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事业单位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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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32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事业单位改革
分类号: D630.3
页数: 1
页码: 59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市历城区事业单位改革 、管理体制改革 、人事制度改革 的情况。
关键词: 历城区 事业单位 改革

内容

一、管理体制改革
  1986年后,针对事业单位机构增加过多、人员增加过快的状况,全区严格了事业单位机构审批制度。1987年7月,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制止机构编制和干部队伍膨胀的意见》,依据上级定编标准,对部分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进行重新审定。
  1994年,落实市编委、市财政局转发的省编委、省财政厅《关于推进事业单位分类管理的通知》,结合本区实际,按照“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总体思路,实施经费渠道分类管理,将事业单位划分为企业化经营、自收自支、差额预算管理、全额预算管理四种类型。事业单位实行分类管理后,进行了定编定岗、竞争上岗、人员聘用、工资分配等各个方面的改革。此后,对事业单位重新分类,划分为四种类型:行政型事业单位、社会公益型事业单位、公益兼经营型事业单位、经营型事业单位,针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采取撤销、合并、改企、脱钩、规范等不同的改革方法,促进政事分开及事业单位的社会化进程。
  1997年,设立历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公室。1999年年初,对全区登记事业单位进行首次年度检验。2002年8月起,全区事业单位进行全国统一的事业法人登记,对符合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法人证书。至2007年,登记事业法人单位156个。
  二、人事制度改革
  20世纪80年代后,在全县事业单位逐步推行以聘用制为基础内容的人事制度改革。其中,教育系统的改革最为成功。1986年4月,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改革教育体制,振兴教育事业的决定》,教育系统体制改革开始推行。1994年7月,区委、区政府批转区教委《关于深化教育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报告》,以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为改革重点,进行了以校长负责制、教职工聘任制、岗位目标责任制和结构工资制为基本内容的“四制”改革。1997年8月、1999年8月,又相继进行两轮内部改革,以1994年“四制”改革为基础,加以补充和修订,并形成制度坚持下来。2005年起,深化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采取公开招考方式,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

知识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济南市历城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地域范围为2007年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区域。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建环保、交通邮电、开放开发、农业综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工业、商贸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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