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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安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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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240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公安
分类号:
D631
页数:
12
页码:
523-53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市历城区公安、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来信来访的情况。
关键词:
历城区
公安
内容
第一节 公安机关
1986年,县公安局设秘书、政工、治安、户籍、消防、政保、经文保、预审、法制、刑警队、看守所等科(队、所),辖郭店、董家、唐王、遥墙、孙村、彩石、港沟、十六里河、仲宫、柳埠、西营、锦绣川、高而、党家庄和卧虎山水库、黄河修防段、柳埠林场17个派出所,有公安干警151人。1987年5月,县公安局整建制改为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原市公安局郊区分局的洪家楼、工业北路、王舍人、济钢、华山、黄河公路大桥派出所划归历城分局。1990年,因行政区划调整,齐河县公安局大王、靳家、桑梓店3个派出所划归历城区公安分局。1991年,市防暴支队历城区大队成立。1993年,设工会、外事科。1994年,设宣传科,成立巡警大队、“110”指挥中心。1995年3月,大王派出所更名为大桥派出所。1997年,警务督察队成立。1999年,跑马岭派出所成立。2000年,政保科更名为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外事科更名为出入境管理科;十六里河、党家庄派出所划归市中区公安分局,大桥、桑梓店、靳家派出所划归天桥区公安分局。2001年,设反邪教侦察科,山大路派出所、东风派出所成立,工业北路派出所更名为全福派出所。2002年,经文保科和刑警经济中队合并,成立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科更名为治安警察大队;反邪教侦察科更名为反邪教侦察大队;大正小区派出所成立。2003年9月,城市管理警察大队成立。2005年8月,区防暴大队更名为特警大队。11月,大正小区派出所、孙村派出所划归高新分局。2006年7月,撤销刑警大队案审中队,成立预审大队。2007年,区公安分局设办公室、政治处、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反邪教侦察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警察大队、刑事警察大队、巡警大队、监所管理大队、特警大队、城市管理警察大队、财务装备科、户政管理科、出入境管理科、法制科、警务督察科、信访科、宣传科、保安管理科、消防大队等43个机构,辖洪家楼、山大路、东风、全福、王舍人庄、济钢新村、华山、遥墙、唐王、董家、郭店、彩石、港沟、仲宫、柳埠、高而、西营、绣川、跑马岭19个派出所,有干警728人。
1988年4月,区交警大队成立,有干警62人,隶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1995年,设政工科、秘书科、交通科、宣传科、事故处理科、车管分所和大桥中队、洪楼中队、潘庄中队、机场路中队、工北中队、济钢中队、仲宫中队、十六里河中队8个勤务中队。2001年,撤销机场路中队、十六里河中队。2002年,增设跑马岭中队、柳埠中队。2007年,设政工科、秘书科、交通科、宣传科、车管分所以及事故中队、大桥中队、洪楼中队、潘庄中队、工北中队、济钢中队、柳埠中队,有干警171人。
第二节 维护社会稳定
1989年,区公安分局查清“济南市各界自治联合会”“山东大学自治会筹委会”“济南高校学生自治联合会”等非法组织在济南拦截军车,冲击铁路,堵塞交通,冲击省委、省政府机关等重大事件的事实真相,在黄河公路大桥设卡堵截,查获北京市公安局通缉人员3名。1991年,破获西营镇夏某某为首的反动“斋功道”复辟案。1994年,依法取缔非法宗教组织“圣灵重建荣耀教会(或称全备福音教会)”。1999年,依法取缔“观音法门”“灵灵教”等邪教组织。同年,依法处置党家庄镇殷家林村部分村民聚众闹事、冲击国家机关、妨碍执行公务和鹊山调蓄水库建设中发生的群体性殴斗事件,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4名,刑事拘留3名,取保候审2名,治安处罚7名。2001年,妥善处置济南第二纺织机械厂职工因企业破产欲到省两会上访事件。同年,区公安分局被省政府授予“山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安先进单位”称号。2002年,妥善处置力诺集团、济南遥墙国际机场二期工程、经十东路拓宽工程占地拆迁及三峡移民等群体性事件28起。抓获公安部督办、省公安厅列为第一大案的“东方闪电”骨干成员郑某某、刘某某。2003年,妥善处置王舍人镇大辛庄村民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16起。2004年,妥善处置因占地拆迁、干群矛盾、土地合同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44起。2005—2006年,加强综治维稳信息收集研判,加快情报信息网络体系建设,上报情报信息176条。2007年,妥善处置山东协和职业学院、历城职业中专等单位发生的群体性事件8起。
