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粮油贸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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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001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粮油贸易
分类号: F323.3
页数: 8
页码: 289-29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市历城区粮油贸易:粮食体制改革、粮油购销、粮油加工的情况。
关键词: 济南市 粮油 贸易

内容

第一节 粮食体制改革
  1985年,县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改革》,进行第一次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除个别品种外,国家不再向农民下达农产品统购派购任务,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1987年,调减粮食定购任务,逐步压缩统销粮食供应范围,用“议转平”(议价转平价供应)平衡粮食收支,市场调节范围随之扩大。同年10月,成立区粮油供应公司。1988年,国家上调小麦收购价格。1989年,再次上调小麦、玉米、粳稻、精炼食用油的价格。1990年,全市压缩行业用粮油计划销售,增加议价销售,历城区除党家庄、洪家楼、东郊、郭店粮所及区政府招待所保留一定比例粮油供应指标外,对糕点、酿造行业全面实行粮油议价供应。1991年,国家将粮油合同定购改为国家定购。12月,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搞活农产品流通的通知》,对粮食实行长年放开经营政策,第二次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启动。1992年,国家首次实行购销同价。4月,组建历城区粮油总公司,与区粮食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总公司与区政府签订总承包合同,仍行使行政管理职能。11月,除军队用粮油暂时按统销价由粮食部门供应外,其他粮油销售价格全部放开。年底,历城区放开城镇居民粮油销售价格,停止城镇居民基本口粮计划供应,粮票封存,购粮本保存,粮食部门仍保留居民定量供应标准档案。1993年2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建立粮食购销保护价制度,粮食保护价的数量确定在国家定购粮食和各项储备粮的范围内,其余部分随行就市,实行了40年的城镇居民粮食供应制度至此被取消。粮食销售价格放开后,按照国务院要求,建立粮食储备制度,历城区各项储备规模11704吨。年底,全国粮食价格大波动,国家重新恢复和加强对粮食购销、价格、市场的控制和干预。1994年,国家要求国有粮食部门必须掌握60% ~ 70%的社会商品粮源,定购计划仍作为国家任务,实行国家定价,对城镇居民基本粮供应恢复国家管理,实行限量限价供应。是年6月起,随着粮食市场稳定,逐步减少城镇居民口粮供应数量。1995年,全国实行粮食工作行政首长责任制,改变粮食价格管理办法,省内调拨价格自行确定,省际调拨价格由供求双方协定,以确保粮食供求价格保持平衡。
  1996年,在全系统推行全方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国有粮食部门推行政策性和商业性经营两线运行机制,政策性业务执行粮食收购保护价,商业性业务按市场价,在管理上分账不分家。
  区粮食局东郊粮库经国家粮食储备局批准,在全市区县级粮食部门中率先被确定为国家粮食储备库,命名为山东省济南历城国家粮食储备库。1997年,粮食市场价格回落,比国家定价低16%左右。年底,取消城镇人口定量供应,粮食经营再次放开,粮食流通体制向市场经济转轨。1997年12月,区政府批准区粮食局制定的《关于贯彻十五大精神,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全系统通过采取承包小型企业、租赁门头、停薪留职、内部退养等形式,分流人员628人,占职工总人数的37%。1998年起,以“四分开、一完善”(政企分开、储备与经营分开、中央与地方分开、新老挂账分开,完善粮食价格机制)为原则,贯彻落实“三项政策、一项改革”(按保护价收购农民余粮、顺价销售、收购资金封闭运行三项政策和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对粮食系统进行改革。2个粮库、19个粮所实行人、财、物彻底分离,区粮食局和粮油总公司实现政企分开。21个企业共分流740人,其中购销企业390人,附营企业350人。1999年3月,区粮食局组建历城区粮食收储公司,由其统管系统内的粮食收储企业,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由区粮油总公司统管附营企业。2000年始,对合同用工合同到期的职工依法终止劳动关系,至2001年年底,解除劳动合同468人。
