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学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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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030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学制
分类号: G63
页数: 1
页码: 485-485
摘要: 清朝末年中学学堂制执行1903年清廷颁布的“癸卯学制”。该学制规定中学堂修业5年,不分高初中,也不分科。但到1909年学部规定,在中学生入学之初分文、实两科,学制仍为5年。
关键词: 中学教育 学制

内容

清朝末年中学学堂制执行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清廷颁布的“癸卯学制”。该学制规定中学堂修业5年,不分高初中,也不分科。但到1909年(宣统元年)学部规定,在中学生入学之初分文、实两科(相当于文,理科),学制仍为5年。1912年(民国元年)贯彻新学制,规定中学修业4年,文、实不分科,初高中不分。1922年,改四年一贯制为初中3年、高中3年的“六、三、三制”。当时菏泽仅有2处小学,由于条件限制省立六中”到1925年才增设了高中班,南华中学曾一度改为初级中学。这种中学学制至建国前都未改变。但是在抗日和解放战争期间,共产党所办的2处中学的学制就不那么严格,这完全为了战争的需要,为党、政、军需要的人才及时提供方便,几人、十几人或几十人甚至上百人可以随时毕业。
  建国后中学学制相对统一稳定。中学采用“六、三、三”制,并改春季始业为秋季始业,文理不分。1958年国务院允许部分中学改革,当时的菏泽一中就实行了文理分科。1968年中学改为“四、二、二”制(初中二年,高中二年)。并由秋季始业改为春季始业(后又改为秋季始业)。1978年初中改为3年制,1981年高中也陆续改为3年制,高中三年级时,实行了文理分科。

知识出处

菏泽市志

《菏泽市志》

菏泽上次的地方志是清光绪六年(1880年)修,距今已110年。新修《菏泽市志》,应上承光绪六年,举凡光绪六年后菏泽的政治、经济、文化、人物等等方面都应修在新志里,传之后世。新志继承了以前地志的传统格式,共分大事记、建置沿革、自然地理、农业、工业、商业、财税金融、交通邮电、城乡建设、牡丹、党派群团、政权政协、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科技、军事、风俗、方言、人物、附录等二十多编。在编纂过程中,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同志付出了大量劳动。他们重视调查,重视档案。他们派人深入农村、街道,采访历史事件当事人,记录口述材料,调查古迹,寻觅残碑,记录民间传说、故事。他们采访了200多人次,积累了宝贵的资料。他们查阅各种档案,摘录材料数十万字。他们还创办了不定期刊物 《菏泽市史志资料》,收集各方面材料。他们工作很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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