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群众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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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商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4749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群众团体
分类号: D638
页数: 5
页码: 306-310
摘要: 本章记述了济南市商河县的群众团体组织的发展情况。包括工人团体、农民团体、工商团体、青年团体、妇女团体等。
关键词: 群众团体 组织 商河县

内容

第一节 工人团体
  商河县工会组织最早建于1929年11月,当时以建筑业为主成立了总工会,包括泥瓦、缝纫、理发等工会组织。1937年3月1日改组为建筑业职业工会,向山东省工会、国民党商河县党部、县政府立案。其组织为理监事制。商河县理发行业在济南市理发工人罢工运动影响下,曾成立商河县理发分工会,为县内党组织的建立和理发业的发展起了一定的影响作用。以上工会组织由于受当时条件的限制,活动较少。1949年10月正式筹建商河县工会,翌年3月召开第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参加会议的代表110名,其中女会员24名。1963年召开第二届代表大会。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工会停止活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于1979年、1987年举行了两届代表大会,并领导全县工人开展了多种有益的活动。至1990年,全县共建分工会81个,其中工业系统12个,县社系统10个,教育系统29个(含22个乡镇教育工会),环保系统5个,商业系统7个,物资系统4个,卫生系统4个,交通系统4个,粮食系统3个,农机系统3个。
  第二节 农民团体
  1947年2月商河县建立农民救国联合会,刘福海任主任。农救会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反霸、剿匪、动参、土地改革等一系列工作中,都发挥了重大作用。
  1964年10月商河县建立贫下中农协会。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受运动冲击而停止工作。1973年5月恢复,1979年12月撤销。其主要宗旨是:代表全县贫下中农的利益,加强党群联系,密切党群关系。
  第三节 工商团体
  1915年曾建商会,置正、副会长各1人。1928年改为商民协会,翌年复改为商会,会长更名为主席。
  1945年全县解放后重建商会,设会长、副会长。教育私营工商业者合法经营。商会会长于1947年集资创办铧店,为翻身农民制造农具,支援生产及解放战争。建国后商会改为工商业联合会,设会长、副会长、秘书。组织领导工商业者学习党和政府的政策、法令,发动工商户按时缴税,督促执行国家物价政策,使其经营有利国计民生的商业。1955~1956年,教育带领个体工商业者接受社会主义改造,作自食其力的劳动者。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工商联停止活动。
  第四节 青年团体
  1939年商河县抗日民主政府建立,为动员广大青年积极投入抗日救亡运动,在县、区、乡、村各级先后成立青年抗日救国联合会(简称青救联),这是全县最早的青年组织。但是由于县境大部分地区被日本侵略军占据,工作开展很不平衡。在党的工作基础较好的七、八、九区和二区的一部分村庄普遍建立了青救会组织,组织广大青年破坏日本侵略者的公路交通和通讯设施。为抗日政府和部队站岗、送信。1945年发展到5000余人。对打败日本侵略军,解放商河城做出很大贡献。抗日战胜利后,青年抗日救国联合会改称青年民主联合会,并很快普及全县。会员人数增到2万余人,成为“土改”“剿匪”的骨干力量。
  1949年春县内建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筹备委员会。各区配备专职干部,组织广大青年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建立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的决议》和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经一段准备工作后,又在城关区的刘万枝、卞楼、杨庙三个村进行建团试点工作。同年建立了青年团商河县委员会。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少年儿童工作部和秘书室。新的团县委建立后,立即在全县范围内展开大规模的组织建设。通过开展各项活动,积极吸收农业合作化运动中的先进青年入团。1952年底,全县建团支部338个,发展团员5479名。1956年团县委增设军体部,有团支部579个,团员13173名,团的专职干部59人。