第三节 来信来访
1986年以来,县公安局组织开展“涉法信访案件专项整治工作大会战”“结案不息访和非正常上访专项治理”“厅局长接访交办事项专项清理”及“信访突击月活动”等信访专项治理工作。至2004年,受理群众信访案件6366起,办结率100%。2005年,开展“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大接访”活动,制定《局长接访制度》《局长接访工作规程》,设立信访登记处、候访室、局长接待室,建立领导接访工作长效机制。区公安分局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集中处理信访问题先进集体”称号,并立集体三等功。2005—2007年,受理群众信访案件585起,办结率100%,结服率95.9%。解决3~10年信访问题42件,10年以上信访问题28件,解决邻里纠纷等一批“老大难”问题引发的矛盾37起。
第四节 打击犯罪
1986—1988年,针对辖区刑事案件上升、治安问题增多的势头,组织开展“抓现行、破案件、挖窝子、打流窜”“两拦一滋”等专项斗争6次,摧毁犯罪团伙116个,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328名。1990—1991年,在破案会战中,刑警、法制、预审、看守所等部门各司其职,对黄河大桥以北3条国道及济王、济微、济青、济新公路沿线出现的拦截外地车辆、结伙抢劫、敲诈钱财及卖淫嫖娼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摧毁犯罪团伙7个、卖淫窝点10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97名。1992年,区公安系统逐步建立以刑警队为主体,以派出所为作战单位,多警种配合,以动制动的“大刑侦”格局。1994年,刑事案件破案率达86%,破案率、破案绝对数、打击犯罪数连续三年位居市区分局之首。区公安分局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公安局”称号,刑警大队被公安部记集体一等功。1995年,刑警大队被公安部、人事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先进集体”称号,被公安部授予“全国模范刑警队”称号。1997年,改革刑侦体制,刑警大队下设9个中队,实现立案、侦查、预审、拘留、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执法办案“一条龙”。1998—2000年,开展“除霸惩恶、打击邪恶势力”“打击盗抢三车”“冬季严打整治”等专项斗争13次,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100余名。2001年,刑警三中队被公安部授予“模范刑警中队”称号,并立集体一等功。2002年,开展以“打两抢、破大案、挖团伙、追逃犯”为重点的专项斗争,侦破案件213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197名。
2002年前,打击经济犯罪由刑警大队负责,经文保科负责重点单位内部安全保卫。2002年5月,经文保科、刑警经济中队合并,成立经济犯罪侦查大队。2003年,经侦大队破获经某某、黄某某等4人以集资办学为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2800万元。2004年,区公安分局加强刑侦基础业务建设,发挥痕检等技术手段在侦查破案中的作用。同年,破获案件2169起,通过技术手段直接认定1142起。2007年,区公安分局创新以命案必破为重点的严打工作机制,命案破获率连续三年保持100%。
重大案件
“4·29”特大杀人案1996年4月29日下午,分局指挥中心接到靳家派出所报告,104国道靳家乡路段一饭店店主及2名女服务员在店内被杀。接报后,干警勘验现场,调查走访,顺线追踪,5月3日下午在南京市将3名案犯抓获。经突审查明,案犯与店主有矛盾,于4月29日凌晨3时许,持刀窜至店主住处,将店主杀害,抢走现金1 20元。逃离现场时,将发现其行迹的2名女店员砍死,并胁迫另一名女店员潜逃至南京。
“12·12”雇凶伤害案2004年12月12日20时30分,分局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当日20时许,一伙蒙面歹徒持猎枪、砍刀、铁棍等凶器,闯入工业北路黄台电厂附近的某饭店,将某村党支部书记及另外2人砍伤,砸坏饭店玻璃门、桌椅等物品,鸣枪后乘出租车逃窜。分局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历经5天奋战,抓获主犯在内的犯罪嫌疑人7名,收缴五连发猎枪、单管猎枪各1支,子弹179发等凶器一宗,同时挖出其他犯罪嫌疑人23名及一批类似案件的重要线索。
“2·25”持枪绑架抢劫案2005年2月25日21时许,分局指挥中心接华山镇卧西村村民刘某某报警称:当日14时许,一伙歹徒持短枪、砍刀等凶器窜至其开办的工厂内,采取捆绑、殴打、恐吓等手段,将其及妻子绑架至市中区十六里河镇柏石峪村一废弃民房内,勒索现金11.1万元、抢夺手机2部、金银首饰一宗。经分局专案组侦查,2月28日,将主犯杜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在杜某某暂住处搜出自制手枪2支,砍刀、匕首等作案工具一宗。
