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编 开放 开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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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2880
颗粒名称: 第六编 开放 开发
分类号: F127.52
页数: 12
页码: 165-176
摘要: 本编记述了济南市历城区,1986年至2007年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横向经济联合,发展外向型经济的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对外贸易工作力度,不断扩大对外开放。
关键词: 济南历城区 工业开发

内容

1986年,县委、县政府鼓励以工业企业为主,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横向经济联合。1988—1992年,区委、区政府制定各种招商引资、发展外向型经济的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对外贸易工作力度,不断扩大对外开放。至1993年,“三资”企业批办出现“井喷”式增长,新办“三资”企业71家,累计达到121家。同年,经省政府批准始建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1998年起,区委、区政府将招商引资工作纳入单位考核目标,不断调整招商引资工作重点,加大考核力度,逐步形成了“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事事关系招商引资”的工作格局。2007年,全区有“三资”企业391家,从业人员8555人,固定资产12.4亿元,实现销售收入43.6亿元;有出口实绩企业60家,出口商品涉及8个门类,远销7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现出口总额96113万美元。
  第一章 招商引资
  第一节 招商政策
  1986年,县委、县政府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以工业企业为主,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横向经济联合。1988年3月7日,区政府印发《关于“开发历城,振兴经济”若干试行优惠政策的意见》,对来历城开发的企业,从经营方式、开办手续、土地征用、配套服务措施、审批制度、税收、奖励及应聘人员待遇等方面,向全社会发布优惠政策及有关奖励政策。3月29日,区政府印发《关于发展外向型经济和“三来一补”项目的具体意见》,对发展外向型经济和“三来一补”(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定货,补偿贸易)提出14条奖励规定。5月,区委、区政府成立济南市历城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加强利用外资招商工作。1991年4月3日,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南北抓开发,中间大发展”战略构想的实施意见》,对战略构想的提出、规划目标、主要措施、有关政策及组织领导等进行了明确阐述。1992年,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要求“南北开发,中间发展,全面开放,重点突破,抓住机遇,跳跃前进”。
  1998年,区委、区政府将招商引资工作纳入区直各单位、乡镇年度考核目标,成立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引进资金、项目及外贸出口的鼓励政策》,招商目标重点是引进区外税源,项目投资规模没有限制。1999年,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开展’99投资环境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在全区开展“’99投资环境年活动”,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全方位工作目标考核。同年6月,区政府印发《济南市历城区引进外资、促进出口创汇及兴办海外企业鼓励政策》,对外商投资企业在用地、纳税、供水、供电、劳动用工、子女上学等方面所享受的优惠政策,对外资项目引进人、完成外贸出口任务及到海外办企业的单位的奖励政策等做出具体规定。
  2000年,区委、区政府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实行全员招商,在全区构建“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事事关系招商引资”的工作格局。2001年2月,区招商局成立,建立起一支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招商队伍,积极实践网上招商、以商招商、委托招商等招商方式。4月,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引进引办招商引资的奖励政策》,进一步明确对项目引进单位及引进人的奖励办法,招商重点目标转向引进市外投资项目。对需征地的招商引资项目,除征地享受最低地价外,根据投资额大小,按应缴土地出让金数额给予奖励;加大对区外投资人的扶持,按区外资金占企业注册资金的比例和企业纳税形成的区级财政收入,对企业给予奖励,区外资金所占比例越高,奖励幅度越大;规定引进项目规模为注册资本15万元以上。2002年1月,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惩意见》,将招商引资工作列入全方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同年2月,区政务中心投入使用,27个职能部门合署办公,实行一站式服务,办理事项限时答复、限期办结。同时,在区直部门清理压缩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制止“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改善投资环境。
