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募兵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商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485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募兵制
分类号: E265
页数: 1
页码: 383
摘要: 清代商河县的兵役制度为招募制,分为长期募用和临时募用两种方式。招募后按等级递补,从徒步战兵中选拔骑兵(马兵),从守兵中选拔战兵,从营兵子弟余丁中选拔守兵,没有余丁再从民丁中招募。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招募方法由军队或上级军事机构派员实施,地方给以协助。1933年国民政府颁布《兵役法》,改为征兵制,规定“三丁抽一”、“五丁抽二”、“独子缓征”,应募者不需体检和审查,均可征集入伍,战时亦常抓壮丁强迫入伍。富裕之家若被抽丁,可出钱雇人顶替,兵役多由贫苦百姓承担。
关键词: 商河县 军事 募兵制

内容

清代兵役制度为招募制。商河县设有招兵点,分长期募用和临时募用两种。招募之后分等级递补,从徒步战兵中选拔骑兵(马兵),从守兵中选拔战兵,从营兵子弟余丁(16岁以上)中选拔守兵,没有余丁再从民丁中招募。
  民国初,沿袭清制。招募方法一般是由军队或上级军事机构派员实施,地方给以协助。设点挂牌,招募兵士。1933年(民国22年)6月,国民政府颁布《兵役法》,改为征兵制,规定“三丁抽一”、“五丁抽二”、“独子缓征”。因民众抵制征兵,县内曾实行“抽签摊派法”。应募者不需体检和审查,均可征集入伍,战时亦常抓壮丁强迫入伍。富裕之家若被抽丁,可出钱雇人顶替,故兵役多由贫苦百姓承担。

知识出处

商河县志

《商河县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实事求是地记述商河县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变革。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水利、农业、林业、工业商业、经济管理、财税金融等。

阅读

相关地名

商河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