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优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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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香磨李居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163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优抚
分类号: D632.3
页数: 2
页码: 890-891
摘要: 本节记述了香磨李村国家对烈军属、残废军人等优抚、抚恤等工作情况。
关键词: 济南市 工作 优抚

内容

优抚 1951年,解放后的第三个春节,香磨李村干部群众敲锣打鼓到烈军属户送光荣牌、贴对联、挂光荣灯。此后,每年春节均慰问烈、军属。根据党和政府的优抚政策,香磨李村采取了帮助耕种、优待劳动工日、统筹现金、慰问等方式,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帮助耕种。1951年,香磨李村4名村民第一批志愿军入伍,他们是高玉海、李发、赵国珍、程殿明。对缺乏劳动力的烈、军属的土地实行代耕代种、优先收打。至1985年,村里享受帮助耕种的烈、军属5户,年均用工50余个。
  优待劳动工日。从1956年合作化到1958年,香磨李村对烈、军属的优待方式改为优待劳动工日,以所在队(组)统一评定。1958年后,以其生产队逐户评定出优待劳动日,直接参加收益分配。评定标准,按照稍高于一般社员生活标准,优待劳动工日。为调动他们的劳动积极性,在优待补贴劳动工日后,年终分配时,多者不扣,少者不补。
  统筹优待现金。20世纪80年代初,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后,香磨李大队对现役军人家属优待,实行现金补贴。80年代中期,现役军人(义务兵)每年享受优待现金300元左右;90年代初700余元;90年代中期,每年优待金1000元;2001年,每年优待金提高到2000多元。对现役军人家属,尽力安排在收入较好的居办企业里工作。
  节日慰问。济南解放后,每到春节,村干部带领群众、学生开展慰问烈、军属活动,敲锣打鼓,挂光荣牌,送鱼、送肉等慰问品;还为烈、军属打水、扫院子、送煤炭,让其欢度节 日。80年代后,每逢春节 ,大队为烈、军属送副食品、慰问品。
  抚恤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对烈军属、残废军人发放抚恤金。建国初期,以发放粮款和实物为主。1960年后,实行定期定量补助和临时补助。1979年后,扩大补助面,提高补助标准。解放后至80年代,香磨李村抚恤对象为4户4人。对1951年参加革命的荣誉军人多方照顾,定期把抚恤金送到他手里。进入90年代后,随着经济的发展,抚恤金不断提高。

知识出处

香磨李居志

《香磨李居志》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本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的记述原则,反映了香磨李居的历史与现状。记述时限上起事物发端,断至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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