  1957年5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改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县委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办公室、学校和少先队工作部。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团县委停止工作。1968年建立了商河县革命委员会后,由政治部群工组负责共青团工作,但由于受“左”的思想干扰,机构不健全,共青团工作受到影响。1970年1月根据中央《关于整团建团工作的通知》精神,全县分期分批地开展了整团建团工作。至1971年底,96%的基层单位建立了新的团支部,发展7624名新团员,输送1127名团员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县委领导下,全县团的组织进行全面整顿,团组织进一步纯洁、健全,团的队伍更加壮大。至1985年底,全县所辖的26个团委有团支部1237个,团员19882人。1986~1990年,各级团组织认真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正确路线,加强团的自身建设。一是抓好基层的组织整顿。每年利用冬春农闲时机,借助农村党建和村级组织建设的有利时机,对基层团组织进行整顿。二是开展竞赛活动。广泛开展“达标升级”和评选优秀青年工作者、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员等活动。三是加强对团员队伍的管理,颁发团员证。使团员队伍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的轨道。通过以上活动全县1546个支部中,有一类支部696个,占45%。在各级团组织带领下,广大团员青年辛勤劳动、积极奉献,为振兴商河贡献自己的力量。至1990年底,全县已建立青年科技推广服务队600余个,科技推广服务站4000多处,青年科技试验示范田33公顷,青年科技示范户980户。被誉为“科技兴农带头人”的孙集乡周艾城村团支部书记周思和,积极开发吨粮田和作物立体种植,1990年被团市委授予“新长征突击手标兵”称号。玉皇庙镇东甄村团支部,被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年绿化突击队”称号。工交财贸战线团组织,以“争夺七、五功勋杯”活动为题,开展“双增双节”、“五小竞赛”、“技术比武”等活动,主动为企业分忧解难。全县有45项“五小”成果获上级有关部门表彰奖励,有2人被评为济南市优秀青年厂长(经理),有5名个人和1个团支部被团省委授予新长征突击手(队)称号。29名个人和2个集体被团市委授予新长征突击手(队)称号。教育战线有身残志坚、自学成才的郑路镇中学青年教师杨光新被团省委授予“学雷锋先进个人”,被评为“泉城十大杰出青年”。
  第五节 妇女团体
  商河县妇女组织是在抗日战争的年代逐步发展起来的。1939年县委成立商河县妇女抗日救国会(简称妇救会),配有专职干部。号召发动和教育广大妇女,支持儿子、丈夫参军参战;发展土纺土织,给军队做鞋袜、军衣,支授军队打胜仗;为人民军队传送和探听情报;掩护军队的伤病员。为打败日本侵略者作出重大贡献。女侦察员薛之利经常以讨饭为掩护,深入敌占区,两次被日本侵略军抓起来,并对其威胁利诱、严刑拷打,但都没能使她屈服。党的地下交通员刘圣荣将几个孩子托别人照管,参加抗日大队。1945年全县解放后,县妇救会又积极组织广大妇女参加土改斗争,涌现出更多的先进模范人物。
  1949年妇救会改称民主妇女联合会。1950年召开首届县妇代会,选举产生县妇联主任及组织、宣传部长。新建的民主妇女联合会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了扫除文盲运动。动员全县18~25岁的妇女上午校,大批女青年摘掉文盲帽,成为各行各业的生力军。合作化运动中,妇女也发挥了重要作用。1952年胡集区史家村任清云率先组织5个互助小组。1953年扩建为初级社,后又扩建为三个村联办的高级社。多次出席省、地劳模会。
  1957年民主妇女联合会改为妇女联合会。改称后,动员全县妇女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贡献妇女的力量。但是由于受传统观念和“左”倾错误影响,也出现过忽视妇女权益的倾向,妇女联合会为维护妇女的权益而积极展开工作。1963年学雷锋运动在全县展开之后,广大妇女积极参加,共组织妇女学雷锋小组780个,组织丰产组415个,建各种丰产田、试验田710.5公顷,平均亩产238斤。涌现出妇女学雷锋积极分子2523名,有200名妇女加入了党组织。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妇联被迫停止工作,但广大妇女仍以实际行动反对、抵制林彪、江青反革命路线,积极主动地投入到社会主义建设中去。