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学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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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029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学制
分类号: G62
页数: 1
页码: 476-476
摘要: 废科举兴学堂后于1903年贯彻清廷制定的“癸卯学制”,其学制规定儿童7岁入初等小学堂,修业5年;高等小学堂修业4年,共9年。小学可以男女同校,也可专设女子高等小学。
关键词: 初等教育 学制

内容

科举时代,没有学制。废科举兴学堂后于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贯彻清廷制定的“癸卯学制”,其学制规定儿童7岁入初等小学堂,修业5年;高等小学堂修业4年,共9年。
  民国后,改为7岁入小学,初等小学修业4年,高等小学修业3年,共7年。小学可以男女同校,也可专设女子高等小学。当时城关就有振权女子小学、毅德女子小学。另外在高小阶段允许设12〜15岁失学儿童补习科。1922年(民国11年)贯彻执行“壬成学制”,儿童6岁入小学,共6年(初级4年、高级2年,简称“四、二制”小学)。这个学制直到解放前夕都未变更。抗日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在教育制度上灵活多样。除了正规的小学外(四、二制),还有不“正规”学制的小学、村学、读报组、识字班、冬学、民校。这些对当时的革命和生产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建国后,于1951年10月政务院颁布《关于改革学制的规定》,小学修业5年。由于师资、教材、设备等条件的限制,还未来得及全面推开,又根据政务院1953年11月《关于整顿和改进教育的指示》,小学学制复沿用“四、二”制,直至1968年才改“四、二”制为“五年一贯制”,至今未变。

知识出处

菏泽市志

《菏泽市志》

菏泽上次的地方志是清光绪六年(1880年)修,距今已110年。新修《菏泽市志》,应上承光绪六年,举凡光绪六年后菏泽的政治、经济、文化、人物等等方面都应修在新志里,传之后世。新志继承了以前地志的传统格式,共分大事记、建置沿革、自然地理、农业、工业、商业、财税金融、交通邮电、城乡建设、牡丹、党派群团、政权政协、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科技、军事、风俗、方言、人物、附录等二十多编。在编纂过程中,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同志付出了大量劳动。他们重视调查,重视档案。他们派人深入农村、街道,采访历史事件当事人,记录口述材料,调查古迹,寻觅残碑,记录民间传说、故事。他们采访了200多人次,积累了宝贵的资料。他们查阅各种档案,摘录材料数十万字。他们还创办了不定期刊物 《菏泽市史志资料》,收集各方面材料。他们工作很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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