工之家”的6条标准要求,因此请示上级工会验收。年底,荷泽黄河修防处工会验收评分为586分,确认荷泽黄河修防段工会为合格的先进“职工之家” 。
1987年,荷泽黄河修防段被黄河山东区工会命名为先进“职工之家”。
1988年1月29日,荷泽黄河修防处工会表彰荷泽黄河修防段工会为整顿建家工作先进单位。
1992年,黄河水利委员会授予菏泽市黄河河务局先进“职工之家”荣誉称号。
1993年2月8日,黄河山东区工会通报表彰菏泽市黄河河务局工会继续保持先进“职工之家”称号。
(三)开展向英模学习的活动
为了弘扬先进模范人物的精神,学习他们的事迹,动员广大职工以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人人奋起,历精图治,推动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培育“四有”新人,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治黄任务,1986年以来,荷泽黄河修防段工会不断组织广大职工掀起“比先进、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热潮,使英雄模范人物的先进思想和事迹成为全体职工的共同财富与精神力量,有力地推动了治黄事业的发展。
1987年5月20日,菏泽黄河修防处工会印发了《关于开展向“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者尹燕乐同志学习的决定》。菏泽黄河修防段工会按照上级要求,采取座谈会、讨论会的形式,认真组织广大职工开展向尹燕乐同志学习的活动,学习尹燕乐同志的事迹,对照自己找差距、订措施,激发广大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调动积极因素,促使工作再上新台阶。
1989年10月10日,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工会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在全河开展“向先进模范人物学习”活动的通知》。菏泽黄河修防段工会认真组织广大职工掀起向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东阿黄河修防段工人李兆忠同志,全国劳动模范、河南孟县黄河修防段工人杨天轩同志,全国劳动模范、山东惠民黄河修防段机械队队长于逢春同志,全国先进工作者、黄河水利科学研究所主任工程师赵业安同志学习的热潮。利用广播、录像、座谈会、演讲会等形式, 大张旗鼓地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号召职工学习他们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黄河事业的精神,学习他们艰苦奋斗、勤俭治河的精神,学习他们公而忘私、无私奉献的精神,学习他们勇于拼搏、奋发进取的精神,学习他们科学求实、密切联系群众的精神,树立全心全意为黄河事业奋斗终生的思想,在治黄工作中作出更大的贡献。
1991年,荷泽市黄河河务局工会组织全体职工开展学雷锋、树新风、讲奉献活动。第一季度,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广播等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雷锋、焦裕禄、周景文同志的事迹,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第二季度开展典型讲演,评选先进职工,组建了缝补组、自行车维修组、理发组,义务为职工服务。同时,广泛开展“三热爱”活动,进一步深化“双基”教育,把弘扬黄河精神与“三热爱”活动结合起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四有”职工队伍。
1995年,菏泽市黄河河务局工会开展向孔繁森、王廷江、韩素云学习的活动。目的是使职工树立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思想,反对和消除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同时,开展学习本单位职工、山东省劳动模范张九成的事迹,引导干部职工立足本职,艰苦创业,积极工作,多作贡献。通过学、讲、树活动,有效地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为确保完成治黄任务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1996年,菏泽市黄河河务局工会组织广大职工开展学习徐虎、李国安、李素丽活动,同时,着重培养、树立自己的先进典型,向本单位先进模范人物学习,以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职工,使他们学有目标、赶有方向,更有效地调动了广大职工努力完成治黄任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了两个文明建设。
2004年8月20日,牡丹区黄河河务局工会印发《关于在全局职工中深入开展向任长霞、许振超和李斌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要求全体职工像任长霞、许振超和李斌同志那样,牢记党和人民的嘱托,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和人生观,学习他们与时俱进的进取精神、为国为民的奉献精神、爱岗敬业的职业精神、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为完成各项治黄任务作岀自己应有的贡献。
三、加强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职工代表大会
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群众参加决策和管理、监督干部的权力机构。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职工代表大会要遵照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指令,在段党组领导下行使职权,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职工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协调内部矛盾,确保防洪安全,保证完成国家各项治黄任务,把黄河的事情办好。
198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黄河河务局也相继要求各级治黄单位建立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菏泽黄河修防段于1982年10月21日成立筹备委员会,由史玉田任主任,王凤田、曹景山任副主任,另设委员6人,下设宣传教育组、材料会务组、提案和代表资格审查组,在筹备委员会领导下,各组积极开展工作。
第一,搞好宣传发动,提高思想认识。
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举办骨干学习班,由段主要负责同志作动员报告,传达中央文件和领导人的讲话。通过学习讨论,领会文件精神实质,解决好领导对依靠职工群众当家作主、民主管理治黄事业和群众路线的认识,明确民主管理是党的群众路线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是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大职工群众要真正树立主人翁精神和责任感,正确对待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正确对待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明确职代会的性质、任务和目的,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服从行政领导的统一指挥,严格各项责任制,调动积极性,搞好治黄工作。
第二,明确代表条件,切实选好代表。
(1)代表的条件:①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②工作积极,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③密切联系群众,能积极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有一定的代表性。④办事公道,支持正义,不谋私利,作风正派。
(2)代表比例:根据代表条例和本单位具体情况,代表比例原则上按15%掌握。工人代表不能少于60%,要求代表既有先进性,又有代表性。
(3)选举方法:以股、班、船为单位学习代表条例,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出代表。
