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防汛队伍调用原则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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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牡丹黄河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065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防汛队伍调用原则
分类号: TV871.3
页数: 1
页码: 107
摘要: 黄河防汛队伍的调用视汛情本着先一线、后二线,保重点、顾一般的原则,就近上防,组建预备队集中力量抢大险,随时上堤防守、抗洪抢险。
关键词: 防汛队伍 调用原则

内容

一、群众防汛队伍的调用
  黄河防汛队伍的调用视汛情本着先一线、后二线,保重点、顾一般的原则,就近上防,组建预备队集中力量抢大险,随时上堤防守、抗洪抢险。
  汛期,根据黄河水情、堤根偎堤水深,决定基干班上防数量,其批准权限为:黄河大堤每公里上堤不超过3个基干班,由区防指批准;上堤不超过8个基干班,由市防指批准;上堤超过8个基干班,需上报省防指批准。基干班上堤情况要逐级上报省、市黄河防汛办公室备案。撤防的审批权限同上防的审批权限。基干班上防批准权限表见表3-5。
  表3-5基干班上防批准权限表
  二、请求解放军支援的程序
  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请求,逐级上报至省防指,省防指与省军区和济南军区协商,由济南军区下命令调动。
  三、请求武警部队参与抢险的调用程序
  需要调动武警部队参加抗洪抢险时,由区防指报市防指,市防指报市政府,由行政首长批准调用所管辖的武警部队参加抗洪抢险。

知识出处

菏泽牡丹黄河志

《菏泽牡丹黄河志》

本书详细地记载了1986~2005年牡丹黄河治理开发的历程、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内容包括防洪工程、防汛、兴利、管理、综合经营、人物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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