  2001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全部取消指令性种植计划和粮食定购任务,粮食市场全面放开,允许多种所有制主体参与粮食经营,粮食补贴逐步取消,粮食价格随行就市。2002年,历城区各项储备计划全部抽走。2003—2006年,粮食部门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改革,进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国有资产置换和职工身份置换,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企业内部运营机制,逐步提高企业市场化进程。全区18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除山东济南历城国家粮食储备库和济南市历城区粮食储备库2个国有独资储备库外,其余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全部置换改制。9个非政策性的生产经营企业实施了优化重组,其中6家企业破产(区粮油贸易公司2001年1月破产,区粮油供应公司2004年2月破产,第一面粉厂2005年4月破产,高而粮所2005年1月破产,华龙面粉厂2007年5月破产,大桥养殖公司2007年12月破产)。2006年12月,成立历城区国粮资产管理中心,负责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资产管理。2007年,区粮食局直属管理的单位有7个,分别是山东济南历城国家粮食储备库、济南市历城区粮食储备库、历城区国粮资产管理中心、历城区军粮供应中心(包括金德利快餐历城分公司)、济南金粮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济南金粮面粉有限公司、历城区良友收储中心。
  第二节粮油购销
   一、粮油收购
  收购任务1986年,县粮油合同定购计划指标由市政府下达,定购品种主要有小麦、玉米、大米、花生米等。1987年,因区划调整,增加华山镇、王舍人镇粮食合同定购任务1835吨,“议转平”计划3500吨。1988—1990年,历城区合同定购和议转平计划一定三年不变,粮食合同定购计划18985吨,其中,小麦10860吨、大米575吨;粮食议转平计划5875吨,其中,小麦2725吨、大米500吨。1989年,因受72年未有的大旱影响,全区粮食作物受灾面积达85%,丘陵、山区基本绝产,调减粮食合同定购任务4500吨。1990年,因区划调整,增加大王、靳家、桑梓店3个乡镇粮食定购计划2070吨、卫生油(脱脂棉籽油)43吨。1991—1992年,实行收购任务包干,计划周期缩短为2年,粮食定购量20950吨,其中,小麦12980吨、大米575吨,小麦议转平计划662吨。1991年,历城区增加收购小麦专项储备计划750吨,玉米专项储备计划2000吨,玉米全部调往烟台。1992年,增加国家专项储备小麦收购454吨,地方储备粮(市级)8500吨。1997年,粮食收购实行保护价敞开收购(不拒收、不停收、不限收)、顺价销售、收购资金封闭运行的三项政策。因国家制定的保护价过高,保护价与市场价形成倒挂,粮仓爆满,粮食滞销。1998年,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免去柳埠、高而、仲宫、西营、锦绣川、王舍人等乡镇部分粮食定购任务,共调减1250吨。2000年,玉米和等外小麦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2004年,彻底放开粮食收购(放开市场、放开价格),结束了持续半个世纪的国家粮食定购历史。2006年起,粮食部门按高于市场价托市收购粮食,当年完成托市收购1500多万公斤。
   收购价格1986—1987年,粮食收购价格变化较大,一直呈上升趋势,粮食价格不突破“倒三七”(30%按原统购价,70%按原超购价)、“倒四六”(40%按原统购价,60%按原超购价)比例价总水平;代购粮食执行原超购价(在合同定购价基础上加价50%);对农民出售的余粮随行就市收购,不低于比例价,最高不超过原超购价。粮油合同定购价为每50公斤小麦22.60元,玉米15.60元,稻谷19.20元,粳米26.50元,谷子15.60元,大豆34.50元,花生仁62.40元,花生果40.56元,花生油149.50元。1988年,国家对小麦合同定购价由每50公斤22.60元上调为24.10元。1989年,粮油价格再次上调,每50公斤小表上调为25.80元,玉米上调为17.60元,粳米上调为27.00元,精炼棉籽油上调为190.00元,平均提幅26.79%。1992年4月1日,调高粮油统销价格,相应调高收购价格。每50公斤小麦收购价32.00元,玉米21.00元,粳稻32.00元,谷子23.80元,平均提幅24.27%。1993年,按国家统一部署放开粮食销售价格和经营,执行保护价的范围仅限于国家定购和专项储备的收购。