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社会福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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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0374
颗粒名称: 第七节 社会福利
分类号: D632
页数: 2
页码: 609-610
摘要: 1951年5月4日,菏泽县政府开始对城市贫苦市民进行了普查登记,发现共有贫困户825户3118人,孤老36户89人,盲聋哑残疾人1897人。对其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针对不同情况分别安排了适当工作,对一些老弱孤寡病残人员发给临时性的生活救济费。
关键词: 民政工作 社会福利

内容

1951年5月4日,菏泽县政府开始对城市贫苦市民进行了普查登记,发现共有贫困户825户3118人,孤老36户89人,盲聋哑残疾人1897人。对其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针对不同情况分别安排了适当工作,对一些老弱孤寡病残人员发给临时性的生活救济费。据1951年至1953年统计,共发放救济款12.185万元,贷款8.2502万元,救济小米1805斤、瓜干4825斤、玉米2449斤、小麦954斤。1956年11月8日,中央内务部《关于调整城市困难户救济标准的通知》下达后,荷泽县及时采取了相应措施,对原来救济标准适当进行了调整。对从事小商、小贩、手工业及副业生产者,大力收购其产品,及时提供原料,帮助其推销产品;对无固定职业特别是孤寡病残人员的救济,高于一般困难户,比原来救济标准平均提高22%。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凡有劳动能力者.大都参加了工作,城市社会救济转向发展社会福利工厂、安排“四残”人员就业上,使其达到生产自救。到1985年底,全市发展社会福利工厂39个,安排“四残”人员310人。民政部门还拿出1600元救济老弱孤寡困难户。
  为更好地安排老弱病残人员,菏泽县于1958年12月建立了社会福利院,仅1959年就收养36人。其中烈属遗孤7人、社会养老22人、残废儿童7人。生活费开始每人每月8元、零用钱3元,后逐步有所提高。全院划分4个生产小组,建立了生产委员会,当年就有了收益。如纺故棉组13人就收入1152元。
  1958年菏泽县开始兴办社会福利工厂。首先在城关镇建立了烈军属生产合作社1处,经营木业、缝纫、编织、洗染、服务等。同时,还组织由街道直接领导的社会生产单位8处,安排残废人员48人、烈军属子弟35人、贫苦市民69人。市社会福利制革裘厂有“四残”人员31名,占总人数的56.4%。它们从1985年11月投产,至1986年3月底总产值已达85万元,获纯利15万元。“四残”人员月工资最高的达202元,最低的也在50元以上。轮车烤漆厂,职工74名,其中有“四残”人员35人,生产的家用三轮车销往全国10多个省市,每年纯利润达15万余元° “四残”人员月工资也都在50元以上。
  二、农村社会福利
  对无子女无依靠的老人、丧失父母的孤儿和生活困难的残废者的照顾,是农村社会救济的一个重要方面。据1956年统计,全县享受“五保” (保吃、保穿、保烧、保医、保葬)待遇的7002户。1958年,菏泽县11处公社和1个城关镇,共建敬老院250处,俸养老人4825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又把照顾好“五保”老人作为“五讲四美”的重要内容。1983年1月15日菏泽县召开了“五保”户普査工作会议,对全县“五保”户进行了普查。全县登记五保户2017户2217人。除342户479位老人因身体较好,本人不要求“五保”外,其余1675户1738人全部享受了“五保”俸养。入敬老院的15户33人;集体分散养的1312户1357人,占“五保”户的78%;亲友代耕土地瞻养的348人。1985年全市共有敬老院10处。其中乡、镇办4处、村办6处,俸养老人101户109人。

知识出处

菏泽市志

《菏泽市志》

菏泽上次的地方志是清光绪六年(1880年)修,距今已110年。新修《菏泽市志》,应上承光绪六年,举凡光绪六年后菏泽的政治、经济、文化、人物等等方面都应修在新志里,传之后世。新志继承了以前地志的传统格式,共分大事记、建置沿革、自然地理、农业、工业、商业、财税金融、交通邮电、城乡建设、牡丹、党派群团、政权政协、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科技、军事、风俗、方言、人物、附录等二十多编。在编纂过程中,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同志付出了大量劳动。他们重视调查,重视档案。他们派人深入农村、街道,采访历史事件当事人,记录口述材料,调查古迹,寻觅残碑,记录民间传说、故事。他们采访了200多人次,积累了宝贵的资料。他们查阅各种档案,摘录材料数十万字。他们还创办了不定期刊物 《菏泽市史志资料》,收集各方面材料。他们工作很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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