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商河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0120020220004852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募兵制 |
分类号: | E265 |
页数: | 1 |
页码: | 383 |
摘要: | 清代商河县的兵役制度为招募制,分为长期募用和临时募用两种方式。招募后按等级递补,从徒步战兵中选拔骑兵(马兵),从守兵中选拔战兵,从营兵子弟余丁中选拔守兵,没有余丁再从民丁中招募。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招募方法由军队或上级军事机构派员实施,地方给以协助。1933年国民政府颁布《兵役法》,改为征兵制,规定“三丁抽一”、“五丁抽二”、“独子缓征”,应募者不需体检和审查,均可征集入伍,战时亦常抓壮丁强迫入伍。富裕之家若被抽丁,可出钱雇人顶替,兵役多由贫苦百姓承担。 |
关键词: | 商河县 军事 募兵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