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篇 供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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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市中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5132
颗粒名称: 第十一篇 供应
分类号: F252.2
页数: 9
页码: 293-30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市市中区的关于粮食、燃料以及物资的情况。
关键词: 市中区 供应 济南市

内容

第一章 粮食
  济南辟建商埠后,辖区粮油供应主要是私人粮行购销经营(详见第八篇)。由于受政局及战乱影响,粮油价格波动较大。1945年9月~1946年6月,仅9个月时间,商埠地区小麦涨价30倍,大米涨价21.8倍,谷子涨价74倍。
  济南解放初期,为稳定城市人民生活,人民政府一方面允许私人粮商继续从事粮油购销经营,另一方面为制止私商囤积居奇,操纵市场,于1948年11月建立国营粮食公司,向市场以较低价格投放粮食,借以平抑价格。1949~1952年,通过国营和私营两种供应渠道,有效地控制了粮价涨势,保障了市场供应需要。
  1953年下半年,国家先后对粮食、油料实行计划收购、计划供应(即统购统销)政策,取消粮食自由贸易,辖区私营粮油商号一律改为粮食、食油代销店,区政府设立粮食管理机构,由国家统一控制的粮食市场形成,此后,这一体制延续近30年未变。
  1978年以后,粮食工作为适应改革开放,实行由管理型向经营型转变。1980年,建立粮油议价购销机构,直接参与市场调节。1983年以后,粮食市场开放,粮食部门长期独家经营局面被打破,辖区各粮食经营部门积极开展食品生产加工、议价粮油及多种经营业务,参与市场竞争。1987年,粮食企业由国家政策性财政补贴亏损改为部分政策补贴,成为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当年实现利润223.41万元,比1984年增长近3倍。
  第一节 机构
  1929年以前,城区无专门粮食行政管理机构。1929年以后,市区粮食经营由市政府社会局管理。1944年,伪市政府特设粮食配给事务所。1945年10月,山东省田赋粮食管理处直接管理济南的粮食市场。1946年,济南市设田赋粮食管理处。1948年济南解放后,辖区粮食供应归特别市粮食局统管。1953年11月,五区人民政府设立粮食科。
  1956年1月,区粮食科撤销,成立市中区粮食分局,由区政府和济南市粮食局双重领导。设秘书股、供应股、财会股,下辖10个粮食供应店和17个门市部。
  1964年6月,区粮食分局划归市粮食局。9月,各粮食供应店和门市部改称粮店。
  1970年,各粮店按行政区域划分编成四个“连”。1978年将“连”按序列依次改名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中心店。
  1982年,随着辖区行政区划扩大,粮食分局增设第五中心店。
  1984年9月,粮食分局各股易名为科,设有业务科、行政科、财务科、政工科。各粮店改称粮油食品店。
  1987年,分局将各粮油食品店调整划分四个中心店,设供应、食品、议价等11个科室,下辖粮店及食品生产点42个,有职工718人,固定资产305.7万元。
  1990年,粮食分局设有办公室、政工、财务、业务、议价、车管、油部等科室及直属店、油脂部、粮油议价货栈、直属粮库、挂面车间、劳动服务公司、革新组、汽车队等直属单位,辖有4个中心店和七贤镇粮食管理所,38个粮油食品店。区粮食分局驻三里庄东街94号。
  济南市粮食局驻辖区纬五路160号。
  第二节 供 应
  居民生活用粮油供应 1953年以前,居民生活用粮油均由粮油贸易市场经销,敞开供应。1953年11月,国家开始实行粮油计划供应政策,严禁私商自由经营,取缔粮油自由市场,所有粮食、食油零售商及电、畜力磨坊一律取消自营业务,改为粮食食油代销店。到1954年5月,三区、五区共发放居民食油券3.39万公斤。
