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行政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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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028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行政机构
分类号: G526
页数: 2
页码: 458-459
摘要: 废科举之前,县设有教谕署,内设学正1人、教授及训导若干人,其主要任务是掌管文庙祭祀、训导所属生员、主持县学考试、办理生员入府学或书院学习的手续等。1906年,清廷颁布了《劝学所新章程》,令各县教谕署改为劝学所。
关键词: 教育行政 行政机构

内容

废科举之前,县设有教谕署,内设学正1人、教授及训导若干人,其主要任务是掌管文庙祭祀、训导所属生员、主持县学考试、办理生员入府学或书院学习的手续等。
  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清廷颁布了《劝学所新章程》,令各县教谕署改为劝学所。是年4月,荷泽县劝学所建立,由知县兼任监督,另设“总董”1人。其主要任务是“推广学校,筹备经费、劝导入学、调查学务、宣讲教育宗旨”等。当时全县共划分5隅6都,每都均设“劝学员”1人,掌管本都教育事宜。1910年(宣统二年),县劝学“总董”改称“劝学所长”,增设书记1-3人。
  1912年(民国元年),菏泽县劝学所改为菏泽县公署第三科,设科长、科员各1人;各区仍设劝学员1名。1915年(民国4年)教育部又命令恢复县劝学所,设劝学所长1人,劝学员3人,辅佐知县办理县教育行政事宜。各区设“学务委员会”,具体管理各区教育。
  1923年3月(民国12年),教育部公布了《县教育局规程》,翌年一月,改菏泽县劝学所为菏泽县教育局。设局长1人、督学1人、视学员及事务员若干人,各区设教育委员1人。另外,还设立了 “董事会”作为本县教育的咨询机关。
  1932年(民国21年),菏泽县教育局改为菏泽县教育科,设科长1人,督学1〜2人,督导各乡农学校的教育工作。各乡农学校设小学部主任,掌管各乡的小学教育。
  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不论是国民党、共产党或日伪都曾设有教育科。民主县政府也曾叫过文教科。文教科曾一度和民政科合并称民教科。日伪、国民党的教育科由科长、科员、视学员等组成;民主政府教育 (文教)科,由科长1人,科员数人组成,各区设文教助理员。
  建国后,县政府设文教科,配科长1人、'副科长若干人,下有视导员、科员;各区设文教助理员(城关区设教育股)。1955年,各区又设区校长。1956年文教科改为教育局,1958年“公社化”后,各公社设区校长。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教育局改为教育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若干人,各公社也设相应的教育组,有正、副组长1-2人负责该公社的教育工作。1975年县教育组又改称教育局,由局长1人、副局长若干人组成。1984年机构改革后,各乡镇教育组又改称中心校,设中心校长1人。

知识出处

菏泽市志

《菏泽市志》

菏泽上次的地方志是清光绪六年(1880年)修,距今已110年。新修《菏泽市志》,应上承光绪六年,举凡光绪六年后菏泽的政治、经济、文化、人物等等方面都应修在新志里,传之后世。新志继承了以前地志的传统格式,共分大事记、建置沿革、自然地理、农业、工业、商业、财税金融、交通邮电、城乡建设、牡丹、党派群团、政权政协、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科技、军事、风俗、方言、人物、附录等二十多编。在编纂过程中,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同志付出了大量劳动。他们重视调查,重视档案。他们派人深入农村、街道,采访历史事件当事人,记录口述材料,调查古迹,寻觅残碑,记录民间传说、故事。他们采访了200多人次,积累了宝贵的资料。他们查阅各种档案,摘录材料数十万字。他们还创办了不定期刊物 《菏泽市史志资料》,收集各方面材料。他们工作很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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