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446年(明正统十一年)始建荷泽城垣。是年,曹州知州范希正“划方隅,定民居,立廨舍,初有街道”(清光绪十一年本《菏泽县志》)。至公元1512年(明正德七年)城池经多次缮修、增筑始告完成,历时66年。时城周12华里,城墙高2・5丈,堞高5尺,趾宽3丈,池深1.5丈,广4丈,公元1767年(清乾隆三十二年)又改土城为砖城。1933年(民国22年),统一为街道命名,计东西街36条,南北街36条,共72条(包括四关)。
建国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城市建设日益加强。1957年开始编制《菏泽县城总体规划方案》,1981年底再次编制《菏泽县城总体规划》。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整修了四门桥及城内23条街道。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兴建了火力发电、动力机械、酿造、制革等厂,并连通了塘坑、扬水站、涵洞,铺修了柏油路面,增建了桥涵,城区住宅建设大幅度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市政基础设旅的建设步伐大大加快,增修翻修道路,兴建道路绿化带,扩大自来水厂;城市建筑物由低层向高层发展;城市环境和环境卫生得到治理,非农业人口大大增加。1985年,菏泽市辖5个城区办事处,6个农村办事处,下设11个镇,21个乡,901个行政村,全市总面积1400平方公里,其中城区面积为14.15平方公里。全市总人口为100.1532万人,城区人口为17.7056万人,非农业人口为11.54万人。城区工业、商业、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广播、电台等功能分区已基本形成。
第一章城区建设规划
第一节总体规划
黄泽城垣,历明、清、民国至建国前夕,虽有修葺,但变化不大。1952年,省派工程师来荷泽帮助规划了城市发展轮廓:北关是交通商业区,南关是行政居民区,东关是工业交通运输区,西关是文化卫生区。1957年,开始编制《荷泽县城总体规划方案》,实施期限为1957年至1983年。这次规划因对优势考査不够精深,规划设想目光比较浅,在实际建设中对旧城的改造、新城的开辟举棋不定,导致规划中的内容大部分未能实现。
1979年10月荷泽开始筹备第二次规划工作。1981年底再次编制了《荷泽县城总体规划》。1983年元月,山东省人民政府以(83)鲁政函19号批复了《菏泽县城总体规划》。这次总体规划实旅的期限,近期至1985年,远期至2000年。远期规划确定:菏泽为行署驻地,鲁西南交通枢纽,重点发展轻纺工业;城市人口至2000年,非农业人口控制在15万人,城区农业人口控制在3.7万人,城市占地19平方公里;在市区的保留一些规模较小,运输量不大,又没有污染的工业,对那些污染严重,城市上风向的工业,坚决调整,有计划地转产或逐年迁出城区;在牡丹路以东,北环城路以南,拟开辟工业区;在生活区设储备仓库,提高转运仓库库容,烈士陵园东规划为仓库用地,转运仓库、危险品库及化工仓库,一律迁出城区,在济荷铁路以东设专用线;道路交通以现有道路为基础,市区以广福街、解放街、牡丹路、青年路、人民路、北环城路、康庄路、东方红大街、丹阳路、中华路、南平路、西环路、站前路、外环路组成完整的城市道路系统结构。规划主要干道宽30〜50米,次干道20〜30米。主要干道两侧建筑物必须退后于建筑红线,大型的公共建筑应视其性质退足停车场和绿化用地;生活居住区,以老城为主,相对集中,建设新区,在旧城改建中,提高建筑层数,增加建筑密度,在东站和南站边缘拟建2个居住小区;中华路以北,解放大街以东,规划为一大型综合商场,形成全市主要商业中心;西环城路以东,中华路以北拟建全市性体育中心;规划公共绿化地指标每人3・3平方米,利用青年湖开辟一处文化、休息公园,以赵王河东、中华路北,建一牡丹公园,沿中华路以北、洙河以南,西至人民路、东至车站广场,规划一滨河绿化带,将旧城基分期建设为环城公园;开发利用原两处水源,拟在城南柴庄附近开辟新的第三水源;老城排水,近期采用现流制,远期采用分流制,新区实行分流制;污水处理分3处,拟建污水处理厂,严禁在生活居住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区内建设有害于环境的企事业单位,1990年环境状况要有明显的改善,本世纪基本解决环境污染。近期建设规划的原则是:积极补还欠帐,实事求是,充分发挥投资效益,集中力量解决市区的供水、住宅、交通等迫切问题;开拓北环路、丹阳路,继续完成中华路、曹州路及西环路,为青年湖公园和牡丹公园的修建创造条件。
1985年至2000年的菏泽市城市总体规划自1983年元月山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的已陆续组织实施,道路拓宽已达到2000年的水平。第二节专业规划
给水目前荷泽自来水公司有水源地2处。西水源现有水井7眼,取水量达1万吨/日左右;东水源现有深井3眼,取水量为0.5万吨/日;各工厂企业自备水源供水量在2.6万吨/日左右,基本上能满足城市生活、生产用水。
排水菏泽原城区排水方式为合流制,现有排水沟道4500余米。老城区广布池塘,并已连通,对雨水、污水的排除处理起着重要的调蓄作用。规划规定:原城区及新建区的排水今后逐步采用分流制,逐步建立污水管网。工业污水以工厂自行处理为主。污水实行一级处理,逐步实行二级处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近期建设3个污水处理厂,采用二级生化处理。西污水厂处理的污水灌溉农田;中区污水厂靠近工业区同时处理部分与生活污水性质相似的工业废水;工业废水“谁排放,谁治理”。雨水排除:开挖疏通抗旱沟、洙水河、万福河、赵王河4条排水干渠;城南大堤排灌沟上增设雨水泵站1座,解决南部低洼排水不畅;进一步做好城内坑塘连通、沟边加固,防止塌陷淤塞。街道雨水可就地势埋设暗沟,排入池塘、河道。
电力市内用电由菏泽110KV 变电站和南电厂输入。城关35KV变电站及东郊35KV线路正在施工,建成后110KV供市内和市东北部用电。
生建机械厂35KV变电站已建成,但尚未投运。生建35KV线路按规划改线,南郊与生建机械厂变电站由35KV线路联络。
计划在南郊官庄附近建一座110KV变电站,供市区西南部、菏泽南站、机场专线用电。北郊35KV变电站向市西北部供电。
计划在市北郊建一座220KV枢纽变电站,除供菏泽用电外,将供东明、邺城、定陶等县的工农业生产用电。
电讯1983年菏泽市内电话有磁石交换机17台1700门,地委装 JEL—2—200型共电式交换机200门,总装机容量为2275门(包括中继箱容量),实占容量为2213门。市话用户数(包括小交换机中继线)1295, 出局线对数为2600对,电缆皮长74.9皮长公里,芯线长度为5407.5芯线对公里,杆路长度为77杆程公里,电缆管道为12管公里。
菏泽的电讯今后发展方向主要是北环城路以南、牡丹路以东的京九线两侧,适当向南发展。由新的三分局承担新城区3000左右的市话用户。
计划至2000年主要街道全部埋设地下电缆管道,予计可达30余华里。今后长途电话线路,在市区内全部引入管道进局。
长途通讯方面,2000年长途电话线可达300余条,逐步实现长途半自动或全自动拨号,地区到县普遍开设十二路载波。
按城市远期发展要求,市区将设立7个分支机构,每个分支机构都将开放电传电路。