  2003年12月,区委、区政府制定《关于对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的奖励政策》和《关于招商引资项目奖励政策》,将招商引资工作重点转向鼓励引进大项目、外资项目和高新技术项目。2004年3月,区政府印发《关于统筹安排招商引资大项目及外资项目的实施意见》,引导招商项目向东部产业带和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等符合市、区产业规划的地区聚集。同年6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大项目协调服务工作的通知》,确定实行大项目组负责制,要求大项目组切实做好招商引资大项目跟踪服务工作,为投资者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选出部分企业集团建立区长联系企业集团制度。10月,印发《关于对招商引资大项目实行集中签约的意见》,规定对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国内投资项目、外商(含港、澳、台商)投资项目及投资1亿元以上的意向项目,经筛选实行集中签约。集中签约的项目列为区大项目组调度项目,明确由副区长为组长的协调小组每月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帮助投资者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006年1月,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在区公安分局设立全市首个区级出入境管理接待大厅,方便了辖区出入境人员相关手续的办理。同年7月,区委、区政府制定《关于2006年招商引资内资项目核查办法》,突出对引进市外资金完成情况的考核,将引进市外资金任务完成情况、大项目集中签约情况作为全年招商引资考核加分因素。
  2007年,区委、区政府将招商政策由“招商引资”导向“招商选资”。5月23日,印发《关于2007年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关于2007年度招商引资内资项目核查办法》《关于鼓励产业项目向重点片区聚集的意见》《关于完善招商引资大项目落地推进制度的意见》,修订完善《关于招商引资项目奖励政策》《关于对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的奖励政策》。实行考核环节前移,同时考核项目签约率、落地成功率和资金到位率。加强对大项目及市外投资项目核查,明确了核查及招商项目认定范围。鼓励引导符合市、区产业规划的各类招商引资项目向重点片区聚集,推进重点片区发展。完善招商服务代理机制,对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外向型的“大、高、外”项目实行招商服务代办员推进制度。确定引荐人奖励范围,对新建、扩建或兼并收购项目单位,根据产业类别给予3年~5年、不同比例的财政奖励。对引进工业项目的引荐人,由同级受益财政按项目第一个完整投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额3‰~7‰的比例,一次性奖励项目引荐人;引进非工业企业项目,按项目第一个完整纳税年度纳税形成区内地方财政收入的5%~10%,由同级受益财政一次性奖励引荐人;对投资规模大、外向度高、效益好的项目引荐人,促成项目成功落户辖区的关键人员,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奖励。
  第二节 招商活动
  1986年前,招商活动以企业为主体,县经委、乡镇企业局等经济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工作。1987年5月,“济南市横向经济联合洽谈会”在历城区政府招待所召开。全区乡镇企业共洽谈项目259个,签订意向书165个,落实投产33项。到1995年,全区共有400多个乡镇企业同山东省农科院、山东大学、山东工业大学、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济南汽车制造总厂、中国轻骑集团等180多个单位进行联合,引进资金1亿多元,嫁接改造企业100多个。
  1988年起,区政府每年组织企业参加广交会、青交会等交易会,以及在深圳、上海、北京、厦门、哈尔滨等地和济南市内举办的各种大型经贸洽谈活动。1994年3月18日—25日,历城区首次在香港举办招商会,发放《历城概况》《历城区对外招商项目》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签订利用外资项目8项。同年9月19日—21日,在济南金秋经贸洽谈会上,历城区举办招商发布会暨项目签字仪式。1996年9月,参加济南金秋经贸洽谈会,历城区共签订协议项目22个,项目总投资3223.6万美元,其中外资额2047万美元,合同利用外资950万美元;共签订出口合同10个,成交额789万美元。1997年7月8日—15日,参加’97中国青岛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历城区重点推出10个招商项目,与来自英、美、日、韩、巴西等国的驻华商务参赞和大企业驻华代表进行广泛洽谈,并到外商所住宾馆和外国商社驻青机构登门招商,共签订利用外资项目4项,利用外资额737.4万美元。1999年6月26日—27日,历城区招商引资暨人才交流洽谈会在区会议中心举行,有140余家大中型企业、9所大中专院校和科研单位参加,与会人员达3000余人,共洽谈项目75个,意向投资4.2亿元。2001年,区委、区政府在全区开展“学习城阳经验,加快历城发展”活动,学习青岛市城阳区招商引资工作经验。2005年,参加济南(香港)经贸洽谈会,签约项目9个,合同外资额7075.5万美元,协议外资额6.66亿美元。2006年6月12日—23日,组团参加市政府组织的赴韩国、日本以及中国香港招商活动,共签约项目24个,项目总投资额4.75亿美元,外资额2.21亿美元。此次招商活动规模之大、签约项目之多,为历年之最。2007年,历城国际商会与香港文汇报国际公关顾问有限公司、韩国江南区商工会、东京贸易株式会社签订委托招商协议。截至2007年,全区共组织参加各类大型招商活动100余次,锦绣泉城、田园新城、维维乳业、宝世达等一批投资过亿元项目落户辖区,累计实际利用外资近4亿美元,内资144.1亿元。