“10·11”盗窃珠宝案2007年10月11日清晨,宝意珠宝公司经理张某某报案称:10月10日夜,位于富翔天地15号楼的办公室被盗珠宝50余件,总价值700余万元。刑警大队三中队、技术中队、东风派出所参战干警经过1个月侦查布控,侦破“10·11”盗窃珠宝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某。
第五节 治安行政管理
一、公共场所管理
1986年,在影剧院、车站、集市、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落实治保联防人员安全岗位责任制。1987—1993年,区公安分局配合相关部门对298个公共场所进行清理整顿,培训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1888人,实行持证上岗。开展打击“卖淫嫖娼”“打霸除恶”等专项斗争,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403名,摧毁卖淫窝点43处。1994年,区公安分局制定《路边店治安管理暂行办法》,对862家路边店和从业人员登记造册,签订《治安责任书》。1997—2007年,对1874家公共复杂场所,以查禁“黄赌毒”等丑恶现象为重点,开展治安清查和安全检查专项行动。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917名,查处非法经营业户379家,取缔“黄赌毒”窝点417处,查缴淫秽物品3.4万余件、赌博游戏机846台。
二、特种行业管理
1986年,县公安局集中清理整顿废品收购业,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在党家庄镇党东村召开处理大会,拍卖非法收购的废旧金属200余吨,追缴赃物折款2500余元。1988年,成立特种行业治保会132个,有治保人员483名。1989年,对156家印刷、刻字业户清理备案,核发备案证书110个。对161家旅馆、招待所和95家旧货经营业户进行检查,停业整顿24家,抓获犯罪嫌疑人66名。1993年,对690家特种行业业户和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实行持证上岗。1994—2007年,加强特种行业管理控制,坚持“露头就打”方针,开展治安清查和安全检查专项行动17次,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950名,消除安全隐患4123起。
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理
1986年以来,全面加强爆炸物品管理服务措施,对公安系统内部枪支反复开展安全检查,逐一签订安全责任状,有效遏制涉枪涉爆案件发生。为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至2007年,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37次,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417名,收缴违法枪支2218支,子弹3822发,炸药18388公斤,雷管41046枚,导火索17704米,废旧炮弹1778枚,破获私藏爆炸物品案件217起,查处非法经营业户108家。
四、治安防范
1986年,县公安局落实“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方针,720个村治保会与村委会签订安全合同。21个单位,无案件、无事故安全单位有19个。1988—1989年,区公安分局采取加强巡逻、隐蔽蹲点守候等防范措施,打击滋扰破坏社会治安不法分子。协同有关部门对9个影剧院、3个旱冰场、17个农贸市场、3个舞厅、30个闭路电视放映点、2个公园、13个台球游乐室进行治安检查。1990年,开展厂企、学校、内部单位安全保卫整顿工作,有32个单位设置保卫科和专职保卫人员,50个单位在经济要害部位安装报警器、防盗门。1992年,厂企单位组建经济民警队。1999年,242个重点单位安装“110”微机自动报警系统,电视监控安装率达77%。2001年,全区旅馆业治安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率达70%。2005年,七里河、辛旬、祝甸等居民小区安装电视监控系统,其中,七里河社区电视监控系统成为全市旧村改造工程治安防范系统建设样板。2006—2007年,推进区域报警服务系统和城市治安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建成山大北路电视监控一条街,在山大路、洪家楼、东风、全福、华山、王舍人、港沟、彩石8个派出所、22个社区安装电视监控系统,有监控探头3167个。
五、群防群治队伍建设
1990年,初步建起5支群防群治队伍:1.组建乡镇、办事处、村三级治安巡逻队。有治安巡逻队359支1631人。2.组建厂企内保队伍。358个厂企单位有专兼职保卫人员1812人。3.组建治保队伍。有各类联防治保会48个455人。4.组建居民楼自管自治队伍。有队伍375支,楼管员839人。5.组建村级自管自治队伍。1999年,创新联户联防工作机制,有群防群治队伍1270支18995人,在易发案地段,实行昼夜巡逻。2007年,群防群治队伍实行规范化管理,在开展“治安双保”“警治联勤”“治安防范承包”“联户联保”工作的同时,加强队伍纪律作风整顿,提升队伍整体素质。1990—2007年,群防群治队伍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案件9704起,协助开展安全检查、治安清查24050次,调解纠纷11890起。
第六节 安全保卫