南站小区规划:南站小区为城市居民、车站职工的生活性居住小区。位于市区南部,南靠新石铁路,北依护城大堤,东临曹州路,西靠通往民权的公路。规划该小区占地面积315亩,总人口1.1222万人,建筑面积11.7927万平方米,居住面积10.3622万平方米,安排2672户。公共建筑面积1.4305万平方米,平均每户建筑面积38.9平方米,平均建3层以上楼房。道路用地2.15万平方米,绿化用地1.8万平方米。
城市规划控制区范围:城市用地主要向东、南两个方向发展。确定规划控制范围,东西长10公里,南北宽8公里,总面积为80平方公里,比城市总体规划用地面积扩大4倍。功能区划分,城西地势低洼,不再安排建设项目;城北分为两部分,西部为蔬菜区,东部是工业区,工业区北部是曹州牡丹园,为风景游览区;城东为城市发展的主要建设基地;城南分两部分,西段为第三水源基地,东段是新石铁路东、南两车站相接的重要地段,铁路规划在此设机务段,是编组站、列车段发展建设的予留地。
第二章建筑队伍
第一节匠户
建国前,菏泽主要匠户有木匠、泥瓦匠、高料匠(建房木工)。凡有工程建设、房屋建造和维修,均自募民间匠人。匠户中技术高超且组织能力强者被举为“掌尺”,匠户自愿接受“掌尺”指挥及分派。如有建筑工程或维修施工任务时,由“掌尺”组织建设力量进行施工。工程、建筑物竣工之后,建筑队伍即散。其施工工具结构简单落后。这种组织形式、操作方式、施工工具一直沿袭至建国初期。1955年底,城区内及乡村的匠户,响应国家号召,联合组织起来。城内个体木工组合成木业组,从事家具、小型农具的维修、生产和油漆等活计;乡村匠户(泥瓦匠)自由结合,从事修理和建造砖木结构的民用平房。1958年大都整编入社、队专业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富民政策使广大个体匠人解除了思想束缚,放开了手脚,充分发挥了积极性,在城乡承揽着各种建筑项目。
第二节集体建筑队
1955年12月10日,菏泽城内9家木匠个体户21人联合成立了荷泽县木业大车组,属县手工业联社管理,1957年3月21日改名为菏泽县城关镇木业大车社,归城关工业部管理。1959年2月20日大车社与菏泽城关建筑队合并,职工增至200余人。1965年改称菏泽县建筑社,后改称菏泽县建筑一社,1983年改为菏泽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为菏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直辖。现有职工604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39人。该公司分4个建筑施工队、1个水电队、1个油漆队、1个予制队。1985年有8吨汽车吊1部,16吨有轨塔吊1台,龙门架、井字架、金属桅杆20套,混凝土搅拌机16台,砂浆搅拌机23台,卷扬机28台,淋灰机5台,灰浆挤压泵1台,打夯机7台,水磨石机8台,钢筋切断机8台,钢筋调直机3台,电焊机12台,点焊机1台,800mm带锯1台,冲齿机1台,刷锯机1台,压刨8台,平刨8台,多用刨8台,打眼机4台,开樽机2台,轮盘锯6台,机床和摇臂钻5台。各施工单位均配有平板震动器和震动棒、水泵等。电机可满足各种机械配套使用,设备功率可达950KW。年施工面积为5.1504万平方米,竣工面积可达2.565万平方米,历年人均竣工面积为35平方米。1985年人均竣工面积42平方米,为历年最高纪录。全年完成工程量592万元。历年全员劳动生产率平均为4352元。1985年全员劳动生产率为9802元,为历史最高纪录。
菏泽县房产委员会下属的修缮大队,于1965年分别建成菏泽县建筑二社、菏泽县建筑三社。1966年建筑二社、建筑三社又合并称为菏泽县建筑二社。1983年改称为荷泽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直属菏泽县城乡建设委员会管辖。该公司有职工331人,其中施工员25人、设计3人、技术员9人。该公司下设3个建筑施工队、1个予制厂、1个带锯车间。有机械设备96台,年竣工面积为1.7189万平方米,年工程量为273.7万元。1982年人均竣工面积27平方米,全员劳动生产率5888元;1985年人均竣工面积52平方米,全员劳动生产率8291元。
1982年9月,由辛集、赵楼、吴店、高庄等乡镇建筑队为主体,成立了荷泽县建筑工程总公司,后改为菏泽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直属菏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管辖。有职工300人,吊装设备4套,卷扬机4台,搅拌机4台,多用电刨、电锯各2套,水磨石机1台,解放牌汽车1部,拖拉机1台,年工程量300万元。该公司扩大对外地旅工业务,先后在黑龙江、吉林、天津、济南、内蒙古等地旅工,建筑有宿舍楼房、厂房、车间、体育馆等较大型建筑物。
菏泽城关建筑队,于1983年4月命名为地区建筑公司,有职工632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8人,下设4个建筑施工队、1个油漆队、1个石工队、1个予制厂、4个木工车间。1983年取消了石工队,并将油漆队划归木工2号车间。机械设备有经纬仪1台、水准仪3台、打夯机6台、龙门架6台、卷扬机8台、搅拌机9台、砂浆机8台、电焊机6台、钢筋切断机2台、8吨金属桅吊1台、万能检测器具1套。年建筑面积达1・6万平方米,工程量为300万元。1977年至1980年,人均竣工面积18平方米,1981年至1985年,人均竣工面积为27平方米。
随着生产的发展,城乡基本建设的需要,从1958年起各公社先后办起了各自的建筑队,1985年改称乡镇建筑分公司。它们一面承担本乡镇的建筑工程和民宅的维修和新建,另外还承担市区各种建筑工程的建筑施工任务。分公司在业务和技术上受市企业局的指导。至1985年,菏泽市共有建筑分公司21处、职工2100人、年建筑面积7.6万平方米、利润190万元,设备有搅拌机、吊车、震动器等,这支建筑队发展很快,是菏泽市乡镇建设的重要力量。
第三节国营建筑业
菏泽市住房建筑公司1960年菏泽县建工局建工队下马,1963年恢复后改名为菏泽县城市公共事业工程队。1965年改为菏泽县建筑工程队,归城建局领导,成为房产维修队。1976年与房产管理所合并,1979年元月2日又与房产管理所分开,1985年改名为菏泽市住房建筑公司。
菏泽市住房建筑公司属全民所有制企业;现有干部职工137人。设有电工组、铁工车间、木工车间、带锯车间、拔丝车间、涂料车间和4个瓦工施工队及予制组。主要设备有桅吊1套、龙门吊2套、塔吊1套、井字架3套、桅杆2套、搅拌机6台、平板震捣器6台、插入震捣器15套、砂浆搅拌机4台、淋灰机3台、麻刀机3台、磨石机1台、钢筋切断机2台、调直机3台、打夯机4台、电焊机3台、杂杆1100根、架板1200块、铳床1台、车床3台、摇臂钻1台、牛头刨1台、空气锤1台、锯床1台、轮锯6台、平刨4台、压刨1台、裁口机1台、打眼机2台、拔丝机3套、汽车1辆、拖拉机1台、电机5台、水泵、柴油机各5台。这支建筑队伍是城市职工住房建设、商品房建设和美化菏泽城的主要力量。
山东省菏泽地区建筑工程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51年,当时的名称是菏泽县建筑工会,1956年改为荷泽县建筑社,1958年10月改为菏泽县建筑公司(地方国营),1959年11月收归地区,改为菏泽专署建筑公司。1960年政企合一,为菏泽专署建工局。1962年至1965年直属山东省建设厅领导,1965年10月下放地方,仍归荷泽专署领导。1970年改为菏泽地区建筑工程公司至今。
