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电力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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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2990
颗粒名称: 第九节 电力
分类号: F427.2
页数: 6
页码: 275-280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86—2007年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电力工业经济发展情况。
关键词: 电力 工业经济 历城区

内容

一、发电
  历城区境内的山东黄台火力发电厂是国家大型(一)类企业,是山东电网的主力电厂之一,年发电量近60亿千瓦时,主要担负济南地区电力负荷。1998年,被国家电力公司评为“全国一流火力发电厂”。
  二、供电
  1986年,历城电网拥有35千伏变电站7座,主变变压器13台,容量31400千伏安,配电变压器255500千伏安,高低压线路6041.4公里。1990年,建设投运35千伏唐王变电站,35千伏靳家变电站由齐河县电业局移交历城区供电局管理(2006年移交济南供电公司)。1991年,110千伏郭店变电站划归历城区供电局管理,成为历城电网第一座110千伏变电站。1993年,建设投运110千伏仲宫变电站,同期建成南康、桑梓店2个35千伏变电站。1994—1995年,相继建成投运孟家、潘庄2个110千伏变电站。1997年,投资2000万元异地重建110千伏郭店变电站。2000年,35千伏彩石变电站建成投运。2004年,35千伏王舍人变电站建成投运。2006年,110千伏华山变电站、神武变电站由济南供电公司移交历城区供电公司管理。
  1998—2003年,区供电局分两期进行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2000年6月,第一期农网改造工程竣工。主要实施完成:潘庄变电站新增主变1台,新建110千伏线路1条;仲宫变电站新增主变1台;孟家变电站新增主变1台,新建110千伏线路1条;35千伏更换高耗主变5台,并增设相应的变电配套设施;新建35千伏彩石变电站,新增主变1台,新建35千伏线路1条;35千伏柳埠变电站扩建,新建35千伏线路1条;改造10千伏线路48条;完成15个乡镇876个行政村0.4千伏低压电网改造,改造配电台区846个,改造低压线路4998.04公里。2002年6月第二期农网改造开工,2003年6月竣工。主要实施完成:新建110千伏仲南线;新建35千伏遥唐线;新建35千伏孙彩线;新建10千伏线路3条,改造26条;完成15个乡镇439个行政村0.4千伏低压电网改造,改造配电台区474个,户表改造76520户。
  2004年1月,县城农网改造工程开工,2005年竣工。主要实施完成新建110千伏南康输变电工程,新建线路长度1.78公里,改造线路长度4.2公里;110千伏孟家变电站扩建工程,更换50兆伏安变压器1台,新增31.5兆伏安变压器1台(为旧变压器);新建110千伏泉港输变电工程,安装50兆伏安变压器2台(为旧变压器),新建线路2公里;新建35千伏沙河输变电工程,新建35千伏线路7.2公里,新架10千伏线路4.06公里;新建10千伏线路2条16.1公里,改造4条72.1公里;0.4千伏项目共改造台区16个,新增变压器11台,容量3.99兆伏安,改造配电盘共计27面,改造照明线路共计62.84公里,户表改造共计3953只。
  2007年,历城电网拥有110千伏变电站6座(郭店、潘庄、神武、华山、孟家、仲宫变电站),主变容量460.5兆伏安;35千伏变电站8座(唐王、遥墙、西营、港沟、彩石、柳埠、王舍人、跑马岭变电站),主变容量130.4兆伏安,变电容量590900千伏安,配电变压器容量1024990千伏安。110千伏输电线路43.83公里,35千伏输电线路163.2公里;10千伏配电线路1295.6公里。
  三、用电
  1986年,对农村公用变压器、村办、户办企业收取农村电力管理费,标准为0.01元/千瓦时(1992年调整为0.04元/千瓦时)。同年8月1日起,取消基本电价、电度电价“两部制”电价,执行以纯电量计价的单一制电价。是年,全县供电量24759.8万千瓦时,售电量23713.3万千瓦时。1987年1月1日起,对用电单位每月实际用电量,除居民生活照明用电量、用户自筹燃料加工或换电电量及议价煤(油)电量外,其余各类电量均实行煤炭加价,标准为0.009元/千瓦时,由国家物价局、能源部每年审定加价标准。同年,历城区在全市率先实现行政村村村通电。1988年1月1日起,除城乡居民个人生活用电、地方小电厂、热电厂所发电量,企业自备电厂自给电量和用高价油、高价煤加工的电量外,凡由山东电网供电的所有单位(包括中央驻鲁单位和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实际用电量加收0.02元/千瓦时,作为山东省地方电力建设基金。1993年3月1日起,对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征收三峡基金,标准为0.003元/千瓦时。1994年,全区实现自然村村村通电。1996年,调整三峡基金收取范围:自1996年2月1日起,对除国家扶贫地区的农业排灌和县及县以下集资建设、自行管理的孤立电网电量以外的各类电量收取三峡基金;自1996年4月1日起,对居民用电收取三峡基金,标准为0.004元/千瓦时。同年,三峡基金收取标准由0.004元/千瓦时调整为0.007元/千瓦时。2000年年初,实施以加强行风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彩虹工程”。2003年,实施“彩虹工程”常态运行机制。2004—2006年,建立起“彩虹工程”信用评价机制。2004年始,为解决煤炭价格上涨对发电企业的影响,调节电力供应,实施煤电价格联动,分别于2004年6月、2005年5月、2006年7月调整销售电价。2007年,开展“优质服务年”暨“真情彩虹、和谐山东”供电服务活动,建立“95598”客户服务平台。是年,全区供、售电量创造历史纪录,分别达到156164.8万千瓦时、152700万千瓦时。

知识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济南市历城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地域范围为2007年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区域。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建环保、交通邮电、开放开发、农业综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工业、商贸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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