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刑事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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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铁路局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058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刑事检察
分类号: D916.3
页数: 1
页码: 658
摘要: 本节记述的是济南铁路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主要审查铁路运输系统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提请起诉的刑事案件,并在审批和公诉过程中,依法对铁路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和铁路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情况。
关键词: 铁路运输 刑事 检察

内容

济南铁路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主要审查铁路运输系统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提请起诉的刑事案件,并在审批和公诉过程中,依法对铁路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和铁路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1955年6月至1957年7月,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及其下属分院刑事检察部门共受理提请批捕案238件,审结237件,批准逮捕151件,不批准逮捕71件,发回补充侦查15件。共受理移请起诉案313件,其中反革命案227件,多系“肃反”运动中清查出来的历史反革命案。审结311件,决定向法院起诉110件,免予起诉138件,不予起诉53件,自动撤诉和退回补充材料10件。派员出庭公诉85件。薛城工务段原会计王正珂贪污案,是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办理的第一件大案。1955年4月18日,王正珂(男、30岁)窃取薛城工务段的工资奖金等公款23519元潜逃,5月9日在武汉被徐州铁路公安分处捕获归案。经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审查,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8月14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贪污犯王正珂死刑。又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死刑和最高人民法院裁定维持死刑判决,于1956年1月23日将王正珂执行枪决。
  1982年5月至1985年底,济南分院及其下属济南、青岛、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共受理提请批捕93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849人,不批准逮捕53人。在审核事实、证据中,提出追捕人犯40人。共受理移请起诉552案852人,经审查,决定向法院起诉530案823人(内部职工411人),其中追诉18人;免予起诉13案30人,不予起诉4案6人。派员出庭公诉471案705名人犯,法院作了有罪判决。受理移送免诉9件27人,决定免诉8件24人。提出抗诉4件,法院改判2件,维持原判2件。
  在此期间,按照党中央部署,进行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济南分院所属刑事检察部门依照“从重从快”的方针办案,自1983年8月至1986年2月,共受理提请批捕857人。经审查,批准逮捕776人,批捕率占90.4%。共受理移请起诉526案802人,经审查,决定向法院起诉497案754人,免予起诉18案41人,不予起诉3案5人,办案时间均比法定时限缩短10余天,被起诉人犯,法院作了有罪判决。

知识出处

济南铁路局志

《济南铁路局志》

出版者:山东友谊书社

本志记述的是1899年到1985年底济南铁路局机构沿革、铁路建设、运输生产、基建工程、工业多种经营集体经济、铁路管理、科技教育、生活卫生文体、中国共产党济南铁路局组织、群众社团其他党派、政法人武、人物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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