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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工商行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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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092
颗粒名称:
第五章 工商行政管理
分类号:
F123.82
页数:
9
页码:
370-378
摘要:
本章记述了济南市历城区1986年至2007年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市场管理、企业登记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商标广告管理、经济监督检查、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的简介。
关键词:
历城区
行政管理
工商管理
内容
第一节 市场管理
1986年起,县工商局每年开展一次“五好文明集市”评选活动。是年,有30%的集贸市场被评为区级以上文明市场。1990年,在全区推行市场规范化管理。1992—1995年,黄台市场连续四次被国家工商局评为文明市场。
1986—1999年,重点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无中文标明产品名称、无生产厂厂名、无生产厂址的“三无”商品。1995年,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历城分局在黄台市场探索推行市场巡查制取得成功。1996年,贯彻国家工商局《商业交易市场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对新建市场实行先登记后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市场发放市场登记许可证。同年,实施“管办分离”,市工商局历城分局将自办的大桥路市场、黄台市场、洪家楼工业品市场移交给历城区光彩实业总公司。同年4月,将市场巡查制引向农村集市,实行经营者“定位入场制”(对号入市),较好地解决了乱占摊位、堵塞交通等难点问题。1998年,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调研》刊登历城分局的经验和做法。同年3月和6月,中央电视台两次对历城分局的市场巡查制度给予专题报道。2000年2月,改革基层工商所监管机制,推行“三式三制”(一站式服务制、流动式巡查制、监督式督查制)综合监管模式。
2000年,对生肉市场实行“一把关、二规范、三统一”的管理措施,即严把市场准入关,规范经营环境、规范消费环境,统一执照和制度悬挂、统一经营人员工作服帽、统一计量器具。对进入市场的经营户、生肉产品查验“两证两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针刺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章)。在七里堡市场、维尔康市场设立商品质量检测室,对入市产品进行抽检。同年,开展队伍、市场“两整顿”活动,打击各种经济违法违章行为。按省政府要求,加强对批准入市收购玉米企业的管理,组织粮食市场专管员培训,完善“三账两书一卡一报表”(原粮购进台账、成品粮销售台账、代农加工台账,守法经营责任书、保证书,农民存粮卡,经营加工情况月报表)制度和各项管理规范,统一印制“集贸市场粮食交易台账”“集贸市场购粮跨地区运销证明”,配制专项台账386本,使粮食市场管理工作步入正规。
2000—2005年,开展以规范市场主办者的开办行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和工商行政管理者的监管执法行为为具体内容的市场规范化管理活动。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解决了经营区和仓库区明火及吃、住、经营三位一体问题。其间,加大对棉花购销中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强化对废旧棉市场监管;开展“退路进厅”工作,减少占道经营;清理市场联办协议,对市场主办单位违反企业登记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在农村集市继续推行入场定位制,对农村集市的收费管理进行调查,按照区域不同、集市条件不同、集市大小不同的原则,制定具体收费方案。
2001年,将经纪人纳入管理范畴,开展经纪人行业普查,对经纪人实行分类监管;加强对经纪人主体资格的登记管理,对已经从事经纪人行业但未办理营业执照的,通过责令限期改正或处罚等形式,全部纳入登记范围。至2007年,全区共有经纪人组织537个。
2003年,建立经济片警责任制。2004—2005年,完善经济片警责任制,制定《经济片警区域监管服务及经济户口管理系统运用工作规范》《建立区域监管服务书式档案实施办法》,建立定期定时浏览经济户口系统制度、已认领企业排查落实责任制度、经济户口认领管理工作记录制度、经济户口管理不定期抽查制度。2006年起,对经济片警实行“八率考核”(经济户口建档率,验照、年检、回访率,分类监管到位率,帮扶服务率,违法违规处结率,高风险企业规范率,到所缴费率,辖区无照经营率)制度。
2006—2007年,市场整治活动主要由市场主办单位实施。市工商局历城分局加强和规范全区市场建设,落实市场主办、经营、管理三方责任,在全区农贸市场开展文明市场评选活动。在七里堡市场、维尔康市场、新国道超市设立商品质量检测室,探索实行生肉产品当日检查登记制度和肉类市场管理“八项制度”(市场主体准入制、商品场厂挂钩协议准入制、入市商品来源证明制、商品购销登记台账制、商品质量监管复查制、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商品质量公示承诺制、监督管理责任制),严防“注水肉”“病害肉”“私屠滥宰”等违法肉类产品入市的渠道,净化了生肉市场。在全区生肉销量最大的七里堡市场生肉入市口实行生肉产品票、证查验登记制度,严查“两证两章”。随后,将此做法在全区市场推行。继续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对经营农资产品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进行全面规范,监督指导农资经营户建立健全农资商品“两账两票一卡一书一留样”制度(农资商品进、销货台账,进销货发票,质量信用卡和责任书,售后留样),重点治理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存在的假冒伪劣等各类违法经营行为。
