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政务综合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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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194
颗粒名称: 第四章 政务综合协调
分类号: F209.1
页数: 4
页码: 474-477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市历城区1986年至2007年区政府办公室围绕完善农村双层经营承包责任制政务综合协调的情况。
关键词: 历城区 政务 综合协调

内容

1986—2007年,区政府办公室围绕完善农村双层经营承包责任制,深化农村改革,减轻农民负担为重点,撰写《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经验与建议》等调查报告20多篇;围绕深化企业改革、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等问题开展调查,撰写《乡镇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等调查报告19篇;围绕第三产业、三资企业、财政金融、改革开放、城区建设、科教文卫、群众反映较强烈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撰写调查报告53篇;围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撰写《全区农民负担状况》等调查报告15篇;围绕深化企业改革、推进工业强区,撰写《全区工业企业效益分析》等调查报告15篇;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环境创新、园区建设、招商引资等主题进行深入调查,撰写调查报告和汇报材料100余篇。22年间,有120多篇调查报告被区领导签批,40余篇调查成果被市级以上刊物转载。
  第二节政务督查与建议提案办理
  一、政务督查
  1993年7月,区政府办公室设立区长公开电话值班室,对市长、区长公开电话所反映的重大问题,及时召开区长办公会议解决。紧急事项,由区长亲自批办;较为复杂、涉及几个部门的问题,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召集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对于区级无权办理或不属于辖区内的事项,向来电话反映问题的人说明理由,取得谅解。1994年,区政府办公室设立政务办理科。1995年,创办《历城政务督查》,先后对重要会议贯彻情况、立项督办事项落实情况等进行通报。同时,政务督查工作还注重发挥上情下达、下情上传作用,及时将基层在具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建议和意见向领导机关反映。2002年3月,政务办理科改为督查科,专门负责区政府决策事项、各级领导批示事项、区政府工作部署和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督查落实。主要对上级来文、领导批示件等工作事项按办理要求、批示意见及时向有关部门转办催办,按期反馈办理结果;对事关全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分解立项,落实责任,进行专题督办;对区委、区政府重大会议和区长办公会、政府专题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执行情况和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承办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督查事项。至2007年,共印发《历城政务督查》180期。
  二、议案建议提案办理
  每年两会(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后,区政府都及时召开区长办公会,对两会议案、建议、提案进行专题研究,确定分管领导和办理原则,落实办理单位,明确工作责任。各承办单位把办理工作纳入年度任期目标责任制。办理任务较重的部门成立由部门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办理小组。为提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率,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区政府办公室每年都对办理工作进行督查和复查,对复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在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束后,区政府办公室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回访,当面答复有关问题。1990年,区委、人大、政府、政协联合下发《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暂行办法》,从建议提案登记、办理、审阅到发送、反馈等,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制度。
  1993年,建立办理工作制度:一是审查把关制度,对一些重要提案要报区政府办公室进行审核;二是催办制度,加强对办理工作督促检查。由于工作方法不断改进,两会议案、建议、提案办理质量逐年提高。2005年起,每年两会后,区政府都召开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培训协调会,下发文件落实责任,严格办理程序,确定交办程序、办理期限、分办会办程序、书面答复要求、面复要求、续复规定、统计和总结要求等。2006年,设立人大建议、政协提案集中办理周制度,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反映普遍的建议提案进行集中办理,强化跟踪落实。1993—2007年,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书面反馈意见中,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均为100%,面复率100%。
  第三节行政审批
  2001年年底,区人民政府政务中心成立。2002年2月28日,区政务中心正式挂牌对外办公。2002年3月,区委、区政府公布首批进驻区政务中心实行集中办理审批和收费项目,明确区发展计划局等25个单位的156项事项纳入政务中心集中办理。同时,区政府制定《关于行政审批责任及其追究制度》《中心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收退件管理暂行办法》和《各类事项审批暂行办法》四项制度。区政务中心对行政审批行为按照“五件”(办件、承诺件、补办件、退回件、联办件)办理要求,对各类收退件和各类事项审批办理情况作出规定,统一印制办理事项通知书,制定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AB角工作制度等,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2004年3月,政务中心对进入行政审批大厅的行政审批事项、审批主体、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国家明令取消审批事项坚决予以取消;对确需保留审批事项,能简化程序的尽量简化;对由审批事项改为登记备案的尽快加以落实,形成新的、更加高效的工作流程。并根据清理结果编印《审批事项办理服务指南》,免费向申办者发放。2004年10月,区政务中心安装行政审批网络管理系统,与市政务中心联网。政务中心聘请区政协、区委宣传部、力诺集团、仲宫镇政府等8个单位有关负责人为社会监督员,对中心每个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实施有效监督。
  2005年5月,落实市纪委《关于严格规范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涉企行为的通知》,区政务中心组织各窗口展开自查,重点对行政许可项目清理落实情况、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清理情况、设计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行政许可配套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为纠正和处理情况、行政许可实施后监管及清理款项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执法人员管理情况、行政事业收费等进行自查,由政务中心汇总整理后,对全区48个行政执法单位进行综合执法检查。共检查清理行政许可项目177项,其中保留163项、取消14项。2005年10月,区政务中心制定《大项目跟踪服务制度》,根据区政府要求将全区集中签约的大项目和其他项目实行提速快办、主动协办、延时帮办、跟踪督办等“绿色通道”服务。
