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图书馆
济南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济南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三节 工商行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槐荫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60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工商行政管理
分类号:
F123.82
页数:
3
页码:
196-19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市槐荫区工商行政的经济管理情况。
关键词:
槐荫区
综合经济
经济管理
工商行政
内容
市场管理 1949年,济南特别市工商局先后成立粮油、花纱布、杂货等物资交易所。1950年,执行市颁布的商(市)场管理办法和商(市)场管理委员会暂行章程,建起北大槐树、纬十二路、西市场3处市场管理委员会。1952年,执行明码标价制,对违法工商业户进行处罚,配合公安部门取缔有碍交通的流动摊贩。1954年,实行消费监督制度,对违法者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某些供不应求的物资采取议价、分配和限制外流的办法。1956年,对个体商贩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成立合作商店、合作小组,集市贸易逐步萧条。1958年,集贸市场关闭。1961年下半年,逐步恢复集贸市场,建起西市场、昆仑街2处市场管理所。按照“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要求管理市场,集市贸易日渐活跃。1962年整顿集贸市场,撤销比较集中的零星市场11处;开展打击投机倒把、贩卖票证活动;集体单位到市场上购买副食品须经市场管理委员会批准,根据货源情况统一安排。1963年,根据中央严格管理大、中城市集市贸易的精神,国营和供销社部分行业占领市场。1964年整顿市场,集中打击投机倒把和违法活动,严格控制上市商品范围。1966年集贸市场关闭。80年代,国家和省、市、区工商部门先后制定了若干集贸市场管理规定,市场管理向管理、服务方向发展。工商管理人员对入市摊点实行编号定位,对号入市;按时检查经营者的合法证明;检查商品质量,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检查衡、量具,制止短尺少秤;检查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禁止未经检疫的肉、禽和熟食上市;调处交易中的纠纷;收取市场管理费;为远道客商开展提供食宿、存放(看管)货物、借用秤具、维持秩序、存款等项服务活动。至1989年,共兴建营业大棚2万平方米,营业室5890平方米;有市场治保员44人,保洁员19人。
个体经济管理 解放初,成立第六区摊贩联合会等组织,制止违法经营,对经营困难户在资金、货物等方面给予照顾。1956年,引导个体工商户建立合作社、合作商店、合作小组,有特殊技艺的业户吸收加入国营和公私合营店。1958~1960年关闭集贸市场,限制个体工商业户发展。1961年恢复国营、供销社、集市三条商品流通渠道,扶持个体工商业户经营。1962年整顿市场,打击投机倒把、贩卖票证者。1963年,国营商业部分行业到市场设摊,低价出售商品,取代个体工商业户,个体业户逐步减少。“文革”初期,取缔个体工商业户。1979年9月,市工商局发布《关于恢复和安排个体工商业户的试行意见》,个体工商业户迅速发展。1981年成立区个体劳动者协会。1983年,区工商局设立个体经济管理所,维护个体业户的正当交易;坚持对个体业户进行经常性的政策、法制、职业道德、食品卫生等教育,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工商企业管理 解放后至1979年,市工商局负责辖区企业登记及监督管理工作。1949年1月,市工商局会同市有关部门成立登记委员会,开展私营企业普查,同年8月完成发证工作。1950~1951年,国家相继发布《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和《关于公营企业和公私合营企业应进行登记的指示》,企业登记全面展开。1953年,配合粮食统购统销,严格查处杂货业套购面粉、违法制造粮食制品的行为。1954、1955年,先后查处企业超出经营范围和部分企业抽逃资金的行为。1958年市工商局撤销,1961年恢复,“文革”期间瘫痪,1972年11月复设。在此期间,全区工商企业管理工作一度处于停顿状态。
1979年起,区工商局开始办理区属企业开业登记及监督管理工作。市属企业开业由“区局”转报“市局”核发执照,副本交区局备查。同年12月至1980年进行企业普查登记,针对企业经济性质、隶属关系、执照、招牌、印章、银行帐号不统一的混乱现象,重新换发营业执照,建立发证后的回访制度,把好企业的开业、转行、合并、迁址、歇业关。1984年后一度放松企业管理,出现经营范围、性质、经营方式、招牌等与注册不符及擅自开业、官商不分、政企不分等问题。1988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治理整顿,查处部分企业的投机倒把活动,经济秩序逐步好转。1989年再次进行企业登记换证。
经济合同管理 解放后由市工商局管辖。1984年成立区工商局经济合同管理股、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经济合同仲裁庭等机构,开展《经济合同法》宣传、经济合同鉴证、调处经济合同纠纷等工作。至1989年,共鉴证经济合同4364份,标的金额25324万元;受理合同纠纷134起,挽回经济损失280万元;签发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4364份;确立经济合同专(兼)职人员604名(含驻区市以上企业);开展了“重合同,守信用”竞赛活动。对新出现的企业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和横向联合合同进行了管理探索。
知识出处
《槐荫区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1989至1904年槐荫区地理、经济、城市建设、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包括城乡建设、农业、工业、商贸、经济综合管理、综合政务、卫生、社会生活、组织机构等类目。
阅读
相关地名
槐荫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