1988年,完成首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在历城辖区3个比赛场馆的安全保卫工作。1991年,完成全国农村经济工作经验交流会、世界旅游日、朝鲜国家主席金日成来访等大型活动和重要外事警卫任务。1992年,完成济南遥墙国际机场通航、朝鲜议会代表团来访等重要警卫任务。1994年,完成泉城金秋经贸洽谈会等安全保卫工作。1997年,完成中共十五大会议、香港回归、悼念邓小平逝世等重大活动期间辖区安全保卫工作。2004年,完成“亚足赛”历城赛区安全保卫工作。2007年,落实《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保卫条例》,消除安全隐患182处。完成春节、元宵节花灯会、洪楼广场文艺汇演等保卫工作80多次。1986—2007年,完成重大警卫任务421项,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2100余项,出动警力1 8万余人次。
第七节 户政管理
一、常住人口管理
1987年,全区人口管理工作实现由县级公安机关管理模式到市辖区区级管理模式的转变。1987—1993年,实行严格的农业、非农业分类管理,农转非户口实行严格指标控制。1994年,省政府实行地方城镇居民户口管理制度,区公安分局先后在仲宫镇、彩石乡、柳埠镇、大桥镇、桑梓店镇等乡镇办理济南市地方城镇居民户口。2002年,洪家楼镇、华山镇、王舍人镇人口取消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济南市居民户口。同年,港沟镇南胡、北胡、小汉峪、大汉峪4个村及2005年孙村镇、大正小区划归高新区代管。2006年1月,全区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济南市居民户口,实现公民身份法律意义上的平等。
1993年前,户口管理为传统的手工管理。1993年4月,董家派出所实行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试点。1994年,各派出所完成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建设和近100万人口信息、80万个人像的录入及纠错工作,结束手工管理户口的历史。1997年7月,市、区公安分局、派出所三级人口信息计算机联网,实现联网查询和部分数据共享。1999年10月,完成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升级转换。2004年,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由数据分层管理,转为全市数据中心库管理,实现全市人口信息共享和户口业务一站式办结。
二、暂住、流动人口管理
1986年,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外来人口增多,管理范围由最初租用私房人口和劳务团体暂住人口,延伸到所有外来务工经商人员。1993年,区公安分局在全市率先建立暂住人口管理电子网络系统。1994年,各派出所设立暂住人口管理站,在暂住人口集中的居委会成立分站。1995年,各乡镇成立暂住人口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管理站、管理小组,有专管员451人;在劳务团体中成立治保会和治保小组。对暂住人口办理暂住户口证,每年两次验证。1996年,各派出所设立流动人口管理站。建立完善查验身份证、签订安全合同、出租房屋、证卡管理、检查评比、奖罚等管理制度,推行治安清查、安全检查、流动稽查、日常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方法。1997年,制定《加强暂住流动人口管理的意见》,全市暂住人口微机管理试点现场会在历城区召开。1998年,《济南市暂住人口管理办法》实施,全区暂住人口办证率达96%以上。1998—2007年,通过暂住人口管理抓获犯罪嫌疑人1113名。
三、居民身份证管理
1986年3月起,县公安局为16周岁以上公民制发居民身份证。1996年1月1日,采用防伪新工艺制发居民身份证。2000年6月,完成居民身份证号码升位工作,身份证号码由15位升为18位。2005年7月1日,区公安分局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证工作。至2007年,共办理“二代证”630328个。
第八节 出入境管理
1993年7月,外事科正式办理出入境业务。在全市率先建成基层出入境管理工作信息系统。2000年9月,外事科更名为出入境管理科。业务内容主要有辖区境外人员管理、法定不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涉外事件查处、公民出国境受理工作。2006年,在全市各区分局中第一个建立公民出国境受理服务大厅。2007年,出入境管理科被省公安厅授予“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省级文明窗口”称号。1993—2007年,受理公民出国境10369人次,依法查处涉外事件179起,查处率100%。
第九节 “110”报警服务
