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菏泽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013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管理机构
分类号: F810.7
页数: 2
页码: 259-260
摘要: 清末,县内由户、柬、漕、卫、仓、库等6房管理赋税征收、保管、报解等事宜。其中户房掌管钱粮征收,全县划分8柜68个里为征收点;柬房学管契约税捐;漕房掌管漕米征收、解运;卫房掌管轿夫、门君的用地;仓房掌管征收之漕米的保管;库房掌管征收之银两保管。
关键词: 地方财政 财政管理 管理机构

内容

清末,县内由户、柬、漕、卫、仓、库等6房管理赋税征收、保管、报解等事宜。其中户房掌管钱粮征收,全县划分8柜68个里为征收点;柬房学管契约税捐;漕房掌管漕米征收、解运;卫房掌管轿夫、门君的用地;仓房掌管征收之漕米的保管;库房掌管征收之银两保管。
  民国初期,县公署内设财政科,各项分工仍沿用清末财政制度。1923年(民国12年)改科为局,由财政局统管县财政收支。1932年(民国21年),国民党山东省政府在菏泽建立实验县,裁撤财政局,设财政科。财政科将过去各里分散掌握的地亩清册限期收回统一掌握,并设立地方银粮征收,处和地方金库,具体掌握地方财政事务。1941年春,荷泽抗日县政府建立,二科分管财政,逐步配备了审计、会计、粮秣员等。主要负责该政府人员供给和抗日物资的筹集、供应及其他物资收支管理工作。1945年8月,菏泽抗日县政府改称荷泽县民主政府,二科改称财政科,主要负责政府人员及部队的粮秣、被服的征集管理和经费开支等。1947年5月,为支援解放战争,民主政府决定将财政科改为财政经济委员会,税务、工商、银行并入财委会。财委会下设行政股、税务股、信用股、缉私队,工作人员约25人。1948年4月,财委会撤销,重建财政科。1949年下半年,财政科在各区配备了一名财政助理员。
  1949年5月,南华县、临泽县、安陵县撤销,恢复原建置,统称菏泽县,县财政工作增多。是年10月,菏泽县人民政府设财政科,各区设财政助理员。1956年8月,将财政科改为财政局。1958年3月,县税务局并入财政局。财政局下设税政、会计、秘书、企业4个股。1960年5月,全县15处人民公社分别建立了财务科,每科配3至5人,负责管理公社直接管理的国家财政收支、地方自筹经费收支、监督检查公社企事业、行政单位的财务工作。财务科受公社和县财政局的双重领导。1962年撤销各公社财务科,重设财政助理员1人。1962年6月,财政、税务分设,同时成立菏泽市人民委员会财政科和菏泽市人民委员会税务局。各公社财会组织及工作范围未变。1968年11月,菏泽县财政科撤销,由财政科、税务局、统计局、物价委员会、计划委员会合并,成立菏泽县革命委员会财政经济管理站,隶属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领导。部分公社将财政、税务、市场管理合并,名为财务管理组,负责原财政、税务、市场管理等项工作。1970年元月,撤销县财政经济管理站,成立菏泽县革命委员会财税管理局,设领导小组组长1人、副组长1人。各公社设财政助理员1人,主管公社财务。1983年11月,财税分设,又成立荷泽市财政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各乡、镇办事处仍设财政助理员1人。部分乡、镇、办事处配备了农财人员,分管农业税征收和周转金发放工作。

知识出处

菏泽市志

《菏泽市志》

菏泽上次的地方志是清光绪六年(1880年)修,距今已110年。新修《菏泽市志》,应上承光绪六年,举凡光绪六年后菏泽的政治、经济、文化、人物等等方面都应修在新志里,传之后世。新志继承了以前地志的传统格式,共分大事记、建置沿革、自然地理、农业、工业、商业、财税金融、交通邮电、城乡建设、牡丹、党派群团、政权政协、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科技、军事、风俗、方言、人物、附录等二十多编。在编纂过程中,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同志付出了大量劳动。他们重视调查,重视档案。他们派人深入农村、街道,采访历史事件当事人,记录口述材料,调查古迹,寻觅残碑,记录民间传说、故事。他们采访了200多人次,积累了宝贵的资料。他们查阅各种档案,摘录材料数十万字。他们还创办了不定期刊物 《菏泽市史志资料》,收集各方面材料。他们工作很细致。

阅读

相关地名

菏泽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