第二节 企业登记管理
1986年,工商登记范围扩大到科学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企业。3月始,对各专业银行、保险公司进行登记。4月,对联合经营组织进行登记。年末,全县共有各类注册登记企业2861个,其中,营业单位2359个、法人单位502个,注册资金30033万元。同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公司的清理整顿工作,以清理各类民办公司为重点,撤销行政公司,改组政企合一公司,取缔“皮包公司”。1988年,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登记范围进一步扩大,登记对象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同年10月至次年8月,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重点对1986年下半年以来成立的公司进行清理整顿。1989年8月至1990年年底,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对不符合社会需要、重复设置、不具备开办条件、严重违法乱纪的公司,以及长期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业不抵债的公司予以撤销。1989年后,“工商企业年检报告书”改为“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年检时间为每年2月至5月,不再实行5年换照,对已登记的企业换发新版营业执照。1992年起,个体工商业户执照审批权限由区工商局下放到各工商所。1994年,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范企业登记、年检程序。1995年起,实行审查、核准“一审一核”制,方便了企业登记注册。同年5月,区委印发《关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决定》,全年新登记个体工商户1.2万户,私营企业1190家。
1997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施行前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重新进行规范登记。1998—1999年,根据《山东省股份合作试行办法》,办理了部分集体企业改制后的登记注册。1999年8月起,实行注册登记窗口式服务。2000年,根据国家工商局关于整顿市场秩序的要求,对无资金、无场所、无机构的“三无”企业进行清理。2002年,结合年检对小娱乐、小化工、小加工、小餐饮、小旅店、小门店“六小”企业进行清理、整治。2005年,试行企业注册官制度,历城工商分局有12人被授予企业注册官。2007年,对不能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环保部门批准文件的小造纸、小制革、小电镀等“十五(土)小”和小水泥、小火电、小炼油、小煤矿、小钢铁“新五小”企业,一律不予登记。年末,全区共有各类注册登记企业6900个,个体工商户16920户。
第三节 经济合同管理
1986年,在工商企业中继续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全县有市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6个。对金额10万元以上的购销合同进行鉴证。县工商局全年鉴证经济合同31例,鉴证金额271万元,处理合同争议案12起。协助11个县直部门、14个乡镇、332个企业配备合同专管员443人。经过培训,颁发“法人代表证书”173份。实行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签订经济合同制度,对联营合同进行管理。经济合同仲裁由县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行使仲裁权。1988年,开展企业承包、租赁合同和技术合同监督管理工作。在华山、仲宫、董家、孙村、王舍人、唐王、十六里河、西营8个工商所设立派出仲裁庭。1990年,实行经济合同“统一文本”制度。1991年,区工商局对全区统一合同文本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摸底,有620家企业领取统一合同文本3780本。1992年起,每年为企业、个体户和其他经济组织提供各类合同文本3万份左右。1993年4月,区工商局、区法院联合建立全省第一家法院驻工商局执行室,在济南花岗石集团公司和区粮食局设立两个专业仲裁派出庭,加大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行政执法力度。1995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仲裁业务取消。是年,鉴证经济合同3710份,金额7.2亿元,居全市首位。同年,全区抵押物登记管理工作全面展开。1997年,区工商分局与金融部门配合,开展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同年,市工商局在历城分局成立省内首家从事经济合同保障业务的机构——济南市经济合同保障中心。历城区企业合同管理协会成立。1998年,打破“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终身制,实行每年认定年审制度和申报认定制度,当年推荐认定市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34家。2001年,开展房地产行业专项治理整顿工作,查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超经营范围等违法行为。同时,区工商分局利用抵押登记管理,实施合同帮扶工程。2002年,“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改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评选。