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植树造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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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004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植树造林
分类号: F316.23
页数: 2
页码: 127-128
摘要: 黄河防护林:为保护堤防,972年,赵匡胤下诏:“绿黄、汴、清、御等河”,“树榆柳等土地所宜之木”。1593年,曹州知府许恩在护城堤植柳万余株,以防冲固堤。清朝及民国时期,也有在黄河防堤上植树的记载。但直到新中国成立时,大堤上仅有零星的柳树。
关键词: 林业建设 植树造林

内容

黄河防护林:为保护堤防,972年(北宋开宝五年),赵匡胤下诏:“绿黄、汴、清、御等河”,“树榆柳等土地所宜之木”。1593年(明万历二十一年),曹州知府许恩在护城堤植柳万余株,以防冲固堤。清朝及民国时期,也有在黄河防堤上植树的记载。但直到新中国成立时,大堤上仅有零星的柳树。
  建国后,于1950年春天开始营造黄河防护林带。后每年组织全市青少年营造防护林。至1985年底,全市境内黄河堤岸上共造林8600亩,有树272万株、灌木52万墩。
  农田林网:全市宜林网面积171万亩。建国后为防止风沙灾害,营造了大量农田防护林,形成农田林网。1955年冬,胡集大队党支部书记胡景灿带领群众栽植防护林带12条,植树2万株。1956年,由地区林业局派员指导,栽了胡集——龙凤——康集长达20华里的防护林带3条,每条8行树。到1958年,在胡集至康集4万多亩沙地上建成本市第一个点、片、带、网综合的农田防护体系。胡集大队被评为全省、全国的林业先进单位。
  1964年底到1966年春,结合大搞台、条田,全市又栽植农田林网3万余亩。“文化大革命”初期,除胡集、康集、任桥等林网未被破坏外,其余林网全部被毁。1971年和1972年,在辛集公社北大洼设“沟、路、渠、林统一规划”试点,建成高标准林网3.7万亩。1979年地区林业局组织郵城、郛城、菏泽3县交界的10个公社“大会战”。菏泽县的安兴、小留、都司3公社栽泰山青杨300万株,其中林网栽植160万株。3社基本实现了林网化。1975年冬,分别在佃户屯公社和黄集公社毕寨大队搞农田林网化试点,沟、路、渠、河统一植树。三年时间,佃户屯公社全部实现了高标准林网化;毕寨也实现了高标准林网化和农田间作化。1976年,全市一年建林网35・8万亩。1979年红卫河小流域“大会战”,市投资7万元,建标准林网3万亩。到1985年,全市实有林网化面积82・9万亩。
  农桐间作:桐树是菏泽市乡土树种,历代都有栽植。但农桐间作却始于60年代。1965年从兰考引进泡桐树苗,计划搞大面积农桐间作,因 “文革”开始而流产。1967年,地区林业局在本市安兴公社龙凤大队搞农桐间作500亩。到1973年,全市农桐间作面积发展到1.9万亩,1977年发展到18・6万亩。
  1985年,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大干一九八五年全面实现林业“四化”的决定》,从10月底开始,3个月完成农桐间作44.8万亩,质量、数量创历史最高水平。年末农桐间作面积达57.5万亩,全市实现了农桐间作化。
  四旁(宅旁、水旁、路旁、村旁)植树:建国前,受经济条件和土地所有制限制,四旁植树较少。建国后,四旁植树逐年增多。1982年有四旁植树644万株,人均7.55株。马岭岗公社最多,人均13.1株;白虎公社最少,人均4.7株。1985年,四旁植树总数超过1000万株,基本实现了村庄绿化。
  国(营)、社(队)合营造林:为了扶持沙荒面积大、造林任务重而经济条件又差的社队尽快绿化沙荒,从1961年开始,由国家投资树苗款每亩7元,先后与马岭岗公社范海、王浩屯公社李八老、安兴公社西尹集、沙土公社、高庄公社李庄集、马岭岗公社通古集等社队合营造林2383亩,其中合格的1903.2亩,育苗38.08亩。共投资1.9085万元。

知识出处

菏泽市志

《菏泽市志》

菏泽上次的地方志是清光绪六年(1880年)修,距今已110年。新修《菏泽市志》,应上承光绪六年,举凡光绪六年后菏泽的政治、经济、文化、人物等等方面都应修在新志里,传之后世。新志继承了以前地志的传统格式,共分大事记、建置沿革、自然地理、农业、工业、商业、财税金融、交通邮电、城乡建设、牡丹、党派群团、政权政协、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科技、军事、风俗、方言、人物、附录等二十多编。在编纂过程中,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同志付出了大量劳动。他们重视调查,重视档案。他们派人深入农村、街道,采访历史事件当事人,记录口述材料,调查古迹,寻觅残碑,记录民间传说、故事。他们采访了200多人次,积累了宝贵的资料。他们查阅各种档案,摘录材料数十万字。他们还创办了不定期刊物 《菏泽市史志资料》,收集各方面材料。他们工作很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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