确定每50公斤小麦定购价35.65元,玉米24.15元;小麦最低保护价32.50元,玉米21.00元;各价外加价、预购定金利息补贴2.85元、0.30元,并兑付抵顶价外加价1.35元的平价化肥;稻谷定购价38.475元,包括最低保护价35.00元,价外加价3.175元,预购定金利息0.30元,并兑付抵顶价外加价2.025元的平价化肥。粮食销售和经营放开后,多渠道收购竞争激烈,因粮源减少,市场粮价飙升,供应矛盾突出。1994年,为平抑粮价,解决收粮难的问题,再次调高小麦、玉米、稻谷三大品种定购价格:每50公斤小麦54.00元,玉米41.00元,稻谷56.00元,平均提幅46.69%。1996年,市场粮价居高不下,国家再次上调三大品种定购价格。每50公斤小麦76.00元,玉米63.00元,稻谷78.00元,平均提幅44.6%。1998年5月,国家再次调整粮食定购价和保护价格。每50公斤小麦定购价73.00元,保护价64.00元;玉米定购价61.00元,保护价54.00元;大米定购价111.00元,保护价100.00元;大豆定购价100.00元,保护价90.00元。在完成定购任务后,对保护价收购坚持做到常年、常时挂牌收购。1999年,省政府确定小麦定购价按保护价执行64.00元。2001年,从新粮上市起,实行保护价收购的品种只保留小麦、玉米、稻谷,等外小麦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2006年,粮食部门实施按最低保护价托市收购,定价为每公斤高于市场价0.08元,在东郊、郭店建设收购库点,董家、唐王设立延伸库点。
  奖售政策1986年,对签订粮食定购合同任务的农户交售粮食后,实行奖售平价化肥、柴油和发放预购定金的奖售政策:每交售100元粮食奖售化肥40公斤(其中,保证兑现平价化肥30公斤)、奖售平价柴油2公斤;每交售50公斤花生仁奖售平价化肥15公斤;年初,按照合同定购粮食价款总金额的20%发放预购定金。1987年,交售50公斤粮食奖售优质化肥6.5公斤、柴油1.5公斤。1989年,调整奖售标准,每交售100公斤小麦、玉米、大豆,分别奖售平价优质化肥22公斤、20公斤、30公斤;交售100公斤粮食(大米折合稻谷计算),奖售平价柴油3公斤;交售花生仁包括油果折仁(含棉籽油)50公斤,奖售化肥20公斤。1990年,粮食部门不再向合同种粮户单独发放粮食预购定金,农民种粮困难,可向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预购定金利息补贴和粮食价款届时一并付清。1993年起,取消平价化肥、柴油挂钩供应,改为在粮食收购价之外将化肥、柴油的平议差价以价款形式付给农民,即找补差价,每50公斤粮食收购差价返还标准为小麦、玉米4.2元,大米5.2元,大豆5.5元。1995年,恢复粮肥销售挂钩奖售政策,交售50公斤粮食(不分品种)奖售尿素5公斤。1996年,大米收购按省定标准,交售50公斤粮食奖售尿素5公斤。1997年,奖售政策取消。
   二、粮油供应
  1986年,粮食部门担负着全县非农业人口、菜农人口、驻军、工商行政单位的粮油供应任务。根据国家规定,对集体伙食单位的不同类型人员实行定量供应,居民每月分等定量按平价供应;非农业人口细、粗粮供应比例为8∶2,菜农细、粗粮供应比例为4∶6。1988年,历下区粮食局、槐荫区粮食局8个粮店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及行业用粮供应计划划归历城区。区粮油供应公司下属13个粮店担负城区(西至洪家楼、东到重
  型机械厂)非农业人口共24396户、68069人的粮油供应任务,年供应粮油122万公斤;各乡镇非农业人口及4.3万名菜农的粮油供应由驻地粮所负责。8月,发生居民商品抢购风,全区面粉日销售量达150吨。从12月1日起,市政府规定城镇居民限购当月粮,并公布居民定量口粮不涨价,粮票不作废,居民购粮本不作废,口粮供应计划节余归己。10日后,粮食供应恢复正常。1990年11月,全市压缩行业用粮油统销价销售,增加议价销售。1992年11月起,除军队用粮油暂按统销价由粮食部门供应外,其他粮油销售价格全部放开;供应城镇居民和农村返销粮的粮油,按比例价加费用和微利,略低于市场价销售。1994年,全区城镇居民生活用粮油实行凭卡限量限价供应,面粉限量每人每月10公斤,特一粉限价2.13元/公斤,花生油限价9.6元/公斤。1995年2月1日起,继续使用居民粮油供应证。1997年,粮食市场价格回落,比国家定价低16%左右,城镇居民和集体食堂单位用粮油退出计划供应进入市场,粮票、粮本停止使用。1997—2001年,仍办理粮食供应转移手续。2001年5月底,取消“城镇居民粮食供应转移证”“农转非供粮审批凭证”“农村粮食关系转移证明”等粮食转移手续。
  说明:(1) 1986—1992年是包干计划和销售数(2) 1993—1997年是限价保量供应数
  说明:1993—1996年是销售价放开后的限价销售数量
  三、议购议销