当年全区推荐认定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34家、省级5家。2003—2004年,对经济合同欺诈行为进行重点检查,共检查企业655家,经济合同2829份,金额13438万元;查处案件13起,结案12起,其中,大、要案6起,罚没款42.77万元。2005年,成立济南市工商局历城分局经济合同争议调解中心和23个经济合同争议调解站,统一印制10种调解文书。是年,调解经济合同争议104起,争议金额21万元,为企业追回欠款24.5万元。当年,全区推荐认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市级36家、省级5家。同年,开展打击经济合同欺诈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各类企业807家,检查各类经济合同6431份,查处经济合同欺诈案件8起,罚没款2.61万元。2006年,开展订单农业合同帮扶工作,指导农产品订单收购,推行格式合同文本,726家农户受益。是年,受理各类合同纠纷投诉26起,处结率100%。2007年,对246家企业的合同签定履行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经济合同1413份,合同金额88564万元,未发现不合格合同;开展拍卖行业监管和拍卖备案工作,共办理拍卖备案登记23件,审查拍卖经济合同27份,拍卖物总价值2.08亿元;受理各类经济合同纠纷投诉8起,挽回损失7.8万元。2006—2007年,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4家,其中,省级6家、市级12家;查办违法经济合同案件20起,罚没款10.86万元。1986—2007年,共鉴证各类经济合同3.5万份,鉴证金额64.72亿元。2002—2007年,推荐认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46家。
第四节 商标广告管理
一、商标管理
1985年年底,全县有使用商标43件,其中注册商标34件。1986年7月1日起,商标注册实行“县一省”二级核转。1987年,在工商所设商标广告专管员,并在辖区内建立起商标维权网络。1988年后,主要开展企业商标注册指导工作。1992年,历城区春林台球厂的“春林”商标被评为省著名商标。1997年7月,对辖区内商标印制单位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核准43家印刷企业为商标印制点。1998年,先后应美国“AMP”“马力精”、“青岛”啤酒“五粮液”等国际品牌商标权人、商标使用权人的申诉请求,制止了侵权人的不法行为。2000年后,指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2004年,推荐认定省著名商标6件,注册“西营”“冶河香玲”等农产品商标。2005年9月,在全区开展保护“十三香”注册商标专项行动,查处侵犯“十三香”“十六香”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12件,罚没款1342元,没收、销毁侵权调料品238盒、166袋。至2005年年底,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215起,收缴侵权商标标识和外包装累计30.8万余件(套),罚款84.071万元。2006年年底,全区共有注册商标1104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3件,山东省著名商标20件。2007年,实施“建设品牌历城”发展战略,在各基层工商所建立完善了驰名商标培育库、山东省著名商标培育库和济南市著名商标培育库,建立企业商标联络员制度。4月—5月,对全区印刷企业进行商标印制专项检查,共检查印刷单位122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9起,立案17起。是年,新认定省著名商标5件、续展4件,未续展2件。全年共查处各类商标侵权案件44起,罚款19.87万元。年末,全区共有注册商标1510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3件、省著名商标25件、市著名商标9件。
二、广告管理
1991年,全区有广告经营单位1家。1994年10月,在全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宣传咨询活动。1996年4月,开始户外广告登记审查工作,将印刷品广告、店堂牌匾广告以及广告经营单位和发布单位等纳入管理范围。同年5月,对辖区内户外广告进行清理整顿。1998年,对18家广告经营单位进行年检,4家单位因资质条件达不到标准被责令停业。同年7月8日,成立历城区广告协会。至1999年年底,纳入登记管理的户外广告1000余条。自是年起,以媒体广告和关系社会稳定及人身健康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为重点,开展“反误导,打虚假”专项整治活动。2000—2005年,多次对大桥路、花园路等繁华地段“脏、乱、差”广告进行集中整治。2005年10月,第50届全国秋季糖酒商品交易会在济南举办期间,检查路牌、灯箱、条幅、门楼等形式的户外广告500余条,屏蔽交易会外楼宇视频违规广告2处。2007年,全区有广告经营单位142个。1994—2007年,区工商分局累计查办广告案件291起,罚款102.36万元。
第五节 经济监督检查
1986—1995年,经济监督管理的重点是打击投机倒把和查处假冒伪劣产品。1986年,查处投机倒把案件43起,立案金额294万余元,罚没款11.4万元。1991年7月,区工商局对个体工商业和私营企业全面实行申报纳税制度,改变了沿袭几十年的定期、定额的税金征收办法。是年,全区个体申报纳税率和征收款入库率均由1990年的95%提高到98%以上。1992年,在华山镇石门村查处45户制造假冒“大鸡”牌香烟黑窝点。1993年,将打击投机倒把的重点放在打击走私汽车和走私卷烟上,查处走私进口小汽车22辆,总价值652.9万元;查处贩卖走私香烟案76起,查获走私香烟2250条。1994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打击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品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经销6大领域进行重点整治。1994—1995年,在辖区开展“无假冒伪劣商品一条街”创建活动。1995年,共查办各类经济违法案件956起,罚没款17.32万元,无一起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查获假冒伪劣商品13类、151个品种,为企业和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8万元。查办经济案件数量列全市各县(市)区之首,区工商分局被省打假领导小组评为“山东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先进单位”。1996年,开展“公平交易执法年”活动。同年起,把农资(化肥、农药、种子、农膜)市场监管列为每年两次定期专项清理整顿工作计划。