  第三节 开发区建设
  1992年6月,区委、区政府成立历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在济南遥墙国际机场附近辟建济南临港外商投资小区,在仲宫等乡镇筹建工业园区。1993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济南临港外商投资小区升格为省级外向型工业加工区(详见本篇第三章)。截至2001年,辖区内有省级开发区1个,即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市级工业园区1个,即济南大正科技工业示范区;区级工业园区7个,即仲宫、郭店、港沟、王舍人幸福柳工业园区和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南区(位于港沟镇)、东区(位于董家镇)、西区(位于华山镇)。2003年3月,由国务院批准,济南市政府在港沟镇设立国家级济南出口加工区,规划占地面积3.2平方公里。同年4月,贯彻国家清理开发区的有关规定,结合土地清查工作,对不符合规划的工业园区进行取缔。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撤销临港经济开发区东区等工业园区的通知》,除保留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临港南区外,其他区级工业园区被撤销;要求各街道、乡镇今后不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擅自设立工业园区。
  2000年7月,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南区设立。区委、区政府成立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南区管委会,负责开发区的园区建设管理工作。临港南区位于港沟镇田庄村,西至历下区刘智远村,东至泉港路,南至经十路,北至世纪大道。开发区起步区规划面积243公顷,其中发展用地113公顷,教育用地120公顷,其他用地10公倾。当年引进济南固锝电子器件有限公司、山东银企电子有限公司、山东地质探矿机械厂、山东景屹贸易有限公司、山东华牧药业有限公司、山东泰雅木制家私有限公司、济南雪山供水有限公司7家企业。至2002年,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4200万元,建成日供水2万立方米的济南雪山水厂,引入1万伏的园区用电专线,贯通了园区内的两纵两横长3.5公里、宽30米的交通主干道,完善了通信、供水、排污、照明等配套设施。7家企业全部建成投产,总投资1.11亿元。2002年至2005年7月,山东飞洋水设备有限公司、济南鲁冠混凝土有限公司、山东中建建筑设备有限公司、济南第三仪表厂、济南建筑机械厂、山东黄金鑫意首饰有限公司、山东银座汽车贸易有限公司7家落地企业全部建成投产,总投资2.4亿元。2006年,大众报业集团有限公司、双星集团济南分公司、山东三融实业有限公司、山东四化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等7家签约企业落地,计划投资额超过20亿元。至此,临港南区招商引资工作目标全面完成,开发区形成以机械制造、精密电子器件、建筑材料、设备加工、服装生产、环保设备生产、汽车贸易为主体的经济体系。
  第二章 对外经贸
  第一节 三资企业
  1985年,山东浪潮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大涧沟东村、北京“四通”公司、香港喜多来集团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全县第一家(全市第二家)合资企业——东港实业公司。1989年,济南鲁兴隆纸制品有限公司、济南华兴石材有限公司、济南宫艺化工有限公司、济南华岳石产有限公司4家合资企业领取批准证书。1990年,全区“三资”企业增加到11家,投资总额747.7万美元,注册资本715万美元,合同利用外资434.3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233.5万美元,历城区被评为山东省对外经贸工作先进单位。1992年,总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权由市下放到区(县),简化了“三资”企业审批程序。1993年,“三资”企业批办出现“井喷”式增长,全区新办“三资”企业71家,合同利用外资4047.6万美元;“三资”企业累计达到121家,总投资1.7亿美元,合同利用外资6380万美元;已开业“三资”企业54家,完成年产值2.85亿元,实现利税4533万元,涉外税收入库1403万元。1995年,对“三资”企业进行履约大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督促整顿;对无资金、无人员、无场所的“三无”企业废止其批准证书。至1995年年底,共注销不符合规定的“三资”企业9家,全区有开业“三资”企业85家,当年实现产值103470万元,利税7511万元,出口创汇2732.5万美元;在全区排出的20家骨干企业中,有“三资”企业17家。1996年,成立济南市历城区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办公室、历城区地税局涉外稽征处,加强“三资”企业后期管理和税款征管工作。1997年12月,中外合资齐鲁安替比奥制药有限公司正式投产。该公司总投资6000万美元,是全省医药行业最大的中外合资制药企业,全国最大的头孢菌素原料药生产企业,年生产能力100吨,居世界第三位,可满足国内需求的50%左右,每年可为国家节约外汇7000万美元,被市政府列为外商投资形象企业。年末,全区“三资”企业发展到220家,合同利用外资1.2亿美元,当年出口创汇3550万美元。1998—2007年,全区新批“三资”企业171家,合同利用外资6.43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4.17亿美元。2007年,全区共有“三资”企业391家,从业人员8555人,固定资产12.4亿元,实现销售收入43.6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1个,实现销售收入31.6亿元。
