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集体化合作经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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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香磨李居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142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集体化合作经济
分类号: F062.3
页数: 2
页码: 187-188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48~1957年这一时期香磨李村的经济发展情况。
关键词: 经济 集体 香磨李

内容

1948年,济南解放后,香磨李人民获得了新生。1949年,区里派来了土改工作队,发动群众打土豪,分田地。首先解决减租减息,由过去的“四六分”变为“三七分”。1950年,市区派来的土地改革工作队进驻香磨李村,王新元任组长,后杜秀英带领的土改工作组来到香磨李村。工作队进村后,认真贯彻执行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孤立富农、分化地主,集中力量打击大地主和恶霸地主的阶级路线。发动群众开展忆苦思甜教育,组织农会划分阶级成分,斗争不法地主,没收土地,分配土地,颁发土地证书等工作。在调查教育摸底的基础上,香磨李村建立了农会组织,具体领导土改工作。广大贫下中农在农会的领导下,开展了诉帝国主义的苦,诉国民党反动统治的苦,诉地主恶霸的苦。这时,人民政府根据群众的控诉,法办了一批地主分子,依法枪毙了一批恶霸地主分子和反革命分子,逮捕了部分地主分子。大灭了地富的反动气焰,大长了贫下中农的志气。在此基础上,根据《土地改革法》的规定,香磨李人进行了斗地主分田地的运动,没收、征收土地188余亩,农具300余件,家具700件,房屋70余间,30余户,110名贫雇农分到了土地。广大贫下中农欢天喜地翻了身,真正成了土地的主人。“共产党是恩人,毛主席是救星”的欢呼声,传遍了香磨李村这块土地上的家家户户。
  接着,党和人民政府领导翻身后的农民发展经济。1951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香磨李人闻风而动,组织起季节性和长年性的互助组。1952~1953年,香磨李村参加互助组的农户已占总农户的75%。1954年,香磨李村成立了2个初级农业合作社,90%的农户加入了初级社。一社张文清任社长,二社程震为社长。这时,农民的生产热情很高,种粮、种菜,养鸡、养鸭,房前屋后,种瓜种豆,小农经济发展得热火朝天,生产得到发展。
  1955年12月,香磨李、标山、凤凰山、林家桥、马家庄的初级农业合作社合并,成立了丰产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香磨李村99%的村民参加了农业社的生产。当时,香磨李村为丰产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第五生产队。高级社劳力统一调配,土地联片集中。合作社对生产队实行“三包一奖四固定”制度,即包工、包产、包成本;超产奖励;土地、劳力、牲口、大型农具固定到队。生产队收入全部按劳分配,采用评分记工和定额管理的办法,社员积极性很高,生产有较快发展,社员收入增加。据统计,高级社的第一年(1956年),香磨李村人均分配增收40%,粮食增收50%以上。1956年,香磨李村年产粮食20万斤,创出前所未有的粮食最高产量。
  1948~1957年这一时期,香磨李村的经济发展整体上还是自然经济,也叫小农经济。人们的经济意识是:玩龙,玩虎,不如玩土;金窝,银窝,不如土窝;金买卖,银买卖,不如在家挖泥块;20亩地1头牛,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种点粮食混饱肚,养头肥猪吃点油,卖点鱼虾添衣裤,养只母鸡酱油醋,过着以土为本,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生活。香磨李村的经济停留在一家一户,种瓜种豆的自然经济。

知识出处

香磨李居志

《香磨李居志》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本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的记述原则,反映了香磨李居的历史与现状。记述时限上起事物发端,断至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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