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审判机关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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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26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审判机关
分类号: D916.3
页数: 2
页码: 540-54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市历城区1986年至2007年审判机关的情况。
关键词: 历城区 审判 机关

内容

1986年,县人民法院设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仲宫法庭、董家法庭、孙村法庭、港沟法庭、遥墙法庭、邵而法庭、柳埠法庭、唐王法庭、锦绣川法庭,有干警35人。同年4月,邵而法庭更名为党家法庭。1987年5月,因区划变动,原历城县人民法院改为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原郊区人民法院所属洪家楼法庭、华山法庭、东郊法庭因区划调整划归区法院,并增设研究室。1988年5月,增设济钢法庭、郭店法庭、十六里河法庭;12月,增设行政审判庭、告诉申诉审判庭、执行庭。1990年1月,因区划变动,齐河县大王法庭、靳家法庭、桑梓法庭划归区法院;4月,增设政工科;8月,增设彩石法庭,锦绣川法庭更名为西营法庭。1994年5月,经济审判庭分为经济审判一庭和经济审判二庭。1995年,大王法庭更名为大桥法庭。同年10月,增设法警大队。1998年,靳家法庭并人大桥法庭。1999年3月,增设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撤销告诉申诉审判庭,设立案庭和审判监督庭。2000年1月,因区划变动,十六里河法庭划归市中区,大桥法庭划归天桥区;撤销唐王法庭、董家法庭、郭店法庭、彩石法庭、港沟法庭、柳埠法庭、西营法庭,保留东郊法庭、华山法庭、遥墙法庭、仲宫法庭、孙村法庭5个法庭。原民事审判庭更名为民事审判一庭,洪家楼法庭更名为民事审判二庭,济钢法庭更名为执行二庭。6月,撤销执行庭,设执行工作局(正处级),下设执行一庭和执行二庭。同年,区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称号。2001年,被团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2002年2月,院机关机构改革,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立案庭(挂书记员管理办公室牌子)、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内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研究室(挂审判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技术室、法警大队、监察室(与院纪检机构合署办公)。2004年7月,增设司法技术鉴定中心。2005年,东郊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共青团中央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2006年10月,撤销司法技术鉴定中心,其职能并入技术室。2007年,区法院设办公室、政治处、立案庭(挂书记员管理办公室牌子)、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内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研究室(挂审判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技术室、法警大队、监察室(与院纪检机构合署办公)、财务科、东郊法庭、华山法庭、遥墙法庭、孙村法庭、仲宫法庭22个机构,共有干警159人。

知识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济南市历城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地域范围为2007年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区域。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建环保、交通邮电、开放开发、农业综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工业、商贸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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