  第二节 出口贸易
  1986年,全县对外贸易主要由县外贸公司组织农副产品收购出口,当年完成外贸收购总额538万元。同年6月,为调动企业出口商品生产及增加出口商品货源的积极性,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鼓励出口商品生产扩大出口创汇的若干规定》,就落实外汇留成、出口奖励、对出口企业实行“五优先”(原材料供应、项目安排、外销产品、资金使用、商品运输优先)、外贸商品购销等做出10项规定。1988年,外贸收购总额首次突破千万元大关,完成1526万元。1989—1991年,外贸收购总额严重下滑,分别完成928万元、258万元、364万元。
  1992年,取消外贸指令性计划,工业产品出口大量增加,全区完成社会出口商品供货总值9407万元,其中工业产品交货值7776万元。1993年,完成出口商品供货总值15780万元。1994年起,打破外贸公司独家经营外贸出口业务的局面,开展企业自营进出口权申报工作,当年完成出口商品供货总值45247万元。至1995年,济南市镁碳砖厂、济南晨美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济南铸造材料实业总公司、历城外贸公司等8家企业取得自营进出口权,全区逐步形成外贸收购、代理出口、自营出口和“三资”企业出口的多渠道出口创汇体系。年末,全区有出口创汇500万元以上的企业25家,其中过千万元的18家,形成10大出口创汇骨干企业和果品、蔬菜、畜牧、养殖、粮食5个农业出口创汇基地,出口商品涉及机电、轻工、化工、建材、服装、食品、农副产品等13个大类、130个品种,远销欧美、东南亚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工业制成品占出口商品总量的92.2%。是年,全区实现外贸出口供货值7.13亿元;自营出口实现零的突破,完成出口额124.8万美元;“三资”企业出口额2732.5万美元。1996年、1997年,全区自营出口额分别完成706.9万美元、2758万美元(海关数)。1998年,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引进资金、项目及外贸出口鼓励政策的通知》,引导企业自营出口,培植出口创汇骨干企业,壮大出口创汇队伍。是年,全区自营出口额完成1252万美元。1999年,完成自营出口额2309万美元。2000年10月,济南铸材集团有限公司出口达到1068万美元,成为全区第一个出口额过1000万美元的企业。是年,全区完成自营出口额3084万美元。2001年,具有综合进出口权的济南华美环球进出口公司、济南龙祥铸材进出口公司相继成立,改变了历城区没有综合性进出口公司的局面。年底,全区出口实绩企业发展到19家,全年实现自营出口额4031万美元。生铁、镁碳砖、玻璃制品、冷冻水产品、医药产品、机电产品、纺织服装成为出口拳头产品,远销50多个国家和地区。山东省山海水产贸易中心、济南市镁碳砖厂、齐鲁安替比奥制药有限公司、济南台有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出口额均在400万美元以上,并连续多年被评为济南市出口创汇明星企业;历城标志服厂、济南派克线缆有限公司、济南庚辰钢铁有限公司、济南嘉华服装有限公司,年出口额均在100万美元以上,成为全区出口骨干企业。2002年、2003年,分别完成自营出口额5126万美元、6308万美元。
  2004年,市属以上驻区企业实行在地统计,全区完成出口总额54518万美元。2005年、2006年,分别完成出口总额54518万美元、65180万美元。2007年,全区有出口实绩企业60家,实现出口总额96113万美元;出口商品涉及8个门类,远销70多个国家和地区。
  第三章 济临港经济开发区
  第一节 开发区建立
  1992年6月,区委、区政府成立历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在济南遥墙国际机场驻地遥墙镇设立济南临港外商投资小区。1993年3月,省政府对外经济工作协调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济南临港外商投资小区纳入济南外向型工业加工区规划范围内,对外统按济南外向型工业加工区发布招商,名称为济南临港外向型工业加工区。同年11月,区委下发《关于印发加快临港经济开发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将开发区命名为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撤销区经济技术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成立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济南临港开发区位于历城区东北部,距区政府驻地(洪家楼)16公里,因临靠济南遥墙国际机场而得名。地处济青高速公路和机场路两侧,南临胶济铁路、济青公路,北靠济南遥墙国际机场,区域涉及遥墙、董家、华山、王舍人4个镇,总规划面积58平方公里。其中,起步区东至机场路、西至济南纸浆厂、南至济青高速公路、北至小清河,面积3平方公里。2002年2月8日,省政府下发《关于部分经济开发区更名的通知》,开发区正式定名为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2005年4月,在全国各类开发区清理整顿工作中,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国土资源部的审核验收,成为山东省第一批通过验收的省级开发区之一。2007年4月、10月,为促进开发区集群发展,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批准,在临港开发区设立韩国工业园、欧洲工业园。
  第二节 基础设施建设