现公司下设一、二、三3个工区、按装公司、予制厂、木工厂、钢窗厂、机运站、劳动生活服务公司、技工学校等10个单位。1985年,职工总数为2026人,其中工人1814人(固定工1301人,合同工513人)、工程师4人、助理工程师12名、技术员41人、技师2人。主要设备有轮胎式起重机5台、汽车式起重机2台、塔式起重机6台、载重汽车7辆、砼搅拌机38台、卷扬机61台、砂浆机41台、机动翻斗车2台、锻压设备5台、金属切削机床13台,电焊机56台、龙门式起重机3台、木工加工机械19台、钢筋加工机械28台、震冲器1台、抗折机1台、胶沙搅拌机1台、净沙搅拌机1台、水泥胶沙震动机1台、砼快速养护箱1台、沸煮箱1台、压力机1台、液压万能材料试验机1台、液压材料压边机1台、沥青延伸仪1台、经纬仪6台、水准仪10台、立卧式收缩膨胀仪2台。年竣工面积7万平方米,年产值2亿元,全员劳动生产率7360元。是承担全区工程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骨干施工力量。
第三章市区建设
第一节市政工程
城垣公元1446年(明正统十一年)于今城复置曹州,知州范希正开始营立城池,奠定了今城基础。公元1522年(明嘉靖元年)知州沈韩,离城5里,周围筑大堤,防水护城。城墙于1948年被拆除,共存502年,护城堤至今已有463年的历史。
道路街巷明清时期城内道路纵横各7条,互相交叉,交叉点称隅首。街分数段,各段长短大体相等,每段称巷。计有东西巷32条,南北巷26条。清光绪年间,改巷曰街。民国22年,统一为街命名。纵横各36条(包括四关厢街),各宽约4米。解放后军分区占用了三皇庙前街,专署占用了进化街,四关厢街进行了改建,旧城内尚存66条街。1956年,拓宽主要街道19条,加高0・15米的街道13条,并铺6米宽的碎砖渣路面,全长为3264.7米。开辟四关厢公路16条,长达11公里,均宽7米。开挖城口道路6处,长1600米,宽8米。1958年新开南门——玉皇庙街北口通道长1600米。1960年新开城皇庙街至东大堤东西大街1条,铺沙石路面1923米。1962年改造路面1.18万平方米,翻修养护碎砖路面4808平方米。1965年第一条柏油马路——东方红大街铺成,相继解放大街北段、广福街北段、东方红大街东段、八一大街、反帝街、考棚街、中学前街、北顺城街的柏油路面也铺设完成。1974年,铺修青年路南段长1250米、宽16米的沥青路面。是年又铺修东方红大街西段、水洼街、八一大街西段、反帝街(李隅首——针织厂段)、民主街、火神庙街、东风街中段、北顺城街、胜利路的沥青路面,1977年,铺修中华路东段 (牡丹路——火车站)沥青路面长3850米、宽7米。1980年修青年路北段,长800米、宽5米。1981年铺修利民路,长470米、宽4米。1982年,路面分快慢车道人行道,修中华路中段慢车道,长1200米、宽15米。1983年筑曹州路快车道长1350米、宽14米。1983年铺牡丹路长3400米,拓宽32米。1984年铺康庄路西段,长1570米、宽14米。1985年翻修东方红大街,长860米、宽9米。1985年市区共有主要街道49条,全系沥青路面。
桥涵建国前菏泽城区多为木板桥。建国后把木板桥改为砖石砌筑的拱型桥。1967年桥梁的建造开始进入钢筋混凝土阶段。1985年菏泽城区有桥涵30余座,其主要者有:
西关桥:位于考棚西街西端和康复路交接处,连接西关坑和青年湖。该桥1974年拆除重修(原为砖拱梁)。桥长75米、宽25米,中间以单孔直径1・5米的涵管为通水孔,载重汽一20吨。
中华路交道桥:该桥位于酒厂至何堤口的排水沟上,建于1983年,长9米、宽38米,单孔直径1.5米,钢筋混凝土结构,载重汽一20吨。
二库桥:位于广福南街、二库南侧。1983年建成,长8米,宽5.5米。石结构平板型,载重汽一15吨。
地委党校桥:1968年兴建,位于地委党校东侧,旧城墙里边。长5・5米、宽8米,砖石结构,拱型,载重汽一15吨。
小游园桥:该桥左侧为地区水利建设指挥部,右侧为园林小游园,1964年建成。长、宽各6米,单孔洞,径1.5米,载重汽一15吨。
朝阳桥:该桥位于三角花园北、城区污水注入赵王河的排水沟上,1974年建。长16米、宽26米,净孔10米,两侧拱门高1・5米,载重汽一20吨。
双河集公路桥:该桥座落双河集村东赵王河上,1962年修建。6孔,总长68・6米、宽8米,载重汽一13吨。
杨店公路桥:位于杨店村南的万福河上,1972年建成。该桥有10孔,每孔跨度10.7米,总长114.7米、宽9米,载重汽一13吨。
西门桥:该桥位于老西门护城河上,1954年修建(原为木桥)。长5・5米、宽6米,桥净孔5米,载重汽一15吨。
西城墙护城河桥(精神病院东): 位于八一街西段护城河上。1975年建成。长12米、宽6米,石孔结构,载重汽一15吨。
城隍庙坑塘连通桥:位于八一西街电影机械制修厂西。1974年建。长5.5米、宽8米,涵管型,01.5米, 载重汽一20吨。
北城墙护城河桥:1968年建成。位于广福街北端护城河上。长5.5米、宽8米,人行道2.5米。2孔,每孔2.5米,载重汽一15吨,钢筋混凝土结构, 空心盖板式。
老北关厢护城河桥:1975年建成。该桥座落在北关厢南端护城河上。桥长5・5米、宽4.5米,孔径4米。
解放大街北头护城河桥:该桥座落在解放大街和护城河交叉处。1985年修建(原为砖石结构拱桥)。长10米、宽18米,人行道2.5米,载重汽 —20吨。
地区印刷厂护城河桥:位于八一街东端,地区印刷厂右侧。1968年建成。长5.5米、宽8米,人行道2米, 载重汽一15吨。
东门桥:位于东方红大街东段,为护城河桥。长13米、宽16米,人行道5米。原为砖木桥,1968年改建,1983年增修,加宽8米。
针织厂南护城河桥:该桥位于双井南街,座落在护城河上。1979年兴建。长6.5米、宽6米,石结构,载重汽一10吨。
南门桥:位于解放大街南端,座落在护城河上。1954年建成。长5.5米、宽6米,载重汽一20吨。
西关医院护城河桥:位于西关医院东侧护城河上。1975年建成。长15米、宽8米,人行道3米,桥洞5米, 单孔。载重汽一15吨。
排水建国前,菏泽城靠护城堤、城墙两屏障,客水不能入内,污水、雨水由城内坑塘储积,遇大雨,城内常有积水难退。50年代初,街道采取一路两沟,明沟排水。60年代始改明沟排水为暗沟排水。60年代中期完成全城坑塘连通工程。70年代至80年代安装了泵闸。城内雨、污水由下水道汇集于坑塘,由泵站抽入护城河,最后注入洙水河、东赵王河。截至1985年,城内共修建下水道2.124万米,现存坑塘面积500亩,容积约50万立方米。城内所有坑塘于1968年全部用涵管连通,直通护城河。共设涵管17条,全长780米。设排灌渠道4条:①南城墙排灌站至何堤口三角闸排污渠,全长1500米,宽6米,雨、污水经南城墙泵站通此渠入洙水河。②东城墙中段自流闸口至丁堤口排灌站排涝排污渠至赵王河,全长3500米,宽4米。③黄堤口进水闸至西城墙中段至玉皇庙前街北端进水闸门进水渠,全长2.5万余米,宽4米。④黄堤口进水闸至西城墙中段城隍庙街两端进水渠, 长1500余米,宽4米。这些排灌渠道, 有更换坑塘污水之用。
规划城区排水河道4条,即赵王河、洙水河、万福河、护城河。
市内设主要下水道13条,即东方红大街下水道、解放大街下水道、广福路下水道、道碑街下水道、双井街下水道、八一街下水道、青年路下水道、中华路下水道、水洼街下水道、曹州路下水道、康庄路下水道等。
泵站水闸4座,即何堤口三角闸、南城墙排灌站、黄堤口进水闸、丁堤口排水站。
第二节路灯照明
路灯发展和路灯管理1931年,山东省立第六中学(今菏泽一中)自办发电装置,自供照明。后有南华电厂、耀华电灯公司、潘隅首电厂相继创办。1938年日军占领菏泽,电厂停办。
1950年4月,国营荷泽虹光电厂创办,1958年菏泽火力发电厂开机发电,路灯照明有了较大发展。1964年管理机构由原来的政府电力科移交菏泽县驻城机关房产管理委员会,后又转城建局。1981年6月26日,荷泽城建局设路灯管理所,负责城内路灯及线路的架设、安装、管理、维修。
