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普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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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市中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524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普法教育
分类号: D926.15
页数: 1
页码: 422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济南市市中区司法局成立于1980年11月,起初只有五名工作人员。1982年,该局开始配备专职司法助理员,同时设立法制宣传岗位。该区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宪法,举办法律宣传站、法制展览会等活动。1986年至1990年,该区实施了全民五年普法教育,普及率达到99.2%,并重点培训了300余名副局级以上干部,举办了骨干培训班、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一些单位达到了治街、治村、治校、治店标准。该区被评为山东省先进单位。1987年,中顾委委员赵琳在代表考察中对该区的普法教育工作进行了检查。
关键词: 市中区 普法 教育

内容

司法局初建时期,由一名兼职人员分管法制教育。1982年4月各办事处配备专职司法助理员,局内亦设专人分管法制宣传。至年底,全区已有宣传员335人。
  1983年,采取黑板报、编印宣传材料、宣传栏、法制讲座、放映幻灯、录相等多种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宪法。3月,参加济南市法制宣传日活动,在辖区内自设4个宣传站,54个分站,有262人走上街头进行宣传。9月,为配合严打,组织了第二次上街宣传活动。1984年3月,配合区妇联开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月活动,培训全区妇女干部,设立法律宣传站等。12月,举办了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展览会,参观人数1400余人。1985年制订了市中区分三步走的《关于普及法律常识的规划》。
  1986~1990年进行第一个全民五年普法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对全区66722名普法对象进行了十法一条例的教育,普及率99.2%。其中,县团级以上领导干部和1179名机关干部的普及率为99%,其考试合格率为100%。
  在普学基础上,重点对全区300余名副局级以上干部进行了《行政诉讼法》、《企业法》及治理整顿方面的16个法律法规的学习。举办骨干培训班171期,培训骨干6640余名;举办千名干部法律知识竞赛、千户五好家庭知识竞赛、万户农民法律知识竞赛、万户民兵国防知识竞赛等46场(次),有3600余人(次)参加了竞赛活动。全区有共青团路等5个街道办事处达到依法治街标准,10个村达到依法治村标准,18所中、小学校开展了依法治校工作,30家商店开展了依法治店工作。在培训工商、企业厂长(经理)经济法规学习中,被评为山东省先进单位。1987年2月26日,中顾委委员赵琳率部分省、市人大代表视察辖区普法教育情况,并对区房管局、四里村、共青团路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的普法工作进行了检查。

知识出处

市中区志

《市中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本书志采用小编结构,平行分目。设篇、章、节、目,采用记、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概述”冠于志首,总括全志。“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志为主体。共设26篇105章249节。内容包括行政区域、地理环境、人口、城市建设、交通、邮电、街道办事处、镇、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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