  1993年起,实施临港经济开发区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1994年春,开发区管委会组织遥墙、董家、唐王、华山、王舍人、洪家楼6个镇的万余名民工和百余台机械,实施首期道路建设工程会战,完成了温泉路、中心街4000多米主要道路的土方工程,挖掘土方28万立方米。至1995年,共埋设供水、排水管线10多公里,架设电力线、通信电缆10多公里,起步区及温泉片区基本达到供电、供水、排水、通信和道路“四通一平”。1997年,完成基础设施投资3000万元,部分地区达到供电、供水、排水、供暖、通信和道路“五通一平”条件。其中,道路建设投资380万元,修路26公里;新安装变压器4台,总功率1000千伏安,实现双回路供电;电信投资600万元,架设无线寻呼、无绳电话发射塔2座,埋设通信光缆32公里,开通程控电话4000门;水利设施投资800万元。2000年,拓宽绿化机场路,新铺水泥路面8公里,并架设高标准路灯;拓宽整修荷花路、遥墙路,新铺高标准柏油路8公里;架设供电线路16公里,制作大型广告牌2个。全年基础设施总投资1000多万元。同年6月底,开通K97路公交车。2003年,完成投资1000多万元,新修、延伸、拓宽临港西街、防汛路、白云湖路、机场路4条公路,总长12.5公里,建设完成了以临港路、临港西路、稼轩路、温泉路、机场路、遥墙路、遥墙南路、幸福路为主的“四纵四横”道路交通网络。同时,对所修道路进行绿化,新安装路灯200盏。
  2005年,实施机场路遥墙段(小清河以北)提升改造工程。工程总投资3100万元,占地面积14.6公顷,设计为双向六车道,设置高标准双臂式路灯146盏,道路两侧分别设4米绿化分隔带、3.5米人行道、12米道路绿化景观带。新建道路面积8.3万平方米、人行道面积2.4万平方米,绿化面积11.2万平方米。同年5月底,开始A区路网建设,工程总投资6000余万元,总占地面积253公顷。新建道路4条、总长5.8公里,提升道路3条、总长8公里,形成“三纵五横”为骨架的开发区A区道路网;新建提升道路总面积12万平方米,绿化总面积11.5万平方米,铺设彩色花砖人行道7800平方米,安装路灯370盏。2006年,对机场路部分路段进行改造,并修建B区刘公河路、马家西路、温泉路、临港北路、临港南路“二纵三横”5条道路,总长10.4公里。工程总投资10565万元,其中,机场路改造投资2600万元、B区路网建设投资7965万元。2007年,开发区内有K97路、K309路、318路、K99路4条公交线路,基本形成了铁路、公路、航空为一体的交通网络。
  第三节 项目引进
  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成立后,积极参加各种招商会、展示会、经贸洽谈会,加强与各类协会、研究会的联系。1995年,引进第一家外商独资企业——日本独资济南希森美康医用电子有限公司。1997—1999年,共引进万信实业公司、神龙公司万利达新型建材公司、东航服务公司绿色食品配餐基地、东方光明机器产业园等项目25个。
  2000年,区委、区政府加大开发区招商力度,制定《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进区企业从服务、收费、征地、基建、财政扶持等方面做出具体优惠政策。全年引进项目16个(含增资项目),协议投资人民币3.2亿元、3000万美元。其中,山东华盛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168万元,兰桥生物工业园投资1200万美元,东方光明机器产业园投资1亿元人民币,台商独资山东富骅电子有限公司项目投资390万美元,省、市地税培训中心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山东鲁强实业公司投资1亿元人民币。2001—2004年,共引进各类项目80多个,包括济南维维乳业有限公司、济南莱钢钢结构有限公司、济南优力邦高分子有限公司、济南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弗斯特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克莱依波有限公司、山东柯华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济南三箭外国语学校、山东中加学院等一批大项目。
  2005年4月,为突出临港经济开发区在全区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龙头带动作用,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鼓励向临港经济开发区引荐项目的有关政策》,规定全区各单位引进工业项目后,应优先引导投资者到临港开发区择址落户。当年新人区项目18个,追加投资项目18个。入区企业累计达到65个,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个。其中,采埃孚商用车转向机(山东)有限公司由德国ZF集团投资建立,是全区引进的首家世界500强企业,2006年11月建成投产。2006年,引进台湾台橡(济南)实业有限公司、济南兴旺新型建材厂、济南成泰模塑公司、济南新日经贸有限公司。2007年,引进德国独资福士汽车零部件(济南)有限公司、空港置业公司、济南大华环保有限公司等项目。全年新签约项目15个,其中,内资项目12个、外资项目3个;投资2亿元以上的项目5个,5000万元以上项目2个。1993—2007年,累计实际利用内资15.07亿元人民币,实际利用外资1000万美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57亿元人民币。
  第四节 开发区管理
  一、管理机构