  1955年9月,实行《市镇粮食定量供应办法》,市镇居民口粮实行定量供应,标准分为三类九等,划片定点按月凭证供应。供应的粮食品种有细粮(面粉)、粗粮(大米、小米、黄豆、薯类),食油有花生油、豆油、棉籽油、菜籽油、芝麻油、玉米胚油等。粗细量按比例搭配。
  1959年,城镇粮食供应紧张,用粮贯彻瞻前顾后、以丰补歉、细水长流、计划用粮方针。1960年10月辖区开始压缩非农业人口,降低粮食定量指标,城区平均每人每月压缩粮0.55公斤,合计减少粮食销量5.95万公斤。居民细粮占供应量的10%,粗粮占90%,实行粮、菜混吃和代食品生产、熟食增量法。
  1959~1961年,连续三年自然灾害,城区粮油供应发生困难。1961年12月,辖区有14826人因缺粮患水肿病,2283名儿童患小儿营养不良。为了组织生产自救,区政府在北临邑建立生产救灾基地,种粮菜226.40公顷,粮食分局积极生产、采购、调运粮食代用品进城供应市民渡荒。1962年以后,粮食供应趋向缓和,人民商场、皖新街等粮食零售市场相继开放。
  1963年8月,辖区开始议价粮油经营,粮食分局专设义价粮油货栈,附设3个议价粮油供应门市部,并委托28处消费合作社办理代销。1964年下半年,停止议价粮油经营。
  1971年10月,调整城镇非农业人口粮食定量标准。
  1978年以后,粮食市场逐步放开。1982年,恢复粮油议价供应,粮油供应品种日趋丰富。
  1984年以后,居民粮油从定点、定量供应逐步转向选点供应,并取消粗细粮比例搭配。辖区各粮油食品店实行粮油兼营,平价议价兼营,生粮熟食兼营。供应品种由五六十年代单纯的成品粮油逐步拓展到粮油食品的加工与销售,种类有:挂面、鲜面条、方便面、馒头、锅饼、油饼、油条、煎饼、年糕、糕点、面包等。
  生产经营粮油供应 1953年11月~1955年12月,辖区各饮食摊贩及豆芽、豆腐坊生产用粮油,由区工商股与商业科统一计划报市粮食局审批。1960年后,饮食、糕点业生产用粮油实行凭票证供应。1965年食品、饮食业用油实行以粮带油供应办法,每50公斤粮食国营店带油4公斤,合作店带油3公斤。
  1984年,各食品、饮食经营单位以1983年度购买粮油数量为基数,实行在基数内的按平价供应,超过基数经营部分按议价供应。
  酿造、副食、医药用粮由济南市粮食局核定指标定点供应。
  禽畜饲料用粮供应 凡经工商和有关部门核准的牧场、公园、学校科研及居民自养的家禽、牲畜,均按类分等定量供应。1964年以后,居民自养的禽畜,停止饲料供应,自1984年起,林场、医院、科研部门饲料用粮由饲料公司统一计划安排供应。
  第二章 燃料
  第一节 机构
  辖区燃料供应主要指煤炭和煤气供应。
  解放前,煤炭主要经煤炭商会集中采购,由坐商(集中在经一路和天桥西侧)批发给私营煤炭店经销。1929年,辖区私营煤店有94家,主要分布在商埠一、二、三区。
  1950年10月,济南煤炭运输公司济博公司、华北煤铁公司济南支公司合并成立中国煤业建筑器材公司华东区公司山东省公司济南支公司。1951年4月改为中国煤业建筑器材公司济南支公司。1955年10月为中国煤业建筑器材公司济南市公司。
  1956年,私营工商业实行公私合营,辖区私营煤店组成煤炭合作店或联营代销组,成立煤建区店。1958年,山东省设煤业建筑器材批发站,区改设煤建木材区店,行政由区商业科领导,业务归市分公司管辖。1965年,煤建区店改为煤炭合作管理处,1980年5月改称市中区燃料公司,并移交济南市燃料公司统一管理,公司驻林祥林南街217号,主要负责辖区居民生活用煤供应。1987年,公司有职工247人,固定资产132万元。
  1990年,市中区燃料公司设有技术设备科等7个科室和三里庄、利群、英雄山、二七、万紫巷、文化路、旧新街、升平街、七里山等9家煤店,担负辖区居民用煤供应保障任务。
  辖区驻有济南市燃料公司,在小梁庄街257号,1975年8月由济南煤业建筑器材公司改建。济南市煤气公司在辖区设有煤气管理处,地址在自由大街。
  第二节 供应
  解放前,市民生活用煤及生产用煤全部由煤炭市场敞开供应。
  1950年10月,人民政府将煤炭列入国家8种重要物资,由商业部门归口,实行平衡调拨,统一经营。