第三,发动全体职工提合理化建议。
第四,筹备委员会起草大会文件。
筹备委员会完成筹备任务后,召开职代会预备会议,由筹备委员会报告筹备经过,由代表选举产生职代会主席团,主席团选出执行主席,确定会议中心议题和会议议程,筹备委员会工作移交主席团。
荷泽黄河修防段首届职工代表大会经过近一个半月的筹备,于1983年2月3日正式召开,本次大会有职工代表25人,占职工总数的15.8%,其中工人代表15名,领导干部代表8人,技术人员1人,管理人员1人,妇女代表2人。经过全体代表充分酝酿,选举产生了由9人组成的菏泽黄河修防段首届工会委员会。
从1983年到2005年间,荷泽黄河修防段(局)工会共组织召开九届职工代表大会,基本是每三年换届一次。历届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
(1)听取和审议段(局)长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工会主席所作的工会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财务工作报告;(4)讨论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
(5)选举新一届工会委员会、职工代表和工会经费审查小组成员;
(6)听取和审查提案处理工作报告。
(二)民主评议干部
198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为逐步落实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各项职权,支持职工群众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在组织职工参加决策和管理的同时,开展民主评议干部工作。这是巩固完善职代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加强职工对干部实行监督、改进民主作风、密切干群关系、搞好治黄工作的有效措施。
1984年5月,黄河山东区工会制定《关于实行民主评议干部的实施意见》,山东黄河河务局党组在转发黄河山东区工会实施意见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实行由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的制度,是职工代表大会应有的职权,中央、省委和黄河水利委员会都有指示,工会十大进一步提出了明确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在全局各基层单位普遍实行。凡已建立职代会的单位,今后每年至少要结合年终总结,对干部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1984年11月,遵照上级指示,菏泽黄河修防段党支部、丁会委员会研究制定了《关于民主评议干部的实施意见》,首次开展民主评议干部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民主评议干部工作的领导
评议干部是一项政策性很强、思想工作很细致的工作,是搞好领导班子整顿和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必须在党组织领导下进行。为切实搞好这项工作,经段党支部研究,建立了由一名支部成员为组长的5人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对民主评议干部工作的领导,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段党支部汇报,争取段党支部的支持,以推动民主评议干部工作的顺利进行。
2.民主评议干部的内容
评议干部主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各级领导干部6条基本要求和党的准则,着重以下六个方面:
(1)是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贯彻党的决议,在政治上、思想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2)是否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相信和依靠大多数的群众,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3)是否有高度的革命事业心和艰苦创业的实干精神,根据党的政策,解放思想,加强管理,积极领导,全面完成各项治黄任务,确保防洪防凌安全,取得较好的经济效果。(4)是否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和工作(劳动)纪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以权谋私,在各方面起表率作用。
(5)是否刻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文化和技术,又红又专。
(6)是否搞好领导班子团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领导,不搞家长制,杜绝派性,不搞无政府主义和自由主义。
3.民主评议干部的方法和步骤
(1)为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干部工作的领导,首先召开党支部成员会议, 研究通过菏泽黄河修防段民主评议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评议干部领导小组成员。
(2)召开民主评议干部领导小组成员和职代会主席团成员会议,贯彻学习山东黄河河务局民主评议干部工作的通知和本段民主评议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
(3)通过学习文件,提高干部和职工代表的认识,做好思想动员,端正态度,使干部正确对待民主评议中职工代表提出的意见,虚心接受批评和建议, 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使职工代表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坚持实事求是,从爱护干部、支持工作的角度,诚恳地指出领导干部的优缺点;广开言路, 注意保护职工群众的积极性。
(4)组织好评议会。开好评议会,是搞好民主评议干部工作的重要环节。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由领导干部做好思想和工作总结,向职工代表汇报,然后以代表组为单位进行背靠背的评议,岀席代表根据评议要求,认真填写评议表,领导小组把群众评议意见集中起来,认真做好归纳、整理、核实,对每个领导干部做岀正确的评价,然后同本人见面,切实搞好落实整改。
(5)开好党内或领导班子生活会,以群众评议意见为内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群众意见最大、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认真解决好,使群众看到实效,受到鼓舞,促进工作。整改意见要在职代会上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11984年评议干部的范围是两名段级干部,由全体职工参加评议。1985年,评议干部的范围推广到股级干部,对股级干部的评议由本部门全体职工参加。1986年以来,职工民主评议干部工作每年进行1~2次。
(三)推行政务公开
1999年,黄河水利委员会提出在全河推行厂务公开试点,待取得经验后,再全面展开。山东黄河河务局也专门下发文件,着重强调开展厂务公开的重大意义,并决定在荷泽地区黄河河务局(包括东明、荷泽、鄄城、郓城县市局和地区黄河河务局机关)五个单位推行厂务公开工作。
1999年6月12日,菏泽市黄河河务局工会印发《关于在我局积极推行局务公开的通知》。通知要求充分发动群众,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纪检、工会、人事劳动等部门通力协作,形成党、政、工齐抓共管的格局,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局务公开工作。1999年8月22日,荷泽市黄河河务局党组印发《荷泽市黄河河务局局务公开实施办法》,明确推行局务公开的具体意见。
1.加强对局务公开工作的领导
为全面系统地做好局务公开工作,加强对局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经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以分管人事劳动的副局长为组长,工会主席、纪检员为副组长,共10人组成的局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具体抓好此项工作,使之有声有色,真正收到实效。
2.局务公开的途径和形式