路灯线路架设和灯具安装1954年,电力主要供城关镇照明,极少数供工业用电。1957年供电线路有5条,路灯设置在繁华街道和主要隅首。路灯安装形式为鹅脖式白炽灯泡,40W共20盏。1964年由鹅脖式路弯灯改为三角铁(2.5mmX2.5mm长4米)白炽灯泡60W。在十字路口增添了4盏400W高压汞气灯。1966年,从铁货隅首西至东门里,由原来的三角铁杆白炽灯泡60W,改为1寸铁管长4米琵琶灯头,计高压汞气灯泡250W10盏。125W琵琶灯头汞气灯泡13盏。1967年从军区往东架设鹅脖式路灯10盏,路线长500米。1968年解放街中段架设短管路弯灯20盏,白炽灯泡60W。1970年上半年从军分区西至鼓楼架设路灯7盏,线路350米。1973年架设东关桥头灯4组20盏; 潘隅首至小隅首,架设路灯4盏,路线200米。1976年三角花园、朝阳桥架设大、中玉兰柱灯共20盏。1979年青年路架设琵琶灯头1寸铁管长5米灯具高压汞气灯泡250W23盏,线路长达1250米。1980年三角花园往东架设琵琶灯头,1寸铁管长5米灯具7盏,线路长350米。1982年中华路东段,由原来琵琶灯头改为钠灯泡13盏;解放街中段由原来鹅脖短管灯改为外伸1.5米LDq路灯19盏,改线路长1250米。1983年广福街中段新架设高压汞气灯泡22盏,线路长1500米;宋隅首西段架设高压汞气灯泡11盏,线路550米。1984年新架设牡丹路南段路灯27盏,线路长1650米;中华路西段新架设路灯9盏,线路长500米;广福路南段新架设路灯7盏,线路长520米;解放街南段架设路灯10盏,线路长700米;潘隅首以东,由原来鹅脖式路灯改为高压汞气灯泡9盏,线路长950米。1985年,中华路西段新架设路灯13盏,线路长680米;解放街北段新安装钠灯泡10组20盏,地下线路400米;水洼街集资安装路灯4盏,线路长250米;八一街西段街道集资安装路灯9盏,线路长1400米;北顺城街集资安装路灯6盏;中学前街架设路灯4盏,线路长250米;北关桥安装中玉柱灯4组20盏。1986年,双河路新安装路灯52盏,线路长3500米;丹阳路安装路灯22盏,线路长500米;曹州路安装路灯17盏,地下线路长达750米;康庄路架设路灯45盏,线路长2600米;牡丹路北段架设路灯10盏,线路长850米;青年路更换路灯23盏,改线路长达1350米;东方红街西段新架设路灯19盏,线路长达950米;西环路架设路灯6盏,线路长300米;利民路街道集资安装路灯8盏,线路长400米。
1986年,全城共有路灯552盏, 布置在19条大小街道上,线路长达2.635万米。
第三节城市园林绿化
园林管理机构建国前,官方无管理园林事宜的专门机构。1949年,城关建设股负责县城绿化。1957年组成了林业社,负责坑塘管理。1959年改林业社为园艺场,1968年又改为县林场,1979年再改为荷泽县园林管理所,主要任务是搞好城市绿化,美化净化城市,改变市容。
1983年12月9日又设菏泽市城建局苗圃,翌年5月牡丹花木公司并入城建苗圃,其主要任务是繁殖苗木,科学育苗,为城市绿化提供幼苗花卉品种。苗木来源除自繁自育外并由南京、浙江等地购进。
公园绿化建国前,菏泽城内没有公园,也没有绿地。至1985年建成游园1处、街心花坛2处、儿童乐园1处。公共绿地面积1420亩,街头绿地总面积达2・75万平方米。
环城公园:1957年开始改造城墙,整修城坛,植有杨、桐、桑、桃、苹果、柿、葡萄等,1980年定名为环城公园。1982年原树木更新为草木、花卉,有女贞、毛白杨、国槐、榆树、大黄洋、龙柏、碧桃、仙人掌、云松、色叶草、四季海棠、爪子黄杨球等。环城公园分段分片建设,现已建成了儿童乐园、游园、青年湖部分工程和北城墙温室。
儿童乐园:位于南城墙中段,属环城公园的一部分,占地面积25亩。1984年筹建,1985年建东大门,门上方写有“儿童乐园”四个大字。平顶房,砖墙体,磁砖面,门两旁镶有曲形铁栏,门前植有冬园圃,内有云松、龙柏树、花坛。园内主要设施有“希望”雕塑1尊、展室1处、儿童电子游戏、古城游览、看谁算得快、哈哈镜等。儿童乐场有曲形滑梯、马式转椅、转伞、荡船、荡秋千、双杠、简易滑冰场等。
游园:位于荷泽城东南角,占南北城墙一段,东西城墙一段,属环城公园一部分,面积50亩。1980年筹建。游园建北、西两个大门,园内置假山。园径小路绿树成荫,游园内布满了花圃草坪。路两侧植有雪松、女贞、碧桃、木槿、花灌木、冬青等。园内设旅有花房6间、休息亭1座、花展室1座、经售花卉门市1片、禽兽饲养室1处,内养虎皮鹦鹉、珍珠鸡、孔雀、南方猴、白鹅、荷兰猪、獲等。
1980年在此举办菏泽首次菊花展。1981年在此举办过斗鸡赛,是年4月举办过八仙过海游艺活动。
青年湖公园:位于西城墙内南部,是环城公园的一部分,有东湖、西湖和中湖。湖面积为200亩,公园总面积274亩。1982年纳入城市规划,是青年人游泳的场所,故命名为青年湖。北面建一月型大门,上书“青年湖”三字,1982年5月剪彩开放。东湖,石砌湖边,内修亭台1座,湖中植藕、养鱼;中湖与西湖中间修有一座拱型月桂桥,中湖南端修一亭榭曰:“爱莲亭”,湖心有“天鹅”,湖东岸里建有曲形路,名为“水上长廊”,西湖岸设码头,有游船。
街心花坛绿带1979年在东方红大街东端和青年路交叉口建花坛1处,因呈三角形取名三角花园,占地675平方米。1982年改为圆形,名则未更。1979年于东方红大街和城墙交界处两侧建花坛2处,钢管栏杆,面积为400平方米。1983年在解放大街两侧和城墙交叉处建花坛300平方米。1984年,建曹州路绿化带,面积4500平方米;中华路绿化带,面积5445平方米;青年路南口绿化带,面积350平方米;青年路北口绿地,面积200平方米;曹州路北端中心花坛1处,面积1256平方米;广福街南四角绿地,面积200平方米;牡丹路绿化带,面积8800平方米。1985年建牡丹宾馆前花坛,面积270平方米;消防队门前四角花坛,面积550平方米;广福街北口东、西花坛、面积350平方米;棉花加工厂西三角花坛,面积255平方米;解放街北口四角花坛,面积700平方米;解放街北段中心绿带,面积1100平方米;宋隅首绿地,面积50平方米;城隍庙绿地,面积3600平方米。城市绿化工作已基本成为体系,三季有花,四季常绿。
行道树建国前,城内街旁树木稀少。50年代至60年代多植杨柳;70年代至80年代以植国槐、女贞、法桐为主。1985年据全城13条街道统计共存树种10种,有国槐、椿树、合欢、苦栋、柳树、杨树、泡桐、法桐、青桐、女贞等共7500余棵。
单位庭院绿化全城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多已制订了绿化规划,居民家庭房前阳台多栽盆花,宽敞院落开辟了花圃。1985年城市绿化先进单位已达100个,有荷泽地委、农校、师专、荷泽仪表厂、自来水公司、曹州宾馆……等。它们的院路两侧多植有冬青,院中心修有假山喷池,花坛多为圆形,内植雪松、月季、玫瑰、池边植有垂柳、龙头槐等。
城区坑塘及水面的利用菏泽城区实有坑53个,面积860亩。“文革”以来,垫坑塘成风,据统计,单位填200亩,居民填160亩。1985年底实有坑塘48个,面积不足550亩。建国前坑塘属个人所有,建国后全部归公。1968年完成坑塘连通,使死水变为活水,并养鱼、植藕大大增加了经济效益。
第四节城市供水
20世纪50年代以前,菏泽市城市居民主要汲用井水,城内有大小水井72眼。因系浅水井,最深深度不足15米,井水多被污染。为满足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的需要,1965年菏泽县政府普査城区地下水源,并着手筹备自来水厂。
