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大事项审议决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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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17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重大事项审议决定
分类号: I253.1
页数: 2
页码: 453-45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市历城区1986年至2007年,历城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汇报431项,并对部分汇报作出相应决议决定。
关键词: 历城区 重大事项 审议决定

内容

1986—2007年,历城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汇报431项,并对部分汇报作出相应决议决定。
  一、经济和社会事业
  区人大常委会每年中期听取和审议本年度上一阶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1986年2月,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决定(草案)。9月,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历城县乡镇财政管理办法》。1 0月,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县政府《关于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水产资源的布告》《关于封山育林和加强林木管护的布告》。1987年11月,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共十三大文件,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的决议》,批准区政府《关于加强农作物种子管理的布告》。1988年11月,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区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森林植物检疫工作的布告》。1990年11月,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区政府《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若干规定》。1991年2月,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区政府关于《水资源管理暂行规定(草案)》及其说明的汇报。同年11月,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区政府关于解决人畜吃水困难村庄的工作规划情况的汇报,作出《历城区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村庄三年规划的决议》。1994年,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区政府关于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情况汇报,作出《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议》。1995年7月,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济南市历城区科技发展“九五”规划及到2010年科技兴区规划纲要》,并作出相应决议。1996年1月,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区政府关于加强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和管理暂行规定及其说明,通过《关于加强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和管理暂行规定的决议》。1998年7月,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出关于在全区组织开展评选“人民好公仆”活动决议。2001年9月,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强区级预算审查监督决定,支持审计部门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要求区政府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2005年12月,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济南市历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总体规划纲要(草案)》。
  二、依法治区
  1988年5月,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批准区政府《普法教育规划方案》。同年11月,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民主法制,维护安定团结,保障改革和建设顺利进行的决定>的决定》《关于在全区进行执法大检查的决定》;12月,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区政府关于依法治区实施意见,并通过相应决议。1993年5月,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暂行办法》。1996年7月,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区政府关于“三五”普法规划情况汇报,作出《关于在全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三个五年规划的决议》《关于组织区人大代表评议区政府职能部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1998年5月,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和《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工作联系办法》《关于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暂行办法》《关于人民来信来访办理的规定》4项工作制度。同年12月,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于实行个案监督的意见和部分案件上报备案的暂行办法》。2000年7月,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组织区人大代表评议区政府部分职能部门及区法院、区检察院工作的实施方案》。2001年5月,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作出《关于贯彻实施历城区“三五”依法治区纲要的决议》。同年9月,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作出《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2006年9月,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贯彻实施历城区2006—2010年“四五”依法治区纲要的决议》和《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知识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济南市历城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地域范围为2007年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区域。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建环保、交通邮电、开放开发、农业综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工业、商贸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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