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生产关系变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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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槐荫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58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生产关系变革
分类号: F324.6
页数: 4
页码: 142-14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市槐荫区农业经济的生产关系变革情况。
关键词: 农业经济 生产关系 变革

内容

土地改革 解放初期,沿用旧封建土地所有制。1950年3月,郊四区四合乡、兴林乡、镇河乡、梨园乡、杨庄乡、美里乡,郊五区申庄乡、刘庄乡、王庄乡、大金庄乡、小金庄乡、彭庄乡、睦里乡及郊三区段店乡、张庄乡、联五乡、老屯乡、匡山乡(以上为现两镇及段店北路、张庄路、匡山3个街道办事处地区)开展土改运动,历经阶级教育,组建农会,划阶级、评成份,斗地主,没收、分配土地财产,颁发土地证,建立新政权等步骤,1952年3月基本完成。土改中,郊四区四合、兴林、镇河、梨园、杨庄、美里等乡及郊五区申庄、刘庄、王庄等乡(以上为现吴家堡镇地区)共没收地主、富农土地1.14万亩(760公顷),房屋1920间,大牲畜323头,农具1460件。有2099户贫农,9508人分得了土地财产。
  互助组 1951~1953年,辖区20%的农户参加了季节性和常年性互助组。其中,郊五区(现属段店镇地区)彭庄的彭殿洪,大金庄的姚学禹;郊三区段店村(现段店北路街道办事处)的井恩厚,老屯村(现属匡山街道办事处)的刘长友等,分别建起了长年性互助组。互助组采取换工形式,生产资料归私人所有。
  初级合作社 1952年11月,郊三区老屯村(现属匡山街道办事处)农民王振善带领11户农民建起西郊地区第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习称初级社)。1954~1955年,合作社进入大发展时期,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20%左右。其中1955年底,药山区6个乡及玉符河区3个乡(以上均为现吴家堡镇地区)建起合作社44个,共809户,占总农户的18.7%;另有互助组251个,共1794户。初级社生产资料归私人所有,牲畜、大农具使用时折算成工分,土地入股分红。
  高级社 1955年10月,段店区老屯村(现属匡山街道办事处)王振善建起西郊地区第一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习称高级社)。同年冬,济南市郊区工委在郊五区演马庄、于家庄、赵家庄、董家庄试办高级社。1956年底,先后建起段店、东方红、一二五、五一、星火、火焰、红光、先锋、双喜、晨光、黎明(以上为现段店镇及段店北路、张庄路、匡山街道办事处地区)、四合、兴林、燎原、曙光、梨园、七一、虹吸、太阳升、和平(以上为现吴家堡镇地区)共20个高级社。土地归集体所有,牲畜、大农具折价入社,土地、劳力、牲畜、大农具固定到队,社对队实行包工、包产、包成本、超产奖励的政策。社员实行按劳分配,采取评工记分和劳动定额记工法。据统计,1956年比1955年,集体平均增产19.2%,社员平均增收20%;约80%以上的贫农、中农增收,10%的农户平收,9%的富裕中农有所减收。
  人民公社 1958年8月9日,毛泽东视察历城县北园乡北园农业社,发出“还是办人民公社好”的号召。9月,辖区20个高级社合并成立西郊人民公社(简称公社)。公社成立初期,实行公社一级核算,强调“一大二公”、统一种植、“大兵团”作战,加上三年自然灾害的影响,农村经济遭到严重挫折。1959年1月,中央颁布《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确定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体制。1960年6月,西郊人民公社划归槐荫区,成立槐荫人民公社西郊分社。1961年5月,西郊分社复归历城县,成立段店、大金、田庄、朱庄、郑庄、吴家堡、王庄、西沙等8个公社。1968年8月合并成立东方红、太阳升2个公社。1972年4月分别改称西郊人民公社、吴家堡人民公社。1984年5月及同年年底,先后撤销西郊和吴家堡两个人民公社,建立镇、乡人民政府。
  联产承包责任制 1980年,两镇有少数生产队以生产组为单位承包土地经营。1981年,部分生产队实行包产到户。1982年起全面推行各种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镇、村、户层层签定承包合同,按人口或劳力分配土地,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户自行安排生产,产品在完成合同后归己。对完成合同的村、户,国家供应平价粮、油、煤、化肥、汽(柴)油;完不成合同者,国家按比例减少平价供应的各种物资;对荒芜土地的农户实行罚款,直至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承包制后,农村经济迅速发展。1989年,两镇农村经济总收入达5.33亿元,(段店镇3.5亿元,吴家堡镇1.83亿元),为1985年的3.32倍。

知识出处

槐荫区志

《槐荫区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1989至1904年槐荫区地理、经济、城市建设、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包括城乡建设、农业、工业、商贸、经济综合管理、综合政务、卫生、社会生活、组织机构等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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