(1)组织职工学习上级文件,领会文件精神,提高全体职工对推行局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以主人翁的姿态关心支持此项工作,增强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的力度。
(2)不定期召开全体职工会议,发布治黄经营情况,通报重要事项。
(3)设立民主监督箱4个,分别放在局机关、河务段、工程处和闸管所,由工会安排专人负责,每周开箱1次,及时归纳整理职工的意见,并做到件件有回声,条条有说明。
(4)在市局机关建立标准局务公开栏1处,及时公布所确定的内容
(5)明确局务公开责任人,建立有关责任部门责任制。
(6)坚持每月一次局务会议例会制度,通报有关情况。
(7)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职代会,单位的重大事项都要在职代会公开,接受职工的监督,保证职工参与决策的权利得到落实。
3.局务公开的内容
根据局情,立足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把职工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需要让职工清楚明白的事情,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的问题进行公开。第一步先确定公开10个方面,即改革的重大举措,重大投资决策,重大工程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与处理,业务招待费使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民主评议干部,中层干部选拔任免,工资奖金分配,住房改革等。
2000年8月31日,荷泽市黄河河务局工会印发《关于开展局务公开工作的补充意见》,为加强局务公开工作的力度,调整了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公开的内容由原来的10个方面扩大到16个方面。2004年6月6日,牡丹区黄河工会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提岀在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资料的整理和存放,监督运作,考核体系及奖惩措施上要规范。通过完善规范各项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再次调整,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1名副局长和纪检员任副组长,公开的内容扩大到30个方面。
2005年9月10日,牡丹黄河河务局和牡丹黄河工会委员会为认真落实菏黄会发[2005]8号文的通知精神,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印发政务公开内容目录。要求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结合各自的实际,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努力创新,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密切干群关系,积极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2005年局机关政务公开内容目录见表5-37。
4.监督执行
民主监督小组对局务公开的履行情况行使监督执行职能。监督考核的内容主要是局务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实行监督的形式主要是对某个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评议,对局务公开的整体情况、评议的结果和奖惩建议要向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通报。
(四)关心职工切身利益,替职工说话,为职工办事,开展送温暖活动
1.关心职工日常生活,解除职工后顾之忧
1986年以来,为搞好职工生活,首先加强了职工食堂的管理,根据职工的意见,调整了炊管人员,建立了生活管理委员会,制定了职工食堂管理办法,狠抓成本核算,很快使职工食堂面貌发生了变化:饭菜花样多,质量好,经济实惠,达到了大多数就餐人员的满意。年底在荷泽黄河修防处主持的评比中,菏泽黄河修防段机关食堂被评为先进单位,受到了表彰和奖励。为减轻炊事人员的劳动强度,保证职工能吃到热馍热饭,注意卫生,防止食品腐烂,陆续为食堂购置了和面机、馒头机、轧面机、绞肉机、液化气炉、电冰箱、电冰柜等。为解决女职工因照顾小孩而上班难的问题,段机关办起了托儿所,购置了转盘椅、滑梯、玩具和幼儿书刊等,配置了单床、被褥、蚊帐和用具,保育员不仅能把孩子们看好,让孩子们玩好,还教他们识字、唱歌、玩游戏,使有孩子的女职工能轻松上班,解除了她们的后顾之忧。为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使职工能经常洗上热水澡,为职工建设浴池一处,解决了职工洗澡难的问题。对职工的住房问题,工会领导也时常挂在心中,每年的雨季前,协助行政领导检查危房、漏雨房,发现问题,及时修补,在经济条件许可时,尽量拆旧换新。对原先敞露的家属院住房建起围墙和大门,陆续建全家属院小伙房,使家属院的职工上班时大门落锁,保证了家属院的安全。表5-372005年局机关政务公开内容目录续表5-37
31986-1991年,每年冬天,由工会牵头,办公室配合,为职工购进取暖煤和生活用煤。重大节日时,为职工购买食油、粉条、酱油等日常生活用品和水果,充实职工节日生活。
1997年,针对职工反映伙食管理水平下降的情况,工会领导随即召开办公室负责人、各伙食单位管理人员及炊事人员座谈会,分析原因,研究制定了职工食堂管理百分考核评比办法,做到月检查,季评比,按得分多少,分别挂黄牌、合格牌、红牌。检查计分标准:主食30分,副食50分,卫生10分,服务态度10分。综合评比得分达到95分以上的挂红牌,达到80分至94分的挂合格牌,79分以下的挂黄牌警告,并责令整改,通报批评。通过检查评比,很快提高了食堂管理水平。1986~2005年,荷泽黄河修防段(局)机关食堂及其他3处伙食单位多次受到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黄河河务局和菏泽黄河修防处 (局)的表彰与奖励。
2.活跃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开展文明健康的体育活动20世纪90年代末以前的荷泽黄河修防段(局)在远离城镇的黄河大堤上,地处偏僻,文体活动十分匮乏,职工劳动一天后,晚上只能在冷清的小院里闲聊、数星星,没有一点乐趣。
1987年以来,为了活跃和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开展文明健康的体育活动,由工会牵头,通过职代会、段务会研究,在工会经费不足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为职工购买文体用品,筹建了图书室、职工活动室,逐年购置书籍(1998年图书室存书1000余本),投资1.5万元购置了 VCD影碟机音响设备。职工休闲时,可以到图书室去阅览报刊,到活动室去唱歌、跳舞、下棋, 也可以到球场去打篮球、乒乓球、羽毛球和台球等,这些活动充实了职工的业余文体生活。通过活动,消除一天的疲劳,养精蓄锐,以更充沛的精力做好自己的业务工作。
为活跃职工业余文体活动,在每年的“五一”、“十一”、元旦等重要节日,工会还举办球类(篮球、乒乓球、台球)、棋类(象棋、军棋、跳棋)、扑克、套圈、投标和文艺比赛活动。优胜者由领导颁发奖品。1994年,在地区河务局举办的国庆节文艺汇演中,荷泽市黄河河务局参演节目歌曲《好人一生平安》被评为优秀节目。1996年,为庆祝人民治黄五十周年,举行了荷泽市黄河河务局首届文艺演唱会,舞蹈《罗莎姑娘》和歌曲《信天游》在地区河务局汇演时受到好评。
3.关心职工疾苦,开展送温暖活动
荷泽黄河修防段工会从如何了解职工的思想、生活、家庭困难中,总结出“五必防”、“五必谈”的工作思路,凡是职工有病伤、生育、婚丧、家庭纠纷或其他困难,必去走访慰问,帮其解决困难,使其脱离困境,一身轻松地搞好工作。发现职工有旷工、缺勤、工作效率低、闹不团结等情况,以及对刚参加工作的新职工,工会干部必找其谈话,帮其找出问题的症结或解决问题,提高思想认识, 去掉包袱,愉快工作,提高工效。
关心职工疾苦,尽力为职工谋福利是工会工作的中心任务。菏泽黄河修防段(局)工会始终把职工的疾苦挂在心里,不断组织职工向困难职工奉献一片爱心,开展送温暖活动。
1994年4月,职工刘守平的女儿患先天性心脏病,需到北京的大医院做手术。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巨额的医疗费一时很难凑齐,工会向职工发出救助倡议,开展捐款活动。全体职工慷慨解囊,很快就收到捐款1735元,使其女儿的疾病得到及时救治,出院后,其全家向全体职工深表感谢。