1994年,区“110”指挥中心成立。1996年,建成“110”报警服务系统。1998年,制定《历城区“110”报警服务社会联动工作规范》,启动“110”社会联动工作。1999年,“110”与社会公益部门联动范围扩大到11个,各治安检查站、治安巡逻队、社区保安队、治安岗亭纳入“110”报警服务体系。2004年,按照“有利于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有利于实战指挥”要求,建成与市局、分局各巡逻车、治安检查站及各实战单位无线通信网络,形成一呼百应、一警多处的快速反应体系。2005年,投资200余万元,对指挥中心升级改造,建成金融系统微机自动报警、电视监控、信息上报处理、网吧管理监控、有线无线指挥系统。1994—2007年,“110”报警服务台共接处警50余万次,抓获犯罪嫌疑人2800余名,排除重大险情500余起。通过“110”社会联动,处置群众求助2.37万人次。
第十节 看守所管理
1986年,县看守所对在押人员开展法制教育、政策攻心和“假如我是受害者”思想教育,挖出各类线素材料85份。1987年,开展“百日安全”活动,与武警部队配合,对在押人员加强看守警戒,开展政治教育,组织生产劳动,消除安全隐患,在深挖犯罪、突破重大案件方面发挥第二战场的作用。1996年6月,区看守所由洪家楼迁至世纪大道北首,设办公区和监区两部分,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3.3万平方米,属中型看守所。1998年,实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勤务模式改革,规范在押人员管理。至2007年,区看守所挖出犯罪线索7000余个,通过线索破获案件30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14名。连续八年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一级看守所”,被列为全国看守所勤务改革试点单位。
第十一节交通管理
一、交通秩序管理
1988年,区交警大队负责辖区4条国道、4条省道、23条县道,通车里程424公里道路的交通秩序管理。1995年,设洪楼岗、外环岗、十六里河岗3个定点岗,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59名。本着“压事故、保畅通”原则,开展交通秩序整顿。1996年,建立道路巡查机制,配备巡查车和通信工具,由定点值勤改为流动巡逻值勤。对十几个危险路口、20余个路段进行交通规律调查,安装交通标志110多个,增设隔离墩3000余米。1998年,实行定人员、定路段、定时间、定标准、定责任、包安全畅通“五定一包”责任制,对国、省道及其他主干道实行全方位管控。开展“平安大道”“畅通工程”“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建起指挥中心、违法信息查询台、警务工作站、多功能车、警务通、电子警察等互为补充、点线面结合的交通违法查处模式,实行24小时治安交通巡逻。1999—2000年,开展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无牌无证机动车专项整治、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打击盗抢机动车、预防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2002年,制定《雨雪雾恶劣天气下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预案》。2003年,“非典”期间,成立紧急突击队,配合卫生部门对进出市区车辆和人员进行查验。2004年,开展集中整治大货车违章行动,暂扣违章大货车360辆次,联合其他部门处理暴力抗法人员18人次。2005年,成立静态交通秩序整治小组,多功能巡逻车在主干道进行拉网式巡逻,抓拍违章停车947辆次。2006年,落实公安部、教育部颁布的《关于加强校园周边秩序管理八条措施》,投资30余万元,在学校和幼儿园周边道路增设交通信号灯4个、黄闪信号灯11个、车辆慢行警告标志牌38个,画人行横道线35组。同时,合理规划停车场和临时停车泊位,2007年,设有各类停车场182个,面积162852平方米,停车位6870个。靠近交通主干道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全部配齐。区交警大队负责辖区1条国道、3条省道、200余条县乡道路和“村村通道路”,通车里程1 500余公里道路的交通秩序管理。
二、驾驶员、车辆管理
1988年,市车管所历城分所负责辖区驾驶员安全管理、驾驶员年审,机动车车辆年检、轻便摩托车和农用车的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补牌证业务,轻便摩托车和农用车驾驶证申请、考试、发证、补换证、转入、转出和注销业务等。同年起,对机动车驾驶员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与有车单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定期组织驾驶员学习培训,采取宣传典型与打击处理并举的方式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从严教育处理发生事故的单位和驾驶员,利用驾协会刊、交通安全专业报刊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