  1986年,全县粮油议购议销以县粮油贸易公司为龙头,以基层粮所为依托,批零兼营。是年,议购粮食12527吨、议销6302吨,议购油脂77吨、议销105.3吨。1990年7月,区粮食局建立驻广东佛山办事处,开展议购议销粮油贸易。1992年,国家放开平价粮油供应,放开粮油销售价格,实行“平退议进”,粮油议价经营完全进入市场调节。8月,历城区粮食局与黑龙江省呼兰县粮食局、吉林省吉林市粮食局环城分局建立友好关系,打开了北方粮油贸易渠道。11月,与内蒙古呼和浩特电视台联合成立原东公司,专营粮油贸易。1993年3月,建立驻上海浦东办事处,议销粮油。区粮食局所属基层单位广设粮油贸易网点,开展跨区、跨省经营。1998年9月,全区25个粮油站(库)获粮食批发资格。2004年,区粮食局成立济南金粮粮食收储公司,到2007年,年均完成粮油贸易1.3亿公斤。
  第三节 粮油加工
   一、面粉加工
  1985年,县属面粉加工企业有仲宫粮食加工厂、郭店粮食加工厂两套生产机组,日处理加工小麦30吨。1986年,投资250万元,对郭店粮食加工厂进行技术改造,使小麦日加工能力由15吨增加到150吨,日产等级粉100吨。1987年,东郊粮食加工厂划归历城区。1988年10月,投资274万元,对该厂进行技术改造,使生产规模由原来的日产面粉75吨,增加到日处理小麦150吨。1991年,该厂投资230万元,为制粉车间配套建成500万公斤仓容的立体筒。同年4月,投资93万元,对仲宫粮食加工厂车间进行技术改造,试运行分层研磨制粉工艺,1992年7月生产出符合国家标准的特一粉、特二粉和标准粉。是年,东郊、郭店、仲宫3个加工厂分别更名为历城区第一、第二、第三面粉厂。1993年5月,第三面粉厂承担省经委下达的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任务,在全省首创富养颗粒系列小麦粉。1995年7月,区粮食局工业处与第三面粉厂联合研制成功小麦脱皮机,每小时产量3吨,居世界领先水平。同年,3个面粉厂生产的特一粉、特二粉、特精粉打入济南市场,并实现跨省、市经营。1996年7月,国内贸易部、国家粮食局在历城第一面粉厂召开小麦脱皮新工艺国际研讨会,德国、法国、意大利等7国制粉专家和国内几家大型面粉生产厂家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参加。通过鉴定,第一面粉厂生产的双网逆转轴流式小麦脱皮机、间歇筋式小麦脱皮机、喷风式麦仁清理机得到专家的认可,获得实用新型专利。1998年,利用第一面粉厂设备建成华龙面粉厂。2000年,第一面粉厂、第三面粉厂全面停产。2004年,第二面粉厂改制为济南金粮面粉有限公司。2005年,济南金粮面粉有限公司被市政府确定为济南市农业龙头企业,“大明湖”牌面粉系列产品进入济南各大超市。
  二、饲料加工
  1986年,县粮食局在各粮所设有13个饲料加工机组。1987年,在十六里河镇大涧沟村建设全区第一家区属饲料加工厂——历城区饲料加工厂,总投资164万元。1988年1月投产,使全区粮食系统年饲料生产能力达到3万吨。1997年,13个小型饲料机组全部停产。2004年7月,区饲料加工厂停产。
  三、多种经营
  1986年,县粮食局按照“以食品工业为主,多种经营”的发展思路,在全系统提倡前店后厂、生熟兼营。是年,投资70万元,在柳埠粮所建成955平方米糖酥煎饼生产车间,采用介质油循环供热新技术,生产出8个系列21个品种的“三龙潭”牌糖酥煎饼,畅销全国。年末,全系统共有饭店15家,食品加工厂3个,熟食部7个,各种食品生产机械设备82台。1988年,“三龙潭”牌糖酥煎饼被全国城市运动会指定为标志食品;1990年,被第11届亚运会组委会指定为标志食品;1991年,在深圳举行的首届中外名特优新食品博览会上获“鹏城杯”奖;1992年,获“中国旅游商品天马金奖”。同年,区粮食局投资360万元,建成府前大酒店。1993年,区粮油供应公司投资120万元,建成集办公、饮食、商店为一体的综合商业楼,开设万谷大酒店。1997年,酒店全部转型停业。2003年,区粮食系统进行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革。11月,区粮食局开展居民厨房工程试点工作,帮助济钢粮店加盟“金德利快餐”,成立金德利民快餐连锁71店。2004年11月,在洪家楼南路开设金德利民快餐连锁91店。是年,以区军粮供应中心为依托,成立金德利快餐历城分公司。截至2007年,全区有金德利民快餐店9个,承包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3家,外卖网点6处,安置进城务工人员和下岗职工500余人。

知识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济南市历城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地域范围为2007年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区域。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建环保、交通邮电、开放开发、农业综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工业、商贸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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