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律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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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市中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5247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律师事务
分类号: D926.5
页数: 2
页码: 423-424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1984年9月,法律顾问处正式成立,有专、兼职律师各1人。到年底,该处受理了刑事辩护3件,民事代理6件,非诉讼调解1件,代写法律文书24件,解答法律咨询114件。1985年,律师人数发展到4人,其中1人为专职律师。该处依据“四个服务”的原则,开展了常年法律顾问工作,为顾问单位进行刑事辩护12件,代理63件,非诉讼调解6件,代写文书76件,解答法律询问798件。律师的工作得到了检察院、法院及当事人的认可,成功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5.15万元。
关键词: 市中区 律师 事务

内容

1984年9月法律顾问处正式办公,有专、兼职律师各1人。到年底,受理刑事辩护3件,民事代理6件,非诉讼调解1件,代写法律文书24件,解答法律咨询114件。1985年律师发展到4人,其中专职律师1人。律师工作坚持了四个服务(为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国家长治久安、方便人民群众服务),并开展了常年法律顾问工作(顾问单位5个),进行刑事辩护12件,代理63件,非诉讼调解6件,被检察院、法院及当事人采纳的有37件,代写文书76件,解答各类法律询问798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5.15万元。
  1986~1990年律师工作发展较快,顾问处设刑事辩护及民事辩护室,有8名专职律师,其中二级律师1人,三级律师1人,四级律师2人,律师助理3人。五年间承办刑事辩护案件256件,民事(经济)代理1074件,非诉讼案件243件,代写法律文书1160件,解答法律咨询8941次,为政府和工商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50家,为顾问单位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1144万元。1986年被济南市司法局授予先进集体称号。

知识出处

市中区志

《市中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本书志采用小编结构,平行分目。设篇、章、节、目,采用记、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概述”冠于志首,总括全志。“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志为主体。共设26篇105章249节。内容包括行政区域、地理环境、人口、城市建设、交通、邮电、街道办事处、镇、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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