  1993年,区委下发《关于印发加快临港经济开发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决定设立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区级)。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区政府派出的常设管理机构,在区委、区政府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对临港经济开发区行使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政策的领导职权。同年,建立管委会“一室四处一公司”的工作机构,即办公室、经济发展处、土地规划管理处、财务处、劳动人事处和开发建设实业总公司。1996年,区委、区政府对开发区管委会机构进行调整,管委会由副区级降格为正处级,办事机构仅保留办公室、财务处。1997年,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确定临港经济开发区“三定”方案的通知》,明确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不超过2个。同年7月,开发区管委会重新升格为副区级。1998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备领导职数的批复》,同意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备主任1人(副区级),副主任2人(正处级)。2006年10月,市编委下发《关于规范理顺各县(市)区所属省级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体制机构编制的通知》,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制级别定为正区级,内设机构为正处级。2007年,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开发区的建制级别为正区级,为区政府独立设置的派出机构,区委在开发区设立党的工作委员会。根据区委、区政府意见,结合开发区实际情况,管委会建立健全了工作机构,下设办公室、规划建设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开发区新的管理体制正式开始运行。
  二、规划编制
  1993年,开发区管委会委托济南市规划设计院按照外向型、现代化小城市的要求,完成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将开发区规划为温泉度假区、外商独资区、商业城区、科技工业园区4个功能区。1994—1995年,开发区管委会与济南市测绘院、济南市规划设计院对商业城区、温泉路两侧500米范围进行全面测绘,绘制开发区主要道路条状图,完成了临港开发区的总体规划设计方案(未审批)。2005年开始,开发区管委会聘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济南市空港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6年3月18日,《济南市空港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专家组论证。2007年1月30日,向社会公示。同年8月,通过上级部门评审,成为控制、引导临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的依据。规划中的空港新城以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和济南国际机场为中心,总控制面积145.5平方公里,先期重点建设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中的A、B、C三个区域,总面积约25平方公里。A区地处绕城高速公路以西,临港西路以南,小清河以东;B区地处稼轩路以西,济青高速公路以北,机场路以东,大辛路以南;C区地处绕城高速公路以西,荷花路以北,遥墙镇中学—大杜家村东—李牌村以东,李牌村南路以南。
  三、经济发展
  1993年临港开发区管委会成立后,始终将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优化投资环境作为首要工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促进开发区经济发展。1999年,开发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到5个,实现增加值6231万元、销售收入17658万元、利税3782万元。2003年,开发区实现工业总产值12.6亿元,工业增加值3.82亿元,利税1.45亿元,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工业园区”。2005年起,根据《关于鼓励向临港经济开发区引荐项目的有关政策》,进区项目纳税所形成的区内地方财政收入,实行先上交区财政、再由区财政统筹分配的财政体制。其中,引进项目的街镇财政留成60%,区、遥墙镇财政各留成20%;区直部门引进项目形成的税收,区财政留成80%,遥墙镇财政留成20%;进区项目有实际投资后形成的税收,项目引进单位和开发区管委会按8∶2的比例分配。2007年,开发区管委会财政、规划等职权得到全面落实。开发区共有驻区企业97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2家。全年完成生产总值9.95亿元,其中第二产业完成8.33亿元、第三产业完成1.62亿元;实现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339万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7.66亿元,实现利税6.04亿元;出口创汇410万美元。是年,开发区管委会被市政府评为“发展园区经济标兵单位”。

知识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济南市历城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地域范围为2007年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区域。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建环保、交通邮电、开放开发、农业综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工业、商贸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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