城区水文地质普查菏泽城处鲁西南凹陷地带,第四纪松散沉积层厚度较大,钻至160〜200米仍系土层,贮藏地下水的性能良好。1958年山东省801地质队曾在城区钻探,证实地下有一条西南东北向古河道,水量丰富,水质良好,从地表往下25〜50米之间,有细中砂2〜3层,其砂料径0.15-0.25公厘,建水厂的条件非常具备,特别是西关地下水丰富,水质好。1958年中央地质队曾在此打一眼直径为30mm,深度为100米的钢管井,水为甜水,该井通地下海,水量丰富,有开发价值。
水源地西厂水源地,位于北城外白庄西北角,治淮测量铁塔北面200米处。1966年旅工建设,1967年元旦开始供水,日供量2000吨。1974年筹建西水厂系列工程,至1983年陆续打井11眼,井深分别为60米、80米、400米,抽水量每眼井每小时80吨。西水厂是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的主要水源地,日供水量为1.5万吨。
东水厂位于烈士陵园西侧,1968年建3号井,每小时抽水60吨。1974年又建井3眼,深度均为380米。1983年又打井4眼,其中2眼深度为430米,1眼深度为60米,1眼深度为73米。东水厂日供水量为8000吨。
东、西水厂1975年建立二级泵房和清水池,实行二级供水,1980年底日供水量为1・5万吨,1985年底日供量为2・3万吨。
供水管网城内自来水管道已形成纵横交错的供水管网。主要管道有,从西水厂到青年路北口的输水管道长1500米,400mm铸铁管;牡丹路至康庄路口输水管道长450米,300mm铸铁管;康庄路口至武警支队输水管道长1000米,150mm铸铁管;东方红大街市委门口至棉纺织厂输水管道长5000米,200mm铸铁管。从东水厂至牡丹路输水管道有长1670米的直径为300mm和长240米0为200mm的水泥管;东水厂至人民路输水管道长600米,300mm水泥管;东水厂至新地委输水管道长800米,200mm铸铁管。市区总计200mm以上的粗型管道26.83公里,100〜200mm的干管17.3公里,全城供水干管道已达44公里,支、干管总长为150公里,管网合格率达100%。
供水管理1966年菏泽建自来水公司主管城内工业、机关、学校、消防等企事业单位用水和居民生活用水。1985年公司有职工216人,日供水量达2.3万吨。
水费:自1967年以来,水费收缴一直没有调整,公共水站用水0.12元 /立方米;工厂、企事业单位用水及其他用水0.20元/立方米。
设备:1985年有水厂2处、二级泵房2处、蓄水池2处、公共供水站40个。架设高压线路10公里,有变压器16台、水泵电机20台、水泵20台、真空泵电机2台、高压配电盘3面、配电盘14面、自耦减压动箱13台、高压负荷开关4台、低压隔离开关2台、柱上油开关2台,现有动力1388瓩。
水源管理地下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为保护合理开发城市地下水资源,市政府规定:凡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地下水源及城市供水水源,均应由地下水资源管理委员会管理,一切用水由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调配,各单位自备水源要经过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开凿和使用。凡凿井单位和用水单位都有责任保护水源,严禁水资源污染和混淆,凡违犯水资源管理办法的单位和个人要受到停止用水或罚款。
第五节公共建筑
钟楼鼓楼钟、鼓二楼为两座形式相同而对称的建筑物。钟楼座西(今一中西面的十字路口东街口),鼓楼座东(今一中东面的十字路口西街口),均建于公元1326年(元大定三年),占地面积约64平方米。楼分两层,下层高5米,有东西拱形洞道,通车马、行人;上层高3米,为飞檐挑角小楼。钟楼内悬挂巨钟1口,鼓楼内架巨鼓1面,专人按时撞钟击鼓,以报时辰。建国初因碍交通而拆除。
文庙座落于荷泽市城东北角(今菏泽军分区院西半部),建于公元1446年。最前是门楼,内有两座石坊,向北进灵星门,迎面是月牙河,河上有横跨石桥,桥栏石雕百兽。月牙河两侧建有东、西厢房,正方是大成殿, 共10间。后殿是楼房,两侧建有东、西院。建国后拆除。
魁星楼公元1866年(清同治五年)重修。座落在今菏泽军分区院西面。此楼为六棱形塔式建筑。共6层,高20米、基层有东西拱形洞道,跨于现八一大街上。红、黄、绿三色琉璃瓦覆顶,最高层雕有文曲星神像。1949年拆除。
天主教堂始建于1895年,义和团运动时拆除。庚子赔款后德国教士主持重修。此教堂座落今地区广播局处,占地约5000平方米。礼拜堂为西洋建筑,两个方锥形堂顶,高达20余米,四面镶直径约1.5米的大时钟。1966年拆除。
菏泽电视转播台建于1978年,位于市区东南部中华东路南侧。占地25亩,建筑面积3.8662万平方米,建有180米高直立电视转播塔1座,覆盖面积方园50余公里。
菏泽汽车站建于1952年,位于市区东部,双河路南侧牡丹北路和牡丹南路相接处,占地面积31亩,建筑面积1.3794万平方米,为省内一流地区级站。
菏泽百货楼建于1975年,座落在东方红大街中段北侧。占地5亩,营业楼为3层,建筑面积3300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
贸易大楼建于1982年,座落于市区东郊三角花园东侧,占地面积3800平方米。营业楼为4层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
菏泽地区气象局雷达办公楼建于1984年,条形基础,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主楼4层,建筑面积1117平方米。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楼1984年12月由菏泽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施工,1985年10月建成。座落在中华路西端南侧,坐南面北,混合结构,建筑面积4776平方米。主楼5层,东、西辅楼4层。楼表面以米黄瓷砖装饰, 其格调严谨庄重。第四章城市管理
第一节管理机构
明清时期,县衙内设公房,有典吏一名,负责管理工程建设、建筑设计、水利、交通等项事宜。
1928年(民国17年)菏泽县政府设建设科,专管城内道路、桥梁、房屋等官办建筑工程的设计、预算计划和监督施工,同时负责植树造林、水利建设等工作。
1934年,菏泽改实验县,县设建设科,负责管理工业、农业、黄河水利、民兵训练、植树造林、商业、公用房屋、公共基地、道路修筑等公共工程的投资和施工,并负责民用建筑、私人建筑的指导和取缔。
建国后,菏泽县人民政府设建设科,负责农、林、水、交通等事宜。菏泽专署直辖菏泽县城关镇,该镇设建设股,专管城区内林业、交通、房地产、城市内各项建设的测量和设计。1954年城关镇建设股划归县建设科领导。1957年菏泽成立城市基建委员会,是地、县、镇三级政府组织的临时性指导机构,不久撤销。1959年成立菏泽县建筑工程局,与城关镇建设股并存。1962年12月建设局撤销,城内各项建设仍由城关镇建设股承担。1965年城关镇建设股取销,恢复荷泽县城市建设局编制。1984年,菏泽市城市建设局改称荷泽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明确了职责范围,执行荷泽市《城市总体规划》。在城市建设中,从勘测设计到市政工程施工、市内交通、供水、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基本形成了较完整的规划建设和供应管理体系。
第二节城区土地管理