1996年8月,黄河发生了洪水,滩区群众受灾。荷泽市委、市政府号召向受灾滩区群众献爱心。菏泽市黄河河务局工会立即组织全局职工向滩区受灾群众捐款3280元,捐助棉被6床、棉衣62件,交给了市民政部门。
1998年春天,工程处职工耿月林的母亲患病住院治疗,花医药费2万余元,使本来拮据的家庭更加困难,工会得知后,立即向全局职工发出救助活动倡议,仅两天时间,捐款2040元,帮他渡过了难关。
为了解决职工突发性困难和方便职工日常生活所需,1998年11月工会组织成立了职工互助基金会和职工消费合作社。1999~2001年,按照《职工互助基金会试行办法》,严格申请、审批、归还等手续,从严管理,为210人次提供基金服务,解决了职工的困难。职工消费合作社累计购物价值7.5万元, 给职工让利0.9万元。
荷泽市黄河河务局工会还特别关怀在外地施工创收人员的生活和家庭困难,每年的酷暑和寒冬季节,都带着慰问品对坚守在工地施工的职工进行慰问,夏天送去防暑降温品,冬天送去御寒设备。每到佳节和农忙时,还到他们家中去慰问,帮其家庭夏收秋种,让其安心在外工作,为全局创造更多的财富。
荷泽市黄河河务局工会还特别注意智力投资,鼓励职工子女报考大、中专院校,凡是考上大、中专院校的,给予现金奖励和扶助,其中对考上大专院校的每人扶助500元,对考上中专院校的每人扶助300元。
2005年8月,牡丹黄河河务局工会岀台了《关于开展帮助职工子女就业活动的实施意见》,成立了由分管领导、工会、人劳科、办公室、服务处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活动领导小组,积极协助职工子女通过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职业介绍机构等就业,逐步解决职工子女就业问题。
(五)加强女工工作,维护女工的合法权益
1986年以来,菏泽黄河修防段(局)有女工20人左右,占职工总数的13%。荷泽黄河修防段工会认真贯彻执行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女工工作条例》,坚持做好女工工作,维护女工的合法权益,调动女工的积极性,使其自觉投身于治黄事业,把黄河的事情办好。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女工工作的领导,历届工会委员会都设有女工委员1人,并于1992年成立了荷泽市黄河河务局女工领导小组,制定了《女工劳动保护实施细则》。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分工,各负其责,深入扎实地做好女工工作,千方百计地维护女工合法权益,调动女工的工作积极性。
2.开展“四自”、“四有”活动,提升女工素质
荷泽黄河修防段工会围绕中心工作,在女职工中开展树立“自尊、自爱、自重、自强”精神和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职工的教育活动,并开展了“巾帼建功竞赛”、“岗位建功”和“女职工素质达标”活动,不断提高女职工的精神素质,引导女职工在各自的岗位上努力学习,顽强拼搏,自强不息,敢与男工比高低,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务,真正发挥半边天的作用。多年来,她们不仅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还在女工委员的带动下,自发组织起来,做些力所能及的义务活动,不断帮助仓库翻晒防汛物资,帮助招待室拆洗被褥、床单、床罩,帮助单身职工拆毛衣、织毛衣,主动打扫庭院卫生,种好庭院蔬菜,向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奉献爱心,自动捐款为他们购置书包及其他学习用品。她们的行动,受到全体职工的称赞。许多女同志被评为本局的先进工作者、工会积极分子、三八红旗手等。女工委员解凤英从1986年至1992年多次被黄河山东区工会授予三八红旗手称号,并于1992年3月被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工会授予黄河系统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1995年3月被黄河山东区工会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工会副主席康月梅、财务科副科长常爱平分别于1993年和2002年被黄河山东区工会授予三八红旗手称号。
3.维护女工的合法权益,开展有益女工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都是维护女职工利益的法律依据。菏泽黄河修防段工会遵照文件精神和上级指示,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地为女工办实事、办好事。
(1)1986年办托儿所一处,解除了女工上班的后顾之忧。
(2)为保护女职工的身体健康,工会组织女职工定期到荷泽医院或妇幼保健站进行健康体检,每年至少一次。
(3)每年的“三八”妇女节,工会组织召开女职工茶话会、座谈会,工会主席亲自主持,代表局党组对女职工在治黄工作中发挥的积极作用给予肯定,提出希望,要求她们树立“四有”精神,争当“四有”新人,争当红旗手,争创五好家庭,撑起半边天,积极为治黄事业作出贡献。
(4)为帮助女职工增长社会知识,开阔视野,从1994年开始,在征求局领导同意后,荷泽市黄河河务局工会多次组织全体女职工春游,到青岛、北京、上海、苏州、杭州、开封、黄山、云台山参观考察,激发了她们更加热爱祖国、热爱黄河的激情,以更饱满的热情投人治黄建设,争创更好的业绩。
四、开展劳动竞赛,评先树优,促进治黄事业健康发展
(一)开展劳动竞赛
1.劳动竞赛的开展情况
荷泽黄河修防段工会始终把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抓紧抓好,发挥竞赛的激励作用,调动职工的积极性,鼓励职工在治黄改革与治黄建设中创造佳绩,为黄河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1986年以来,荷泽市黄河河务局在工程队开展了班与班、人与人之间以 “五赛”、“五比”,争创一流险工、坝岸为内容的对口赛;在电话班开展了人与人之间以外线维修、电话接转、文明用语、争做优秀话务员和文明话务员为内容的对手赛;在伙房之间开展了以比质量、比卫生、比服务态度为内容的单项赛;在施工工地开展了以赛工效比质量、赛安全比进度、赛维修保养比效果、赛团结协作比风格、赛成果比效益、赛岀勤比干劲为内容的争创五好红旗车流动红旗竞赛。围绕治黄中心,在全局开展以“质量、品种、效益”为内容的劳动竞赛,继续抓好以“创最好、创最高、创最优、创最佳”为内容的创纪录竞赛和争创文明科室竞赛。
1998年大堤加培进入攻坚阶段,为进一步调动全体施工人员的积极性,特别是后勤人员要争当好后勤,服务第一线,一切从防洪基建工程出发,为防洪工程建设出力献策,开展了“安澜杯”劳动安全竞赛。
1999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本局工会与市总工会研究确定,在施工工地开展了人与人、段与段、工地与工地之间的比质量、比进度、比安全、比文明施工,争创先进单位,争创先进个人的“齐鲁杯”黄河防洪工程建设劳动竞赛。
2000年,按照荷泽地区黄河河务局的部署,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以防洪工程建设、后勤服务、财经管理、通信管理、防洪等为内容的“牡丹杯”劳动竞赛活动。
2001-2005年,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在全局开展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以“十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安康杯”劳动竞赛。竞赛主题是:“我要安全,我懂安全,人人尽责,确保安全” 。
2.开展劳动竞赛的方法和步骤
(1)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各项劳动竞赛的领导,保障竞赛活动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收到实际效果,成立了劳动竞赛领导小组,由一名副局长任组长,工会主席、纪检员任副组长,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劳动竞赛办公室设在工会,由工会副主席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劳动竞赛的管理工作。
(2)制定劳动竞赛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确保各项劳动竞赛有条不紊地进行。
(3)召开全局职工动员大会,深入学习上级有关劳动竞赛的文件,领会劳动竞赛的目的和意义,调动职工自觉参与劳动竞赛的积极性。为营造劳动竞赛气氛,提高全体职工的参赛意识,印制大幅标语口号,张贴和悬挂到工地与基层单位,并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简报等形式,及时通报劳动竞赛活动情况。