1989—1993年,实行自行车分区管理登记,换发自行车牌证,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同步管理。1994年,换发92式机动车牌证。1995年,车管分所办理大型车、挂车、普通摩托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补牌证业务。1998年,开展车管服务下乡活动,增设便民服务车,深入乡镇农村上门服务。2003年,对辖区185辆客运车辆、230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含29辆铁水车)和63辆接送学生车辆建立基础台账,对从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落实户籍化管理。同年,办理国产小型汽车注册业务。2005年,制定《学生专用车管理办法》,8月30日,市交警支队与历城区政府联合举行规范化校车正式运营启动仪式,历城区校车管理经验在全省交警系统推广。2006年,加强对客运公司、客运场站日常监管,督促安装行驶记录仪。2007年2月,历城区馨禾缘机动车检测线投入使用。6月,小型机动车注册在“5选1”选号模式基础上,开通自编预选号牌模式。11月,历城区正元机动车检测线投入使用。
三、交通安全宣传
1991年,区交警大队组织交通安全宣讲员到城乡巡回宣讲。1995年,设交通岗亭有线宣传站。1999年,贯彻交通安全从娃娃抓起的方针,开展交通安全示范学校创建活动。2004—2006年,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举办宣讲350场次,发放《道路出行随身读》《交通安全新童谣》1.5万册,制作宣传牌匾1200个。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实行法制辅导员制度和交通安全护导员制度。2007年,深入厂矿企业、农村社区调查摸底,联系重点驾驶人300名,聘请交通安全员81名、信息员150名,开展“送法进万家”活动1562人次。组织山东大学交通安全志愿者,在洪楼广场开展万人签名活动。制作交通安全宣传多媒体课件和交通事故展台、展板,在街道、村庄、车站、市场、景点等设置宣传咨询点,发放宣传材料10余万份。有全省优秀交通安全社区2个,市优秀交通安全村5个,市优秀交通安全示范学校6所,市文明交通示范单位(车队)28个,市文明交通标兵市民(驾驶员)35人。
四、事故处理
1990年,区交警大队成立交通肇事逃逸事故专案小组。1996年,实行“五快、四要、三禁止、一大办”事故处理机制,即赶赴现场快、抢救伤员快、现场勘查取证快、撤出现场恢复交通快、处理结案快,认定证据要确凿、责任认定要妥当、利用法律条文要准确、事故处理要公开,禁止强行修车、禁止乱要乱报、禁止办人情案,大办便民利民好事实事。1998年,实行事故处理预约制度和延时服务制度,成立事故伤员伤情鉴定中心和车辆物品价值认定中心。2000年,探索“122”接处警新机制,实行划区管理、分片接处警制度,在全市率先建成事故处理计算机网络系统。2002年,交警大队、区卫生局和辖区医疗机构协作联动,开通救治伤员“绿色通道”。2005年,制定《执勤民警处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规范》,按照就近接警原则,划定勤务中队接警区域,实行勤务民警与事故科民警交叉处警工作模式。肇事处理科与区法院、区检察院和区公安分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保证交通事故中刑事和民事诉讼顺利进行。至2007年,区交警大队以“清积案,破大案,追逃犯”为重点,查获交通肇事逃逸案143起。每年交通事故结案率100%。
第十二 节消防安全
1986年,消防科负责辖区消防工作。1998年6月,消防科更名为区公安消防大队,隶属区公安分局和市公安消防分局双重领导。同年,公安民警充实到消防大队,与现役消防警官一起担负监督检查工作。区公安消防大队下属济钢消防中队、济南消防六中队和盖家沟消防中队。2001年,加强居民小区基础消防设施建设,5个“119”安全小区更趋规范。2002年,在济青高速公路零点北侧建起全国首家由农民投资建设的志愿者消防站,消防工作走向社会化。2003年,全市推广历城区消防监督规范化建设和全福派出所消防管理的经验做法。1986—2007年,消防大队以重点单位、山区农村、大中专院校为防火安全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1 17次,整改火险隐患1.8万余处,扑救火灾2215起,挽回经济损失2370万元,营救人员2652人。
第十三节 保安服务
1992年10月,区保安服务公司成立,主要为社会提供专业化有偿安全防范服务,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同年,招聘保安队员50名,经过集中培训,向13个厂企单位派驻执勤。1998年,加强保安队员教育培训,保安队员整体素质明显提高。2000年,区保安服务公司被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授予“首届全国十佳保安服务公司”称号。2003—2005年,保安队员提供破案线索105条,协助公安机关参与大型安全保卫行动98场次。2005年,区保安服务公司被省公安厅评为“第二届全省先进保安公司”。2007年,保安公司有队员1503名,服务客户139家,实现营业收入1001万元,上缴利税60万元。
知识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地域范围为2007年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区域。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建环保、交通邮电、开放开发、农业综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工业、商贸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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