1996年后,监管重点转移至严把市场准入关、规范主体登记行为、打击制售假冒商品行为,对强制交易、商业贿赂、恶意仿冒、误导欺骗性虚假标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两虚一逃”(虚报注册资本和股东虚假出资、股东抽逃出资)、商标侵权等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行为进行打击。1997年,实施“打假冒、打欺诈、打非法传销”专项执法行动。1998—1999年,采取厂企联手打假的方法,先后开展“打假冒、保两节”活动,白酒生产、流通企业专项治理,农贸市场专项检查,药品、保健品市场专项检查,夏季食品、饮料、防暑降温食品专项检查等5次治理活动。2002年,撤销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历城分局经济检查科,成立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历城分局公平交易局,加强公平交易执法管理。2003年7月29日,区工商分局制订《关于改进公平交易执法工作的意见》,成立“两虚一逃”、产品质量、化学危险品等专案组,实行相对集中的归口办案模式。2004年,推行计划办案制度。同年9月16日起,对消费储值及类似活动进行查处,共清查出代理商5家,加盟商584户,消费储值卡1304张。截至2005年5月12日,5家从事消费储值的代理商全部向持卡人退款完毕。2005年起,在全区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强化经济户口管理,加大涉农案件查处力度。2007年3月,以区公平交易局为依托,组建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经济检查总队历城大队,确立以经济检查大队为主,分局相关职能科室、基层工商所相互配合,相对集中的归口办案新体制。10月28日开始,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调查济南济正保健品有限公司非法融资案(“10·28”专案),共登记举证人员3098名,涉案金额2.36亿元。
第六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
1989年3月18日,成立历城区消费者协会(简称区消协)。1990—1993年,区消协先后在20个乡镇成立分会。1995—1999年,按照省、市消协“关于在全省发展消费者协会会员”的要求,共发展会员27200余名。1999年3月15日,开通“12315”电话举报服务热线。此后,每年3月15日均集中开展消费者维权宣传咨询服务活动。2000年12月,历城区“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成立,在17个工商所设立“12315”申诉受理室,24小时接听“12315”热线电话,加大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2002年8月,区工商分局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科。2003年,全面开展“12315”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景点工作。年内,共设立农村“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112个、城区15个;在山东大学校园及跑马岭野生动物世界、九顶塔民族风情园、四门塔、红叶谷4处景点设立“12315”申诉举报联络点。2004年,在食品经营户中推行“一账两卡一承诺”(商品进货登记台账,进货卡与信誉卡,服务承诺书)。2005年,区工商分局制定《关于加强食品企业自律制度建设的意见》,在全区商场、超市及食品经营单位实行流通领域食品质量信息公示制度。2006年,区消协对14个消协分会、489个投诉站(服务站)进行了规范。2007年3月14日,国家工商总局通过省市局转给历城分局和历城区消协一起投诉案件。在被投诉方已停产的情况下,区消协与被投诉方小鸭集团北京办事处取得联系,于第二日为消费者提供维修服务,消费者表示非常满意。4月始,在全区农村食品经营业户中建立“一户多档制”“实名登记制”“标牌公示制”和“熟食制品证明登记制”四项制度,至年底基本实现全覆盖。
2002—2007年,相继开展了节日市场、含苏丹红食品、腐竹以及肉类市场、水产品市场等7次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139人次,检查业户7814户,查处、取缔违法违章业户389户,罚没款36万余元。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2235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8.74万元,处结率99.3%。2007年,历城区共有消费者服务站(点)528个,区工商分局“12315”受理中心实现了与市局、申诉投诉人的三方通话,市局、分局、工商所三级实现了网上通话,消费维权网络基本建成。
知识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地域范围为2007年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区域。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建环保、交通邮电、开放开发、农业综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工业、商贸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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