(4)开展检查评比和进行表彰奖励。劳动竞赛领导小组定期对竞赛情况进行检查,加强指导,及时发现竞赛中岀现的典型人、典型事,认真进行总结, 大力进行推广,促使劳动竞赛健康发展。
根据不同的竞赛内容和要求,分别采取10天、半个月和一个月进行一次检查评比的措施。对照检查评比办法,结合自查的有关资料、竞赛总结和现场实际检查情况,评选岀各个竞赛项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按照奖励制度,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二)劳模的评选与管理
在长期艰苦的治黄工作中,广大职工在各自的岗位上,不畏艰难,不图名利,埋头苦干,开拓进取,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治黄任务,为改革开放和“四化”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为总结经验,明确目标,树立榜样,荷泽黄河修防段(局)每年年终都开展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工作,在开展的各项劳动竞赛中,也一贯坚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历年都涌现岀一大批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工会积极分子、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同志还受到菏泽黄河修防处、山东黄河河务局、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省政府的表彰和奖励。1986-2005年,本局职工荣获菏泽地区劳动模范称号的1人,荣获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省劳动模范称号的5人。1986〜2005年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省劳动模范统计表见表5-38表5-381986-2005年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省劳动模范统计表
荷泽黄河修防段(局)工会把这些先进模范人物视为全局的宝贵财富、全局的光荣和骄傲,从生活上和工作上对他们备加爱护与关心。
1997年2月,根据山东省总工会、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劳动厅《关于改善和提高离退休劳动模范待遇的通知》和黄河水利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对新中国成立后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落实了津贴待遇,原菏泽黄河修防段离休人员李书臣、卢建中两位省级劳动模范,每人每月增加津贴80元。
2005年3月,按照黄河水利委员会《关于省部级以上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实行荣誉津贴的补充通知》,牡丹黄河河务局对已退休的黄河水利委员会劳动模范康银东、皮殿卿、苗琪、刘守文每人每月随工资发荣誉津贴80元。
第二节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
1987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确立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一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山东黄河河务局提出贯彻党的十三大精神,实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必须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这是我国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保证,也是治黄工作的保证。
菏泽黄河修防段党组按照上级指示,围绕经济建设和治黄保安全这一中心任务,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采取一切措施反腐倡廉,促进了治黄工作健康和谐发展。—、党组织建设及发展情况
1986年,菏泽黄河修防段党员总数32人,占职工总数的21%。在段党组领导下,菏泽黄河修防段党支部在1985年整党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成为一个坚强的基层党组织。时任支部书记:徐兴文,副书记:侯同欣,委员:刘守文、曹景山、解凤英。
以后,因工作需要、人事变动、换届选举,经市直机关党委批准,支部委员不断变更。
1999年11月13日和12月10日,因工作需要,中共菏泽市黄河河务局党组关于成立中共菏泽市黄河河务局总支委员会和成立中共菏泽市黄河河务局机关等四个支部的报告,报送中共荷泽市直属机关党委。2000年1月7日,中共荷泽市直属机关党委对报告进行批复,确认王勤学任中共菏泽市黄河河务局总支委员会书记,周红军任副书记。
郑观堂、陈厚海、王志兴、刘朝选分别任中共荷泽市黄河河务局机关支部委员会书记、刘庄河务段支部委员会书记、李庄河务段支部委员会书记、工程处支部委员会书记。总支委员会又选出委员5人,各支部又选出委员2人。
2003年10月29日,因人事变动,中共牡丹区直属机关党委公布:王勤修任中共牡丹区黄河河务局总支委员会书记,郑观堂任副书记。刘朝选、陈厚海、王志兴、郑军分别任中共牡丹区黄河河务局机关支部委员会书记、刘庄河务段支部委员会书记、李庄河务段支部委员会书记、工程处支部委员会书记。
20年来,各个党支部带领全体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按照“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共发展新党员26名,办理预备党员按期转为正式党员28名,从而提高了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1986-2005年党组织基本情况表见表5-39。
表5-391986-2005年党组织基本情况表续表5-39
由于党建工作成绩突出,牡丹黄河河务局党组织多年受到上级党委表彰:
1988年6月,中共荷泽地委授予荷泽黄河修防段党支部“先进党支部” 称号。
1990~1993年,中共荷泽市直属机关党委通报表彰荷泽黄河河务局党支部为先进党支部。
1996年6月、1998年6月、2003年6月中共菏泽市委、中共荷泽市直属机关党委、中共牡丹区直属机关党委分别表彰菏泽市黄河河务局党支部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2004年6月,中共牡丹区委表彰牡丹区黄河河务局党总支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岗位责任制
1986年是实现党的十二大提出的实现党风根本好转的关键一年。根据山东黄河河务局关于端正党风的指示精神和各级党委的要求,荷泽黄河修防段制定了实现党风好转的8条规定:
(1)严禁利用公款请客送礼,上级来人不准用烟酒招待,一菜一汤吃份饭,据实收费。
(2)迎送调人调出人员不摆酒席、不开茶话会。
(3)严守财经纪律,不准私设小钱柜和以领代报款项,要不定期检查,发现此款清理上缴。
(4)机关工作人员定期深人基层和生产工地参加劳动。
(5)加强法制教育,每季度上一次法制课。
(6)加强公用车辆管理,一般不准干部、职工用公车办私事,特殊情况(如送病人)时,按规定收费。
(7)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的三会一课制度。
(8)充分发挥职代会的民主监督作用,各项规章制度要经过职代会讨论并监督实施。
1990年,菏泽黄河修防段党组实行抓党风、纪检工作分工负责制。党组书记楚长庚全面抓党风、纪检工作;党组成员王勤学分管秘书股、政工股、财务股的纪检工作;党组成员张良存分管工务股、工管股、多种经营办公室、工程队和闸管所的纪检工作;党组成员李培堂分管工会和公安派出所的纪检工作。
1995年5月12日,中共菏泽市黄河河务局党组印发《关于加强廉政建设工作十条规定》,其主要内容有:
(1)继续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全面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党组、支部成员承包责任制。党组成员按照分工,负责所分工部门负责人的廉政建设。支部委员每人承包两个党小组。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抓好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一级抓一级。党组每月召开一次汇报会,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