  1958年“大跃进”期间,工业用煤增加,煤炭供应紧张。1961年,煤炭供应实行统一计划,综合平衡,条块结合,分级管理。居民生活用煤按商业系统市场供应组织订货,工业用煤由物资部门统一申请调拨。1980年,民用燃料供应全部改用物资部门统购经销。
  1962年开始,居民生活用煤实行凭证定量供应。1967年改为按人口数量凭票定量供应。供应标准:单身每年800公斤;
  每户:1~2人 1080公斤/年
  3~4人 1200公斤/年
  5~7人 1440公斤/年
  8~10人1680公斤/年
  11人以上1800公斤/年
  第四季度每户增发烤火煤70公斤,集体户、探亲家属每月补助50公斤(限3个月),按户核发,在指定煤店购买。1980年,改长期煤票为季度煤票,实行限时定点定量供应。
  辖区煤炭供应品种有无烟煤、烟煤、褐煤、泥煤子。解放前,货源主要来自淄博和章丘,1953年开始经营外省煤炭,产地为山西大同、阳泉,北京京西门头沟,内蒙,东北的抚顺、阜新等。30年代主要供应手工煤球,1957年后改为机制煤球。1969~1987年燃料公司改进生产设备,先后安装蜂窝煤机15台,抓斗行车8台,逐步实现居民供应成品蜂窝煤,生产机械化和半机械化,并实行便民服务,送货上门。由于购销差价倒挂,政府对居民生活用煤实行价格补贴。1980年,每吨补贴6.05元,1981年,每吨补贴5.99元。1987年辖区生产蜂窝煤80.3万吨,亏损61.6万元,全部由地方财政补贴。
  辖区煤气供应始于1976年。至1988年,相继设立自由大街、七里山煤气供应站2处,仅解决部分机关、单位职工煤气供应。1990年以后,随着管道煤气开通,煤气逐步以议价向市民扩展用户。
  第三章 物资
  建国初期,辖区工农业生产所需物资由市政府采用计划和市场相结合的办法供应。
  1956年,国家对生产资料实行统一调配,计划供应。辖区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所需物资、材料,季度申报生产计划,由安排生产的国营公司按计划供应,原材料供应价高于国家计划调拨供应价。
  1958年开始,辖区直属工业生产和基建所需物资材料,由济南市手工业联社按计划直接供应到位。维修所需的物资材料,由市物资局按计划审批供应到单位;国营公司直接安排企业加工生产所需的物资材料,由国营公司直接调拨。
  1965年2月,辖区设立工业局供销经理部,负责区属企业的物资材料供应和产品销售。1972年,供销经理部改为工交物资站,担负全区工业生产和维修材料的购销业务。
  1978年以后,计划物资的供应范围逐步缩小,恢复计划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供应办法。
  1979年1月,撤销工业局工交物资站,建立市中区物资局,主管全区物资管理和经营。1980年,成立市中区生产资料服务公司,为物资供应的经营部门,以计划外物资调剂为主,计划内经营为辅,为本区生产服务。
  1984年5月,为进一步适应物资流通渠道改革开放的需要,成立市中区物资公司(同时撤销市中区生产资料服务公司),为物资局下属物资经营部门,主要经营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兼营木材、水泥、轻工、化工产品等,并负责区属工交企事业单位的物资供应。1985年销售额为675万元。1987年2月,局属青年服务部改为市中物资贸易中心,主要经营计划外物资、金属材料、陶瓷、建筑材料等生产资料。1987年销售额达962万元。
  1990年3月,市中物资贸易中心改为市中金属材料公司,是年成立市中机电化轻公司,均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1990年底,区物资局有仓库9577平方米(其中:露天仓储面积6977平方米,库房2600平方米),30吨地磅房1座,吊车1辆,黄河运输车、双排客货车各1辆。辖物资公司、金属材料公司、化轻公司及物资公司第一、第二经营部、金属材料经营部。另有六里山、舜玉路、经十路、二七、七贤镇等5个物资经营部,拥有职工60人,固定资产111万元。

知识出处

市中区志

《市中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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