建国以前,城内土地私有,城墙、大堤、护城河、庙宇祠堂占地属公有。合作化以后,废除土地私有制,土地统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凡被征用的土地归国有,各用地单位只有使用权,无转让、交换、买卖权,城区内所有土地由城建部门统一规划。
荷泽市征用土地的日常工作一直由县民政部门办理手续,至70年代以后改由农业部门具体负责;城区内征地,由城建部门监督审核。征用土地, 先由征用土地单位写岀申请报告,说明征地用途(包括工程性质、规模、征用数量、投资情况),书面报告人民政府审批,经研究同意后,再由征地单位与被征地单位共同达成协议,由城建局按城市规划要求定点,将形成的文件及被征用土地的测绘图纸等内容一并送土地统征办公室办理手续,然后由公证处公证。
至于土地价格,建国前自由交易,双方协商,同中人证明,立契文书,谓“白契”,如经政府盖公章谓“红契”。建国后,人民政府为保证被征用者的利益,菏泽市政府规定,土地补偿费为3年平均产量的5倍,安置费为3倍。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又提出征地的三一要求一最高价格不超过一万元,征地时间不超过一个月,施工时间不超过一年。但据调査,1985年每亩土地各种补偿费总和已超过了一万元,有的高达2万元。
第三节施工管理
建国初,城区内各种建设项目的审批由县政府建设科和城关镇建设股负责。先由民政部门审批土地,然后城关镇建设股定点放线,审核设计图纸和发放施工执照。设立城建局后,各种施工管理由城建局和计划委员会承担。70年代后期至80年代由地、市两级建委施工科和施工股审批开工报告,城建局审查发放施工执照,否则无偿拆除,按总造价1%罚款。如图纸和建筑位置有更变,则重新审批。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决定城区建筑物要向高层发展,宽40米以上的道路两侧不得低于4层;宽30米以上的道路两侧不得低于3层。
有三废污染的建设项目,除按规划选址外,必须落实治理措施;在生活区内的污染项目,要逐步迁出。
建筑竣工后,由地、市两级建委的质量监督站和甲、乙双方检査验收合格后,对临时设施要迅速清除,竣工图纸和验收记录报城建局技术资料室存档。
沿街建筑物不得超过规划的控制线,旧城区座落在控制线内的建筑物, 翻新时应退岀控制线。
第四节房产管理
公房建国前,菏泽公房有祠堂、庙宇、学校、衙门、教堂、医院等各种公共建筑,面积共2.5万平方米。建国后,菏泽县人民政府依法没收城内官僚、恶霸地主、土豪劣绅的房产,承接了上述公房,由荷泽县城关镇建设股管理。共借给全民性企事业单位房屋1.9595万间,租赁给工厂、街道、商店、居民160间。随着城市建设事业的发展,公共建筑不断增加,1985年全市有公房240.7089万平方米。
私房1966年根据国发(64)21号文件精神,菏泽对114户、859间、1.3万平方米的私有房产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改造的起点是:出身成份低的出租房产在100平方米以上,成份高的在50平方米以上的均由国家经营。改造后,付给房产原房租20%〜40%作固定租金。1985年,又进行了复审落实,清查退还了57户313间4127平方米的私房。1968年被遣送下乡的68户250间房屋的私人财产,原由房管所全部接管,1980年也全部清退给原主。1985年普査城内共有私房115.8349万平方米。
房产租赁建国前房屋租金由租赁双方协商,同中人作证即可。租金结算以钱或粮折算或以修缮折抵等形式。1950年至1964年,房屋租赁由主客双方在规定原则内协议订立契约,租金根据房屋的座落及质量而定。至于公房,凡户口在本城的居民均可租赁。租房者须持单位介绍信,或由所在单位与房管部门联系,待批准后,办理公房住用证方可居住。1965年,公房开始划分等级,按平方米计算收租金。机关单位用公房,租金标准是:楼房,每平方米分0.15元、0.12元、0.09元三等;平房,每平方米分0.12元、0.10元、0.08元三等。机关职工宿舍和县人委管理的职工、市民,做宿舍用的公房,租金标准:楼房,每平方米分0.10元、0.08元、0.06元三等;平房,每平方米分0.08元、0.06元、0.05元三等。
房产交易建国前,房产买卖均由私人自由交易,双方办理契约,地方盖章,到县政府换取官约——正式文书。1950年至1965年,房产交易,由中人作证,买卖双方协商,进行自由交易。1965年房产部门成立后规定: 买方需要有正当的资金来源,卖方须无四邻宅基纠纷,经街道负责人及所在办事处同意,签字盖章后到房产部门签证,办理买卖手续,房管部门收取4%的交易费,房权证方可生效。
1982年12月荷泽市成立商品房经营公司,着手建商品房,征地31亩。至1985年共建房1.45万平方米,其中夹斜路商场面积9500平方米。岀售价格标准是按建房总造价加6%的管理费、10%的建筑税、5%的销售费计算。
第五节勘测设计管理
建国前,一般建设由政府建设科负责设计。建国后,城内市政公用建设的设计任务由城关镇建设股承担,没有正式设计单位。一般工程由施工单位自行设计,大型建筑工程请上级支援。60〜80年代工程设计主要由地、市两级建委设计室承担。1984年城市建设规划设计室正式成立。其任务是负责城市各项工程设计,包括道路、桥涵、下水道、花园、公园等。
城市规划范围的测绘和建筑物的高度由城建部门确定,在规划区内勘测须经城建部门同意,技术成果报城建部门存档。各种测绘标志,不得任意移动、毁坏。设计方案须经审核批准方可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如因违犯有关规定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各负其半。
第六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1952年以前,城市环境卫生工作无人过问。1953年至1959年春,由县政府委托供销部门把从事粪业的个体户初步组织起来,把粪肥垃圾做为商品自由买卖。1959年4月建立了卫生积肥管理所,有工人80多名。1980年元月,卫生积肥管理所改为清洁卫生管理所。1983至1984年,政府每年拨款3000至5000元,用于清扫街道。1984年12月19日清洁卫生管理所移交市城建局领导,从此卫生队伍在政治、经济上有了保障。1985年2月1日,正式成立了菏泽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同时建立了荷泽市环境卫生服务公司,环境卫生纳入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组成部分,资金有了法定来源。至1985年底,环卫处共有干部职工142人,有机动车5台、垃圾箱120个、粪车42辆、街道清扫车30辆、清运垃圾车30辆。
公共厕所管理建国前,城内公共厕所由私人选择地点,条件很差,建国后,条件有所改善。80年代厕所设置开始迈向现代化。1985年城内有公共厕所25处,其中水冲式4处。有专人清挖,保持日清,按季节定时洒药。
街道清扫有组织地清扫街道始于1954年。当时县商业联合会雇用临时工4人,分四段清扫东门至西门大街。1970年后,城内主要街道由清洁卫生管理所负责清扫,其他街道由单位划分,各自清扫。环境卫生管理处成立后,东方红大街、解放大街、青年路、八一大街由环卫处清扫队清扫,其他街道由各办事处组织人员清扫。
垃圾清理建国后至1960年,街上无固定垃圾箱,垃圾一律集中堆放,定期外运。60年代以后,主要街道两侧、机关、学校、工厂、企事业单位附近,先后设砖砌简易垃圾箱。70年代以后,改做水泥垃圾箱40个。80年代以后,主要街道两旁换大型铁皮垃圾箱80个。