(2)全体领导干部必须牢记廉洁勤政的宗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把公共财产变为己有,违者严肃处理。
(3)凡是系统内来局检查指导工作的,一律按上级规定标准用工作餐,单位尽量不陪人或减少陪人,参加陪餐者要按荷泽地区黄河河务局规定标准缴纳陪餐费。
(4)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各项开支必须按计划报批,实行一支笔签字报销制度。充分发挥职代会财务监督小组的监督作用,按时进行审查,对外出创收的部门或个人的收支要进行审计,经主要负责人签批定期向局务会议公布。不准挪用、私借公款,因公借款,在办理完公务后三天内结清,无故拖欠者,每天按借款的10%缴纳滞纳金。
(5)小车管理使用,严格按局本年度行政管理制度办理。在特殊情况下, 私人用车一律按每公里1元收费,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
(6)机关干部要经常参加劳动,深入一线与工人同吃、同住、同劳动。为节约开支,要做到自己的活自己干,每个机关干部全年参加劳动时间不少于45个工日。
(7)党组一班人要充分发扬民主,实行集体领导,大事共同商量,小事互相通报。招工、提干、晋升、评定职称、评选劳动模范、大的开支项目等都要集体研究决定。要公道正派,走群众路线,增加透明度,遵守保密纪律。
(8)全体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继承和发扬廉洁勤政、立党为公、为民治黄、搞好服务的优良传统,绝不允许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接受贿赂。机关工作人员要树立良好形象,为生产一线着想,做好服务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和机关的各项制度,一心一意地做好本职工作,提高效率,完成各项任务。
(9)继续推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对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公开有关政策、规定和纪律,公开办事结果,增加透明度,使各种权力的行使置于法律、政策、制度和群众的监督之下。
(10)每个领导干部要写出廉洁勤政保证书。每半年要进行一次自查、民主评议,对群众反映强烈、评议不合格的干部,要进行思想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处理措施。
1996年3月30日,荷泽市黄河河务局局长梁灿与菏泽地区黄河河务局局长许建中签订了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责任书,提出以下要求:
(1)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山东省委及山东黄河河务局、地区黄河河务局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要有贯彻意见和具体措施。
(2)党组一班人首先带头廉洁自律,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大家做出表率, 并要管好自己的子女、配偶、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做到遵纪守法。
(3)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个人经济收入申报制度、收受礼品登记制度、陪餐缴费制度、私人用车缴费制度及重大事项的申报制度,并要定期向上级汇报,向群众公布。
(4)按要求开好一年两次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生活会要讲质量、讲效果,领导干部要敞开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决不能开成工作总结汇报会。
(5)领导干部无用公款吃喝玩乐现象,认真执行工作餐制度,不超标准,减少陪人。
(6)单位无私人借欠公款和“小金库”现象。招待及业务费开支情况,每半年向全体职工或职代会公布一次。
(7)积极查处案件,不压案、不拖案,结案率在70%以上。纪检监察干部每年每人要办一个案、写一篇论文或搞一次研究调查。加强信息报道工作,定期向有关部门报道信息。
(8)单位专职兼职纪检员要参加党组(支部)办公会。纪检干部要积极搞好参与和服务,搞好监督和自身建设。
(9)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和教育,开展政治思想工作和谈心活动,避免或减少上访、上告等事件的发生。单位要树立自己的正面教育典型,活动有记录,典型有材料。
(10)抓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正常联系制度,工作意见、总结、记录、案件要及时上报;各种表格要定期填报,紧急或重大事件要随时汇报。
中共菏泽市黄河河务局党组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做到“五树”、“五戒”、“五反对”。“五树”是:树党性、树职工观念、树全局观念、树纪律观念、树全新观念。“五戒”是:戒奢侈、戒贪欲、戒贿赂、戒骄躁、戒懈怠。“五反对”是:反对官僚主义、反对滥用职权、反对脱离职工、反对弄虚作假、反对贪污腐化。
2005年5月,菏泽市牡丹区黄河河务局下发通知,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晁民法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王勤修负责人劳科、财务科、经济办、工程处、刘庄河务段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冯特立负责工务科、水政科、工程管理处、李庄河务段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郑观堂协助晁民法做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负责办公室、服务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刘朝选负责工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光治合负责工程规划、设计、施工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活动
从1999年到2004年,在每年4~6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主要内容是:
(1)利用电教设备,组织职工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
(2)领导干部、纪检人员要撰写反腐倡廉论文,进行经验交流。
(3)发动职工向报纸、杂志投稿,发表文章,增加反腐工作的透明度。
(4)组织职工学习法规文件,进一步完善廉政建设制度,提高广大职工的应变能力。
从2000年1月中旬到3月中旬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活动,成立了荷泽市黄河河务局“三讲”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布如坤;副组长:王勤学、郑观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劳科,陈厚华兼任办公室主任。
1月15日,荷泽市黄河河务局“三讲”教育实施方案公布。
1月22日,荷泽市黄河河务局召开了“三讲”教育动员大会,局长布如坤做动员报告。
2002年6月16日,牡丹区黄河河务局印发《关于在全局干部中开展“理想信念、廉政纪律”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2003年7月1日至8月10日,中共牡丹区黄河河务局党组在领导干部中开展“权力观”问题大讨论,要求每人发表一篇论文。
2005年1月,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1月25日,中共牡丹黄河河务局党组制定并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紧密联系全局改革、发展、稳定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实际,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增强党性观念,认真解决党员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牡丹黄河河务局成立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晁民法;副组长:王勤修、郑观堂、刘朝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劳科,陈厚华任办公室主任。
