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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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0190
颗粒名称: 第五章 农村建设
分类号: C912.82
页数: 4
页码: 324-327
摘要: 建国前,菏泽市农村集镇建设无规划,处于自然状态,建筑布局杂乱。60年代农民建房由所在大队指定宅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市建委的指导下,农村建设规划相继制定。
关键词: 农村 农村建设

内容

建国前,菏泽市农村集镇建设无规划,处于自然状态,建筑布局杂乱。
  60年代农民建房由所在大队指定宅基。70年代后期,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农民富裕起来,岀现了村村动土、户户备料建房的热潮。1981年荷泽县政府规定:在村镇、乡镇驻地规划建设中要贯彻有利生产,方便生活,节约用地,现有设施逐步改建的原则,来确定村镇的性质、规模、位置和发展方向。村与村、村与镇之间的交通、电力、电讯线路的走向及主要建筑物的位置也要适应发展的需要。村镇每户宅基用地也作了规定:城郊0.2〜0.25亩;乡镇所在地0.2〜0.3亩;一般村庄0.3亩左右。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市建委的指导下,农村建设规划相继制定。至1985年底,乡镇总体规划完成29处,占32处乡镇的91%;集镇建设规划完成42处,占45处集镇的93%;村庄建设规划完成1505个,占1551个村庄的97%。
  第二节集镇和村庄建设
  菏泽市人口密度大,村庄稠。建国前,菏泽境内集市散布广泛。建国初期,区公所、乡公所驻地,自然形成了商品集散的贸易场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济发展,交流扩大,集镇日趋活跃,各乡镇驻地均拓宽了街路,修建了沥青路面,兴建了公用设施。至1985年底,32处乡镇驻地的工业、副业、商业供销、学校、医院、群众生活等功能区分基本形成。
  建国前,农民住房多为低矮的土木结构。墙根一是由土掺麦秸和泥而垛,二是打几层砖基,上用土坯垒成墙体;屋顶多采用木质梁標、高粱杆造成等腰三角形屋架,有的用土和麦秸泥泥顶,有的则用青色小瓦铺顶;木棂小窗,黑色小门,房屋阴暗潮湿,寿命短。富户住宅,墙体一般是平砖基(即窗台以下为砖体)、包皮墙(即墙体里面是土坯外面包砖)或砖墙;屋顶建料多用木质梁檩、椽子、苇箔或八砖、青色小瓦等;屋脊则有大脊和透花脊两种,上站“鸟兽”或插顺风旗等加以装饰。
  60年代住宅建筑开始注重坚固耐用、增加透光强度,改用红砖大瓦。墙体多为砖体,厚度一般为24厘米。房顶为木质结构,木质大窗,传统造型。70年代,墙体多为砖体,以石灰、细沙掺和为粘结剂,墙体外砖缝多用水泥沙浆抹缝,墙基多用水泥沙浆围裙,窗户多改为两开玻璃窗。80年代,墙体多为砖体,亦有青石铺基的,门头,亮窗及窗口则用钢筋混凝土加固,屋顶改用木板、竹条、油毡铺顶。建筑开始讲究外表装饰,向阳墙面有的上色涂料,有的瓷砖贴面。
  农村院落建筑布局。本市农村院落多为前辈遗留,住宅朝阳。北屋亦称正房或堂屋;东、西屋亦称厢房或配房。根据堂屋与配房的组合方式有下列几种类型:“一”字型,只有正房2〜5间,呈“一”字型排列;“1”字型,有正房2〜5间,东侧配房2〜3间,连建门楼;“厂”字型,正房2〜5间,西侧建有配房连建门楼;“门”字型,正房3间,东西两侧各建有配房2〜3间,其中一侧连建门楼或南墙中间建门楼,俗称“三合院”;“口”字型,正房3间,两侧及正房对面各建厢房3间,其中一侧连建门楼,俗称“四合院”。
  建国初至60年代,私人住宅多为3、4间正房,2〜3间配房,独门院。70年代起,住宅布局日趋多样化。一般正房四间,明间做客房,稍间做卧室;配房一侧为大门,俗称过道,配房作厨房或作贮藏室之用。院内建有影壁墙,上绘山水花卉或迎客松;柴堆场、积肥坑、鸡兔舍、猪羊圈、手压井等布局井井有条。
  住房建设。建国前,农村中除一些富户外,大多数农民住房都比较狭窄,拥挤。建国后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农村住房面积逐年增多。据1978年至1982年5年间统计,荷泽农村新建住房4.1519万栋、12.4557万间,建设面积达205.5191万平方米,每人平均占2.4平方米。1985年, 荷泽市农村住房有33.8052万栋、131.4157万间,建筑面积216.8395万平方米,每人平均占25.9平方米。
  1985年菏泽市农村住房简况表(续表)

知识出处

菏泽市志

《菏泽市志》

菏泽上次的地方志是清光绪六年(1880年)修,距今已110年。新修《菏泽市志》,应上承光绪六年,举凡光绪六年后菏泽的政治、经济、文化、人物等等方面都应修在新志里,传之后世。新志继承了以前地志的传统格式,共分大事记、建置沿革、自然地理、农业、工业、商业、财税金融、交通邮电、城乡建设、牡丹、党派群团、政权政协、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科技、军事、风俗、方言、人物、附录等二十多编。在编纂过程中,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同志付出了大量劳动。他们重视调查,重视档案。他们派人深入农村、街道,采访历史事件当事人,记录口述材料,调查古迹,寻觅残碑,记录民间传说、故事。他们采访了200多人次,积累了宝贵的资料。他们查阅各种档案,摘录材料数十万字。他们还创办了不定期刊物 《菏泽市史志资料》,收集各方面材料。他们工作很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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