建国前用木轮车清运垃圾。1956年用地排车收集垃圾送至转交点,然后用马车运到粪场。70年代,主要靠地排车清运。进入80年代垃圾清运开始半自动化——铲车装运,汽车运输。
工厂、医院等生产垃圾自行处理。收集的垃圾,一部分填坑垫洼,一部分归垛、发酵,掺粪便出售。
城肥处理1952年以前,城肥有私人经营,按质定价拍卖。1953年,由城乡供销社组织粪业工人,分片清挖,定点销售。1956年4月至1958年10月,地区供销社以城内粪便作原料在丁堤口外建颗粒肥料厂。1959年至1970年,城肥由肥管所、清管所负责处理,在桑堤口内傅堤口外,建粪窑26座,容量60万斤,加温腐熟至60℃以上,杀菌出售。1970年后清管所负责城区中心粪肥清挖,处理岀售,每公斤0.016元,主要供应蔬菜区。
第五章农村建设
第一节建设规划
建国前,菏泽市农村集镇建设无规划,处于自然状态,建筑布局杂乱。
60年代农民建房由所在大队指定宅基。70年代后期,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农民富裕起来,岀现了村村动土、户户备料建房的热潮。1981年荷泽县政府规定:在村镇、乡镇驻地规划建设中要贯彻有利生产,方便生活,节约用地,现有设施逐步改建的原则,来确定村镇的性质、规模、位置和发展方向。村与村、村与镇之间的交通、电力、电讯线路的走向及主要建筑物的位置也要适应发展的需要。村镇每户宅基用地也作了规定:城郊0.2〜0.25亩;乡镇所在地0.2〜0.3亩;一般村庄0.3亩左右。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市建委的指导下,农村建设规划相继制定。至1985年底,乡镇总体规划完成29处,占32处乡镇的91%;集镇建设规划完成42处,占45处集镇的93%;村庄建设规划完成1505个,占1551个村庄的97%。
第二节集镇和村庄建设
菏泽市人口密度大,村庄稠。建国前,菏泽境内集市散布广泛。建国初期,区公所、乡公所驻地,自然形成了商品集散的贸易场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济发展,交流扩大,集镇日趋活跃,各乡镇驻地均拓宽了街路,修建了沥青路面,兴建了公用设施。至1985年底,32处乡镇驻地的工业、副业、商业供销、学校、医院、群众生活等功能区分基本形成。
建国前,农民住房多为低矮的土木结构。墙根一是由土掺麦秸和泥而垛,二是打几层砖基,上用土坯垒成墙体;屋顶多采用木质梁標、高粱杆造成等腰三角形屋架,有的用土和麦秸泥泥顶,有的则用青色小瓦铺顶;木棂小窗,黑色小门,房屋阴暗潮湿,寿命短。富户住宅,墙体一般是平砖基(即窗台以下为砖体)、包皮墙(即墙体里面是土坯外面包砖)或砖墙;屋顶建料多用木质梁檩、椽子、苇箔或八砖、青色小瓦等;屋脊则有大脊和透花脊两种,上站“鸟兽”或插顺风旗等加以装饰。
60年代住宅建筑开始注重坚固耐用、增加透光强度,改用红砖大瓦。墙体多为砖体,厚度一般为24厘米。房顶为木质结构,木质大窗,传统造型。70年代,墙体多为砖体,以石灰、细沙掺和为粘结剂,墙体外砖缝多用水泥沙浆抹缝,墙基多用水泥沙浆围裙,窗户多改为两开玻璃窗。80年代,墙体多为砖体,亦有青石铺基的,门头,亮窗及窗口则用钢筋混凝土加固,屋顶改用木板、竹条、油毡铺顶。建筑开始讲究外表装饰,向阳墙面有的上色涂料,有的瓷砖贴面。
农村院落建筑布局。本市农村院落多为前辈遗留,住宅朝阳。北屋亦称正房或堂屋;东、西屋亦称厢房或配房。根据堂屋与配房的组合方式有下列几种类型:“一”字型,只有正房2〜5间,呈“一”字型排列;“1”字型,有正房2〜5间,东侧配房2〜3间,连建门楼;“厂”字型,正房2〜5间,西侧建有配房连建门楼;“门”字型,正房3间,东西两侧各建有配房2〜3间,其中一侧连建门楼或南墙中间建门楼,俗称“三合院”;“口”字型,正房3间,两侧及正房对面各建厢房3间,其中一侧连建门楼,俗称“四合院”。
建国初至60年代,私人住宅多为3、4间正房,2〜3间配房,独门院。70年代起,住宅布局日趋多样化。一般正房四间,明间做客房,稍间做卧室;配房一侧为大门,俗称过道,配房作厨房或作贮藏室之用。院内建有影壁墙,上绘山水花卉或迎客松;柴堆场、积肥坑、鸡兔舍、猪羊圈、手压井等布局井井有条。
住房建设。建国前,农村中除一些富户外,大多数农民住房都比较狭窄,拥挤。建国后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农村住房面积逐年增多。据1978年至1982年5年间统计,荷泽农村新建住房4.1519万栋、12.4557万间,建设面积达205.5191万平方米,每人平均占2.4平方米。1985年, 荷泽市农村住房有33.8052万栋、131.4157万间,建筑面积216.8395万平方米,每人平均占25.9平方米。
1985年菏泽市农村住房简况表(续表)
第六章环境保护
第一节污染源
1979年调查,荷泽城市每年排放废水672万吨,其中化学工业排放50万吨、印染工业排放98万吨、造纸工业排放61万吨、电镀工业排放11万吨。制革工业排放10万吨、其他工业排放80万吨、医院排放28万吨、城市生活污水334万吨。废水中含有铭、锌、硫化物、酚、酸碱类、有机物、病源体等多种污染物。废水直接排入河道、沟、渠或坑塘,甚至横溢街巷。
菏泽城内旧坑塘遍布,古井甚多,自古有72个坑、72眼井的传说。1979年调査,80%以上的坑塘、古井水色变黑,味发臭。坑旁井边坟蝇孳生,坑塘内养殖水生物大量死亡,坑塘面积逐年缩小;污水长期积存,渗入地下, 地下水不同程度受到破坏,导致80%的井水不宜饮用。
荷泽市区空气污染,主要来自燃烧煤炭排放的烟气、烟尘和机动车辆排放的有害气体。1985年城区有54座工业锅炉,80%的锅炉是手工操作,没有消烟除尘设备。烟尘黑度一般都在林格曼四级以上。每年排放烟气,测算为600万立方米,其中含有二氧化硫1・2万吨,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烟尘4080吨。
第二节环境监测
由于市区工业的发展,污染源的增加,环境质量逐年恶化。1979年开始,先后对7个系统,71个企业单位进行了调査,开展了坑塘、地下水水质、工业污染源、大气等方面的监测工作。
坑塘水1979年,对城内10个坑塘水质进行监测,pH超标的占70%。其中菏泽宾馆附近的坑水,含酚为国家标准的1.7倍;电彫制修厂附近坑水,含铜为国家标准的1.6倍; 酒厂、针织厂附近坑水内含汞为国家标准的7.3倍,含酚为国家标准的4.6倍。
地下水1979年对几家工厂和城内几眼水井进行水质监测,均有珅、汞、镒等物质检出。双井街井水中含酚为国家标准的4.9倍,大肠杆菌超标54.4%;酒厂井水中含细菌为国家标准的87倍;造纸厂、针织厂井水中含细菌为国家标准的793倍;制药厂、磷肥厂井水中含格、酚超过国家标准多倍,都不宜饮用。
工业废水及河道水1985年,菏泽市年排放工业废水量为685.43万吨。据监测,SS为2769.47吨,COD为6378.68吨,BOD为732.08吨,石油类为1.395吨,氨氮为1.178吨,酚为3.100吨,氧化物为0.206吨,氯化物为25.369吨,硫化物为7.418吨,G+3为1.138吨,Cv+6为0.762吨,AS 为0.002吨,Pb 为0.225吨。是年,对市郊区洙赵河、红卫河、万福河进行了定点监测,河水中含有大量酚、氰化物、汞、六价铬、碑等物质。洙赵河刘庄采样点枯水期检出酚含量是国家标准的4.38倍;万福河上游采样点枯水期有微量毒物检出,下游采样点丰水期含酚、汞均为国家标准的1.5倍,同时,还检出珅和六价铬;红卫河取样点枯水期检出酚含量为国家标准的2.47倍,在丰水期还检出気化物、酚、六价铝等物质。