全局46名党员认真学习,参加民主生活会,撰写个人党性分析材料,进行自我剖析,制订整改方案,顺利完成了学习提高、分析评议和整改等阶段的各项任务。四、党内监察与监督机制
(一)党内纪检监察机构
1998年2月24日,中共荷泽地区黄河河务局党组聘任郑观堂为荷泽市黄河河务局纪律检查员,从此结束了无专职纪律检查员的历史。
2005年2月20日,中共菏泽黄河河务局党组根据黄河水利委员会和山东黄河河务局党组关于县区河务局设置党组纪检组的通知精神,决定设立牡丹黄河河务局纪检组,任命郑观堂为牡丹黄河河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从此有了专职纪律检查机构。
(二)党内民主生活会
牡丹黄河河务局自1985年建立党组以来,坚持每年召开两次民主生活会,党组民主生活会由党组书记主持,党组成员参加。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由纪检监察部门或人事部门广泛征求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每个党组成员进行自我剖析,本着“成绩讲够,问题讲透”的原则,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写出发言材料。召开民主生活会预先征求上级党组织的意见,邀请上级纪检监察人员到会旁听和指导。
(1)1997年7月15日,荷泽市黄河河务局领导班子召开了民主生活会,荷泽地区黄河河务局局长许建中、纪检组长赵汝芳前来参加了会议,局党组成员梁灿、王勤学、王勤修、周洪军各自谈了工作成绩和失误,诚恳地接受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开得非常成功。
(2)2005年4月16日,牡丹黄河河务局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由党组书记晁民法主持会议,党组成员王勤修、冯特立、郑观堂、刘朝选、光治合岀席了会议。牡丹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徐长根、区纪委李春润、督导组张文涛、荷泽河务局纪检组组长张中华和人劳科科长孙文华参加了会议。会议主题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搞好对照检查。一是理想信念是否坚定的情况;二是抓住发展第一要务,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情况;三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和执政能力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方面的情况;四是牢记宗旨,执政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方面的情况;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班子成员对照要求,分别进行了自我批评,剖析查找问题和不足,制定了整改措施。
上述民主生活会均有记录人员记录,并把材料整理上报给上级党组织。第三节精神文明建设
1986年9月28日,中国共产党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是新时期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在这一文件指导下,荷泽黄河修防段把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活动列入了治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段长为组长,工会主席为副组长,政工、秘书和共青团负责人为成员的菏泽黄河修防段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并明确由政工、秘书两部门负责平时的创建工作,制定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意见。在荷泽市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和山东黄河河务局、荷泽黄河修防处等上级机关指导下,坚持两个文明一齐抓、两个成果一齐要(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不断充实和完善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
1997年10月,菏泽市黄河河务局按照文明单位的基本条件和12年来 (从1985年起)保持县(市)级文明单位的工作经验申报地区级文明单位。菏泽地区文明委按照建管条例和验收评分标准,通过检查验收,于1998年3月通报公布菏泽市黄河河务局为地区级文明单位。
1998年3月10日,菏泽市黄河河务局以荷黄党发〔1998〕1号文印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意见》,要求根据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力争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成立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以分管领导和党、政、工、团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并把工作总任务、总目标分成两大部分,即业务工作目标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岗位责任制,争取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双丰收。
1999年3月16日,中共荷泽市委、市人民政府以荷市发〔1999〕11号文表彰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刘庄河务段为市级文明单位。
2001年4月,荷泽市牡丹区黄河河务局制定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实施意见: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调整充实创建领导小组,以局长布如坤为组长,副局长王勤修、纪检员郑观堂为副组长,各科室、处、段、所、工会负责人为成员,由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创建工作。
(2)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学、讲、树”活动。
(3)全面完成各项治黄任务,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4)继续抓好教育、科技、文化工作。(5)高度重视民主与法制建设,保持良好的公共秩序。
(6)创造一个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境。
2002年5月22日,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以鲁文明委【2002】3号文授予荷泽市牡丹区黄河河务局“省级文明单位”称号。9月6日,举行“省级文明单位”揭牌仪式,菏泽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莹和山东黄河河务局精神文明办主任宋淑平揭牌。菏泽市黄河河务局,牡丹区委、区政府及兄弟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揭牌仪式,区委宣传部长张华君主持仪式,区委副书记赵汝坤讲话,高度评价了牡丹区黄河河务局精神文明建设所获得的硕果和创新精神,勉励牡丹区黄河河务局再接再厉,使精神文明再向前推进一步。
在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活动中,牡丹区黄河河务局还认真组织职工开展文明科室、文明职工、文明家庭的创建活动,并制定了文明科室、文明职工、文明家庭标准。
文明科室标准如下: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和本职业务技术知识。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党、国家、集体的利益,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规定,以及单位的规章制度,维护集体形象。
(3)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识大体,顾大局,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不以权谋私,不弄虚作假,不搞形式主义,全年无违规违纪现象。
