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规费征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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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286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规费征收
分类号: F512.752
页数: 2
页码: 155-156
摘要: 本节记述了济南市历城区,1979年至2007年交通管理规费征收情况的简介。
关键词: 历城区 交通管理 规费征收

内容

1979年起,拖拉机及汽车养路费由县公路站征收,配备专职征收人员4人。1985年,开征车辆购置附加费,由县交通局征收。1987年,拖拉机及其他车辆(不含汽车)公路养护费由车籍所在地交通管理所征收。1987—1997年,客运基金由区运输管理所征收。1990年,开征货运基金,由各交通管理所征收。同年9月,汽车养路费征收标准调整为每月每吨位160元。1992年,养路费征收开始使用计算机办公。1994年7月,汽车养路费征收标准调整为每月每吨位190元。1996年开始,区公路管理局对辖区内汽车征收铁路道口安全费,拖拉机及其他车辆铁路道口安全费由交通局征收。同年,开征路港费(不含汽车),由各交通管理所征收。1998年,停止征收机动车辆维修行业管理费。2001年1月,车辆购置附加费改为车辆购置税。2004年,共有专职征收人员15人,配备征收专用车1辆,机动车1辆,征收工作纳入正规化、规范化目标管理。2005年1月,车辆购置税交由国税部门直接征管。2006年11月,交通部门所有业务点实现计算机联网征费。2007年,征收人员增加至18人。

知识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济南市历城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地域范围为2007年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区域。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建环保、交通邮电、开放开发、农业综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工业、商贸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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