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案件执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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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272
颗粒名称: 第八节 案件执行
分类号: D916.3
页数: 1
页码: 54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市历城区1988年至2007年案件执行的情况。
关键词: 历城区 审判 案件执行

内容

1988年12月,执行庭成立,主要负责院机关审理案件执行工作。法庭审结的案件由法庭执行,对执行有困难的案件,移送执行庭执行。1992年起,针对积压案件,调整充实力量,加大执行措施,每年组织执行会战。1996年,建立大执行格局,形成执行庭—中心法庭执行员—法庭兼职执行员三级执行工作体系。1999年起,根据最高法院要求,法院审结具有执行内容的判决书交执行庭执行,各法庭负责执行法庭有执行内容的调解书。2000年,执行工作局成立,下设两个执行庭,形成执行庭与各法庭、行政庭、法警队相互配合的执行体制。2004年,实行审判与执行工作分离,法庭审结的案件全部由执行局负责统一执行。1989—2007年,受理执行案件30774件,执结30639件,执行财产标的额15.7亿元。

知识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济南市历城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地域范围为2007年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区域。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建环保、交通邮电、开放开发、农业综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工业、商贸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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