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设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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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铁路局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059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设置
分类号: D926.2
页数: 1
页码: 661
摘要: 本节记述的是济南铁路运输法院于1955年3月开始筹建,10月15日正式办案,其下属徐州派出庭、蚌埠派出庭于1956年1月开始办案,青岛派出庭于1956年2月开始办案。1957年,司法部决定撤销铁路运输法院,1980年6月24日,重新筹建设在济南铁路局辖区的审判机关。到1985年底,中级法院内设置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和经济审判庭、政策研究室、办公室、司法人事科和法律业余大学分部情况。
关键词: 铁路运输 法院 机构

内容

济南铁路运输法院于1955年3月开始筹建,10月15日正式办案,其下属徐州派出庭、蚌埠派出庭于1956年1月开始办案,青岛派出庭于1956年2月开始办案。济南铁路运输法院的编制:设审判庭、办公室、干警19人,各派出庭各设干警4人,总计31人。其司法行政隶属于国务院司法部,审判业务受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1957年,司法部决定撤销铁路运输法院,7月15日,青岛派出庭撤销,9月16日,济南铁路运输法院撤销,9月30日,徐州、蚌埠派出庭撤销。撤销后,其诉讼档案、审判业务分别移交济南、青岛、徐州、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1980年6月24日,重新筹建设在济南铁路局辖区的审判机关。经过近两年的筹备,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下简称中级法院)和济南铁路运输法院、青岛铁路运输法院、徐州铁路运输法院于1982年5月1日正式办案。中级法院及济南、青岛、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均成立了审判委员会,并各设有刑事庭、经济庭和办公室。中级法院内,还设有司法行政科(后改为司法人事科);同年11月,又增设控告申诉庭、政策研究室。1984年,各刑事庭改为刑事审判第一庭,并在各法院增设或将申诉庭改为刑事审判第二庭。1985年7月,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要求,中级法院成立法律业余大学分部,各铁路运输法院设立教学班,培养法律人才。到1985年底,中级法院内设置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和经济审判庭、政策研究室、办公室、司法人事科和法律业余大学分部。济南、青岛、徐州铁路运输法院设置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和经济审判庭及办公室、业大教学班。法院系统人员编制共143人,其中,中级法院48人,济南、青岛、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分别为36人、29人、30人。审判业务,中级法院受铁路运输高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并对济南、青岛、徐州铁路运输法院进行监督指导。

知识出处

济南铁路局志

《济南铁路局志》

出版者:山东友谊书社

本志记述的是1899年到1985年底济南铁路局机构沿革、铁路建设、运输生产、基建工程、工业多种经营集体经济、铁路管理、科技教育、生活卫生文体、中国共产党济南铁路局组织、群众社团其他党派、政法人武、人物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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