(4)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文明守则,自觉维护公共秩序,讲究卫生,室内摆放合理,整洁有序,窗明几净,墙面无尘土、无蛛网,地面无痰迹、烟头,人员着装整洁得体,举止端庄,文明大方。
(5)准确使用文明用语,对人热情礼貌,文明办事,不推诿、不扯皮。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办事效率高、效果好。严格遵守“六不”、“十不准”的规定。
(6)圆满完成本科室承担的各项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扶贫济困,助人为乐。全年无差错、无事故、无上访事件发生。
文明职工标准如下: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现代科学知识和本职业务知识,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
(2)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集体主义原则,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爱党、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爱治黄事业。
(3)认真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社会道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文明公约、文明守则,以及“六不”、“十不准”的规定。
(4)文明礼貌,举止端庄,对人热情,说话和气,办事公道,不谋私利,不违背原则。
(5)积极带头参加集体活动、公益活动,助人为乐,扶贫济困,遵纪守法, 清正廉洁,无违规违纪现象。
(6)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好,工作成绩显著。
文明家庭标准如下:
(1)家庭全体成员严格遵守文明公约、公民道德、家庭美德等规范,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助人为乐,扶贫济困。
(2)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无违规违纪行为,无计划外生育。
(3)家庭成员和睦相处,互敬、互爱、互让、互帮,尊敬老人,爱护儿童。
(4)移风易俗,勤俭持家,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酗酒,不赌博,不参加不健康活动。
(5)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卫生和家庭卫生。室内布局合理,家具摆放有序,窗明几净。衣着得体,举止文明。
(6)对人热情,文明礼貌,说话和气,对邻里多关心、多帮助、多体贴,和睦相处。
2002年1月29日,荷泽市黄河河务局表彰和命名文明科室、文明段 (所)、文明职工。河务科、水政科获“文明科室”称号,刘庄河务段获“文明段”称号。油维军、李文安、张曙光获“文明职工”称号。3月18日,山东黄河区工会授予张建娥“文明家庭”称号。
2003年6月和2004年4月,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分别以鲁文明 [2003]6号和【2004】8号文公布:荷泽市牡丹区黄河河务局为年度复查合格的省级文明单位。
2004年12月,菏泽黄河河务局授予牡丹黄河河务局离追休职工杨怀森、李培堂“健康文明老人”称号。
第四节庭院建设与环境管理
1986年,荷泽黄河修防段及所属部门共有4处庭院,即机关院、工程队院、家属院、刘庄闸管所,占地50亩。其中,机关院、工程队院、家属院坐落在黄堤桩号221+800-222+450处,占地47亩;刘庄闸管所坐落在黄堤桩号221+000处,占地3亩。
20世纪80年代初,中共中央在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中,就号召讲究环境美,提出要不断改善广大职工生活和办公环境。荷泽黄河修防段遵照上级指示,开始注重庭院建设和环境管理工作,不断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加强庭院的绿化美化工作。1986年以来,新建机关办公室6间,职工宿舍6间,工程队办公室6间,大、小会议室等8间,家属院小伙房8间,并对原有房屋多次维修和翻拆。扩大庭院面积12亩,接受东银铁路刘庄中心站庭院1处,面积27.3亩,房屋40间。
1990年6月,在机关院内新建通信楼1座,两层12间,建筑面积322平方米,附属通信铁塔1座,高59米,成了机关院内一个新亮点。
1999年11月,菏泽市黄河河务局机关迁到荷泽市区,与荷泽地区黄河河务局同楼办公。新建职工家属住宅60套,解决了60户城镇户口职工的住房问题,改善了职工子女上学、就业的环境和条件。
原荷泽黄河修防段旧址,由刘庄河务段和李庄河务段居住。多年来,为改善职工生活居住条件,稳定职工队伍,调动职工积极性,更好地完成治黄任务,狠抓了庭院建设和环境管理。在院里埋设了排水道,修筑了柏油路,栽植了柏树行道林,整修了迎宾花园,栽植有雪松、冬青、垂柳、龙头槐等风景树和花草,并建有水泥地面标准篮球场和乒乓球台、台球台活动场地,给职工提供了舒适的环境和健身的活动场所。晩上职工还可以到活动室打开电视机、卡拉OK 机,看看电视,唱唱歌,跳跳舞,使业余生活充实而富有乐趣。
第五节医疗卫生
一、医疗机构
1986-2005年,荷泽黄河修防段(局)机关一直设有卫生室1处,配专职医生1名,负责全段(局)的卫生防疫和防病治病,医治一般疾病和小型创伤,为职工和职工家属服务,确保职工及家属的身体健康。
1999年11月,荷泽市黄河河务局机关迁至荷泽城区,仍保留卫生室编制,原驻地卫生室划归刘庄河务段管理,负责基层河务段、工程处、闸管所的职工医疗和保健工作。二、医疗管理制度
(—)离休干部
离休干部患病时,原则上在乡镇以上医院看病就诊,特殊情况时可到村卫生所急诊。不论是乡镇医院还是村卫生所,药费单据必须附有医生处方,由局领导签字报销。因重病需住院治疗者,经医生、人劳科和分管局长同意后,住县级以上医院就诊治疗,住院期间,除挂号费自理外,凭医院结算单据,由医生和有关领导签字,据实报销。
(二)在职和退休职工
1986-2005年,职工药费按基本工资的5%包干使用,每月随工资发放。
1986-1991年,职工(包括退休职工)因重病住县以上医院治疗,须经医生同意,领导批准,住院期间的药费、理疗费、住院费,据实报销,扣除住院期间的承包药费。
1992~2005年,职工(包括退休职工)因重病住院治疗,须经医生诊断,由人事部门报请局领导同意,方可住县级以上医院,住院期间,挂号费自理,其他医疗费用按85%报销,扣除住院期间的承包药费。职工因公负伤,医疗费据实报销。对酗酒闹事、打架斗殴造成的病伤,一切费用不予报销。特殊意外事故造成的医疗费用,经医生提岀建议,由人事部门会同领导研究,作为特殊问题对待。
从1997年起,住院重病患者若生活不能自理,原则上由家属护理,经领导批准,可按规定标准领取护理费。
(三)职工供养直系亲属
1986-1991年,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因患重病住县级以上医院治疗者,不报住院费,药费经政工股长签字,可报销50%。
三、疾病的预防与治疗
1986-2005年,山东黄河河务局每3年左右就组织局职工医院医生到基层单位对职工进行一次全面的身体检查,普遍了解职工身体健康状况,做到有病治疗、无病预防,确保治黄职工身体健康。
荷泽黄河修防段领导对职工的疾病,特别是对传染病患者非常关心,对住院病人经常探望慰问,对传染病及时预防和治疗。1987年,体检发现有10余名职工为乙肝病毒携带者,段领导立即研究,采取措施,抓紧安排治疗。对乙肝病患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让卫生室购置专用药品,免费发给乙肝病患者服用。经过近半年的治疗,大部分患者病情有明显的好转,一部分患者摘掉了乙肝病号的帽子,一部分患者由大三阳转为小三阳。全体职工普遍注射了乙肝预防疫苗,使广大职工增强抗乙肝的免疫力。
2003年4月,非典型肺炎在全国蔓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发《关于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通知》,牡丹区黄河河务局立即成立了“非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纪检员、工会主席为副组长,局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设“非典”防治办公室,广泛发动群众和家属,提高防范意识,认真对待“非典”防治工作,众志成城,严防“非典”入侵。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牡丹区黄河河务局无一人被传染,取得了防御非典型性肺炎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