1982-1985年酸雨污染监测情况表废气1985年对城区企业耗煤量、耗油量监测,按排放烟气标准测计,每年向大气中排放二氧化硫3687.3吨、NOX635.9吨、一氧化碳101.9吨、烟尘2075.4吨、粉尘118.5吨、碳氢化合物16.58吨、硫化氢0.054吨、氯化氢0.811吨、HNO3雾1.400吨、H2sO4雾2.179吨、终酸雾0.387吨、苯3.57吨等物质。1985年定点监测荷泽百货大楼里的大气,每立方米大气中含二氧化碳1.04毫克,为国家标准的3倍。市区降尘量每平方公里每月为57.50吨,为国家标准的5.8倍。
1985年菊泽市功能区大气污染监测状况表
土壕及农作物郊区耕地因长期用工业废水灌溉,因而造成污染。定点监测菏泽东关十四队,每公斤土壤中含铬33克,每公斤小麦中含気化物0.047毫克,每公斤玉米中含格3.5毫克,每公斤西红柿中含铬0.02毫克,每公斤辣椒中含氰化物0.01毫克。
噪声从1984年开始,市监测站采用边监测边治理的办法,监测出菏泽市固定噪声源144处,其中有30多家工厂机器噪声大,电影院、影视厅、街旁商店、维修门市部门前均按有音响设备,放音高,互相交织,声音杂乱,车辆经过市区隆隆作响,噪声严重影响了城市环境的安静。
第三节环境治理
1976年设置了三废治理办公室,1981年11月,成立了环境保护监测站。通过调整布局,综合利用,治理污染,改善厂容等措施,荷泽市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了新的起色,被污染的环境得到了初步治理。
污水治理1977年始,对荷泽针织厂、制线厂、制革厂、自行车零件厂等24个单位的工业排放废水进行治理,采用了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各厂组织技术力量,实施工艺改革。1978年生建机械厂完成了电镀含铬污水处理装置。1979年菏泽城关五金电器厂试制无訳电镀成功;制革厂酶法脱毛和格回收工艺改革完成;自行车零件厂无氰镀锌工艺改革投产。1980年8月电讯十厂化学沉淀法处理废水成功;自行车厂镀格污水处理站建成。1981年菏泽印染厂完成丝光机淡咸回收项目及综合废水曝气生化处理工程完工;针织厂、制线厂生化处理改用化学沉淀法处理设旅竣工。1985年造纸厂白水回收装置建成。至1985年,共完成了13个单位17个污染源的治理,每年处理污水能力达257万吨,占全年工业废水排放量的32.5%。
为治理城内污水,于1983年建成了引黄排污工程,又于1984年11月清挖了护城河和南关排水沟,修建了南关提水闸,做到旱能进水,涝能排水,使城内污水变清水,死水变活水。
烟尘治理1980年统计,本市有锅炉54台,年耗煤量达6万吨;后锅炉增加到130台,全年耗煤量达9.48万吨。从1977年始,开始重视锅炉的消烟除尘工作,先后有22个单位的锅炉进行了更新改造。主要是增加烟道除尘,改造炉膛、水管喷淋等设置,但除尘仍没取得理想效果。1985年菏泽卷烟厂锅炉安装文丘里水沫除尘器,将排放烟尘浓度控制在林格曼烟气浓度图2级以下,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开创了新纪录。自此菏泽市消烟除尘工作大规模展开。
废气治理1985年全市有工艺废气污染源17处。主要是造纸制浆、电镀络、化肥、磷肥、铅字、油漆等工艺废气。每年排放量近1亿标立方米,净化处理2300万标立方米,处理率为23%。1980年电讯十厂安置了铬雾回收器,磷肥厂建成了氟气回收装置,增加了回收经济收益。
废渣垃圾处理1976年排放工业固体废渣为2.37万吨。1978年始,菏泽县化肥厂、菏泽第二电厂、跃进化肥厂等许多企业、工厂,将燃烧煤渣以每吨6元的价格,出售给砖瓦窑厂,烧制内燃砖,走综合利用的路子;一部分作为填坑、铺路或群众建房垫地基之用。年排放垃圾5万吨,大部分倒入坑塘,不过,有的单位或个人收买垃圾填坑造地,导致坑水污染,水质恶化,已成公害,至今未能得到妥善处理。
噪声治理由于交通、商业和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带来的噪声,严重影响了城市生活环境的安静。从1984年起,菏泽市着手对环境噪声的治理。规定南从火车站起,北到荷泽师专止;东从菏泽东火车站起,西到菏泽气象台止,为菏泽市区环境噪声控制区。1985年制订的《菏泽市交通噪声管制暂行办法》规定:凡拖拉机及载重量为8吨以上的汽车,不得在中华路、康庄路、牡丹路、西环城路之间市中心区行驶;载重量1・5吨以上的货车禁止在东方红大街、道碑街行驶;在城区行驶的机动车,必须装置性能良好的消声器;火车驶行市区,只许使用风笛,不得使用气笛。
城市社会生活噪声主要是来源于市场、商业、建筑旅工、广播、电视等。1984年11月8日决定菏泽汽车站、各联户客车站高声喇叭严禁使用。1985年下达《关于在市区内禁止使用高音喇叭的通知》,对市区45个广播呼声点加以控制。市区噪声得到了治理。
控制新污染源、调整工业布局为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1981年以来市环保局下达了《新建项目建立环境影响报告审批制度的通知》,要求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必须填写《环境影响报告》表,经环境保护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才能进行设计。菏泽跃进化肥厂的碳黑车间、菏泽造纸厂五号纸机的设置等建设项目,做到了主体工程与治理污染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
1985年5月,对工艺落后、产品成本高、质量差、能源消费大、污染严重的16家工厂、企业实行了关、停、并、转、迁。6个电镀厂转产,1个电镀厂搬迁,保留的电镀厂点全部改为无氰电镀。接着又对菏泽化肥厂、砂轮厂、礼花厂、城关一校炼油厂分别采取了关、停、并、转的措施。1985年菏泽齿轮厂锻打车间、菏泽市刻字厂铸字车间、西城三办织袋厂进行了搬迁,环境污染大为减少。
征收排污费1980年10月1日起,对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凡排放超过国家《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的污水和含病原体的污水实行排污征费,同时对排放废气(包括工业废气、锅炉烟尘)、废渣、粉尘的企事业征收排污费。几年来为环境污染治理和环保业务建设提供了补助资金707.2万元,建置了污染源治理项目49个,为保护和改善环境起了重大作用。
开展环境优美工厂活动1986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评选环境优美工厂活动,对执行《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管理,治理污染源,绿化、美化、净化环境,经济收益、社会效益、技术改革等成绩显著,有突岀贡献的企事业单位,给予表彰和鼓励。荷泽印染厂、仪表厂、山东电讯十厂等5个企业被评为省级环境优美工厂,有力地推动了环境治理工作。
法规治理1981年先后制定和颁发了《菏泽城关镇卫生管理试行规定》、《关于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征收排污费实施意见》、《菏泽城市管理暂行规定》、《菏泽市城市交通噪声管理暂行办法》等地方法规。这些意见、规定、办法的实施对环境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使菏泽环境管理工作纳入了以法办事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