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妇联恢复工作。至1980年先后组织起“三八”植棉组1374个,参加人员7801名,总共管理棉田2589.5公顷。涌现植棉先进妇联5个,植棉能手196人。1981年后,全县农村普遍推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广大妇女的社会地位和生产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模范婆婆、模范媳妇、劳动模范层出不穷。1985年召开八届妇代会,全县妇女响应大会号召,发奋自强,锐意改革。涌现出许多“三八”红旗手、“五好”家庭、劳动模范,其中受全国表彰的有13人。1990年全县建妇代会933个,有61名优秀妇女加入党组织,226名妇女进入各类函授学习班。县、乡妇联举办植棉技术培训班10期,培训妇女2万余人,有1700人成为植棉技术骨干,133名妇女领取农民技术员合格证。
  第六节 少年儿童团体
  1939年后各根据地的村庄都建有儿童团。适龄儿童入团率达95%以上。日伪占领区和边沿地区30%的村庄有儿童团,他们在宣传抗日、侦察敌情、站岗、放哨、捉汉奸、送情报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日伪统治区的儿童还秘密贴标语、散传单、护送抗日干部和伤病员等。1945年秋,商河县城解放,广大儿童团员又投入到轰轰烈烈的土改和支前运动中去。他们积极参加斗地主、斗恶霸、反奸诉苦、拥军支前,同时争做小先生,为广大劳苦群众摆脱无文化的痛苦贡献力量。
  1949年春,商河县筹建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的同时,在全县各小学进行少年儿童队建队工作。团县委建立后,设少年儿童部,负责少儿队工作,少儿队活动非常活跃。1953年6月,中国少年儿童队改称中国少年先锋队(简称少先队)。同年末,全县有少先队员5000余名,聘请大队辅导员9人,中队辅导员89人,小队辅导员311人。自1955年始,有计划地在校外建立少先队,至年底全县少先队员发展到13113名,其中校外少先队74个,校外儿童入队率达20%以上。1956年召开了商河县第一次少先队员代表大会。此间,校内队员27823名,占队龄儿童的95%,校外儿童入队率达77%。校内外共建大、中队1025个,有队员34366人。聘请大中队辅导员1219名。“文化大革命”时期,少先队工作受挫,少先队的称号曾一度被“红小兵”组织代替。
  1979年全县恢复建立少先队组织,发展队员56049名,占适龄儿童的70%以上,聘请少先队辅导员2370名。1984年团县委设立了学校与少先队工作部。同年,各乡镇聘请专职少先队总辅导员,少先队工作又重新活跃起来。1985年底,全县73216名适龄儿童全部加入少先队组织,有1535名少先队辅导员。在由全国少工委、《中国少年报》、《辅导员》杂志社等单位联合举办的全国万枚“创造杯”少先队活动竞赛中,全县共开展创造性活动2000多个。其中有20个活动受到团省委、团地委的表彰。有3个少先队中队开展的活动夺得全国“创造杯”。1986年按照团省委部署,组织全县少年儿童参加全省“万枚四有小金星”竞赛活动,获省级优秀活动奖10个,省级金星队员120名,地级优秀活动奖20个,地级金星队员200名。1987年组织全县少年儿童参加全省“爱劳动的小金星”竞赛活动,“争做五爱小先锋”等10项活动,受到团省委、省教委表彰。有80名队员被团省委、省教委命名为“爱劳动的小金星”。1988年组织全县少年儿童开展了“争当金星中队、争创金星大队”主题教育活动。县实验小学少先队分别被团中央和团省委命名为“红旗大队”和“金星大队”光荣称号。1989年开展“为了人民的利益”主题教育活动,被省少工委评为先进县,有35个少先队活动被省少工委评为最佳活动,其活动普及率、获奖率均名列德州地区榜首。
  1990年全县计有大队15个,中队1050个,队员67810名,适龄儿童入队率达98%以上。各大、中队开展了“学雷锋、学赖宁、争做商河好少年”活动。1个大队、2个中队分别被团中央、全国少工委表彰为“学赖宁红旗大队”和“学赖宁金星中队”,有12个中队被团省委命名为“金星中队”,4名队员被全国少工委授予“学赖宁奖章”,16名队员被省少工委授予“赖宁式金星少年”称号,其中胡集乡边庞小学少先队员庞雪巍自强自立、勤奋好学、助人为乐、勇挑家庭重担,分别荣获“全国学赖宁奖章”、“全省赖宁式金星少年”、“泉城十佳少年”等光荣称号。

知识出处

商河县志

《商河县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实事求是地记述商河县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变革。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水利、农业、林业、工业商业、经济管理、财税金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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