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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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014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管理机构
分类号: F810.42
页数: 2
页码: 271-272
摘要: 清末,县内设户、柬、漕、卫、仓、库等6房,负责赋税征收、保管、报解等事宜。民国初期县公署内设财政科,负责全县赋税征解;城内税收通过商务会向各商号征收;农村由银柜再通过集头征收。县内设财政科,财政科下设地方银粮征收处和地方金库,具体负责地方银、粮的征收与保管。
关键词: 税收 税务 管理机构

内容

清末,县内设户、柬、漕、卫、仓、库等6房,负责赋税征收、保管、报解等事宜。
  民国初期县公署内设财政科,负责全县赋税征解;城内税收通过商务会向各商号征收;农村由银柜再通过集头征收。
  1923年(民国十二年),改财政科为财政局。
  1932年(民国二十一年)春,国民党山东省政府在菏泽建立乡村建设实验县。县内设财政科,财政科下设地方银粮征收处和地方金库,具体负责地方银、粮的征收与保管。
  实验县解体后,日伪县政府及国民党县政府的财税机构设置与实验县时略同。
  1941年春,菏泽抗日县政府内设统治贸易局,局内设税务股,负责根据地的税收征管和缉私工作。1942年改统治贸易局为工商管理局。局内设税务股,负责全县的工商各税的征收管理。下设2个事务所,一个在一千王一带,另一个在王浩屯一带。每个所设所长1人,工作人员3〜4人。事务所在所管辖区内的大集上设有交易所,负责收缴集市上各行业的税收。税务股的主要任务是:①工商管理;②缉私;③组织税收,为解放区、根据地筹集军需、民用资金;④扶持解放区的工农业生产。
  1945年10月,菏泽城第一次解放后,菏泽县民主政府内设有工商科, 负责全县的工商管理和税收。
  1948年菏泽县改为安陵县,临泽县改为菏泽县。政府内设工商管理局, 局内设税务股,负责县内工商税收管理。
  1949年.8月,安陵、南华等县撤销,恢复菏泽县原建置,成立了菏泽县税务局,下设税政股、会计股。主管菏泽县农村税收(城关税务局负责城内税收工作,直属地区税务局)。县内设立金堤、安兴、解元集、辛集、小留5个税务所。每个税务所管辖2〜3个区。
  1956年全县税务所增加到9处(城关、辛集、小留、安兴、李庄集、解元集、金堤、王浩屯、沙土集)。1957年,税务局内役税政股、监察股、会计股。税务所增加到13处。
  1958年,县税务局并入财政局。财政局内设税政股,下设何楼、王浩屯、杜庄、高庄、小留、安兴、沙土、辛集、都司、马岭岗、吕陵、城关等12处税务所。
  1959年9月,恢复启用荷泽县税务局公章,凡有关工商税收问题,以税务局名誉进行处理,其机构仍为财政局内的税政股。
  1962年6月,财税分设。设立菏泽市人民委员会税务局。1963年3月又改为荷泽县税务局,下设小留、沙土、王浩屯、辛集、安兴、杜庄、高庄、马岭岗、李孟油、何楼、黄集、吕陵、都司、城关等14处税务所。
  1968年11月,将原财政科、税务局、统计局、物价委员会合并为荷泽县经济管理站革命领导小组,隶属于县生产指挥部。
  1970年1月,撤销县经济管理站,设立县财税组。是年3月,撤销县财税组,设立菏泽县革命委员会财税管理局,内设税政股、会计股。1971年局内设税政股、农财股、预算股、人秘股、税利统管组。1972年增设赵楼税务所。
  1976年4月,财税管理局改为财税局。
  1979年,随着行政区划变更,又增加了解元集、黄堤、吴店、金堤、胡集、新兴、皇镇、白虎等8处税务所。
  1981年将税利统管组改为财税局直属税务所,负责全县内县级以上 (包括县级)工商企业单位的税收。
  1983年12月1日,财税分设,恢 、复税务局。同年城关税务所分设为北城、西城2个税务所。1984年从西城税务所中分设出南城税务所。

知识出处

菏泽市志

《菏泽市志》

菏泽上次的地方志是清光绪六年(1880年)修,距今已110年。新修《菏泽市志》,应上承光绪六年,举凡光绪六年后菏泽的政治、经济、文化、人物等等方面都应修在新志里,传之后世。新志继承了以前地志的传统格式,共分大事记、建置沿革、自然地理、农业、工业、商业、财税金融、交通邮电、城乡建设、牡丹、党派群团、政权政协、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科技、军事、风俗、方言、人物、附录等二十多编。在编纂过程中,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同志付出了大量劳动。他们重视调查,重视档案。他们派人深入农村、街道,采访历史事件当事人,记录口述材料,调查古迹,寻觅残碑,记录民间传说、故事。他们采访了200多人次,积累了宝贵的资料。他们查阅各种档案,摘录材料数十万字。他们还创办了不定期刊物 《菏泽市史志资料》,收集各方面材料。他们工作很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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