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民事调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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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025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民事调解
分类号: D916.12
页数: 1
页码: 422-422
摘要: 为健全法制,1980年11月菏泽县政府成立菏泽县司法局,至1985年司法局设3股、2处,共有工作人员31人。建国初期,菏泽县有12个区,每4个区设一巡回法庭、区设一名民政助理员。
关键词: 仲裁机构 司法行政 民事调解

内容

为健全法制,1980年11月菏泽县政府成立菏泽县司法局,至1985年司法局设3股(法制宣传、民调、人秘)、2处(法律顾问处、公证处),共有工作人员31人。
  第一节民事调解
  建国初期,菏泽县有12个区,每4个区设一巡回法庭(髙庄、辛集、王浩屯)、区设一名民政助理员。重大民事纠纷递交法庭,较轻微纠纷由民政
  助理员负责调解,1980年建司法局后,逐步建立健全了法制。培训出一批司法助理员充实到基层单位,加强了民事调解工作。到1982年,各乡镇都配了1名司法助理员,各行政村和街道均成立了调解委员会。自1981年至1985年涌现出先进调解委员会131个,先进调解员226人,先进司法助理员12名。几年来主要开展的工作有婚姻、继承、债务、农田、水利、农机具、家庭邻里等纠纷,总计22041件。
  菏泽市民事调解情况一览表

知识出处

菏泽市志

《菏泽市志》

菏泽上次的地方志是清光绪六年(1880年)修,距今已110年。新修《菏泽市志》,应上承光绪六年,举凡光绪六年后菏泽的政治、经济、文化、人物等等方面都应修在新志里,传之后世。新志继承了以前地志的传统格式,共分大事记、建置沿革、自然地理、农业、工业、商业、财税金融、交通邮电、城乡建设、牡丹、党派群团、政权政协、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科技、军事、风俗、方言、人物、附录等二十多编。在编纂过程中,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同志付出了大量劳动。他们重视调查,重视档案。他们派人深入农村、街道,采访历史事件当事人,记录口述材料,调查古迹,寻觅残碑,记录民间传说、故事。他们采访了200多人次,积累了宝贵的资料。他们查阅各种档案,摘录材料数十万字。他们还创办了不定期刊物 《菏泽市史志资料》,收集各方面材料。他们工作很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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