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乡镇人民政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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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18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乡镇人民政府
分类号: D625
页数: 2
页码: 466-467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市历城区乡镇人民政府是乡镇的国家行政机关,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乡镇人民政府的情况。
关键词: 历城区 乡镇 人民政府

内容

历城区各乡镇设有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是乡镇的国家行政机关,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设乡(镇)长、副乡(镇)长,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上由人大代表选举产生。其每届任期,2004年前为3年,2004年起改为5年。
  1986年,全县设遥墙、唐王、董家、郭店、孙村、党家庄、十六里河、港沟、仲宫、柳埠、西营11个镇人民政府和锦绣川、彩石、高而3个乡人民政府。1987年5月撤县设区,增加洪家楼、华山、王舍人3个镇人民政府;1989年12月区划调整,划入靳家乡、大王乡和桑梓店镇3个乡镇人民政府;1995年3月,撤销大王乡人民政府,设立大桥镇人民政府;1999年12月区划调整,划出桑梓店镇、大桥镇、靳家乡、党家庄镇和十六里河镇5个乡镇人民政府。2001年2月,撤销洪家楼镇人民政府,设立洪家楼、山大路、全福、东风4个街道办事处,为区政府派出机构,向区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同年12月20日,撤销彩石乡人民政府,设立彩石镇人民政府。2005年11月,孙村镇由济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代管。同年12月,撤销高而乡、锦绣川乡2个乡人民政府并入仲宫镇人民政府。至2007年,全区设12个镇人民政府(含孙村)、4个街道办事处。
  1986—1993年,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机构设政府办公室(与乡镇党委办公室合署,称党政办公室)、计划生育委员会、农业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建设委员会、教育委员会。1994年机构改革,乡镇人民政府设“两办四委”6个工作机构,即政府办公室(与乡镇党委办公室合署,称党政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农业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建设环保土地委员会、社会事务委员会。2006年机构改革,各镇人民政府统一设置4个行政办公室,即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社会稳定办公室(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各镇人民政府的事业机构统一设置5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即财政所(挂劳动保障事务所牌子)、司法所、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洪家楼、山大路、全福、东风4个街道办事处设立后,分别设有党政办公室、政工科、社会事务科、城市管理科、经济发展科、政法科、计划生育科7个科室。

知识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济南市历城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地域范围为2007年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区域。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建环保、交通邮电、开放开发、农业综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工业、商贸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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