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新居民区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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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香磨李居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137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新居民区建设
分类号: K925.2
页数: 2
页码: 145-146
摘要: 本节记述了香磨李居党支部根据北园镇党委、镇政府《关于村镇规划建设的管理试行规定》,从节 约土地出发,实施旧村改造和新村规划建设。
关键词: 香磨李 新居民区 建设

内容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香磨李居经济建设有了长足发展,人民群众生活大大提高,一度出现建房热。虽然房屋建了不少,住房条件得到一些改善,但是各自建房,零星发展,缺少统一规划,新房亦不能体现新村新貌。鉴于此情,香磨李居党支部根据北园镇党委、镇政府《关于村镇规划建设的管理试行规定》,从节 约土地出发,实施旧村改造和新村规划建设。
  1992年,香磨李居按照统一规划,进行新居住宅选址,确定标准,建设标准居民楼。1997年起,利用5年时间,对旧村进行全部改造。至2001年,建成20座六层居民大楼,每座居民楼建筑面积4000多平方米,每户2~3室,建筑面积100~140平方米。楼内设有客厅、卧室、书房、贮藏室、厨房、卫生间等,水、电设施齐全。至此,香磨李居居民住宅总建筑面积达8万多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100多平方米,是1950年人均8.67平方米的11.5倍。
  香磨李居为加强旧居改造和新居建设工作,成立了在居委会领导下的由3人组成的基建办公室,由香磨李居党委副书记、居委主任李刚元亲自抓,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规划设计及工程质量检查工作,从社会上招用了5个1000余人的施工队伍,实行承包合同、岗位责任制。同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拆迁、购房、产权补偿等规定,拆迁旧房,按国家规定作价补偿;房屋采用两种形式:一是买房,产权归己;二是租用,主要是租给服装市场经营业户作公寓房,按楼层高低和面积大小,分别收取不同的租金。
  为进一步搞好居建工作,1997年,香磨李居制定了《土地房屋宅基地的管理规定及旧居改造规定》,保证了居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知识出处

香磨李居志

《香磨李居志》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本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的记述原则,反映了香磨李居的历史与现状。记述时限上起事物发端,断至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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