  2006年3月,区政府政务中心更名为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7月,编印《为民行政许可服务工作指南》,内容包括企业登记注册审批操作流程图,投资产业审批流程图,以及全区43个部门主要职能和267项(审批事项172项、审核事项53项、核准事项8项、备案事项28项、征收事项6项)具体事项名称、依据、申请材料、办事程序、办理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办事地点、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等。区委、区政府在洪家楼街道、港沟镇进行为民服务代理制工作试点,并先后下发《关于建立区、镇、村三级为民服务运行管理机制的意见》和《关于推行为民服务代理制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区为民服务代理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审批中心。全区相继建立17个街镇为民服务中心和644
  个村居为民服务代理室,近1000名代理人为基层群众提供代理服务。同时,没有在区审批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的区直部门在本部门设立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分中心,接受区审批服务中心指导、管理和考核。10月,区审批中心聘请10名社会监督员,加大对为民服务代理制工作的监督力度。
  2007年,区审批服务中心大厅共有地税、发改委、质监、国税、外经贸、建委、经贸、畜牧、文化、国土、财政、房管、工商、环保、新闻出版、卫生、交通17个窗口单位,56名窗口工作人员。主要办理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企业注册登记等131项许可、非许可及其他事项。
  2002—2007年,审批中心累计受理各类证照及事项116.96万件,办结116.35万件(其中为民服务事项35.87万件),按期办结率保持100%;批办建设类项目1013个,总投资额231.05亿元;批办各类企业3314家,注册资金36.8亿元;批办外资项目122个,注册资金折合4.15亿美元;地税局窗口税收收入23.35亿元;财政局窗口房产契税收入1.18亿元;经贸局窗口散装水泥基金收入229.8万元。
  第四节外事侨务
  一、外事工作
  1990年,外事侨务科主要负责申报区领导因公出国事项,协调对外经贸、科技、文化、教育等方面对外合作及交流事项。1992年后,加强对外合作交流,积极为发展外向型经济服务,至2007年,共接待到历城区进行友好访问、经贸考察和文化交流的美国、韩国、日本、德国等国客人950余人次。1997年,区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审批出国管理的通知》。2004年,区委办、区政府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管理工作的通知》。2007年7月,历城区与韩国首尔市江南区在韩国签订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协议。两区领导多次率团互访,探讨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合作。
  1990—2007年,共为200余批、500余人次因公出国团组进行审核报批。
  二、侨务工作
  辖区归侨、侨眷主要集中在山东大学、山东省农科院、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等驻区院校、企业。1997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侨情调查,共为300余名归侨、侨眷制发身份证件,凭此证可以享受相关政策优惠。2004年起,为16名早期归侨发放困难生活补贴,每人每年600元,2007年调整为每人每年1800元。每年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归侨侨眷。协调有关部门帮助归侨、侨眷解决住房、子女上学、就业等问题。重视侨务信访工作,对归侨侨眷来信来访逐人逐事进行调查研究,认真解决,妥善处理。至2007年,全区有430名归侨侨眷办理了归侨侨眷身份证;为三侨学生(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子女)出具身份证明,帮助30余名侨眷子女上学;共接待前来探亲旅游及洽谈贸易的海外华侨、华人400余人次;共组织辖区130余家企业参加上级侨务部门举办的“海外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回国创业研习班”“中国济南海外创新项目交流会”等活动。
  第五节政务公开
  20世纪末,区政府加强全区政务信息工作。1997年5月,区信息中心成立。1999年,建立全区党政办公服务系统网络,提高信息传输效率。2000年8月7日,历城区乡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立。10月17日,区政府印发《关于全区乡镇实行政务公开的意见》。2001年8月31日,区政府印发《关于在区政府机关实行政务公开的意见》。2002年4月11日,区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2003年5月9日,调整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整体部署、指导、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开展和实施。
  至2007年,采取“一网、二刊、一栏、一线、一册、一中心”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政务事项。“一网”,即历城区政府公众信息网,1999年7月建立,注册域名www. 1icheng. gov.cn。网站设置历城概况、机构设置、领导讲话、综合信息、发展规划、审计专栏、招商引资、旅游资源、社会文化、服务指南等20余个栏目,及时公开重大决策、重大工程或重点项目信息。还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利用新闻发布会、网上公布等手段进行及时通报。2004年10月,公众信息网改版后,网站设立栏目50余个,各类子栏目400余个,新增图片专题、视频播报、经济发展、百件实事网上办等特色栏目。“二刊”,即编印下发《综合与信息》《历城政务督查》,分别编发1800余期、180期,全区信息员达150余名。“一栏”,即建立政务公开栏,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均设立政务公开栏。“一线”,即设立区长公开电话热线,共接听电话5万余次。“一册”,即印制政务公开宣传册,使之成为了解历城的指南。“一中心”,即建立区政府政务中心,缩短行政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领导小组建立政务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单位由区政府办公室、监察局、法制办、信息中心组成。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会议召集和组织协调工作,区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区法制办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审查,区信息中心负责提供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支持和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内容的采集和发布。建立网上信息公开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借助互联网快捷的信息传递渠道,实现网上信息共享。

知识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济南市历城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地域范围为2007年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区域。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建环保、交通邮电、开放开发、农业综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工业、商贸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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